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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封智能节能门窗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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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承诺制项目报批件)(承诺制项目报批件)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高密封智能节能门窗生产项目高密封智能节能门窗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四川鑫诺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鑫诺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24 年年 6 月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建设项目名称称高密封智能节能门窗生产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311-510113-04-01-360897建设单位联建设单位联系人系人黄明伟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658098839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平南路 981 号 1

2、栋 10 号地理坐标地理坐标(104 度 16 分 19.176 秒,30 度 50 分 15.158 秒)国民经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行业类别金属门窗制造(C3312)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中“其他”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申报情形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项目备案部门门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备案)文号文号川投资备【2311-510113-04-01-360897】FGQB-0335

3、 号总投资(万总投资(万元)元)400环保投资环保投资(万元)(万元)60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占比(比(%)15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是否开工建设设否是: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2436专项专项评价评价设置设置情况情况项目实际情况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照详见下表:表表 1-1项目专项评价原则对照表项目专项评价原则对照表类类别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本项目对照情况本项目对照情况是否是否设置设置大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本项目排放废气为 VOCs,不涉及排放有毒否2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规定的污染物、

4、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清洁拖把、员工洗手废水经隔油处理、喷淋废水经进行酸碱中和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达标后外排市政管网;不需进行地表水专项评价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根据第四章环境风险评价可知,本项目 Q1,风险潜势为 I,即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须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厂区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

5、不涉及河道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 B B、附录 C C。根据以上专项评价设置对照表可知,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规规划划情情况况规划名称: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陆港产业园产业规划)审批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及文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16

6、-2025 年)的批复;(成环评函【20168】189 号)。规规划划环环境境影影响响评评价价情情况况规划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陆港产业园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文号:成环评函【2018】3号3规规划划及及规规划划环环境境影影响响评评价价符符合合性性分分析析成都市围绕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定位,以成都国际铁路港为重要依托,整合港区及周边已有一定产业基础的“西部物流枢纽”、“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区”、“王牌载货汽车园区”、“现代粮食加工产业园”、“青白江-新都工业集中区连片发展区”五大园区,坚持“以港聚产、以港兴城”,以现代物流业、

7、临港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三业并举、联动发展”为着力点,大力实施“蓉欧+”战略。该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规划范围为 64km2,并将该范围称为“蓉欧+陆港产业园”。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对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陆港产业园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下达了审查意见函,文号为成环评函【2018】3 号,(详见附件)。“蓉欧+”陆港产业园产业规划为:鼓励类:鼓励发展规划区主导产业,以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临港工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其中临港工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为精密机械及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新型商用车、绿色建材及建筑工业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加工贸易。鼓励发展与

8、主导产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循环经济项目中与区域或各产业片区规划实施不冲突的企业。允许类:与周边城市发展相协调的,且与区域主业不相禁忌和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入驻。禁止及限制类(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项目。禁止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园区能源结构及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要求的项目。禁止大气污染和异味影响突出且难处理的项目。禁止制浆造纸、印染、皮革鞣制、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等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平南路 981 号 1 栋 10 号,属于“

9、蓉欧+”陆港产业园,项目为“高密封智能节能门窗生产项目”,属于金属门窗制造(C3312),4不属于禁止及限制类,属于允许类,与周边城市发展相协调的,且与区域主业不相禁忌和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因此,项目因此,项目与与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蓉欧+”陆港产业园产业陆港产业园产业规划)规划)相符合相符合。其其他他符符合合性性分分析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金属门窗制造(C331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2024 年 2 月 1 日实施),本项目不属

10、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文)的相关规定,不属于限制、淘汰类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之列,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的属于允许类。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已在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11-510113-04-01-360897】FGQB-0335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四川国龙集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平南路 981,于2008 年 7 月 21

