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4六、结论.8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7附图:附图:附图 1 项目位置图附图 2 各子项目位置图附图 3-1 喷涂车间及附属设施周边关系及大气评价范围图附图 3-2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配套设施周边关系及大气评价范围图附图 3-3 物资仓库及配套管线周边关系及大气评价范围图附图 3-4 立体式综合仓库周边关系及大气评价范围图附图 4 喷涂车间及附属设施平面布置图附图 5 沧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件:附件:附件 1 备案表
2、附件 2 营业执照附件 3 土地使用证附件 4 排污许可证附件 5 关于黄骅港总体规划(修订)环评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898 号)附件 6 引用现状数据监测报告附件 7 底漆检测报告及 MSDS附件 8 中间漆检测报告及 MSDS附件 9 面漆检测报告及 MSDS附件 10 固化剂 MSDS附件 11 稀释剂 MSDS附件 12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监测报告附件 13 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及噪声监测报告附件 14 关于油漆 VOC 含量执行标准的厅长信箱回复查询截图附件 15 委托书附件 16 承诺书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黄骅港煤炭港区生产辅助配套工程项目项目代
3、码项目代码2401-130973-89-01-758788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人孙本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690295068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港城产业园黄骅港煤炭港区地理坐标地理坐标(东经 117 度 51 分 6.170 秒,北纬 38 度 18 分 40.449 秒)国民经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行业类别C4310 金属制品修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行业类别四十、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3 中 86、金属制品修理 431 中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以下的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申报情形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4、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备案)部门部门(选选填)填)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文号(选备案)文号(选填)填)港城经备字【2024】080 号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22685.22环保投资环保投资(万元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0.88%施工工期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用地(用海)面积(面积(m2)0专项专项评价评价设置设置情况情况无规划规划情况情况规划文件: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审批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黄骅港总体规划(
5、2016-2035年)的批复(冀政字201920号)。规划规划环境环境影响影响1、规划环评文件名称:黄骅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评价评价情况情况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转送黄骅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898号)。规划规划及规及规划环划环境影境影响评响评价符价符合性合性分析分析1、与规划符合性分析依据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年)调整,黄骅港将形成3个港区,即以煤炭港区、散货港区、综合港区为主,河口港区为补充,北翼保留远景发展空间的总体格局。各港区的主要功能如下:煤炭港区:现代化、专业化的大型煤炭装船港区,是“北煤
6、南运”第二大通道的主要入海口。散货港区:以铁矿石、原油等大宗散货物资运输为主,根据发展需要可适当兼顾煤炭、液体化工品等其他散货运输功能,满足临港工业和腹地人宗散货运输的需求,并承担相应的专项物流服务功能,重点建设10-20万吨级的大型专业化干散货、液体散货码头,形成规模的专业化散货港区。综合港区:是以一般散杂货、集装箱和成品油、液体化工品运输为主,承担临港工业服务、腹地物资中转运输和综合物流服务等功能,重点建设10万吨级以下的各类专业化和北专业化码头,形成大型综合性港区。河口港区:主利用现有设施为本地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服务,并适当开展仓储、物流、商贸等业务。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
7、港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煤炭港区煤炭港区,本项目建成后立体式综合仓本项目建成后立体式综合仓库可以提高物资利用率库可以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物资积压成本及管理成本降低物资积压成本及管理成本,提升企业物资管理提升企业物资管理水平水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载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载体,展示黄骅展示黄骅港改革创新及绿色发展奋斗史和成就史,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港改革创新及绿色发展奋斗史和成就史,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动,助力黄骅港加快建设多功能助力黄骅港加快建设多功能、综合性综合性、现代化大港的需要现代化大港的需要;喷涂车间可喷涂车间可为港区
8、的金属结构件及钣金件提供维修翻新服务为港区的金属结构件及钣金件提供维修翻新服务,提高使用寿命提高使用寿命。本项目属本项目属于煤炭港区的生产辅助配套工程,符合黄骅港总体规划及煤炭港区产业规于煤炭港区的生产辅助配套工程,符合黄骅港总体规划及煤炭港区产业规划。划。2、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给水:黄骅港地区淡水资源严重匮乏且埋藏很深,为保护地下水资源,3沧州地区限制并逐步禁止开采地下水。本项目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职工,职工从煤炭港区调配职工从煤炭港区调配,不新增生活用水不新增生活用水,生产工序生产工序无用水环节。无用水环节。污水处理:各港区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再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污口,并按照污水收集处理
9、方案建议,配套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回收并再利用所有污水,以保护港区周边水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不增加不增加,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后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后方辅建区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方辅建区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处理达标后回用。后方陆域西侧辅建区生后方陆域西侧辅建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 30t/d,采用,采用“SBR+混凝沉淀混凝沉淀+活性碳过滤活性碳过滤”工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由港区供水调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由港区供水调节站统
10、一调配用于港区绿化和道路喷洒用水。节站统一调配用于港区绿化和道路喷洒用水。符合总体规划环评要求。符合总体规划环评要求。公用工程规划以热电联产和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房为主,充分利用工业余热和地热等资源,节约能源改善环境,严格限制新建分散锅炉房。本项目不新建和使用锅炉,本项目不新建和使用锅炉,夏季空调能源采用电夏季空调能源采用电,冬季取暖使用空调,冬季取暖使用空调,用电由港区供电线路接入用电由港区供电线路接入。符合总体规划环评要求。符合总体规划环评要求。3、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转送黄骅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8
11、98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序号号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是否是否符合符合1(一)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环渤海和京津冀地区的区域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环境质量改善为前提,贯彻保护优先的要求。规划实施过程中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适度有序开发,推动港口发展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降低规划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禁止开发的区域。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2(二)加强环境准入,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港区发展要与区域生态功能相协调
