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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莒县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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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XDR20190020003 莒政办函201946 号 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莒县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暂行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和国家、省、市属驻莒各 部门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 莒县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暂行办法已经第 46 次县政府常 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29 日 2 莒县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我县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 ,调整优化 产业和城市布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日照路以南,临沂路以北,山东路以东,屋楼大道 以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适用本办法 (原国有和集体破产改

2、制企业 职工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的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退城进园” : (一)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影响城市功能格局的; (二)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影响城区生态环境的; (三)因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需要搬迁的; (四)企业需要改造扩建做大做强的; (五)因实施棚改、校改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占用 企业土地的; (六)其他需要“退城进园”的情形。 第四条 县政府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业企业“退 城进园”工作: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退城进园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企业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符合“退城进园” 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并对企业提交

3、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出具“退城进园”企业建 3 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原企业不动产无抵押情况证明,做好“退 城进园”企业的土地收储管理; (四)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政策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五) 县住建部门负责对涉及棚改安置项目工程建设监管工 作; (六)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相关手续办理。 第五条 批准“退城进园”的企业应当与县政府或县政府授 权的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约定征收补偿、土 地交付等事项。 第六条 对列入搬迁计划、 符合规划和征收条件的企业用地 及地上附着物, 由自然资源和规划、 房屋征收部门依法进行征收。 征收补偿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4、 第七条 企业原址腾退土地出让后实现的净收益分配如下: 企业原用地为国有出让土地的,出让后政府收益金的 40% 用于补偿企业;企业原用地为国有划拨土地的,出让后政府收益 金的 30%用于补偿企业; 企业用地为租赁等其他用地性质的, 按 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执行。 退城企业搬迁入莒县经济开发区、日照海右化工产业园、刘 官庄镇塑料产业园或县内其他工业集聚区的, 再给予企业原址土 地出让实现政府收益金的 30%,扶持企业新上项目发展。 第八条 企业退城进园后, 按规划原企业用地用于城市公共 4 基础设施建设的, 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参照周边土地出让价格计 算政府收益金,按照第七条确定的政府收益金扶

5、持比例补偿企 业。 第九条 企业“退城进园” ,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 “退城进园” 企业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报告 (主 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园项目建设情况、资金筹措、合资合 作、发展目标、工作安排及工程进度计划等) ,进驻园区的项目 需提供项目进园选址证明(由园区和各乡镇街道提供) ; (二)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工业企业“退城进 园”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县“退城进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业和信息化、 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住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及所属街道办 事处联合到企业实地调查会审并形成初步意见; (四)县“退城进园”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补偿方案报县政 府常务会议决定

6、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予以批复。 第十条 对 “退城进园” 企业的土地收储, 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 土地使用权人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复向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部门提交申请;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受理后,与企业签订土地 收储合同,收回或收购土地使用权,同时土地使用权人交回土地 证、房产证(不动产证) ; 5 (三)土地使用权人交付土地使用权;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调办理注销土地证、房产证 (不动产证) 。 第十一条 项目投产后经县工信、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 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迁出街道和迁入园区实地验收后,再拨 付企业原址土地出让实现政府收益金的 30%。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7、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莒县推动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6 附件 莒县推动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费立志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毛怀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经济开发区党工 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董献中 副县长 马宗光 副县长 成 员:鲍洪花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申友社 县财政局局长 周忠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维国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光习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徐文升 城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喜娟 浮来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于家周 店子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王纪来 陵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 “退城进园” 工作具体事宜。 鲍洪花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工业和信息化、 财政、 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分管同志任办公室 成员。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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