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德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德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环保局大楼(即新武装部对面),邮编:529700联系电话:0750-8994090传 真:0750-887121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2、。项目名称广东德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广东德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雅瑶镇直水工业区环评机构广东广业检测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20428.7平方米,扩建后,年产量由3.3万吨上升至4.15万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项目扩建后增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0)中 “道路清扫、消防”的标准或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3、/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回用于厂区内道路清扫和冷凝水补给,不外排。(2)废气:本次扩建,新增多台生产设备,扩大了生产规模,会增加一部粉尘和非甲烷总烃的产生,可能带有一些气味。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管,进入脉冲除尘器,粉尘收集在布袋中,定期清理布袋可以回用与生产;非甲烷总烃采用每一个废气产生点一个集气罩的方式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于15米以上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本项目扩建产生的粉尘和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达标排放对周围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处理后,气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 14554-93)中恶臭项目的要求。项目设有饭堂,食堂油烟产生量与扩建前相同,经静电型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型饮食业单位标准后排放,对周围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各类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控制经营作业时间等噪声防治措施,经厂房墙壁、厂界围墙的阻挡消减、以及距离几何削减后,西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a类区排放限值;其余三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不大。(4)固废:废包装材料,扩建后增多,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生活垃圾,扩建后无新增,由环卫部门卫生清运;扩建后,新增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处理或回用于绿化;扩建后,新增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上述措施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可达相应环保要求。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了发放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对象主要为鹤山市雅瑶昆东村和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均表示支持项目的建设的。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