11、 日取得了该公司关于四川国龙集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40000吨钢丝绳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详见附件),并于 2017年 3 月 21 日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成环工验【2017】38 号)(详见附件)。四川鑫诺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平南路 981 号1 栋 10 号四川国龙集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标准厂房 2436m2,建设“高密封智能节能门窗生产项目”。该项目位于成都市“蓉欧+”陆港产业园内,四川国龙集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取得国土证(青国用 2006 第 02033 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青白江用地布局总体规划。四川鑫诺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租用四川国龙集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部分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建设“高密封智能节能门窗生产项目”,四川国龙集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取得了国土证(青国用 2006 第 02033 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用地布局总体规划。项目产生的 VOCs 经 1 套“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经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处理5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污染经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实地考察项目西北侧 270 米为空地(无人居住)。表表 1-21-2工业用地分类一览表工业用地分类

13、一览表参照标准参照标准水水大气大气噪声噪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类工业用地低于一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二类工业用地低于二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三类工业用地低于三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表表 1-31-3本项目与一类工业用地环保标准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一类工业用地环保标准相符性分析内容内容环保要求环保要求标准标准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水低

14、于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pH6-9;CODCr100mg/LBOD520mg/LSS70mg/LNH3-N45mg/L总 磷(TP)8mg/L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清洁拖把、员工洗手废水、喷淋废水,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048m3/d(314.4m3/a),清洁拖把、员工洗手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与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下游经青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2311-2016)后排入毗河。污染物产生情况为 CODCr40mg/L、BOD510mg/L、氨氮3m

15、g/L、SS10mg/L、总磷 0.5mg/L。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大气低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VOCs3.4kg/h本项目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 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 排放量为 6.95kg/a,排放速率为0.016kg。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噪声低于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 标 准(GB12348-2008)1 类声环境昼间 55夜间 45本项目设备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在安

16、装时将设备底座固定在地面上,接地性固定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在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垫进行减震,从声源处避免噪声和振动的远距离传播;设6功能区标准备底座固定在地面上,底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底座安装减震器、采用阻尼材料隔声罩等系列措施。通过噪声预测昼间数据东北侧场界 48、东南侧场界 46、西南侧场界 51、西北侧场界 47,且仅在白天工作时间段进行生产。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因此,项目选址符合青白江区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因此,项目选址符合青白江区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三、承诺制项目符合性分析三、承诺制项目符合性分析1、根据

17、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 号)及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成环发【2023】85 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审批承诺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 1-4本项目与审批承诺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审批承诺制符合性分析成环发【成环发【2018】449号号;成环发【成环发【2023】85号号本项目本项目符合性符合性(一)(一)实实施施范范围围项目地块位于市域行政区内自贸区、产业园内(见附件 1,名单按情况由市生态环境局动态调整)。本项目位于“附件 1 自贸区和产业园区名单”中的“

18、蓉欧+”陆港产业园内符合自贸区和产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对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陆港产业园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成环评函【2018】3 号)符合(二)(二)实实施施对对象象产业园区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部分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3年版),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中“其他”,应编制报告表符合(三)(三)实实施施建设单位完成工商注册建设单位已完成工商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7MWAXU

19、75符合项目地块位于自贸区、产 本项目选址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平南路 981符合7条条件件业园区内号 1 栋 10 号,位于“蓉欧+”陆港产业园自贸区和产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成环评函【2018】3 号)符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属于市级或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本项目审批机构为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符合不包括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中“其他”,应编制报告表。项目属于成都市生态环境

20、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成环发【2023】85 号)产业园区内承诺制项目正面清单中“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中“其他”,为承诺制项目正面清单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中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平台查询,建设单位未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不属于环保信用不良单位(D 级)的企事业单位;环评公司不属于环保信用不良单位(D 级)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综上综上,本项目符合本项目符合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成环发【案(成环发【2

21、018】449 号)规定的实施范围、实施对象、实施条件;号)规定的实施范围、实施对象、实施条件;符合符合成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3 年版年版)(成环发成环发【2023】85 号)号)要求要求,属于承诺制项目。,属于承诺制项目。四四、与成都市与成都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469 号)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成环发20228 号),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根据查询四川省“

