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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礼】西周时期三类不同性质的射礼及其演变.pdf

上传人:李静文 文档编号:12791 上传时间:2018-06-05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438.5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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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丧。哲。、 J0崃NA。唧姒TU雎H俜珊Y,裟(戮黑篇9003年第1期(总第274期) “”1m一一_一一西周时期三类不同性质的射礼及其演变胡 新 生(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济南250100)摘要:西周全文所反映的射轧包括三类性质不同的活动,即军事性的射术训练、宗教性的射牲仪式和娱乐性的豪体游艺活动。这三类射礼各自沿着不同的道路向前发展,其中与饮宴,乐舞相姑合的娱乐性射礼为东用时代更加复杂规范的乡射、戈射、燕射、宾射诸礼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以往的研究者时西用射礼的性质差异未作细致分辨,有些看法如西周已没有“贯革之射”,仪礼所记舯礼属于军礼,西周存在“射鱼”之礼等等,都不尽符合吏实,应予纠正

2、。关键词:西周时代;射礼;礼制中图分类号:K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 4721(2003)ol 0112 06以射箭比赛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射礼是西周礼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周射礼不但对当时的贵族生活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也潜在规定了春秋时代射礼发展演变的方向和轨迹。深入分析西周射礼的性质、类型及特点,有助于全面准确地了解周代礼治状况和社会风尚的变迁,对于研究西周其他各种礼仪也具有一定的参照意义。金文资料表明,西周时代的射礼因实施目的和作用的不同而存在性质上的差异。具体说来它至少应包括以下三类不同性质的活动:(1)以训练射术为目的,带有浓重军事色彩的习射。(2)与大型祭祀相伴随,

3、象征宗族首领亲自猎获牺牲的射牲仪式。(3)与饮宴、乐舞紧密结合以集体娱乐为主要目的的射礼。同仪礼等文献记载的东周射札相对照,上述第一类军事性的习射,就是东周札家所谓“主皮之射”的源头;第二类宗教性的射礼特别是天子乘舟射牲的仪式,到战国时代基本湮废;第三类娱乐性的射礼则是礼家所谓燕射、宾射、大射、乡射诺礼的源头。这三类射礼与田猎、战争等实战活动的联系依次递减对其性质不能一概而论。有的学者赞同清人邵懿辰“(仪礼)十七篇中射礼即军礼”的说法强调乡射礼具有军事训练和选拔人才的意义。”7“”这些论断虽然不能说全无理由,但很容易使人笼统而不加分别地看待周代射礼。本文在考察西周三类射礼的同时,将对这些易滋误

4、会的说法和其他一些明显的误说一并进行商榷和辨析。一、“射庐”、“学宫”中的习射活动西周社会还保留着浓厚的尚武风气,各级贵族普遍重视射猎技能并经常举行各种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射猎训练。这些训练中既有“大搜”一类涉及射、御,合围、捕执等多项技能的综合性实战演习,也有在特定习射场所进行的以提高射术为主要目的的专项训练。西周金文记载的“射庐”、“学宫”中的习射活动就属于后者。西周共王时器趱曹鼎铭说:“弊(共)王才(在)周新富,王射于射庐。”。“”同时器师汤父鼎铭说:“王才(在)周新官,才(在)射庐。”7”懿王时器匡卣也提到“懿王才射庐”。m2,设在宗周某些宫庙内的“射庐”,收穑日期;200209 22作

5、着简介:胡新生t1951一),禺,山东沂南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12万方数据是天子与群臣举行射礼的固定场所。据前两器铭IiP,载,周共王在射礼之后曾将弓矢和其他兵器赐给越售,师汤父在射庐得到的赐物也是弓矢之类。西周春秋时期,周天子将弓矢赐给臣下大多寓有奖励军功或授予兵权的意思。小盂鼎、虢季子白盘、不娶簋等器铭所记器主受赐弓矢诸事,左传所记晋文公受赐弓矢之事,都是周王以赏赐弓矢嘉奖军功的典型事例。左传所记周公赐伯禽以“繁弱”(弓名)以及宜侯簋所记王赐弓矢诸例,则有授权诸侯镇靖边陲、藩卫宗周之意。超曹、师汤父受赐弓矢,是因为他们与周王一同参与射礼并有较好的表现,这与上述以弓矢奖励

