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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热处理车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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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激光热处理车削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安阳睿愚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4年0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7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3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7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9 -六、结论- 50 -附表- 5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激光热处理车削加工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河南省(自治区)安阳市汤阴县(区)韩庄镇(街道)工业大道与岳庙街交叉口东南角地理坐标(114度20

2、分47.368秒,35度53分32.29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中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1-410523-04-05-617782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

3、(m2)14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7-2020);规划园区名称:汤阴县产业集聚区;规划审批部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文号:豫发改工业2012107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7-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件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7-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部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号:豫环函201725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相符性分析安阳睿愚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安阳睿恒数控机

4、床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安阳睿恒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化厂房。依据安阳睿恒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证(豫(2022)汤阴县不动产权0003741号),该公司占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安阳睿恒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汤企规建字第2015024号),该公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2.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7-2020)及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及环境准入条件对比分析结果见下表。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类别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管理要求禁止入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限制

5、类项目。1.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入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限制类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投资建设列入禁止用地目录、限制用地目录。3.本项目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4.本项目是能满足豫政201566号文件要求的建设项目。5.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污染排放量较大的行业。6.本项目不属于三废处理技术不成熟、经济不可行的项目。7.本项目不涉及锅炉。8.本项目不是低于国家二级清洁生产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10.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的项目。相符禁止投资建设列入禁止用地目录、限制用地目录的项目。禁止建设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6、号)明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禁止入驻投资强度较小,不能满足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号)文件要求的建设项目。禁止入驻煤化工、石油化工、制浆造纸、水泥、陶瓷、农药、制革及毛皮鞣制等高水耗、高能耗、污染排放量较大的行业。禁止引进三废处理技术不成熟、经济不可行的项目。禁止新增非集中供热性质的燃煤锅炉禁止入驻低于国家二级清洁生产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禁止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公众反对意愿强烈的项目。医药行业禁止入驻呋喃唑酮、氢化可的松、盐酸赛庚啶等排水量较大的化学合成类制药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医药行业,不涉及。/禁止入驻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多

7、肽类抗生素、-内酰胺类抗生素、洁霉素、阿霉素、利福霉素等排水量较大的发酵类制药项目。禁止入驻采用重污染工艺的制药类项目,包括:禁止入驻采用化学法工艺生产阿莫西林的项目。禁止入驻采用植物提取工艺生产盐酸小檗碱(盐磺酸黄连素)的项目禁止入驻采用钠硼氢工艺生产泛昔洛韦中间体酰化物的项目。禁止入驻采用甲醛氧化工艺生产氨基比林的项目。禁止入驻采用丙炔醇法工艺生产磺胺嘧啶的项目。禁止入驻采用传统工艺生产叶酸的项目。禁止入驻采用溶剂法工艺生产中药橡胶膏剂的项目。食品行业禁止入驻采用重污染工艺的食品类项目:禁止入驻采用毛发水解法工艺生产小品种氨基酸的项目;禁止入驻采用一次浓缩结晶工艺生产衣康酸的项目。本项目不

8、属于食品行业,不涉及。/加工制造禁止入驻冶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已经入驻的应禁止其生产规模继续扩大。本项目不属于冶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禁止入驻未达到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公告2015年第25号)综合评价指数级要求的新建、扩建的电镀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电镀行业。/禁止入驻含重点控制重金属铬、镍、铅、镉的电镀废水没有全部回用的含电镀工段的项目。其他在产业集聚区内涉及南水北调二级保护范围的区域,划定为南水北调二级保护范围限制建设区,要求在该区域内:禁止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渣类污染物;禁止新建、扩建污染较重的废水排污口,设置医疗废水排污口;禁止新建、扩建污染重的

9、化工、电镀、皮革加工、造纸、印染、生物发酵、选矿、冶炼、炼焦、炼油和规模化禽畜养殖以及其他污染重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物等集中转运、堆放、填埋和焚烧设施;禁止设置危险品转运和贮存设施、新建加油站及油库;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和环保规定、标准的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将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有关规定的水人工直接回灌补给地下水;禁止采取地下灌注方式处理废水;禁止建立公共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禁止利用沟渠、渗坑、渗井、裂隙、溶洞以及漫流等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和其他有毒有害废水;禁止将剧毒、持久性和放射性废物以及含有重金属废物等危险

10、废物直接倾倒或埋入地下。已排放、倾倒和填埋的,按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限期内进行治理。本项目不在划定的南水北调二级保护范围限制建设区内。符合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项目类别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鼓励类(1)鼓励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且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项目入驻;(2)鼓励有利于集聚区产业链条延伸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入驻;(3)鼓励利用集聚区产生的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入驻;(4)鼓励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入驻;(5)鼓励利于消耗中水的项目入驻;(6)鼓励现有符合产业定位的高能耗、高水耗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改造;(7)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集聚区产业定位的退

