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魏子好的一塌糊涂的文献 文档编号:21470000 上传时间:2024-03-0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6.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生产检修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生产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修和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检修项目和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厂、车间、外包、检修及协作单位。3、术语和定义3.1 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3.2 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工作的。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

2、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4、交叉作业的分类:A 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标高处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B 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专业队伍同时生产或检修。C 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D 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5、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淹溺等。6、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生产或检修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

3、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区域联保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通过区域联保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7、交叉作业和管理原则:7.1 同一区域内各生产或检修方,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7.2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生产或检修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

4、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7.3 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份,生产或检修双方及厂部各执一份)向对方告知: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运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检修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7.4 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

5、到“四不伤害”。7.5 交叉作业双方检修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本方检修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生产或检修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生产或检修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检修安全和质量。8、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8.1 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生产检修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生产检修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8.2 爆破作业

6、区内多单位、多部门时,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邻近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被干扰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撤离、设备防护等工作,在被干扰方未做好防护措施前,不准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破前30分钟进行口头通知,确认人员和设备撤离完成;确定爆破指挥人员、爆破警戒范围和人员、爆破时间。爆破时应尽量采用松动爆破,特殊部位应采用覆盖或拉网,防范飞石伤人毁物。8.3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

7、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就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8.4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

8、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8.5 各方应自觉保障生产检修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生产检修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8.6 同一区域内的生产检修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生产检修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如果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

9、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7 生产检修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到生产检修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9、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规定:9.1 A类交叉作业中,上部生产检修单位为责任方,其生产检修人员为下部生产检修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下部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下部生产检修人员在隔离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生产检修。9.2 B类交叉作业,由生产检修单位负责人在生产检修前对

10、各方做明确的安全交底,着重明确各方责任、安全责任区;确定防护设施的维护与完善。各方必须严格按交底执行。9.3 C、D类交叉作业由公司项目负责人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各方安全责任。9.4 交叉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设施由责任方提供。当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时,我公司将指定由另一方提供,其费用及日常维护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5 交叉作业责任方必须确保隔离设施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完整、可靠性。由于此设施缺陷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及设备、设施、料具损坏,责任由责任方承担。9.6 某处出现交叉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时,各方应暂停生产检修,报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由我公司明确安全责任一,待责任方完善安全措施后方可生产检修。9.7 交叉作业的各生产检修队伍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人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教育,并做有针对性的分项、分工种、分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各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指导工人工作,及时纠正工人的违章行为。9.8 公司各级部门、人员有权对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部,由安全部向其下发限期落实整改通知书,对于接到通知书后仍然不按期落实的生产检修单位,公司将责其停工整顿,并按该单位严重违章论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管理方法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