6、军功的情况比较接近。“射庐”中的习射者表现优异即可得到与实战时“折首执讯”相类同的奖赏,意味着习射的成绩可以套用军功标准来衡量。这种习射无疑是纯粹的军事训练。西周统治者对射猎技能的高度重枧直接影响到当时的教育制度。在宗周“学官”一类的贵族学校中,射术训练被列为贵族子弟的必修课程。周天子本人对“学官”的射术教学恬动甚为关注,有时亲自选派官员去学宫担任射术教师或亲临学宫对射术教学进行检查和督导。穆王时器静簋铭云:“隹六月初吉,王才葬京。丁卯,王令静司射学宫,小子皋服卑小臣愚尸(夷)仆学射。”口“”铭文后段说,是年八月初吉庚寅Et,穆王亲临学宫,带领吴某、吕某与有关人员“射于大池”。静簋铭中的“学宫

7、”就是汉代人所说的“天子大学”一“辟雍”l“小子”相当于周礼的“国子”,指国都中的贵族子弟口c“1与小子一起学射的“服”(脆)、“小臣”、“尸仆”,大都从事警卫纠察一类事务。静另铸有一件卣,静卣和静簋当是同年铸作的器物。H(“6”静卣铭说,穆王曾于本年四月赐弓给静,按惯例这很可能是对静射术精良的褒奖。与静簋所记此年六月静受命。司射学官”一事对照分析,穆王六月的任命就是基于四月已对静的射术做过慎重的考察。学宫的射术教官由周王亲自选定参与学射的人员中叉包括周王的警卫,这种习射无疑也以训练实战技术为目的,它是一种军事训练、军事教育,jiii基本不带娱乐、游戏的性质。学宫习射的最大特点是把一部分习射活

8、动安排在学校的“大池”中进行。在“大池”乘舟习射,与射庐中的射侯(靶)练习应有不同,它的训练内容可能是弋射水鸟。按周代风俗,贵族子弟参与社交和缔结婚姻均以生雁为见面礼物,贽见者、求婚者以此表示他们已真正掌握了射猎技能,具备了作战、从政和养家的本领。要掌握射雁、射飞鸟的技术,必须在射侯练习的基础上进行一些更专门更有针对性的训练。由此推测,贵族子弟在学官习射,陈了射侯、射椹质(以术墩为靶)之外一定还有射鸟、射其他移动目标等等难度更大,实战性更强韵训练项目。与学宫相联的“大池”,文献中又称为“灵沼”、“辟池”或直接称为“泽”,这里有各种水鸟栖息聚集,练习弋射最为便利。孟子告子上有个比喻:有的学弈者不

9、能专心致志,听课时“一心以为有鸿鹪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孟子的比喻隐隐透露出,战国时代的一些学校仍设在沼泽附近,援弓缴射鸿鹄之类的弋射仍是学生经常练习和特别喜爱的科目。杨宽先生西周史列有两幅壶、杯所刻射礼图,口f”图中同时刻画了射侯与弋射飞鸟的场景,说明弋射训练确与射侯练习一样为周人所习见。具体到静簋铭来看,“小子”等习射者乘舟弋射有接受天子检阅之意,所以这次射礼不同于一般的弋射练习。而应是习射者在基本掌握弋射技能后进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比赛与考核。上引西周金文所反映的军事性习射,其性质与东周礼家所说的“主皮之射”大致相同。论语八佾记孔子语:“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遭也。”仪礼乡射札解释道

10、t“札,射不主皮。主皮之射者,眭者又射,不胜者降。”意思是说,孔子所谓“射不主皮”只是特指“礼射”而言,“礼射”之外另有一种射箭活动就是专门要求“主皮”。关于“礼射”与“主皮之射”的区别,乡射礼郑玄注说;“礼射,谓以札乐射也,大射、宾射、燕射是矣。不主皮者,贵其容体比于札,其节比于乐,不待中为隽(俊)也主皮者无侯,张兽皮而射之,主于获也。”继之又引尚书传说明“主皮之射”的性质:“战斗不可不习,故于搜狩以闲之也。闲之者,贯之也;贯之者,习之也。”据此,我们可以将郑玄的意思更清楚地表述为:“札射”是一种礼仪表演,“主皮之射”鼬是一种军事训练。军事训练当然要“主于获”,即以提高实战水平为主旨,其间虽

