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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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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录目录前言.-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二、建设内容.-40-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70-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87-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19-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32-七、结论.-135-附件1:委托书附件2:投资备案证附件3:永平县人民武装部关于项目选址意见的说明附件4: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项目选址意见的说明附件5: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项目选址意见的说明附件6: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项目选址意见的说明附件7:永平县水务局关于项目选址意见的说明附件8: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项目选址意见的说明附件9: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0:

2、安吉村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说明附件11: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安吉村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符合性的情况说明附件12:内部审核表附件13:项目进度计划表附件14:评审意见及修改对照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5: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6:项目与洱海流域位置关系图附图7: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8: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9:项目植被类型图附图10:项目与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图附图11:项目与公益林的位置关系图附图12:项目与基本农田的位置关系图附图13:项目土壤侵蚀强度图-1-前言前言安吉村光伏发电项目于2022年1

3、1月30日取得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永发改备案2022106号),投资备案证中明确项目拟于永平县龙街镇新建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农业复合光伏发电站一座,配套升压站,管理用房500平方米,生产运行期为25年,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5300万千瓦时。2024年3月建设单位永平瑞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吉村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共计设置33个光伏方阵,其中4个2.5MW光伏方阵,29个3.5MW光伏方阵。项目共计使用58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224136块,320kW组串式逆变器313台。光伏电站额定容量(交流侧)100MW,组件

4、安装容量(直流侧)130MWp,容配比为1.3。项目仅新建1座管理厂区,不新建升压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以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居居麻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内开关柜,新建35kV架空集电线路路径长20.13km(其中单回路路径长7.78km,双回路路径长12.35km),电缆集电线路路径长约11.52km。项目建成后年平均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409.55h,年平均发电量183241.8MWh,25年总上网电量为4581044.91MWh。项目项目可研设计对投资备案证批复的内容进行了部分变更,可研设计对投资备案证批复的内容进行了部分变更,实际建设内容以实际建设内容以可研设计为

5、主。可研设计为主。目前项目已取得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的审查意见,意见指出: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国家禁止建设光伏项目的敏感性因素,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选址。已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的审查意见,意见指出: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原则上同意选址。已取得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对本项目选址用地范围的审查意见,意见指出:项目范围内未压占“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耕地及永平县(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用地选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本次安吉村光伏发电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

6、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光伏电站属“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太阳能发电”中,“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类别应-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属地面集中光伏电站,建成后总容量为100MW(100000kW)6000kW,最终以5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居居麻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内开关柜,无需新建升压站。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2月,受永平瑞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对项目现场进行详细踏勘调研,收集核实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7、部门规章、技术导则要求,依据项目可研设计,编制完成安吉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本次环评评价范围包括本次环评评价范围包括项目项目33个光伏场区、个光伏场区、5回回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以及管理厂以及管理厂区区。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5、豁免范围、豁免范围100kV以下电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电场、磁场、电磁场的设施(设备)可免于管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电场、磁场、电磁场的设施(设备)可免于管理。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影响评价。理。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影响评价。-3-一一、建

8、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安吉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11-532928-04-01-746974建设单位联系人李韦辰联系方式18088299397建设地点云南省(自治区)大理州(市)永平县龙街镇(街道)安吉村地理坐标位于东经99度50分4.61294秒99度54分54.21427秒,北纬25度10分35.25013秒25度12分16.17414秒之间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太阳能发电地面集中光伏电站用地(用海)面积(hm)/长度(km)144.96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

9、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永发改备案2022106号总投资(万元)43897.95环保投资(万元)245环保投资占比(%)0.56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专项设置情况表分析,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表表1-1项目专项设置情况项目专项设置情况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类别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本项目情况况专项评价设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置情况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不涉及不

10、设置-4-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不涉及不设置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不涉及不设置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不涉及不设置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

11、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不涉及不设置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不涉及不设置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2.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5、豁免范围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电场、磁场、电磁场的设施(设备)可

