1、赣州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为建立健全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有效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全面增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江西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赣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底,
2、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8640所。其中,医院12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7所,卫生院327所,村卫生室6811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219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所,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7所,妇幼保健院(所、站)19所。全市有三级医院19所、二级医院48所。卫生机构床位5.4万张,卫生技术人员5.24万人,分别比2015年增长49.5%、50.72%。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9万人,注册护士2.4万人。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6.03张、执业(助理)医师数2.1人、注册护士数2.63人,分别比2015年增长42.55%、53.28%、52.02%。居民健康指标大幅改善,孕产妇
3、死亡率8.51/10万,婴儿死亡率2.4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15,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4469.11万人,其中:医院1544.64万人、占34.5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33.47万人、占58.9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1.01万人、占6.51%。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55.90万人,其中:医院104.24万人、占66.8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41万人、占25.9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25万人、占7.21%。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65.6%,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3.38%。医院平均住院日为8.6天。健康赣州建设稳步
4、推进,有效应对处置各类重大传染病等突发疫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二)机遇与挑战1.发展机遇。一是历史发展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将维护人民健康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健康中国。卫生健康在“两个一百年”历史进程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二是变革发展机遇。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历史性的变革,公共卫生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采取更多、更实、更有力举
5、措加大公共卫生改革力度,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三是区域发展机遇。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国家和省战略的实施,为我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机遇。2.面临挑战。一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压力较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能力有待提升,“重医轻防”状况需要改变。二是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格局和社会氛围还未有效形成,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健康赣州建设步伐需要加快。三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和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
6、差距,优质资源短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不够,扩容与提质压力并存。四是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适宜技术推广使用不够。五是多元化资源供给程度不高,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期望更高,高质量、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增多,健康产业与事业发展融合度还不够。(三)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革命老区高质
7、量发展示范区战略,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提高质量和促进均衡、资源下沉和系统协作,促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施健康赣州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四)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通过深化医改,强化资源配置,加大建设力度,维护公益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整体规划、分类指导
8、。强化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中西医并重,通过整体规划提高综合绩效。根据人口规模与密度、地理交通条件、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制定不同区域、类型、层级资源配置标准。需求导向、平急结合。以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扩大资源供给,提高质量水平,优化结构布局,提升配置效率。立足平时需求,考虑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强化预防为主,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倾斜力度,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将重大疫情防控在早期。以基层为重点,推动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密切上下联动和协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医疗卫生体系的整体绩效
9、。提质扩能、优质均衡。注重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对贫困地区、重点人群的保障力度,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满足公共安全形势需要、有力支撑推进健康赣州建设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力争县域内人人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市域内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和专科医疗服务,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优质医疗卫生
10、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诊”的就医格局,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赣州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主要指标表领域序号主要指标2020年基期值2025年目标值指标性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1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0.740.96预期性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100预期性3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数量(个)01预期性应急医疗救治体系4每万人口急救车数量(辆)0.2预期性5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46.5100预期性6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比
11、例(%)4390预期性7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张)0.040.08预期性医疗资源8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6.037.5预期性9每千人口康复病床数(张)0.2预期性10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人)3.053.5预期性11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12.6预期性12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2.633.1预期性13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0.5预期性14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1.453约束性中医药服务15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0.350.45预期性16每千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0.610.75预期性17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1
12、00预期性18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比例(%)100预期性重点人群健康服务19每千人口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个)3.5预期性20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5060预期性备注:指标中“每千人口”定义为“每千常住人口”,“”栏为当前未统计或无法提供相应年份数据。二、体系构成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等五大体系构成,是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服务体系;是面向全人群,
13、提供疾病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服务;是全面推进健康赣州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物质基础和设施保障。三、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一)功能定位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承担重大疾病监测预警、检验检测、调查处置、综合干预等任务,是筑牢重大疾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监测预警协同机制,实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
14、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巩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急结合”长效机制。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主要包括急救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以及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任务,着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4.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以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等为主体,防控、救治、康复有效衔接,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发挥独特作用。(二)机构设置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行政区划实行分级设置,
15、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在本辖区内要设立1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等非独立建制区,应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本职能包括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监测预警、疫情报告、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等,其中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和基层技术指导是核心职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设置待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后,其规划再适时调整。2.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构建市、县两级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市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置急救中心(站),条件尚不具备的县市依托区域内综