11、然也有一定仪法,但不会夹杂太多的繁文缛节,不会对射者的仪容步趋有更多的要求所以总体说来它的礼仪性、表演性比较微弱。就概念的对应关系而言,与“礼射”有别的习武之射实应称为“非礼射”一种不追求仪容风度优美好看的射。军事性的习射之所以被命名为“主皮之射”只是由于孔子的“射不主皮”一语先以“(礼)射”与“主皮”对称的缘故。所谓“主皮”,并不像郑玄所理解的得名于“张兽皮而射之”而是指习武之射特别注重射击穿透皮甲的力度。孔子以“(礼)射不主皮”与“为力不同科”对言,意味着“主皮”本与讲求射击力度有关。左传成公十六年所载楚人潘党、养精代王引之、孙治让等认为用作费礼的“雁”是指寨藕,系误说119万方数据由基“

12、蹲甲丽射之,彻七札焉”,说明春秋时期的习射者惯以穿透力度相炫耀,这正是典型的“主皮之射”。周礼司弓矢也曾明确提到“射甲草”的活动。札记乐记将习武之射称为“贯革之射”朱熹论语集注认为“贯革之射”与“主皮之射”是一回事。根据这种理解,西周金文记载的“射庐”、“学官”中的军事性习射显然属于“主皮之射”、“贯革之射”而不属于“礼射”。在这里,有必要就“主皮之射”的性质略做说明。周丰L乡大夫载:“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目和,二日容,三日主皮,四日和容,五日兴舞。”清人凌廷堪礼经释例卷7周官乡射五物考认为,既然周礼*明盲“乡射之礼五物”那么“主皮”等“五物”就应“在乡射礼之中,不在乡射礼之外”。从这

13、一主导思想出发,凌氏认为“主皮之射”就是乡射札中“不赁不释(计算成绩)”的第二番射,“礼射”则是指“不鼓不释”的第三番射,又认为论语“射不主皮”与“为力不同科”是内容不相干的两句话。凌说否认“主皮之射”是表演性射礼之外专练射击力度与精准的军事行为,把两类不同性质的射箭活动看成了同一种射札中两个不同的环节。其实。周札所说的“乡射之礼”范围较广,它与仪礼记录的乡射礼并不完全等同,例如前者列举的“五物”中有“兴舞”而乡射札就未见此项内容。周札所谓“五物”是指评价射者的五项标准,这些标准不可能与乡射SLY-番射的程序机械对应。乡射礼第一番射只有司射的示范和三耦的试射,总共七人参加。如按凌氏所说,“五物

14、”中的“和”、“容”只与第一番射有关,则无异于说周礼为试射者设定了一种特殊的考察标准,或者说“五物”之中包含着分别针对不同射者的两套评价体系,这种假设未免过于离奇。周礼以“和”、“容”与“和容”并列,确很费解,但凌氏的解说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比较后应当承认朱熹将“主皮之射”理解为“贯革之射”比凌廷堪的新说更为合理。如何理解“主皮之射”,关系到如何看待周代习武之射的广泛程度。礼记乐记说,周武王克商后,“散军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此说与乐记“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鼹;车甲衅而藏之府库,而弗复用”等描写一样,都是战国儒生的夸大之辞。在“西六师”