2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数据分析系统(https:/ 1-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截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截图表表 1-5“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应用平台查询涉及的管控单元结果一览表应用平台查询涉及的管控单元结果一览表环境管控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所属城市所属城市 所属区县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准入清单类型型管控类型管控类型ZH51011320003成都国际铁路港工业园成都市青白江区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YS5101132310002成都国际铁路港成都市青白江区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510113253

23、0001青白江区城镇开发边界成都市青白江区 资源管控分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01132540001青白江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成都市青白江区 资源管控分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YS5101132550001青白江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成都市青白江区 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高密封智能节能门窗生产项目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成都国际铁路港,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51011320003)。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如下图所示:(图中表示项目位置)9图图 1-2.1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图图 1-2.2本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局

24、部图本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局部图根据成府发20218 号文件及川环办函2021469 号文件要求,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消减量及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同时,对比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版)中具体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本项目本项目10表表 1-6建设项目与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环境管环境管控单元控单元编码编码环境管环境管控单元控单元名

25、称名称成都市普适性清单成都市普适性清单管控管控类别类别单元特性管控要求单元特性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性符合性YS5101132310002成 都 国际 铁 路港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暂无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暂无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暂无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暂无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暂无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暂无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暂无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暂无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暂无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空 间布 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26、/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本项目位于成成都国际铁路港工业园,不在通风廊道区域内。符合污 染物 排放 管控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严控协调管控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来源原则上优先考虑通风廊道内排污单位。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1、全面淘汰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1、本项目供热采用天然气炉窑,不涉及使用锅炉。2、本项目主要使用电能、天然气,不涉及销

27、售、燃用高污染燃料。3、本项目为金 属 结 构 制造,项目生产符合11暂无地下水开采要求暂无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暂无禁燃区要求暂无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暂无炉,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2、加快推进火电、钢铁、铸造(含烧结、球团、高炉工序)水泥、焦化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稳步实施陶瓷、玻璃、铁合金、有色、砖瓦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等

28、其他物料。3、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扬尘污染控制要求/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1、加快实施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 VOCs 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 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使用的尼龙颗粒、胶片半成品为低 VOCs物料。12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强化 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石化、化工等行业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

29、排放管控。推进涉 VOCs 产业集群治理提升。2、先期推动工业涂装、制药、建材(水泥、陶瓷、玻璃和砖瓦窑)、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工业项目率先试点,在项目环评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修订版)中绩效分级 A 级(B 级)或引领性企业对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并逐步扩大实施行业范围。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 境风 险防控/资 源开 发效 率要求YS5101132530001青 白 江区 城 镇开 发 边界空 间布 局约束1.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无

30、序蔓延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开发空间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湖面、滩地2.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报国土空间规划原审批机关审批1、本项目位于园区内,不涉及侵占河道、湖面、滩地。2、本项目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符合13污 染物 排放 管控/环 境风 险防控资 源开 发效 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量不得超过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不会超过土地利用资源上线控制性指标符合YS5101132540001青 白 江区 高 污染 燃 料禁燃区空 间布 局约束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本项目不属于

31、“两高一低”项目符合污 染物 排放 管控/环 境风 险防控资 源开 发效 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能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主要使用电能,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不会超过能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符合14YS5101132550001青 白 江区 自 然资 源 重点 管 控区空 间布 局约束/污 染物 排放 管控环 境风 险防控资 源开 发效 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ZH51011320003成 都 国际 铁 路港 工 业园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法

32、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重要湖泊名录详见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附件 9);3、按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的转型、关闭、处置及监管工作;空 间布 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引入印制电路板等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2、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

