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新型供水管道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云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新型供水管道加工项目 项目代码 2306-510113-04-01-811180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桂通北路 99 号 地理坐标 104 度 15 分 17.870 秒,30 度 50 分 53.722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99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68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
2、;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306-510113-04-01-811180】FGQB-0173 号 总投资(万元)2000 环保投资(万元)95 环保投资占比(%)4.75 施工工期 5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项目已于 2024 年 1 月开工建设,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已完成厂房适应性改造、主要生产设备安装等建设内容;经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
3、违法行为决定书(成环责改字2024QBJ017 号)决定,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建设;建设单位接到上述决定书后,已停止建设。用地面积(m2)69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的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表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否 2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
4、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厂处理,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成都国际铁路港临
5、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陆港产业园规划);审批机关:成都市经信委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蓉欧+”陆港产业园主导产业相关事宜的批复(2017W-1076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陆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成都市环保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陆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评函2018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与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蓉欧+”陆港产业园规划)符合性分析陆港产业园
6、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陆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蓉欧+”陆港产业园规划范围包括了青白江现有的五个园区,即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西部物流枢纽、青白江-新都工业集中区连片发展区、成都市青白江区王牌载货汽车产业园区以及四川省(青白江)现代粮食物流加工产业园区。“蓉欧+”陆港产业园产业规划为:(1)鼓励类)鼓励类 鼓励发展规划区主导产业,以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临港工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其中临港工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为精密机械及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新型商用车、绿色建材及建筑工业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加工贸易。3 鼓励发展与主导产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
7、、循环经济项目中与区域或各产业片区规划实施不冲突的企业。(2)允许类)允许类 与周边城市发展相协调的,且与区域主业不相禁忌和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入驻。(3)禁止及限制类(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及限制类(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项目。禁止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园区能源结构及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要求的项目。禁止大气污染和异味影响突出且难处理的项目。禁止制浆造纸、印染、皮革鞣制、印染、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等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本项目为供水管道生产项目,不属于异味影响突出且
8、难处理的项目,不属于禁止及限制类项目;项目的建设与周边城市发展相协调的,且与区域主业不相禁忌和不形成交叉影响,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陆港产业园规划)相符。2、与所在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与所在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块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川(2021)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 0002571 号),项目用地性质明确为仓储用地;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管理局出具了青白江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认定表,明确本项目位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内;根据“蓉欧+”陆港产业园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 2),本项目所在地
9、块用地性质属于物流仓储用地。2022 年,关于加强物流项目用地管理强化土地要素精准保障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物流项目用地管理强化土地要素精准保障的实施意见(成口岸物流办发20228 号),该文件明确:“分拨中心是指集存储、加工加工、理货、送货等多种功 4 能于一体的物流设施,其在配送活动中主要具有存储作用、分拣作用、集散作用、衔接作用、加工作用加工作用”。同时同时根据根据该文件该文件附件附件 1“成都市物流项目建设控制指标成都市物流项目建设控制指标”的”的规定规定,成都市物流项目成都市物流项目配套设施用地为配套设施用地为7%。
10、本项目按照本项目按照成口岸物流办发成口岸物流办发20228 号)号)文中的文中的分拨中心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分拨中心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包括金属制品金属制品仓储物流仓储物流、加工等。加工等。根据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根据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成都云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一期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成都云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一期 2 号库改建申请的复函,号库改建申请的复函,“拟改建的分拨中心按照关于加强物流项目用地管理强化土地要素精准保障的实拟改建的分拨中心按照关于加强物流项目用地管理强化土地要素精准保障的实施意见施意见(成口岸物流办发(成口岸物流办发20228
11、号)号)文件要求,与已取得的土地证性质相文件要求,与已取得的土地证性质相符符”。本项目所在地块总用地面积本项目所在地块总用地面积 134433.39m2(201.65 亩),本项目占地面积亩),本项目占地面积6900m2,其中加工区域面积约,其中加工区域面积约 3000m2,其余为仓储区域,其余为仓储区域;现有工程;现有工程 1 号车间号车间加工区加工区域面积约域面积约 4500 m2,其余为仓储区域,其余为仓储区域;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建成后,整个分拨中心的整个分拨中心的加工区域面积加工区域面积共计约共计约 7500 m2,为总用地为总用地面积的面积的 5.58%,满足,满足成口岸物流办发
12、成口岸物流办发20228 号号文附件文附件1 成都市物流项目成都市物流项目建设控制指标中配套设施用地建设控制指标中配套设施用地7%的要求。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成都市和青白江区的相关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第 1 号修改单,本项目属于C33 金属制品业行业。项目原料、规模、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3、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同时,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为本项目出具了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2305-510113-04-01-459523】FGQB-0113 号),准予本项目备案。2、项目、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符合性符合性 本次环评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项目环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川环办函2021469 号)要求,对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符合性分析如下:5 通过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三线一单数据分析系统”(http:/103.203.219.138:8083/gis2/n_index.html),本项目