15、、“成周八师”及其他贵族军队频繁作战的时代,“贯革之射息”绝不可能成为事实。凌廷堪周官乡射五物考曾对“主皮即贯革”的说法提出如下质疑:“武王克殷,贯革之射已息,何以主皮犹在乡射五物之中?”这一设问的前提就不成立。周札认为乡大夫主持的射礼中有“主皮”一项内容,表明战国人对宗族成员经常参与军事训练的状况还保留着较深的记忆,这种描述与西周春秋时代重军事重射术的总体背景正相符合。从西周“射庐”、“学宫”中的习武之射,副东周时代的“主皮之射”,本是同一种礼俗的历史延续。如果西周盛行的习武之射到东周时代不再有人提及,那反而是不合事理,值得怀疑的。二、与祭祀有关的射牲仪式传世铜器麦尊和陕西长安张家坡西周洞室

16、墓所出伯唐父鼎,都记有周王在辟雍、辟池中乘舟而射的史实。这类射箭活动表面看来与上述军事性的射术训练颇为相似,实际上却是性质不同的另一类射礼。麦尊铭文说,某年二月,井(邢)侯到宗周朝见周王,随后与周王一起去京举行棵祭和肜祀。“雩若翌日,才辟雍,王乘于舟,为大礼。王射太龚禽。(邢)侯乘于赤旗舟,从尸,成。之日,王以侯人于寝侯易(赐)玄周戈“。”伯唐父鼎铭记载,某年乙卯,周王裸于京,随后去辟池举行射礼。王首先对“辟舟”施以祓祭。继之,伯唐父向周王“告备”,于是“王格乘辟舟,临奉白旗,用射兕、产虎、貉、白鹿,白狐于辟池。1关于“辟池”,史记封禅书说:“沣漓有昭明、天子辟池。”司马贞索隐:“夸谓天子辟池

17、,即周天子辟雍之地。”据此,伯唐父鼎中的“辟池”实即辟雍之池也就是静簋、通簋所见的“大池”;“辟舟”当即“辟池之舟”的省称。麦尊和伯唐父鼎的铸作时代相近(昭穆时期),铭文内容都涉及辟雍的舟射之礼,所记史实有多处可以相互比证。其中,以下两点尤为重要;(1)两次射礼均与祭祀相关。麦尊所记射礼与彤祀相连,“王射”即“为大礼”的前奏。伯唐父鼎记载的射礼行于裸祭之后,可能也是肜祀的部分。(2)周天子射击禽兽都带有象征意义。伯唐父鼎所记射礼是将兕、虎、貉、自鹿、白狐等野兽置于辟池以供周王射击。这些事前捕获的野兽似乎是被固定在另外的船只上,周王乘辟舟射击这些目标能保证箭无虚发,全部擒获。这种射击既不是真正的

18、狩猎,也不像是射术训练,因为练习射术没有必要将那些凶猛、珍稀的野兽一一摆在辟池中当靶子。麦尊所记磋氏弟予胡培晕所著仪礼正义)大量日I录礼经释倒,但在解并t乡射札主皮之射。时来来师说114万方数据“王射大龚禽”,郭沫若读为“王射太鸿禽”,z“唐兰读为“王射,大拱禽”,意为大量捕执禽兽。“”对照伯唐父鼎铭分析,唐先生的释读似更接近原意。也就是说,麦尊所谓“王射”很可能也是一种象征性的行为:周王在近距离射击那些预先摆好的禽兽自然可以收到“大拱禽”的效果。根据文献记载,周代的射牲仪式同样带有与祭祀相关和象征周王亲自射猎的特点a笔者认为,伯唐父鼎和麦尊记载的射札就是西周射牲仪式中一种较为特殊的形式。先秦

19、统治者组织田猎的名义之一是捕获新鲜的牺牲以祭神灵。谷梁传桓公四年说:“四时之田(畋),皆为宗庙之事也。”周礼大司马也说,春搜“献禽以祭社”,夏苗“献禽以享杓”,秋季尔“致禽以祀枋”,冬狩“人献禽以享承”。左传襄公三十年:“丰卷将祭,请田(畋)焉,(子产)弗许,日t唯君用鲜众给而已。”可以算作这方面的实例。由于祭神关系到一国福祉,按惯例最高统治者必须亲自参加田猎,亲自射获野兽以示郑重其事。如果牺牲不是来自君主射猎所得(如畜养的牛羊等),用牲前君主必须亲手射杀此牲,以象征自己履行了亲自为神灵捕获牺牲的职责。国语楚语下:“天子椅郊之事,必自射其牲”“诸侯宗庙之事,必自射牛、到羊、击豕”说的就是这种情