11、城入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不涉及。/允许类(1)不属于禁止、限制、鼓励行业的其余行业均为允许行业;(2)允许与集聚区及周边企业相配套的产业链条延伸项目入驻。本项目为金属制品业项目,属于允许入驻项目,符合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符合禁止类禁止入驻列入汤阴县产业集聚区负面清单中的项目。本项目为金属制品业项目,未列入汤阴县产业集聚区负面清单。符合产业发展医药行业重点发展中药类制药、混装制剂类制药、提取类制药以及生物工程类制药。本项目为金属制品业项目,属于加工制造行业,符合产业集聚区发展方向。符合食品行业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和食品制造业;适当发展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鼓励发展膨化食品、饼干等后

12、续加工高附加值的休闲食品类项目。加工制造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和专用装备制造,鼓励发展与集聚区产业定位相关联的加工项目,如医药、食品包装加工等上下游配套产品类项目。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先进性要求(1)在工艺技术水平上,要求入驻聚集区的项目必须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具备国际先进水平;(2)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相关经济规模的限制性要求;(3)市区环保搬迁入住聚集区的企业应进行产品和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1.本项目工艺技术可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2.本项目所在行业无相关产业政策对经济规模的限制要求。3.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所在行业无相关产业政策对经济规模的限制要不属于搬迁项

13、目。符合清洁生产水平(1)应选择使用原料和产品为环境友好型的项目,避免聚集区大规模建设造成的不良辐射效应,诱使国家明令禁止项目在聚集区周边出现;(2)入聚集区的新建项目的单位产品水耗、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整体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或超过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3)市区环保搬迁企业的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1.本项目使用原料和产品为环境友好型项目。2.本项目满足清洁生产指标。3.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搬迁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属于环保搬迁的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原则上不能超过现状污染物排放量(以达标排放计);(2)

14、入驻项目“三废”治理必须有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否则应慎重引进。1.本项目不是搬迁项目。2.本项目“三废”治理设施具有可靠、成熟和经济性。符合投资强度满足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号)的要求,即:产业集聚区亩均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234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一般不低于18万元/亩。本项目利用现有标准化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符合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审查意见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合理用地布局进一步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保持规划之间一致;优化用地布局,在开发过程中不应随意改变各用地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并注重节约集约用

15、地;工业区生活居住区之间、医药片区与食品加工片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工业区对居住区、医药片区对食品片区的不良影响;按照报告书要求,对现有的与集聚区主导产业规划或空间结构规划不相符的企业,限制其规模扩大,对部分企业远期进行搬迁;集聚区西侧部分区域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二级保护区,应认真落实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中对二级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减少项目生产对南水北调干渠的影响;伏道镇集中饮用水地下水井(乡镇饮用水源地)及保护区范围位于本次调整后的集聚区范围内,将规划的工业用地调整为绿化用地,不得建设与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远期供水范围内的伏道三街村使用集聚区供水管网统一

16、供水,取消伏道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区内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符合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项目不在南水北调保护区范围内。符合优化产业结构入驻项目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逐步优化产业结构,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发展主导产业,并不断完善产业链条;食品产业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和食品制造业;医药产业重点发展中药类制药、混装制剂类制药、提取类制药以及生物工程类制药等污染排放量小的项目;制造产业装备制造业;禁止入驻煤化工、石油化工、制浆造纸、水泥、陶瓷、制浆及毛皮鞣制等高水耗、高能耗、污染排放量较大行业;禁止入驻治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

17、,已入驻项目禁止扩大生产规模;医药产业禁止入驻呋喃唑酮、氢化可的松等排水量较大的化学合成类制药项目、氨基糖苷类、多肽类、-内酰胺类抗生素、洁霉素、阿霉素、利福霉素等排水量较大的发酵类制药项目以及报告书所列重污染工艺的制药类项目。1.本项目满足清洁生产要求。2.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入驻类项目。符合尽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和中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完善配套污水管网,确保入区企业外排废水全部经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入园企业均不得单独设置废水排放口,减少对纳污水体的影响。集聚区应实施集中供热、供气,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逐步拆除区内企业自备分散

18、燃煤锅炉。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积极探索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严禁企业随意弃置;危险固废的收集、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体化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最终经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2.本项目使用电能,不涉及供热、供气。3.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符合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采

19、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抓紧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减少废水排放量,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并尽快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减少对纳入水体的影响。尽快实现集聚区集中供水,逐步关停企业自备水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治理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体化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最终经产业集聚区污水

20、管网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3.本项目生活用水由产业集聚区自来水管网提供。符合建立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快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防止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危害;制定园区级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将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计划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符合/加强集聚区环境监督管理,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编制并实施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入