14、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为:成都市青白江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成都国际铁路港工业园,管控单元编号:ZH51011320003)。图图1-1 “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网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数据分析系统数据分析系统”查询结果查询结果 成都市环境单元管控分布图如下。本项目所在地 本项目所在地 6 图图1-2 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图图1-3 成都市环境单元管控分布图成都市环境单元管控分布图 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本项目所在地 7 表表1-2 建设项目与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生
15、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要求 项目对应情况介绍 符合性分析 类别 对应管控要求 成都市青白江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成都国际铁路港工业园,管控单元编号:ZH51011320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重要湖泊名录详见 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附件 9);3、按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
16、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的转型、关闭、处置及监管工作;4、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置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5、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6、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建项目。7、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8、严控通风廊道协调管控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工业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来源原则上优先考虑通风廊道内排污单
17、位;9、严格环境准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环境风险高的大中型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10、禁止在沱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强化工业领域总磷污染防治,禁止在工业循环冷却水除垢、杀菌过程中加入含磷药剂。1、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3、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5、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6、本项目不属于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建项目;7、本项目不属于通风廊道区域的工业项目
18、;8、本项目不属于通风廊道区域的工业项目;9、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不属于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及环境风险高企业;10 本项目不属于磷污染物排放项目,本项目不使用含磷药剂;符合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严控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行业的项目;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1、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行业的项目;2、本项目为金属制品生产项目,不属于严控产能行业;3、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8 003)3、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严控新
19、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4、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于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于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严格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生产能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1、现有属于禁止、限制引入产业门类的项目,原则上限制发展
20、,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关停或搬迁;2、工业生产中可能产生恶臭气体但未按要求设置合理防护距离的排污单位,引导企业适时搬迁。1、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引入产业门类;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恶臭气体;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 允许排放量要求/符合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1、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100%;排放标准根据流域及其水质现状等提出相应标准。岷江、沱江流域现有及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2、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和工业炉窑超
21、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稳步实施石化、钢铁、陶瓷、玻璃、垃圾发电、工业涂装和砖瓦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深度治理后的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NOx、NMHC 的排放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物工程减量指导意见(2023-2025 年)中的要求执行;3、推广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进一步提高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化工等行业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率;加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技术和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深度治理;4、持续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要求。1、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青白
22、江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2、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3、本项目涂料等原辅料均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料;4、本项目不使用锅炉;9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1、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 倍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主要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 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到 2025 年,全市涉重金属重点行
23、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20年下降 5.5%。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遵循“等量替代”原则。按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4、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5、
24、电子信息行业、汽车制造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鼓励参考执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提出的相应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要求;6、推进老旧燃气锅炉和成型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或改电工作;7、推动工业涂装、制药、建材(水泥、陶瓷、玻璃和砖瓦窑)、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率先试点,在项目环评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修订版)中绩效分级 A 级或引领性企业、B级企业对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并逐步扩大实施行业范围。8、落实 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
25、方案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快实施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 VOCs 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 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推进油品 VOCs 综合管控。1、本项目总量指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3、本项目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4、本项目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5、本项目不属于电子信息行业、汽车制造行业;6、本项目不涉及燃气锅炉和成型生物质锅炉使用;7、本项目属于工业涂装行业,项目按照B
26、级企业进行建设;8、本项目涂料等原辅料均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料;环境风联防联控要求/符合 其他环境1、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1、本项目不涉及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10 险防控 风险防控要求 强信息公开。纳入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的企业应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定期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3、化工园区应按照 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33 号)中的具体要求,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4、有