12、。入区项目要符合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允许建设;不属于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符合4(试行)等文件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上禁止审批以地下水为主要水源的工业项目。根据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黄骅港码头建设项目需进一步开展专题论证,深入评估码头和航道建设项目对近岸海域和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并将生态专题论证报告纳入项目环评中。(2014年版)中禁止投资类项目;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不采用地下水,本项目不属于以地下水为主要水源的工
13、业项目。3(三)加强空间管制,优化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科学调整岸线、港区规划,取消河口港区油品运输功能,取消南排河口前徐家堡黄南排干河口段18.4千米的预留港口岸线,保持其自然岸线状态。港口预留发展区占用黄骅港北部保留区,在规划期内不得开发,远期开发前,须与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协调,征得海洋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发利用。规划1#、2#锚地改建时需征求海洋主管部门许可后,方可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严控自然岸线开发的规定和生态红线制度,确保自然岸线开发比例满足国家和省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自然岸线的开发。符合4(四)加强总量管控,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最不利条件并预留一定安
14、全余量的原则,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限作为港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结合区域污染物减排规划实施情况,不断提升技术工艺及节能节水控污水平,推动环境质量改善。项目运营期对废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符合5(五)注重港区发展与水资源、土地资源承载力相协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再生水回用率,通过海水综合利用、海水淡化等措施,缓解港口发展对城市供水的压力。调整土地使用规划,减少土地占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无新增废水。现有工程废水均达标排放,对
15、地表水环境质量不会造成影响。本项目不新增占地,符合港区总体规划。符合6(六)统筹规划港区污染防治设施。各港区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再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污口,并按照污水收集处理方案建议,配套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回收并再利用所有污水,以保护港区周边水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建的干散货作业区,应实现封闭(半封闭)堆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现有干散货作业区应健全散货装运、堆场的防尘、抑尘设施。现有及规划油品和化工品码头应配置油气回收装置,并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防止烃类气体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本项目不新增污水排污口;喷砂废气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三级过滤棉+活性炭吸
16、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7(七)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修订、评估、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努力减轻规划实施中的环境影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符合5响。加强溢油事故、液体化学品泄露事故、风暴潮、海冰环境风险的污染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对区域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建议建设单位本项目建成后及时修编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风险应急设备物资,减轻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黄骅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要求。6其他其他符合符合性分性分析析1、产业政策符
17、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本项目于 2024 年 05 月 07 日在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港城经备字2024080 号,备案信息见附件。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可行性分析、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沧州渤海新区黄骅港煤炭港区内,项目选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7 度 51 分 6.170 秒,北纬 38 度 18 分 40.449 秒,根据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及黄骅港
18、总体规划(2016-2035 年)调整的批复(沧政复20212 号)可知,本项目位于煤炭港区,用地性质为港口码头用地,本项目为黄骅港煤炭港区生产辅助配套工程项目,与用地性质相符,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目标,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 3km 的古贝壳堤自然保护区,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表表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
19、性分析内容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是否是否符合符合11.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除有限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他城镇和建设活动。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重大引水工程、白洋淀入淀河本项目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符合7流两侧范围严格执行引调水工程等相关法律规定。22.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高污染、高排放项目,污水均不
20、外排,符合黄骅港总体规划要求。符合33.一般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产业准入、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一般管控单元。符合4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不涉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符合5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类以上)比例、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比例逐步提升;PM2.5年均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土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本项目不新增废水。喷砂废气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三级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
21、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项目对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治理措施,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控制要求;项目用水量及用电量均在区域承受范围内;项目未列入国家及地方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本项目与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字202110号)以及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方案(沧三线一单协办20231号)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分析与本项目有关的管控要求符合