21、区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园区地下水、排污受纳地表水体、边界大气、园区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噪声监测,建立环境管理(含监测)资料档案。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及培训,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实施环境保护动态化管理。本项目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按照排污许可规范要求定期对项目排放口进行监测。符合/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实施及开发建设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符合经对比汤阴县产生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7-2020)规

22、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符合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汤阴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3.与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及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目前已经更名为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目前处于送审阶段,还没有报批,有些内容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评价参考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及规划环评送审版的内容进行分析。(1)规划期限:20222035年。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

23、2035年。(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位于汤阴县中心城区东南部,开发区规划围合总面积约23.36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兴隆路-京广高铁徐伏路汤伏路刘大线,西至中原路107国道-金穗路-扁鹊路,北至复兴大道-精忠路-省道302,南到开源大道-宜兴大道阳光大道-晋豫鲁铁路。(3)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以食品、精品钢及深加工、医药为主导产业。发展定位:中国主食工业化生产基地、中国食品工业强县;安阳千亿级精品钢产业重要支撑点;全国医药工业名县。(4)开发区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按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目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确定不同功能区域的划分。开发区用地总体呈现“一心、二轴、四园”的空间格

24、局。一心:是指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位于众品大道中段两侧。二轴:是指沿东西向众品大道、南北向刘大线联系汤阴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形成的产城融合轴,及延伸形成的城乡融合轴。四园:是指按照主导产业形成的不同产业园,包括食品产业园、精品钢及深加工产业园、医药产业园和物流产业园。本次工程厂址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二类工业用地,符合产业空间布局规划。(5)总体用地布局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2344.48ha,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776.89ha,规划工业用地主要有二类用地共1287.1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为42.9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45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用地162.94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

25、地面积共105.88公顷,居住用地规模为25.2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规模为11.30公顷,物流仓储用地规模为125.74公顷,特殊用地规模为3.60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23.23ha,区域公用设施用地6.32ha,其他建设用地330.28ha,水域25.17ha,其他非建设用地92.35ha。本次工程在开发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上,土地利用符合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6)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规划供水根据规划,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用水主要由城区第二水厂供给,由第一水厂和第三水厂作为补充。扩容开发区内汤阴第二水厂至5万立方米/日,结合正在建设的汤阴第三水厂(供水量规模5万立方米/日)和已建第一水厂(供

26、水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为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水源为南水北调水。本次工程厂址位于汤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采用开发区市政集中供水,符合产业集聚区规划。排水规划期末年开发区污水处理率为100%,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有城东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南侧为城南污水处理厂。规划保留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新建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远期扩建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加大推广中水利用力度,不断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程度。逐步使中水成为集聚区绿化、道路浇洒、生活杂用、工业冷却等主要水源。建立中水利用政策、管

27、理体系,促进和规范中水利用。规划园区持续提升中水使用率,至规划期末达到60%。规划开发区污水全部送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汤阴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位于众品大道以北、汤伏路以东。该污水处理厂2020年近期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服务范围为6.7km2;2030年远期污水处理规模为4万m3/d,服务范围是12.4km2。污水处理主体工艺为“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O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8、。根据调查,汤阴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目前正在运行,近期建设规模为2万m3/d。根据调查,市政污水管道已敷设至厂址附近道路。本次工程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汤阴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供热规划主热源为现状华能热电厂,一期工程建设两台12MW燃煤背压热电联产机组(已建成投运),远期为两台350MW热电联产机组,可以满足该区域用热情况。华能安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项目位于产业集聚区众品大道与汤伏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装机容量为212MW燃煤背压机组,安装3台高效节能环保循环流化床锅炉,并配套建设汤阴县城镇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满足全县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冬季采暖

29、需要,同时建设27.23千米蒸汽管网,保障产业集聚区内各企业生产用热。本项目使用开发区的集中供热,目前供热管道已经铺设进入现有厂区,用热符合开发区规划。与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分区类别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保护区域伏道镇地下水井一级保护区范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且不得新建排污口。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韩庄镇工业大道与岳庙街交叉口东南角,位于伏道镇地下水井西侧4500m,不涉及伏道镇地下水井一级保护区范围。/道路两侧的防护绿地;京广铁路客运专线两侧的生态绿地;淤泥河和永通河及其两侧的生态绿地;公

30、园绿地;原则上禁止任何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性建设,以生态维护为主。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本项目不涉及/广场用地、消防用地以及规划的城市发展备用地。禁止与设施功能无关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现有未搬迁和规划居住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禁止入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环境风险防护距离涉及现有未搬迁和规划的居住、教育、机关团体等用地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管控区域空间布局约束产业定位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最新产业导向政策,重点发展食品、医药和精品钢及深加工发展方向的3大产业和其他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属于金属深加工行业,符合产业集聚区发展方向。符合项目投资强度及产出效益应符合园区的要求。本项