27、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5、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严格按照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风险管控;6、推进工业企业治污减排和升级改造。以污水处理及
28、再生利用、涂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行业为重点,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2、本项目为低环境风险项目,环评要求项目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3、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4、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电镀等行业,不涉及拆除工程;5、本项目为租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已污染地块,不涉及重金属排放;6、本项目不属于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涂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行业;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 2025 年,万元 GDP 用水量控制在 24 立方米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
29、制在 12 立方米以内;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鼓励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 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30%以上。本项目无生产用水,仅员工生活用水,消费水资源较少;符合 地下水开采要求/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1、除威立雅三瓦窑热电(成都)有限公司外,禁止贮存、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2、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30、除外)、扩建燃煤、1、本项目不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2、本项目不使用锅炉;3、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11 生物质锅炉(含成型生物质锅炉);3、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满足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或更高要求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 号)要求,对炼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工业重点领域依据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开展节能降碳分类改造升级。禁燃区要求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
31、使用电能、天然气,不涉及高污染燃料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禁止引入印制电路板等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2、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印制电路板等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2、同上分析 符合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同上分析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1、现有化工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不新增污染物排放,远期搬迁;2、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企业搬迁或关停后,应及时开展场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以及必要的土壤修复工作;3、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32、1、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2、本项目不涉及;3、同上分析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1、祥福环保发电厂适时提标升级;2、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1、本项目不涉及;2、同上分析 符合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同上分析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同上分析 12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同上分析 环境风险防控 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同上分析 符合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同上分析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33、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同上分析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同上分析 符合 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同上分析 综上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成都市生态环境的管控要求,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未达到区域资源利用上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控要求。13 3、与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与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3 本项目与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规范 规范
34、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位于“蓉欧+”陆港产业园内,为入园企业。本项目涂料等原辅料均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料;项目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收集率达到 90%,处理效率达到 90%。符合 挥发性有机 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31 号)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
35、;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符合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符合 成都市 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生态委20241 号)坚决遏制“两高一资”项目盲目上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 符合 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 VOCs、NOx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倍量削减替代审核和备案制度。分级建立总量指标储备库,为建设项目新增总量提供削减替代来源。本项
36、目新增 VOCs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倍量削减替代。符合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新建、扩建工业涂装及制药行业建设项目和新建、改建、扩建建材(水泥、陶瓷、玻璃和砖瓦密)、包装印刷及家具制造行业建设项目,鼓励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绩效分级 B 级及以上或引领性企业相关本项目属于工业涂装项目,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 B 级企业指标对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监测控制水平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建设;具体分析见表 1-4 符合 14 要求。其余涉气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项目与重污染天
37、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 B 级企业指标符合性分析如下:15 表表1-4 与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中工业涂装 B 级企业级企业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指标 B 级企业 本项目 符合性 原辅材料 1、使用符合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8469-2019)、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等标准规定的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
38、料产品;2、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低 VOCs 含量涂料产品 本项目使用粉末涂料及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要求的水性涂料 符合 无组织排放 1、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控制要求;2、VOCs 物料存储于密闭容器或包装袋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密闭负压的储库、料仓内;3、除大型工件特殊作业(例如,船舶制造行业的分段总组、船台、船坞、造船码头等涂装工序)外,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清洗等工序在密闭设备或密闭负压空间内操作;4、