22、性,分析结果如下:表表3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综合管控要求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综合管控要求生态环境定位生态环境定位管控策略管控策略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沿海生态屏障和绿色空间;海洋生态服务功能维护区和海洋生态安全保障区1.综合防治陆海污染,大力推进生态治理。2.严格执行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海水养殖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消减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确保完成近岸海域优良水质目标。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符合83.保障生态系统功能,大力实施生物资源养护。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区1.加强城市建成区及上风向地区、工业园区等布局管控,引导敏
23、感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搬迁退出。中心城区高速合围区禁止新增二类以上涉气工业企业。2.强化控煤为重点的能源清洁化战略,压减地区燃煤量,倡导清洁能源。3.推动钢铁、石化、水泥等产业升级,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治理,强化铸造、塑料等行业标准建设。4.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广新能源车,加快港口污染治理,强化监督检查。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大运河文化生态带1.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2.充分利用本地水源、非常规水源,相机引调长江水、黄河水,通过河流水库(闸)联合调度,增加大运河生态用水保障率。通过多渠道补水和优化水量配置,保障主河道生态水量。3.加快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
24、改造、河道清淤疏浚、人工湿地建设等治理项目,强化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符合土壤风险防控区;农田生态保护区和重要的农产品提供区1.以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严格管控类耕地为重点,制定严格管控方案,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明确界限、设立标识,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因地制宜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轮牧休牧等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完成严格管控任务。2.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具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行业企业。应划定缓冲区域,禁止新增排放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的开发建设活动。3.加强对未污染土壤
25、的保护。本项目不涉及耕地,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行业企业。符合9资源高效利用1.按照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水规计201933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冀政字201748 号)及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冀办201917 号)对地下水超采区进行管控。在保障正常供水目标的前提下,相继为主要河流及湖泊湿地进行生态补水,加大水源涵养林修复提质力度,逐步恢复河湖水系、填补地下水亏空水量,增加地下水补给量,恢复地下水水位,改善和修复河流与湖泊湿地生态状况。加强引水管理,合理调度水资源。2.优化岸
26、线空间布局,合理配置海岸线资源,引导和促进海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整治修复海岸环境,维护海岸生态环境功能,实现海域资源可持续利用。3.严格执行国家、河北省和沧州市大气环境改善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推进“节能削煤”工作,将全市能耗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标准、能耗限额、总量目标等消费约束。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地热、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源项目建设,不断优化气源,加强天然气供应能力和储气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以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为主的清洁型能源结构。4.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5.关于印发沧州
27、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总量红线控制目标分解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本项目生活用水来自市政管网。本项目不设水井,不开采地下水。符合沿海率先发展区;雄安新区出海口、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制造业协作基地、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基地。1.对当前部分传统优势产业(石化、管道、冶金、汽车、装备等)进行提质增效,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再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激光为代表),以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沧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2.在全市范畴内统筹各类园区发展,构建特色产业集群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本项目位于位于黄骅港煤炭港区,符合产业定位及产业布局。煤炭港区设置市政供水管网等配套设施。符合10
28、表表4陆域一般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陆域一般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属性属性管控类别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总体要求一般生态空间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制定区域准入条件,明确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清单,根据空间规划确定的开发强度,提出城乡建设、工农业生产、矿产开发、旅游康体等活动的规模、强度、布局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公示。3.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
29、,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4.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等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建设,因各类生态建设规划和工程需要调整用途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转用审批手续。5.在不改变利用方式的前提下,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防止过度垦殖、放牧、采伐、取水、渔猎、旅游等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系统造成影响。符合河湖滨岸带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在河道、渠道内修建碍航、阻水及有危害的导流
30、、挑流工程和种植高秆作物或者林木。禁止向河道、渠道、水库及其他水域排放超标准污水或者弃置固体废物。2.禁止擅自占用、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擅自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禁止破坏水生动物洄游通道或者野生动物栖息地;禁止擅自采砂、取土;禁止向湿地违法排污;禁止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行为。本项目位于沧州渤海新区煤炭港区内,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2.在不改变利用方式的前提下,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防止过度垦殖、放牧、采伐、取水
31、、渔猎、旅游等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11表表5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管控管控类别类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3.中心城区高速合围区不再新增二类以上涉气工业企业,原有园区内已审批的不得扩建、扩产。5.县级以下一律不再建设新的园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区,其他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8.环境空气 6 项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