20、形。周礼射人:“祭祀,则赞射牲。”同书司弓矢:“凡祭祀,共射牲之弓矢。”郑玄注:“射牲,示(王)亲杀也。”这些描述都可以与国语射牲之说相印证。伯唐父鼎所记周天子在辟池射击的兕、虎之类,显然不是周王亲自猎获的。按照传统,这些野兽在被供奉给神灵之前,同样必须由周王亲手射杀一回。战国秦汉学者对辟雍中的射牲之礼已很隔膜,他们虽然还隐约知道西周有“射于泽”的礼俗,却将辟雍中的习武之射与射牲之礼混为一谈。礼记射义说:“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泽者,所以择士也。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官。射中者得与于祭,不中者不得与于祭。”仪礼乡射札郑玄注引伏生尚书大传说:“凡祭,取余获陈于泽,然后卿大夫相与射也。(射于泽时)

21、中者,虽(狞猎时)不中也取l不中者,虽中也不取。何以然?所以贵揖让之取也,而贱勇力之取。向之取也于囿中,勇力之取也;今之取也于泽宫,揖让之取也。”这些论述虽有部分内容符合史实,但总体说来与西周射札的真实面貌相差较大。譬如,静簋铭记录的是典型的“习射于泽”,但它与祭祀并无关联;伯唐父鼎记录的是典型的“天子将祭,取余获陈于泽”的射牲之仪,但它并不属于习射。也看不出与“择士”有关。秦汉学者很少接触西周金文,自然不能对两种情况加以分别。此外,礼记射义所谓“泽”,周礼司弓矢所谓“泽,共射椹质之弓矢”,其中的。泽”都是金文“大池”、“辟池”的同义语。伏生将“泽”理解为“泽宫”,郑玄等进一步将“泽”解释为射

22、宫之名,都是因为没有看到西周原始史料而作出的错误推测。在西周射牲仪式的研究中,还有一种误说需要纠正。陈禁1941年发表的春秋“公矢鱼于棠”说一文认为,所渭“射于大池”、“习射于泽”、“矢鱼于棠”等等,都是指一种古老的射鱼之礼。【63此说至今仍为一些著作所采用。1”“1陈文将甲骨文“弼渔”误解为射鱼。将宋人俞成萤雪丛说杜撰的周礼“矢其鱼鳖而食之”视为可信史料,又将易经圹井谷射鲋”以及类似的射鱼之举视为札制,此类明显的疏失均无需深辨。陈文所列证据,只有淮南子时则训“(季冬)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射渔,先荐寝庙”一条较为有力,然而这段惟一明确述及射鱼礼的文字同样存在问题。时则训系由吕氏春秋的“十二纪”

23、和礼记月令改编而成,而吕氏春秋季冬纪和礼记月令季冬部分的原文为“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乃尝龟,先荐寝庙”,并未出现“射渔”字样。时则训在改编月令时插入了不少汉代人的设想,如盂春部分所增“赏省徭赋”,孟夏部分所增“举孝悌”等,都反映了汉代人的观念。季冬部分“射渔”二字显然也是淮南王宾客后加的内容,不能用它说明西周礼制。西周金文屡见“呼渔于大池”一类记载,却投有一条与“射”相联。麦尊、伯唐父鼎明确提到的辟雍之射,又都与射鱼无关。因此,所谓西周存在射鱼礼的假说根本不能成立。随着西周王朝的衰亡,许多原本由周天子亲自主持的神圣仪式渐趋荒废,天子在辟雍乘舟射牲的古札就是其中之一。辟雍射牲礼的性质和命运与籍