12、免于管理。本项目属地面集中光伏电站,建成后以5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居居麻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内开关柜,无需新建升压站。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影响评价。规划情况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大理州能源发展“十-5-四五”规划、大理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理州永平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2021-202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功能定位符合性)功能定位符合性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1月6日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的通

13、知”(云政发20141号),将云南省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3类区域。本项目位于大理州永平县,属于限制开发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该区域的功能定位为: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关系全省、全国或更大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光伏建设项目,开发方式为光伏+农业种植,占地类型为坡耕地、灌木林地和荒草地,光伏电站建设尽可能的利用荒地和裸地,只有少部分植被覆盖的土地,项

14、目建设后将采取严格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恢复周边植被,对于防止生态环境荒漠化是有益的,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功能定位相符。(2)能源开发原则相符性)能源开发原则相符性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统筹协调”原则里提出“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解决制约新能源电源发展并网难、外输难等问题”。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开发的原则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能源开发的原则是一致的。(3)能源空间布局相符性)能源空间布局相符性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能源空间布局提出“依托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源分布建设新能源示范基地依托资源优势,稳步发展太阳能发电和热利用-6-”。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永

15、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项目规划符合性的情况说明:项目用地已纳入永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所在地永平县人民政府确保项目布局和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永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且符合“三区三线”及其他控制性管控要求。本光伏项目的开发空间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能源开发空间布局基本一致,且本项目环评针对光伏开发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关于能源开发的空间布局要求。图图1-1项目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项目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2、与云南

16、省生态功能区划的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国土空间按生态功能分为5个一级区(生态区)、19个二级区(生态亚区)和65个三级区(生态功能区)。本项目位于大理州永平县龙街镇,属于: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生态区7滇西中山山原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生态亚区7-3澜沧江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区域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澜沧江中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保项目位置项目位置-7-护措施与发展方向是:调整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格局,发展以水电产业为龙头的循环经济,防止环境恶化和水土流失。表表1-2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规划生态功能分区单

17、元生态功能分区单元所在区所在区域与面域与面积积主要生态特征主要生态特征主要主要生态生态环境环境问题问题生态生态环境环境敏感敏感性性主要主要生态生态系统系统服务服务功能功能保护措保护措施与发施与发展方向展方向生态生态区区生生态态亚亚区区生态生态功能功能区区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生态区滇西中山山原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生态亚区澜沧江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隆阳区,永平、昌宁县大部分地区,凤庆部分地区,总面积为6825.14平方公里以中山河谷地貌为主。年降雨量河谷地带为900毫米,山地为1000-1200毫米。植被以云南松林为主。土壤类型主要是红壤、黄棕壤和水稻土土地利用不合理带来的水土流失土

18、壤侵蚀中高度敏感澜沧江中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调整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格局,发展以水电产业为龙头的循环经济,防止环境恶化和水土流失-8-图图1-2项目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项目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光伏建设项目,开发方式为光伏+农业种植,运营期于光伏板块下种植油茶林,实现循环经济。项目占地类型为坡耕地、灌木林地和荒草地,光伏电站建设尽可能的利用荒地和裸地,只有少部分植被覆盖的土地,项目建设后将采取严格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恢复周边植被,对于防止生态环境荒漠化是有益的。综上,项目建设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的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是不冲突的。3、与

19、大理州能源发展、与大理州能源发展“十四五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如下:如下:2021年12月31日,大理州能源局印发大理州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能源建设目标为: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为“优化清洁能源基地和新能源基地建设,扩大清洁电力生产能力”,包括: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多场景融合发展。因地制宜,鼓励利用废弃土地、废弃矿山、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适宜水面、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适宜区域(含服务区等)等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推进光伏发电与生态环保相结合。积极打造“分布式光伏+种植(养殖)”产业,提升乡村就地绿色供电能力,增加建设光伏示范新村。鼓励“发展光伏+高速公路服务