16、合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设置县级急救中心(站)。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一般为10-20公里。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市级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3.传染病医疗救治机构。完善市、县、乡三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全面提高应对传染病疫情的医疗救治能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市级。市级建设传染病医院,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县级。依托县域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规
17、划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感染性疾病病区,强化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病人留观和住院治疗等功能,提高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基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可转化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4.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对标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的要求,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市级规划布局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组建一支响应迅速、素质优良、技能熟练、战斗力强的空地卫生应急处置队伍,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县级规划布局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建
18、立一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应急医疗队,有效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和伤员接收救治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三)资源配置1.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优化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能设置,按照“市级优、县级实”的原则配置资源。市级。建立省域副中心公共卫生检验检测实验室,重点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设施、设备及人才建设和升级,统筹优化区域实验室资源,依托市疾控中心布局区域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发挥检验检测资源辐射作用。加强市级实验室“一锤定音”检验检测能力和突发传染病
19、防控快速响应能力,支持菌毒种库、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等建设。县级。推进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建设,强化预防控制能力建设,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具备现场快速检验检测能力、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人员与设备配置。强化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建立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基层。依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预防保健科室,为每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配置2名公共卫生医师,县级疾病预
20、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 2.传染病医疗救治机构市级。参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加强传染病医院和基层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针对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在疫情发生时,具备快速转换救治床位的能力,原则上按照100-500万人口城市,设置病床100-600张的标准设置。建设1所具备设置儿童传染病独立病区的传染病医院。县级。县域内依托1所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在疫情发生时,具备快速转换救治床位的能力,原则上3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不低于20张,30-50万人口的县(市、区)不低于50张,50-100万人口的县(市、区
21、)不低于80张,10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不低于100张。四、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一)功能定位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以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1.打造高水平公立医院区域医疗中心。依托现有优质医疗资源规划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发挥地方病种、现场研究、群体样本等比较优势,建设若干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照“市县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思路布局市级区域
22、医疗中心,推动市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集中攻关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实施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整体提高全市医疗水平,实现一般大病、疑难重症不出市。2.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市级医院。主要向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根据需要对病情稳定、已过急性期患者及时进行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科研等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较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一般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作为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
23、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3.创新发展医疗服务模式城市医疗集团。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所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县域医共体。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专科联盟。积极推动专科联盟建设,在区域内或者跨
24、区域,根据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1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为主,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中心。互联网医院。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有效沟通。鼓励市内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慢性病医疗机构。支持康复医院、康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相对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扩大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的供给。社会办医。规范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4.构建分级诊疗新秩序优质医疗资
25、源下沉。推进卫生人才双向交流,倡导专家到基层开展诊疗服务。市、县医院要持续深入开展卫生人才双向交流和医师多点注册,下沉优质资源到基层医疗机构,逆转对基层的虹吸作用。年终考核中牵头医院对医联体成员单位帮扶工作等指标列入年终考核。提升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使用率。推广全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掌上看医生平台应用,重点提升医学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检查检验、病理诊断等信息平台使用率,重点做好预约挂号、咨询、健康档案查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工作。完善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强化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基本实现市域内数据共享,充分发挥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作用,做到让数据代替患者跑腿,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群众就医“
26、折腾苦”问题。合理双向转诊。充分运用远程医疗系统、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家庭医生服务等手段,将大分部常见病病人留在基层。深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部分层、分级收治病人。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应通过远程医疗信息系统获得上级专家诊疗方案,并优先通过下派专家到基层解决。到2025年底,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诊疗量占比达到65%以上。(二)机构设置1.市级医院设置。每100-200万人口设置1-2所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争取达到三甲水平,服务半径一般约为50公里。设置1所市办中医类医院,1所市办妇幼保健院。2.县级医院设置。原
27、则上设置1所县办综合医院、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1所县办妇幼保健院。原则上县域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县办医院数量;县域常住人口低于10万人口,应整合设置县办医院。根据当地传染病、地方病的流行状况,可结合实际设置结核病、麻风病等专病防治机构。3.护理、康复医疗机构设置。鼓助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延伸开展养老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三)资源配置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提高床位质量和使用率,控制急性治疗床位的过快增长。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
28、床护比、床均业务用房面积等指标研究确定本地区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原则上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85%、床护比低于1:0.5、床均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的区域,不再增加急性治疗床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75张配置。五、建设强有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功能定位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救治服务能力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机构设置1.乡镇卫
29、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加快发展全科医学、中医和口腔等特色专科。优先支持辐射服务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的中心卫生院,参照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成为县域医疗次中心。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政府举办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社区医院建设。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实现常住人口超过800人的行政村有1所达标的村卫生室。城区按3-5个居委会的地域或1-2万人口设1所服务站。持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到2025年,持续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
30、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三)资源配置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人口分布和集聚特点、老龄化程度、交通半径等,按照1.5张/千人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县域床位的比例不低于20%,重点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社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3人以上,每万常住人口有全科医生不少于3名。六、打造特色鲜明中医药服务体系(一)功能定位中医医疗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科室、职能部门,主要承担中医药预防