24、田礼非常相似,两者都是以天子亲身参与的形式象征最高统治者带头从事与祭祀有关的仪式,到西周后期又一同废弃不行。在周天子射牲于辟池的礼典消亡之后,一般的射牲仪式到春秋时代仍在延续。战国时代,传统的礼治体系彻底瓦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古老观念失去了宗族组织的根基,祭祀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随之下降,整个射牲礼的湮废大致就在这一时期。两汉时期,射牲礼又以变异的形式重新出现。周札射人郑玄注说,东汉“立秋有抠刘”,其性质与周代的射牲礼相近。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中;“立秋之日,自郊札毕,始扬威武,斩牲于郊东门,以荐陵庙。其仪:乘舆御戎路,白马朱鬣,躬执弩射牲武官赚兵,习战阵之仪、斩氇定礼,名日狠刘。”商

25、书祭耙忘牛:115万方数据“立秋之日,迎秋于西郊祭白帝蓐收天子入囿射牲,以祭宗庙,名日抠刘。”獾刘之仪与周代射牲礼有相似之处,但是,就像汉代的籍田礼与西周籍田札各有不同的历史内容一样,狠刘中的“躬执弩射牲”也带有拟古性质,我们只能说它是西周射牲礼的一种摹本或腰品。三、与饮宴、乐舞相结合的娱乐性射礼西周时代一些射箭活动已经明显表现出娱乐化的倾向。这类射礼既不同于宗教性的射牲仪式,也不属于典型的军事训练,其性质已十分接近东周人所说的“嘉礼”。西周射礼的娱乐化倾向直接影响到东周射札的演变和发展,对此我们应当给予更充分的注意。首先应予注意的事实是,西周时代的一些射礼往往紧承饮宴之后举行,并逐渐成为整个

26、娱乐活动中一个较为固定的组成部分。昭王时器令鼎铭云:“王大籍农于谟田。饧,王射,有司职师氏、小子合射。“”+饧”宇从“食”,杨树达读为“觞”(飨也),3(“唐兰读为“饬”(昼食)”均比郭沫若读为“场”更可信据。这次合射是在籍母礼结柬全体贵族酒食厌足之后举行的,尽管“师氏”、“小子”等人的参与使此次射礼仍带习射色彩,但其总体性质已有向娱乐活动转化之势。穆王时器长囟盂铭:“隹三月初吉丁亥,穆王才(在)下减位。穆王乡(飨)丰(醴),即井(邢)白(伯)大祝射。“4”7穆王饮宴之后去太棍那里射箭,似有余兴未尽以射助兴之意。夷王时器噩侯驭方鼎铭云:“王南征噩侯驭方内(纳)丰(醴)于王,乃裸之,驭方侑王。王

27、休宴,乃射。驭方合王射,驭方休阑。王宴,咸饮。“2。”7先宴后射射毕又宴,这时的射札事实上已成为全部饮宴活动中的插曲,它与军事性的射术训练已经相去甚远。其次,一些射箭活动与乐舞的结合也愈来愈趋紧密。懿王时器匡卣铭云:“隹四月初吉甲午,懿王才射庐,作象舞。匡抚象乐二,王日休。”“”左传、礼记、吕氏春秋都有象舞、象乐的记载,这是周韧创作的一种乐舞,春秋时期成为礼仪活动中经常表演的节目。正如有些研究者所说,匡卣记录的在射庐“作象舞”、“抚象乐”的情况,就是礼记内则所说“成童舞象,习射御”这一东周惯例的滥觞。诗小雅宾之初筵以射礼与“竽舞笙鼓”并咏,诗齐风猗嗟以“舞则选兮,射则贯兮”联言,周礼乡大夫说乡

28、射“五物”中有“兴舞”一项,说明春秋时代的某些射札确实伴有舞蹈活动。仪礼所记乡射礼、大射仪有乐无舞,应是射礼进一步演变的结果。射箭与饮宴、乐舞相结合,极大地削弱了习射原有的军事性质,使其逐渐从切近实战要求的“军礼”演化成以娱乐和表演为主的“嘉札”。那些紧承饮宴之后举行的射礼,以及夹在两场酒宴中间的射礼,不过是行礼者酒足饭饱之后调节情绪或发泄过剩精力的游戏,射箭原有的实用意义、军事意义因此受到严重的磨蚀。音乐、舞蹈与射箭相结合叉进一步推动射箭比赛朝着娱乐化、表演化、程式化的方向发展。军事性的射术训练可能很早就以鼓点为节奏,简单的击鼓对习射的军事性质本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但是如果在习射过程中附加过多

