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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活人均产污源强系数说明.pdf

上传人:绿扩生态 文档编号:21523950 上传时间:2024-03-11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34.8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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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源强系数说明 1、城镇生活源城镇生活人均产污系数是指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除以城市非农业人口数和天数,得到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参考江苏省沿江城典型生活小区进行了调查。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分布在147.1255.6升/(人日)之间,平均值为187.6升/(人日)。污水中CODCr浓度分布在314.7420.7mg/l之间,平均值为353.8mg/l;总氮浓度分布在40.9120.8mg/l之间;总磷浓度分布在1.139.94mg/l之间。城镇人均产污系数约为:COD 60100g/人日,氨氮48g/人日。如人均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位于此范围内,则数值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如偏离此范围20以内,应根据

2、实际情况分析其可能性;如偏离此范围20以上,则应修正所得的污染物排放量数据。2、农村生活源农村生活人均产污系数是指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除以农业人口数和天数,得到农村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参考太湖流域污染源调查数据,根据各地区农村人口数、人均用水量及人均产污系数,测算农村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的排放量。表 1 农村生活人均产污系数 克/人天人均生活污水量(升/人天)CODCr总氮总磷氨氮8016.45.00.444.0如果各地实际测量的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不在5080升人天范围之内,COD浓度不在200400mg/l范围之内,则需要重新核算人口、水量等数据的一致性。3、农田径流1、农田径流废水源强

3、系数径流量是指降雨量减去蒸发、渗透和其它损失外沿地面流入沟、河的水量。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是指时段内(一般为年)单位耕地面积所产生的平均流量,单位是千克/亩年。根据2005年全国水资源公报,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详见下表,各地区可根据2007年地表水水资源量,对农田径流源强系数进行等比例调整。表 2 2005年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表省份降雨量(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亿立方米)地表水深(mm)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千克/亩年)北京市78.67.64530天津市61.67.16342河北省886.8583121山西省723.650.43221内蒙古自治区2477.3338.72920辽宁省1074

4、.3336.3231154吉林省1312489.6260173黑龙江省2281.161213187上海市67.924.5397264江苏省1105366.4359239浙江省1724999.4982654安徽省1685.3672.2482321福建省2366.914001154768江西省2784.71490.3891594山东省1270.2295.9193129河南省1499.7435.9261174湖北省2024.9903.6486324湖南省2924.81664.5786523广东省3135.51738.5977651广西壮族自治区3441.51720.8729485海南省600304.

5、5892594重庆市932509.8818545四川省5059.92921609405贵州省1745.5834.6474316云南省4413.71846.4481320西藏自治区6972.64451.1371247陕西省1337.8468.2228152甘肃省1219.9260.36644青海省2515857.611979宁夏回族自治区1036.91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184.7910.65537 2、农田污染物源强系数给出标准农田污染物源强系数分别为COD10kg/亩年,氨氮2kg/亩年。所谓标准农田为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35公斤/亩年,降水量在400-

6、800mm范围内。(1)坡度修正土地坡度在25以下,流失系数为1.0-1.2;25以上,流失系数为1.2-1.5。(2)农作物类型修正以玉米、高粱、小麦、大麦、水稻、大豆、棉花、油料、糖料、经济林等主要作物作为研究对象,确定不同作物的污染物流失修正系数。此修正系数需通过科研和实验进行验证。(3)土壤类型修正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即根据土壤成分中的粘土和砂土比例进行分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以壤土为1.0;砂土修正系数为1.0-0.8;粘土修正系数为0.8-0.6。(4)化肥施用量修正化肥亩施用量在25公斤以下,修正系数取0.8-1.0;在25-35之间,修正系数取1.0-1.2;在35公

7、斤以上,修正系数取1.2-1.5。(5)降水量修正年降雨量在400ml以下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0.6-1.0;年降雨量在400800ml之间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1.0-1.2;年降雨量在800ml以上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1.2-1.5。4、畜禽养殖 1、分散式畜禽养殖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物产污系数可参照以下经验系数估算,猪:COD50 g/头天,氨氮10 g/头天。对畜禽废渣以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如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按标准规定执行,按标准折合每头猪:COD排放量为17.9g/头天,氨氮排

8、放量为3.6 g/头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可按照分散式畜禽源强系数进行估算。对畜禽废渣以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5、水产养殖单位投饵量污染物排放强度。水产养殖单位投饵量COD排放强度为5.51千克/吨,单位投饵量氨氮排放强度为0.085千克/吨。计算方法如下:单位投饵量污染物排放强度=单位面积水产养殖排污经验系数。根据水产养殖排污经验系数同济大学编制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2002-2020年)时引用:COD约为1000kg/ha.a;氨氮约为15kg/ha.a。单位面积水产养殖投饵量。根据湖南省监测站对省内有关湖、库等养殖的调查资料,估算每亩的投饵量约为181t/ha/a,然后根据经验系数对排放强度系数进行估算。根据水产养殖排污经验系数(COD约为1000kg/haa,氨氮约为15kg/haa),并结合年投饵量进行测算,扣除投饵总负荷中鱼体所占的负荷量估算单位投饵量水产养殖源强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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