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 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股份代號: 998) 於其他市場發佈的公告於其他市場發佈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09(2)條刊登。 茲載列該公告(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信銀行股份
2、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董事長 田国立田国立 中國 北京 2012年3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執行董事為陳小憲博士和曹彤博士;非執行董事為田国立先生、竇建中先生、居偉民先生、 郭克彤先生、趙小凡博士、陳許多琳女士、安赫爾卡諾費爾南德斯(ngel Cano Fernndez)先生及何塞安德 列斯巴雷羅赫爾南德斯(Jos Andrs Barreiro Hernandez)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白重恩博士、謝榮博士、 王翔飛先生、李哲平先生及邢天才博士。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2011 年度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二一二一二年年三三月月三
3、十日三十日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 ) 对建立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财务 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 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
4、 并认为其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本公司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 控制缺陷。 本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本公司财 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董事长:田国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1 附件:附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评价相关相关情况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
5、)以及关于 做好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京证公 司发【2011】30 号)的相关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具体 情况如下: 一一、财报财报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评价的总体情况的总体情况 (一)评价工作的组织情况 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领导。本公 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承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的 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的要求,本公司成 立了内控评价领导组和内控评价工作组。 (二)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情况 本公司依靠行内力量实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并编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借助中介机构或
6、外部 专家力量。此外,本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外部独立审计,出具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2 二二、财报财报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评价的的范围、范围、程序和方法程序和方法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本公司今年着重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从总行、分行 两个层面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关注财务报告概要中披露的业 务收支、经营规模、资产质量、资本管理等四个方面内容相 关的内部控制。其中,总行层面主要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 制度流程、系统控制等方面进行测试,偏重于设计有效性评 价;分行层面主要涵盖控制活动要素,偏重于运行有效性评 价。上述业务和事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涵盖了
7、本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 评价指引规定的程序执行,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 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 果和编报评价报告等 6 个部分,持续时间近 8 个月。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 评价过程中,本公司以当前监管要求、政策导向、制度 规定为依据,以重点业务领域、重点风险环节为切入点,综 合运用个别访谈、问卷调查、专题讨论、抽样检查、实地查 验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和手段。同时,如实编制、填写测试工 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确保评价方法的适当性及 证据的充分性。 3 三
8、三、财报内部控制财报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缺陷及其认定 本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行业的一般惯例,研究确定了 适用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一)重大缺陷标准 从可能性、影响程度和补偿性控制角度分析,重大内控 缺陷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缺陷: 1、导致偏离控制目标的可能性大于微小可能性(5%) ; 2、导致偏离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大于或等 于重要性水平(当年净利润的 5%10%) ; 3、补偿性控制尚不能够有效降低缺陷对控制目标实现 的影响。 (二)重要缺陷标准 从可能性、影响程度和补偿性控制角度分析,重要内控 缺陷是指
9、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缺陷: 1、导致偏离控制目标的可能性大于微小可能性(5%) ; 2、导致偏离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大于或等 于当年净利润的 1%2%,小于重要性水平(当年净利润的 5%10%) ; 3、补偿性控制尚不能够有效降低缺陷对控制目标实现 的影响。 (三)一般缺陷标准 4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四、财报内部控制财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有效性的结论 本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 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财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 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本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本公司财 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公司注意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 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 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本公司将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和 监管机构的要求,持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不断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