32、氮、一氧化碳、臭氧、PM2.5、PM10)年均浓度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县(市、区)(含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下同)不得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需要削减规划期内2倍的污染物排放量。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行业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原则上从本行业削减替代(钢焦一体化企业钢铁、焦化总量指标可互相替代),本行业减排量不足的,至少 70%总量指标从本行业削减替代,30%总量指标从其他工业企业削减替代。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减排量的 30%可以用于建设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其他 70%用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得用于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替代。9.加快推进企业搬迁入
33、园。以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要平台,推动涉气产业集群内企业实施搬迁入园,加快推动石化等重化工行业向沿海临港地区适度集聚,推动建材行业向资源富集地聚集,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园区转移。不具备入园条件的就地改造提升。本项目所用涂料均满足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不属于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项目。本项目为金属制品维修行业,不属于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本项目不新增总量指标。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提高黄骅港岸电使
34、用比率,加快淘汰港口作业老旧燃油机械和作业车辆。新增或更换的岸吊、场吊、吊车、叉车、牵引车和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强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按照要求使用低硫燃油。进入我市沿海水域的船舶使用硫含量不大于 0.5%(质量分数)燃油,对使用硫含量不大于 0.1%(质量分数)燃油的船舶,实行优先进港、优先装卸、优先停靠离泊。4.市、县平均降尘量不高于 8 吨平方公里月。加强道路水洗机扫,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95%以上,县级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85%以上。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新开工的建筑项目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 PM1
35、0在线监测系统后方可开工。工地施工道路、塔吊等部位合理安装喷淋、喷雾等降尘装置,苫盖所用抑尘网密度标准应不小于 2000 目。中心城区高速合围区和县城建成区内,位于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 2.5本项目施工期扬尘防治严格执行 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PM10 在线监测系统,工地施工道路、塔吊等部位合理安装喷淋、喷雾等降尘装置,苫盖所用抑尘网密度标准应不小于 2000 目,围挡不低于 1.8m符合12米,位于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 1.8 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 0.2 米的防溢座。加强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及时清理废弃物,对
36、裸露场地进行覆盖,裸置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采取绿化、铺装等防尘措施。各县(市、区)制定农村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乡镇、街道(村)加强引导监管。9.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等措施,尽早完成省下达的国三级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对国家淘汰任务以外具备治理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加快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对具备条件的国四级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的营运车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按时完成省下达的新能源车推广任务。依法推进提升中心城区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环卫
37、、邮政、出租、通勤、电力、轻型物流配送车和商砼运输车、渣土车等重载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10.严格落实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和 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多渠道拓展气源,完善燃气管网建设和电网升级改造,确保采暖季前完成省下达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12.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开展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环境风险防控1.健全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强化重污染天气、有毒有害气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
38、域风险预警,完善预案备案管理制度。2.规模以上大气污染企业需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策略。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项目采取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非电力用煤,发展可再生能源。2.秸秆资源利用率达到 96%以上。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3表表6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属性属性管控类别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水资源总量和强度要求1.到 2025 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15.90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在4.81 亿立方米
39、以内,万元 GDP 用水量较2020 年下降率 12%;2.到 2035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省要求范围之内。本项目不新增用水,现有工程用水为市政管网供水。不会超过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要求。符合管控要求1.严格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1)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除临时应急供水外,严禁取用地下水,已有的要限期关停。禁止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2)在地下水限采区内,一般不得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取用地下水的,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通过按比例核减其所在县(市、区)其他地下水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量,进行合理配置。2.充分利用外调水。用好引江、引黄等外调水,增强
40、水源调蓄能力,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置换城镇、工业和农村生活地下水开采,推进农业水源置换,有效减少地下水开采量。符合能源管控要求1.重点支持钢铁、电力、石油化工行业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工程。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推行能效对标。2.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达到国家先进水平,燃煤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深入实施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基本形成技术先进、节能高效、绿色环保、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火电结构,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比重达到 90%以上。4.严控工业和民用燃煤质量,从严执行国家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