29、的音乐演奏,并且像猗嗟诗描写的那样赞美射者“巧趋跄兮”、“舞则选兮”,那么射箭活动最终必然会变成只讲究表情仪态而不注重训练实效的“礼射”。令鼎、长囟益、噩侯驭方鼎诸器铭没有涉及射礼的仪法不过我们仍可断定这类射礼就是礼书记载的乡射、大射、燕射、宾射诸礼的源头。仪礼所记乡射礼、大射仪都以饮酒礼为前奏,这一点与上举铭文完全相同。乡射、大射中的“释获”(计算成绩)和“饮不胜者”(罚酒),都不以个人成绩为标准,而是将所有射者分成左右瓶队,按集体成绩决定胜负。这种不计个人名次,不注重个人实战技能的比赛方法,与其说是为了培养团体精神。不如说是为了维护集体娱乐的欢庆气氛,避免出现“一人向隅,满座为之不欢”的尴

30、尬情形,它与真正的习射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距离。汉代托家之所以将乡射礼,太射仪划属“嘉礼”,正是基于对先秦射札的深刻理解他们的定性是非常准确,无可置疑的。晚清学者邵懿展对射礼的看法颇为独特,他从射箭与“武备”相通着眼,认为“乡射、大射亦寓军礼之意”,“十七篇中射礼即军礼”。”H“”此说无视乡射、大射的游艺性质,是一种相当片面的观点。“五礼”的划分出于周礼大宗伯,而大宗伯所说的“军礼”即大师、大均、大田、大役、大封之礼,都是与乡射、大射绝不类同的军事活动,大宗伯将天子的。宾射”归属嘉札。而“宾射”的性质与乡射、大射基本相同,所以邵说至少与周礼原意不合。如果仅凭射札与武备相通,“天下有事则可用之于战胜

31、”,就把乡射、大射视为军礼,那么所有的射箭活动都可以划入军礼范圈。这样滥用!军礼”的概念对于准确翔断礼仪盼性质已经毫无意义。左】6万方数据传襄公二十九年载:“(晋)范献子来聘(鲁襄)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鲁襄公先以酒食继以射札招待宾客,与噩侯驭方鼎记录的情形如出一辙。这类射箭活动虽然也可与“武备”相通,但它们早已脱离了军事领域,明显属于嘉礼而不属于军礼。与此同理,笼统地说西周春秋时期的射礼有选拔人才的意义也不确切。以射择士的传统在第一类射礼中可能有所保留,但是像鲁襄公举行的那种纯娱乐性的宾射肯定已没有择士的意义。仪礼描述的射礼也很难看出有择士的意图,其中比赛不计个

32、人名次这一点与择士说尤相径庭。周札乡大夫说以乡射“五物”“兴贤”“兴能”,因而不能完全排除“礼射”有品评人物的作用。不过,对于乡射、大射来说,这种作用毕竟只具有附带意义,不能说举行乡射、大射的目的就是为了-考察和选拔人才。乡射、大射的主要性质是娱乐,而且时代越晚,其娱乐性就越强,政治军事意义就越淡薄。春秋后期,娱乐性射礼又有发展,结果是派生出一种其投矢于壶而无需开弓发射的投壶礼。左传昭公十二年记有齐景公与晋昭公投壶一事,两戴礼记都有记述投壶仪法的投壶篇。投壶礼已经与射无关,但行礼时仍由“司射”负责设壶、设中(盛算筹器)、释获诺事宜,说明投壶礼确由射礼演变而来。不设侯、不射箭的投壶礼更不追求力量

33、的强劲而只讲究细微的手感,它离军事领域更远属于纯粹的游戏。从部分射箭比赛成为饮宴之后或饮宴中间的一个娱乐项目,到饮宴之后或饮宴中间只有投壶而没有了射礼,不但折射出贵族统治者在射术训练上的荒疏和懈怠,也意味着他们对整个传统礼典的态度变得愈益苟且和随意。投壶礼的出现和流行,与春秋以来青铜礼器愈造愈薄,愈造愈轻巧的现象一样,是宗法贵族阶级日趋颓废和没落的反映,它预示着夏、商、西周春秋时期一直沿袭的贵族政治体制和宗族国家形态行将发生深刻的变革。参考文献;lI J杨宽阿周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2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M13奉东京;文求堂书店,l 9353杨树达积徽居金文说M北京:中华书局,