20、区”和“发展光伏+生态修复”等产业,打造生态治理新项目位置项目位置-9-示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大理州环境敏感区分布较广、数量较多。规划新建的所有能源建设项目,必须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的理念,在前期论证、规划、设计、施工等项目实施的所有环节,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坚决避让各类环境敏感区(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公益林区、涵养水源林地区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特别是保护好基本农田。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采用“光伏+农业种植”,属于规划倡导的产业方案,项目所产电能可以在大理州境内进行消纳。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公益林区、涵养水源林地区及基

21、本农田等敏感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大理州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4、与大理州与大理州“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2022年8月20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确定了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规划目标指标体系。以美丽大理建设目标为统领,补短板、树典型、创模式、推机制,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表表1-3项目与大理州项目与大理州“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序序号号相关内容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符合合性性1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进

22、一步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行业单位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低碳试点示范取得显著进展,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本项目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自身建设运行能耗少,本光伏电站额定容量(交流侧)100MW,组件安装容量(直流侧)130MWp,容配比为1.3,产生的电量不仅足以抵消本工程的实际消耗,还有助于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符合2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

23、,优良水体断面比例明显上升,水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成效,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省前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1)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暂存于60m回用水池,晴天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发电区电池板下方油茶林灌溉。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本项目建成后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4、(3)项目运营期设置危废暂存间。符合-10-环评要求,危废暂存间应综合考虑本项目运营期废矿物油的收储规模,同时,危废暂存间应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危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事故油池采取重点防渗,含油废水处理设施采取一般防渗,各类固废妥善收集处置。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3生态安全不断夯实。生态安全不断夯实。自然生态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巩固提升,典型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巩固。目前项目已取得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6),意见指出: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范

25、围内的国家禁止建设光伏项目的敏感性因素,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选址。因此,项目的实施不会造成生态的过度影响。符合4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范。涉危、涉重和医疗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持续加强,核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项目不建设涉危、涉重和医疗废物,不涉及核与辐射。符合综上分析,项目与大理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5、与与大理州永平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大理州永平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2021-2025)的相符的相符性分析性分析2021年7月12日,大理州永平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修编 版(2021-2025年)(下称规划报告

26、)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下发的批复(大政复202130号)。修编后的规划报告对场址的范围、容量等建设条件,从技术上对自然资源、林草、水土保持、水源地保护限制性政策等敏感因素进行调整,并根据永平县情,更新了数据,按照现行的造价水平对发电收益进行了初步核算。修编后,全县规划场址8个,其中,规划的安吉村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00MW。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取得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永发改备案2022106号),项目装机容量与备案证一致。目前项目已取得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永平县自然资源局的用地选址意见。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大理州永平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

27、址规划报告(2021-2025)中的相关要求。-11-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产业结构业结构及政策及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项目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五、新能源”中“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项目。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取得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的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129号),项目与大理州“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大理州生态保护红线执

28、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获批后,按照批准成果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划为一般生态空间。符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经向永平县自然资源局查询,项目范围内未压占“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耕地及永平县(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表表1-4项目与大理州项目与大理州“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相符性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相符性类类

29、别别要求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符合合性性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州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纳入考核的地表水类以上水体比例持续提高,洱海总体保持良好湖泊水质。到2035年,全州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全面提升,纳入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洱海水质项目区位于龙街镇羊街河径流内,羊街河向东汇入黑惠江,黑惠江属于西南诸河流域澜沧江水系,发源于丽江罗凤山及剑川老君山,流经丽江、剑川、洱源、漾濞、巍山、昌宁、南涧等7个县后汇入澜沧江。距离项目区最近河流为羊街河,最近直线距离约20m。符合-12-稳定向好;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水生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实现生态系统良

30、性循环。根据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5月)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功能区划(2015年修订),本项目位于黑惠江剑川-南涧保留区保留区,起点为剑川,终点为南涧岔江,2030年水质目标为甸南段以上为类,甸南段以下为类。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甸南段以下,故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标准。根据大理州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位于项目区下游约60km的小湾水库水质类别为类水,因此项目区地表水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内无较大的工业污染源分布,水质状况良好。本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造成区