31、、治疗、康复、保健、研发等服务。(二)机构设置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建成以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市级设置1所市办中医类医院,每个县设置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力争实现县办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馆、基本配备中医医师。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三)资源配置依托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加快打造一批中医临床能力强
32、、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功能布局优化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推进市中医院中医特色医院建设,建设一批中西医结合协同“旗舰”医院,开展中西医结合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试点示范,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模式。加快推进市中医院新院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市级中医优势专病专科、诊疗中心。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一批县级中医医院新(改、扩)建项目,更新换代医疗设备,强化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推荐一批技术骨干参评国家、省国医名师,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基层中医药优秀人才。七、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一)功能定位将健康教
33、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职业健康、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传统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老年健康、普惠托幼等新型服务机构,纳入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1.健康教育机构。为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媒体及下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的培训。推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承担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与评估等职能。2.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提供妇幼健康服务,承担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实施妇幼
34、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3.精神心理卫生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承担精神心理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精神疾病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和防治技术培训、指导、管理,以及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4.职业健康机构。承担辖区内的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与统计分析、职业性中毒事件等应急调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5.采供血机构。对标国家血站设置标准,设立一个市级中心血站,负责无
35、偿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检测和制备,保障我市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在各县(市、区)设立一个中心血库、一个固定采血点(或献血屋),并建立一支稳定的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6.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承担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老年健康服务。7.普惠托育机构。承担家庭科学养育指导和0-3岁婴幼儿照护,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8.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受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依法集中行使监督执法权,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
36、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中医药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二)机构设置1.健康教育机构。根据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网络,实现县(市、区)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机构全覆盖,城乡健康教育活动实现全覆盖。2.妇幼保健机构。市、县两级均应当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建设的妇幼保健院,推进临床与保健深度融合,推进单纯公共卫生职能的妇幼保健所转型为具有临床服务的妇幼保健院,推动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改善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3.精神心理卫生机
37、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以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干预、诊治和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配备至少1名精神心理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统筹精神专科医疗资源规划与布局,推进市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建设,完善县级精神专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4.职业病防治机构。依托同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具备职业病诊断救治条件的综合医院,以及承担职业病诊断的疾控机构,承担本地区职业病诊断救治服务工作。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
38、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建立职业病康复点。5.采供血机构。血站是负责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业务工作有无偿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检测和制备,保障我市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6.老年健康服务机构。以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性医院和老年医院为主体,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等为基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开展老龄健康服务,鼓励新建或通过转型发展康复医院或护理院,每个县(市、区)设有安宁疗护病区(病床)。7.托育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区域综合托育服务中心、社区托育服务中心、家庭和工作场所托育点等。8.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市、
39、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设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机构,市、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筑牢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网,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可在乡镇派驻卫生健康监督员。(三)资源配置1.健康教育机构配置。市、县要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市、县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分别按照1人/100万人口、1人/10万人口的比率配置,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本科学历人员,市级占50%以上,县级占35%以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并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2.妇幼保健机构配置。实现市、县两级均有1
40、所标准化的公办妇幼保健院,力争增加2所三级妇幼保健院,提升二级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县级妇幼保健建设综合性儿科病房。全面提升妇女、儿童重大疾病和危急重症诊治能力。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会诊网络,提升救治中心标准化水平和救治能力。3.精神心理卫生机构配置。推进市、县两级精神心理卫生防治中心建设,提升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推进市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地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
41、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公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4.职业健康机构配置。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设置职业健康科,市级建设1所具备常见职业病诊断能力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县(市、区)至少有1所具备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资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具备职业卫生因素监测能力。在有需求的地区,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尘肺病康复站。5.采供血机构配置。按照统筹无偿献血和单采血浆工作协调发展,兼顾无偿献血和原料血浆采集,以及采浆量与
42、血液制品需求量达到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全市单采血浆站的数量。6.老年健康服务机构配置。优化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7.普惠托育机构配置。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服务标准和监管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3.5个,其中普惠托位数达到2.1个,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占比达40%以上,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80
43、%以上,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乡镇(街道)公办婴幼儿照护机构实现全覆盖。8.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配置。各地依据卫生监督机构“三定”方案,配备卫生监督人员。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执法取证工具、执法车辆及办公设备,满足日常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违法案件查办、现场快速检测、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监督执法”。八、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区域医疗卫生体系规划,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市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制定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负
44、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要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用地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三)严格规划实施各地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应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全面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并予以公布。各地要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