31、目不新增土地,新增投资3000万元符合必须符合国家和河南省、安阳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河南省、安阳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达到准入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准入:投资者为国内外行业500强企业,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鼓励类的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版的;投资者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拥有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取得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项目、传统产业整合提升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型项目;政府研究确定的重大项目。不

32、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符合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入驻。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禁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负面清单)(2021版)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负面清单)(2021版)项目。符合禁止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产品项目入驻。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产品项目。符合禁止投资建设列入禁止用地目录、限制用地目录的项目。不属于符合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氧化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烧结砖瓦、铁合金等行业产能。原则上禁止新建燃煤自备锅炉

33、、自备燃煤机组和燃料类煤气发生炉。不涉及/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不涉及/新建、扩建、搬迁的化学原料药和生物生化制品建设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属于金属深加工行业,不属于新建、扩建、搬迁的化学原料药和生物生化制品建设项目/鼓励发展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条,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本项目属于金属深加工行业,不属于非主导行业符合禁止入驻煤化工、石油化工、制浆造纸、水泥、陶瓷、农药、制革及毛皮鞣制等高水耗、高能耗、污染排放量较大的行业。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

34、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本项目不是两高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否则禁止入驻。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鼓励现有钢铁、焦化、水泥、铁合金、铸造等重点行业及“两高”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达到A级企业或引领性企业水平,其他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达到B级企业水平;重点行业新建、扩建项目达到A级绩效水平,改建项目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平。本项目属于金属深加工建设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污染治理水平达到A级以上绩效水平。符合新、改、扩

35、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求满足当地总量减排和替代要求。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由区域内颗粒物排放倍量削减替代。符合医药、化工、橡胶、包装印刷、家具、金属表面涂装、合成革、制鞋等涉VOCs行业应采取密闭式作业,根据不同行业VOCs排放浓度、成分,选择燃烧、吸附、生物法、冷凝等针对性强、治理效果明显的处理技术或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和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本项目行业不属于

36、涉VOCs行业。/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不需要水,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体化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最终经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新建耗煤项目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本项目无煤炭使用。符合已出

37、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建设项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管理。未落实有关要求的,应停产整改。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的,应停产整改。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的,立即停产整改。符合必须符合国家和河南省、安阳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国家和河南省、安阳市有关

38、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资源开发利用工业用水应优先使用污水处理厂中水,不断提高中水回用率。本项目生产过程不需要水,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体化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最终经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符合禁止入驻投资强度不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号)要求的项目。不属于投资强度不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号)要求的项目。符合用水指标不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

39、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要求的项目禁止入驻。不属于用水指标不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要求的项目符合单位GDP新鲜水耗8m3/万元。单位GDP新鲜水耗8m3/万元。符合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单位能耗以内,鼓励引进能源、资源消耗低的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本项目能耗符合行业要求。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汤阴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送审版)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经查阅第4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1修订版)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40、。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位于安阳市汤阴县韩庄镇工业大道与岳庙街交叉口东南角睿恒厂区内,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空间生态管控与布局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安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2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分别为91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10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1.5毫克/立方米、178微克/立方米,则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浓度均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41、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未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才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本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区域声环境能满足3类区标准,项目建成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研究报告,2025年安阳市用水总量目标是18.09亿m3,本项目施工期用电为当地电网提供,本项目生产不需要用水。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

42、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位于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1052320001,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安阳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全市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陶瓷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燃煤自备锅炉、自备燃煤机组和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2、禁止新增化工园区,禁止审批园区外新建化工企业,对园区内环境基础

43、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一律不批新改扩建化工项目。3、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禁止建设;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限制建设。4、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与湿地公园无关的项目;(二)未经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堆放、存储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三)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四)在景物上涂写、刻画、张贴等;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施舍和其他设施;(五)洗涤污物、清洗机动车辆和船舶;(六)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5、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燃用国家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市

44、、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6、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三十五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现有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的,应当同步实现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应当达到本市控制要求。7、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的道路及其两侧、广场、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

45、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8、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9、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对城区内重污染企业进一步梳理,推动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点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10、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不建设

46、燃煤自备锅炉、自备燃煤机组和燃料类煤气发生炉,不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3.本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内。4.本项目位于安阳市汤阴县韩庄镇工业大道与岳庙街交叉口东南角现有厂区内,不在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内。5-10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求满足当地总量减排要求。2、2021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4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0%。完成国家、省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水质目标,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安阳辖区取水水质稳定达到类。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完善。土壤安全利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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