31、域水环境质量突破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到2035年全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中更优,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2023年6月发布的大理白族自治州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永平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能够达到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所述,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本工程实施后,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开挖、物料运输等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随着施工结束,这些影响将消失,总体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不会突破永平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符合土到2025年,土壤环境风险防项目运营期设置危

32、废暂存间。环评要符-13-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求,危废暂存间应综合考虑本项目运营期废矿物油的收储规模,同时,危废暂存间应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危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事故油池采取重点防渗,含油废水处理设施采取一般防渗,各类固废妥善收集处置,土壤污染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控。合-14-(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协调性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协调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33、关于印发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云南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符符合合性分析:性分析: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临时办公区及生活区生活污水、生活区食堂废水、各施工区施工废水。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施工人员粪尿等进入旱厕,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食堂废水经临时隔油池处理后,连同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经收集沉淀后用作场地洒水降尘及周围灌木丛、草地的浇灌,不外排;施工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澄清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车辆、设备清洗和场地洒水降尘环节,不外排。运营期废水

34、主要来自于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暂存于60m回用水池,晴天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发电区电池板下方油茶林灌溉。总体而言,该项目节约利用水资源,不会对当地水资源供应产生明显影响。根据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项目规划符合性的情况说明:项目用地已纳入永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所在地永平县人民政府确保项目布局和规模

35、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永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且符合“三区三线”及其他控制性管控要求。项目将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复合型光伏电站模式建设:光伏阵列架除桩基用地外不做地面硬化;组件按要求保持一定高度及行、列间距,为农业种植和畜牧养殖留有合理的空间,选择喜阴、经济效益高的不同产品分区种植,并适量种植一些低矮灌木,通过农林光互补模式的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箱变、架空集电线路铁-15

36、-塔等永久占地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通过落实上述措施,项目建设对土地利用资源可实现高效利用,符合地区光伏项目土地利用要求。本项目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自身建设运行能耗少,本光伏电站额定容量(交流侧)100MW,组件安装容量(直流侧)130MWp,容配比为1.3,产生的电量不仅足以抵消本工程的实际消耗,还有助于优化当地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给。综上,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地区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4)项目与大理州项目与大理州“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2

37、3日发布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全州共划定综合管控单元105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4个,重点管控单元59个,一般管控单元12个。项目位于大理州永平县龙街镇,经比对大理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单元图(见下图),项目范围涉及永平县的优先保护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图图1-3 项目与大理州项目与大理州“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分区管控单元叠图单元叠图项目与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表1-5项目与大理州项目与大理州“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

38、求的相符性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类别类别“三线一单三线一单”要求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16-大理州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相符性大理州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相符性总体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目前项目已取得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6),意见指出: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国家禁止建设光伏项目的敏感性因素,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选址。符合2、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办法出台后,依据其管理规定执行。符合3、新建旅游景区禁止破坏生态环境,限制在生态脆弱地区布局。根

39、据景区承载能力进行功能分区管理,确定游客容量上限。项目不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建设旅游景区。符合4、抓住“双核驱动、协同发展”机遇,按照“一城三区”的总体布局,加快大祥巍一体化发展,着力推动与洱源生态保护一体化发展,与祥云县、宾川县、漾濞县产业开发合作和园区合作。项目位于大理州永平县龙街镇,不在前述县份,项目建设后有利于保障地区电力供应,助力产业发展。符合5、全面加强洱海流域空间管控,严控洱海流域建设活动。在洱海流域范围内禁止布局高污染、高排放的矿冶建材、重化工等产业,加快流域内砖瓦(新型建材除外)等建材产业的搬迁及非煤矿山的生态修复,流域内不再布局水泥、砖瓦(新型建材除外)等生产企业,全面关停洱

40、海流域除地热、矿泉水之外的所有矿山。对照大理州洱海流域空间规划(2017-2035),洱海流域辖大理、洱源两县市16个乡镇,其中,大理市10个,永平县6个(分别为:茈碧湖镇、凤羽镇、右所镇、三营镇、邓川镇、牛街乡)。本项目位于永平县龙街镇安吉村附近,根据不在洱海流域范围内,也不属于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符合污染物排1、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西洱河、沘江等水污染严重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或绿化、作物等浇灌,不外排。符合-17-放管控2、推进工业园区、工矿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利用效率最大化。