41、2017)标准,生产加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须同时满足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要求、水泥回转窑用煤商品煤质量(GBT7563-2018)标准。河北省动力煤质量标准发布后执行新的煤质标准。5.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 3%)。玻璃本项目不涉及燃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符合14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钢铁行业燃煤供热锅炉,有色行业基本淘汰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以煤为燃料的熔铅锅和电铅锅,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
42、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岸线资源利用上线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15%。本项目位于沧州渤海新区煤炭港区内,项目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符合管控要求1.加强岸线保护,保留岸线自然形态,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经法定批复的岸线利用外,原则上禁止开发建设活动。对于沿岸直排口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入海河流污染治理,保证沿岸生态环境的安全。2.加强工业、港口人工岸线监管,原则上不再批复围填海工程,开展人工利用岸线固废、废水等污染综合整治,降低对周边海域生态功能的影响。3.陆海统筹,加强海洋生态红线区内的岸线开发活动管控,限制影响生态红线区生态环境安全的开发建设活动,禁止新
43、增陆源直排口。4.参照 河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要求,开展渔业养殖和旅游开发等活动,需保持合理的开发强度和防护距离,避免对沿海岸线生态和水环境造成影响。表表7全市产业布局总体管控要求全市产业布局总体管控要求管控管控类别类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产业总体布局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及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中的产业项目。2.严格控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严格控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3
44、.严禁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有色、电石、铁合金、陶瓷、铸造、水泥熟料、煤化工等新增产能项目建设,鼓励建设大型超超临界和超临界机组,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煤炭、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办法。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 年版)中禁止投资类项目;不属于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中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
45、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本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根据总量章符合15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 2 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节核算,本项目无需申请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入园准入要求1.县级以下原则不再建设新的园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
46、区,其他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2.加强园区规划及环评时效性。现有县市级工业区在遵从规划、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的要求前提下,严格遵循全省、地市及对应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位于黄骅港煤炭港区,符合总体规划。符合对于以“园区”名义存在的工业大院或工业小区(无规划及环评)内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整治标准,限期整治;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处置到位。推进现有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明确工业企业入园时间表;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地保留的工业企业,明确保留条件,其中直排环境企业应达到排入水体功能区标准。本项目与渤海新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
47、入清单及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8渤海新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渤海新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区域区域环境要素环境要素类别类别纬度纬度管控管控措施措施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渤海新区黄骅市大气环境高排放区;水环境工业重点管控区;南大港东兴工业区空间布局约束1.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的企业禁止入园,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修订)中的淘汰、限制类项目禁止引入;列入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中规定的项目禁止入园;严格控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产品项目。2.不符合工业区产业定位、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禁止
48、入园。3.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及盐分含量较高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禁止入园。4.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禁止入园。5.建构筑物、排气筒等高于 100m 建设项目禁止入园。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允许建设;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2.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项目。3.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污染物。4.本项目未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托现有厂区,符合要求。5.本项目不涉及高于100
49、m 建设项目。符合16污染物排放管控1.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河北省重点地区相应环保管理要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限值要求;严格执行区域削减计划,执行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本项目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相关要求。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开发区及入区企业需组织编制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区内各企业在涉及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危化品储存时应注意安全防范,按要求建立相应应急设施。3.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需严
50、格管理;加强入区企业厂区防渗,杜绝跑冒滴漏和事故状态对土壤环境的污染。4.入区企业不开采地下水,严格地下水环境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应急响应等措施,确保入区项目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1、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建议建设单位本项目建成后及时修编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风险应急设备物资,减轻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2、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3、本项目不涉及开采地下水,现有工程进行分区防渗等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综合管控要求,符合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