39、密闭回收废清洗剂;5、建设干式喷漆房;使用湿式喷漆房时,循环水泵间和刮渣间应密闭安装废气收集设施;6、采用静电喷涂、自动喷涂、高压无气喷涂或高流低压(HVLP)喷枪等高效涂装技术,不可使用手动空气喷涂技术;1、本项目满足 GB37822-2019 特别控制要求 2、本项目水性涂料等 VOCs 物料存储于密闭容器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存放于密闭的储库内;3、本项目水性涂料采用涂覆工艺,不进行喷漆,水性涂料涂覆、干燥等工序均在密闭操作间内进行;4、本项目不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剂;5、本项目不进行喷漆;6、本项目粉末喷涂使用静电喷涂;水性涂料使用涂覆工艺;符合 VOCs治污设施 1、喷涂废气设置
40、干式的石灰石、纸盒或湿式的文丘里等高效漆雾处理装置;2、使用溶剂型涂料时,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清洗等工序含 VOCs 度气采用吸附浓缩+燃烧、燃烧等治理技术,处理效率85%;3、使用水性涂料(含水性 UV)时,当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非甲烧总经(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 时,建设末端治污设施 1、本项目采用涂覆工艺,无漆雾产生;2、本项目不使用溶剂型涂料;3、本项目使用水性涂料,并采用密闭收集+废气冷却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 排放限值 1、在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简排放的 NMHC 为 30-40mg/m3、TVOC 为 50-60mg/m3;2、厂区内无组织
41、排放监控点 NMHC 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 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 20mg/m3;3、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到现行排放控制要求,并从严地方要求 经预测计算,本项目能够满足排放限值要求;符合 监测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I942-2018)以及相关1、项目严格执行 HJ942-2018 以及相关标准符合 16 监控水平 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自行监测管理要求;2、重点排污企业风量大于 10000m/h 的主要排放口,有机废气排放口安装NMHC 在线监测设施(FID 检测器),自动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3、安装 DCS 系统、PLC 系统、仪
42、器仪表等装置,记录治理设施主要参数,数据保存一年以上;要求;2、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企业;3、本项目安装 DCS 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并严格按要求记录和保存相关数据;环境管理水平 环保档案齐全:1、环评批复文件;2、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3、竣工验收文件;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5、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 本项目严格按要求管理环保档案 符合 台账记录:l、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必须具备近一年及以上所用涂料的密度、扣水后 VOCs 含量、含水率(水性涂料)等信息的检测报告);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燃烧室温度、冷凝温度、过滤材料更换频次、吸
43、附剂更换频次、催化剂更换频次);3、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等);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 5、燃料(天然气)消耗记录 本项目严格按要求进行台账记录 符合 人员配置: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 本项目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 符合 运输方式 1、物料公路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 80%,其他车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2、厂内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 80%,其他车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达到
44、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比例不低于80%本项目物料公路运输、厂内运输车辆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符合 运输监管 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本项目按要求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符合 由上表分析可知,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 B 级企业指标相符合。17 综上分析可见,本项目位于“蓉欧+”陆港产业园内,项目建设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
45、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成都市 2024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生态委20241 号)等相关要求相符。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蓉欧+”陆港产业园。项目所在园区已完成“七通”的基础设施配套,供水、供电、供气设施成熟,排污管网铺设到位,可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完备的配套服务。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为已建物流企业、商品交易市场,具体如下:厂区东北面约 40m 处为北环线铁路,隔北环线铁路距离本项目约 125m处为北流河,北流河以北距离本项目约 165m 处为文澜路;
46、厂区西北面紧邻成都青白江银犁冷冻市场(冷冻商品交易市场);项目西南面临散货东路,隔散货东路距离本项目约 24m 处为园区规划公园绿地,厂区东南面紧邻中铁物资成都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企业)。本项目涂装生产线布置在 2#车间北侧,远离西北侧成都青白江银犁冷冻市场;本项目以加工生产区域边界划定了 50m 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有东南侧的中铁物资成都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无医药、食品等行业企业,也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特殊敏感目标。同时,本项目周围 1.5km 范围内无学校、居民、医院、风景名胜、旅游景区、军事管理区、重要公共设施、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等,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选址较为合理。18
47、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由来(一)项目由来 2021 年,成都云钢联物流有限公司投资 28000 万元,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桂平大道以东、散货东路以北(现门牌号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青白江区桂通北路 99 号)实施了“成都金属云商总部及区域中心项目(一期)”(即“成都金属云商总部及区域中心项目(一期)”(即现有工程)现有工程),该项目占地面积 134433.39m2(201.65 亩),总建筑面积 107584.92 m2,建设 1 栋办公楼,2 栋加工、仓储库房,进行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五金制品等仓储物流等,年吞吐量 150 万吨,并配套年加工消防管道、市政管道、金属栏杆等金
48、属制品 10 万吨的生产能力。2021 年 9 月,成都云钢联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宁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完成 成都金属云商总部及区域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 年 9 月 28 日,项目取得了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成青环承诺环评审202149 号)。2022 年 4 月 29 日,建设单位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510113MA691HU76E001W),有效期 2022-04-29 至2027-04-28。“成都金属云商总部及区域中心项目(一期)”于 2021 年 9 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所
49、有建筑主体已完成建设,仓储物流部分已投入使用,配套的金属制品加工生产设备正在安装、调试,目前正在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为满足市场需求,成都云钢联物流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0 万元,利用已建厂房6900 m2,实施实施“新型供水管道加工项目新型供水管道加工项目”(即本项目)(即本项目)。项目购置安装喷砂、涂塑、空压机、天然气加热炉、自动上料机等设备等生产设备,新建新型供水管道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加工新型供水管道 10000 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不涉及脱脂、磷化、酸洗、电镀等工序,只对自有产品防腐管道、涂本项目不涉及脱脂、磷化、酸洗、电镀等工序,只对自有产品防腐管道、涂塑管道进行喷
50、涂,不对外开展喷涂业务。塑管道进行喷涂,不对外开展喷涂业务。(二)项目概况(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新型供水管道加工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成都云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建 设 内 容 19 建 设 内 容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桂通北路 99 号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 万元 投产日期:投产日期: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建成投产(三)项目产品方案(三)项目产品方案 现有工程年加工消防管道、市政管道、金属栏杆等金属制品 10 万吨。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生产能力不变。表表2-1 现有工程产品方案一览表现有工程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序号 产品名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