41、严格保护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确保饮用水安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项目施工期拟建设截排水沟、沉砂池、隔油池、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的施工废水可回用于混凝土养护、车辆、设备清洗和场地洒水降尘环节。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GB/T18920-2020)表 1 中城市绿化标准后暂存于 60m回用水池,晴天用于厂区绿化浇

42、灌,不外排。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发电区电池板下方油茶林灌溉。项目各类固废妥善处置,可避免二次污染。符合3、扎实推动P.5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推进氮氧化物减排和重点 企 业 超 低 排 放 改 造,加 大VOCs减排力度,重点提升石化、化工及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制造企业和喷涂、印刷、电子、服装干洗等行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力度,逐步淘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高的产品生产和使用,严控生产过程中逃逸性有机气体的排放。项目非VOCs重点行业,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符合4、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把高效能和低碳排放纳入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里面,明确重点行项目属清洁能源生

43、产项目,自身建设运行能耗小。建成后有利于地区碳排放控制。符合-18-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控制工业、交通、建筑等行业温室气体排放。5、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动态更新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落实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试行污染地块再开发再利用联动监管。项目按复合型光伏电站建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工程通过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各类固废妥善收集处置,土壤污染风险可控。符合6、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管理。通过落实评价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固废分类收集处置措施要求,项目不会造成重金属污染。符合7、加强固体废物污

44、染防治,建立固体废物部门联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遏制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通过落实评价提出的固废分类收集处置要求,各类固废妥善收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全社会参与的环境风险管控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提升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能力。本次评价已要求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符合2、严格落实以洱海为重点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控工作机制,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本项目位于

45、永平县龙街镇安吉村附近,不在洱海流域范围内。项目已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的审查意见,意见指出:项目选址不涉及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符合-19-3、严格尾矿库项目准入,健全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杜绝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1、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降低水、土地、化石能源等资源消耗强度。项目属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水资源消耗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光伏项目土地利用要求。符合2、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点取水单位监控名录,强化重点监控取水单位管理,严格用水总量、强度指标管控。全州年用水总量、万元工业

46、增加值用水量降幅等指标达到省考核要求。项目用水量少,施工期用水取自市政水或者雨水收集;运营期沿用项目施工期挖设的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光伏场区组件清洗用水依托场内沉砂池存蓄的雨水或采用运水车运水至光伏场区进行清洗。电站运营期间平均每季度对组件进行一次清洗,全场所有电池组件清洗一次总用水量约为1156.5m,年清洗用水量4626.2m/a。符合3、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节约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的制度,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单位面积产出水平。项目已取得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对本项目选址用地范围的审查意见,意见指出:项目范围内未压占“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不

47、涉及占用耕地及永平县(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用地选址。符合4、全州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达到省考核要求。项目属于清洁能源生产项目符合优先保护单元相符性优先保护单元相符性-20-优先保护单元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2.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办法出台后,依据其管理规定执行。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1.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的

48、要求进行管理,严格限制大规模开发建设活动。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本项目为光伏建设项目,开发方式为光伏+农业种植,占地类型为坡耕地、灌木林地和荒草地,光伏电站建设尽可能的利用荒地和裸地,只有少部分植被覆盖的土地,项目建设后将采取严格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恢复周边植被,对于防止生态环境荒漠化是有益的。符合2.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风景名胜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进行管理,重要湿地依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

49、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和基本草原。根据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安吉村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0),项目占用部分天然灌木林地,施工期应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应与相关方签订协议,服务期满后将恢复林地原状。符合-21-等进行管理;生态公益林依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天然林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林资发2015181号)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进行管理;基本草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进行管理。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单

5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一般管控单元相符性一般管控单元相符性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项目满足产业准入要求,不占用总量控制指标。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暂存于60m回用水池,晴天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发电区电池板下方油茶林灌溉。项目不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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