34、1 9974唐兰西周青铜器怙文分代史征M北京,中华书局,1 98883长安张家坡M183酉周洞室墓发掘倚报J考古,1989,(6)6陈第春秋“公矢龟于棠”说J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7,(7)7清经解续崮葺M上海:上海书店,I 988Three Kinds of Ritual of Archery and Their Change in West zhou DynastyHU Xinsheng(School of Historical Culture,Shandong Universit,Jiwn”)Abstract:Ritual of archery reflected in inscri

35、ptions oil bronze of the West Zhou Dynasty includes three diffemt kinds ofactivitiesmilitary training of archery,religious ceremonial of shooting animals and collective gameThese three kinds ofrituals developed in different directionsThe past studies did no|see the detniled diHerences in the nature。

36、f the rituals ofarchery in West Zhou DynastySome of their conclusions did not fit in with the historical fact and should 13e correctedKey words:Period ofI,Vect Zhou Dynasty;Ritual of archery;System of rituals责任编辑王大建117万方数据西周时期三类不同性质的射礼及其演变作者: 胡新生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济南,250100刊名: 文史哲英文刊名: JOURNAL OF

37、LITERATURE,HISTORY AND PHILOSOPHY年,卷(期): 2003(1)被引用次数: 10次参考文献(7条)1.杨宽 西周史 19992.郭沫若 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 19353.杨树达 积微居金文说 19974.唐兰 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 19865.长安张家坡M183西周洞室墓发掘简报 1989(06)6.陈槃 春秋“公矢鱼于棠“说 1947(07)7.清经解续编 1988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1. 逯宏.LU Hong 宋康王射天考论期刊论文-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9,25(7)2. 赵红红.ZHAO Hong-hong 先秦射礼研究的回顾和展望期刊论文-浙江体

38、育科学2010,32(3)3. 姜楠 “射礼“源流考期刊论文-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3)4. 赵强.ZHAO Qiang 管窥西周时期礼射活动及其功能期刊论文-太原科技大学学报2009,30(2)5. 孙世洋.Sun Shi-yang 仪礼燕礼记所录乐式与燕射两式综考期刊论文-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6. 刘英林 西周时期礼射的裁判工作期刊论文-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1,18(3)7. 赵红红.Zhao Honghong 先秦三番射考论期刊论文-浙江社会科学2010(5)8. 袁俊杰.Yuan Junjie 作册般铜鼋所记史事的性质期刊论文-华夏考古2

39、006(4)9. 杨钥.Yang Yao “射不主皮“榷诂期刊论文-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0(2)10. 赵红红.Zhao Honghong “射礼“补释期刊论文-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0,30(4)引证文献(10条)1.景琛妍 中国古代体育地位演进的社会文化探析期刊论文-当代体育科技 2012(5)2.景琛妍 中国古代体育地位演进的社会文化探析期刊论文-当代体育科技 2012(5)3.向玮 西周的射礼习俗述考期刊论文-飞天 2011(18)4.赵强 管窥西周时期礼射活动及其功能期刊论文-太原科技大学学报 2009(2)5.陈康.刘可 敦煌北朝壁画中的射箭图像研究期刊论文-敦煌研究 2004(1)6.戴国斌 从狩猎之射到文化之射期刊论文-体育科学 2009(11)7.李凯 试论作册般鼋与晚商射礼期刊论文-中原文物 2007(3)8.胡新生 仪礼士昏礼用雁问题新证期刊论文-文史哲 2007(1)9.袁俊杰 论伯唐父鼎与辟池射牲礼期刊论文-华夏考古 2012(4)10.赵红红 先秦射礼研究的回顾和展望期刊论文-浙江体育科学 2010(3)本文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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