33、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现有化工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不新增污染物排放,远期搬迁;2、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企业搬迁或关停后,应及时开展场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以及必要的土壤修1、本项目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下发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案号:川投资备【2311-510113-04-01-360897】FGQB-0335号。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54、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置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5、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

34、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6、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建项目。7、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8、严控通风廊道协调管控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工业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来源原则上优先考虑通风廊道内排污单位;9、严格环境准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环境风险高的大中型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10、禁止在沱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强化工业领域总磷污染防治,禁止在工业循环冷却水除垢、杀菌过程中加入含磷药剂。限制开发建设活

35、动的要求1、严控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行业的项目;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复工作;3、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3、本项目不涉及化工园区。4、项目位于合规园区内,且不属于高污染项目。5、项目生产使用 的 尼 龙 颗粒、胶片半成品为低 VOCs物料。6、项目位于成都国际铁路港工业园,不在通风廊道内。7、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8、企业与周边物流企业和环境基本相容,不会产生不良环境影响。9、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天然气,不属

36、于高耗能、高排放性企业。16置换政策;3、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4、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于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于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严格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生产能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现有属于禁止、限制引入产业门

37、类的项目,原则上限制发展,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关停或搬迁;2、工业生产中可能产生恶臭气体但未按要求设置合理防护距离的排污单位,引导企业适时搬迁。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污 染物 排放 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祥福环保发电厂适时提标升级;2、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1、本项目清洁拖把、员工洗水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符合171、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100%;排放标准根据流域及其水质现状等提出相应标准。岷江、沱江流域现有及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

38、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2、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稳步实施石化、钢铁、陶瓷、玻璃、垃圾发电、工业涂装和砖瓦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深度治理后的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NOx、NMHC 的排放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物工程减量指导意见(2023-2025 年)中的要求执行;3、推广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进一步提高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化工等行业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率;加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技术和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深度治理;4、持续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

39、,执行 成 都 市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DB51/2672-2020)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 倍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主要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 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

40、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理;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处理后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出后达标排放,项目污水收集处 理 率 达100%。2、项目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3、本项目项目生产使用的尼龙颗粒、胶片半 成 品 为 低VOCs 物料。4、本项目不涉及使用锅炉。5、本项目总量实行两倍替代。18到 2025 年,全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20 年下降 5.5%。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遵循“等量替代”原则。按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

41、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4、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5、电子信息行业、汽车制造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鼓励参考执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提出的相应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要求;6、推进老旧燃气锅炉和

42、成型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或改电工作;7、推动工业涂装、制药、建材(水泥、陶瓷、玻璃和砖瓦窑)、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率先试点,在项目环评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修订版)中绩效分级 A 级或引领性企业、B 级企业对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并逐步扩大实施行业范围。8、落实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19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快实施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 VOCs 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

43、VOCs 产业集群治理提升,推进油品 VOCs 综合管控。联防联控要求/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纳入 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的企业应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定期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3、化工园区应按照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33 号)中的具体要求,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4、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

44、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5、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环 境风 险防控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污染地块管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本项目将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2、本项目

45、不属于化工园区。3、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等企业。4、本项目不涉及排放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符合20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严格按照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风险管控;6、推进工业企业治污减排和升级改造。以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涂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行业为重点,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壤用

46、于土地复垦。5、本项目为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复垦等;6、本项目不属于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涂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行业;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 2025 年,万元 GDP用水量控制在 24 立方米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12 立方米以内;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鼓励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推进节水型企业

47、、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 2025 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30%以上。地下水开采要求/资 源开 发效 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能源利用效率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本项目生产少量用水,消费 水 资 源 较少;2、本项目不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3、本项目不使用锅炉;4、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符合21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除威立雅三瓦窑热电(成都)有限公司外,禁止贮存、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2、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除外)、扩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含成型生物质锅炉);3、工业企业单位工

48、业增加值能耗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满足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或更高要求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 号)要求,对炼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工业重点领域依据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开展节能降碳分类改造升级。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成都市青白江区生态准入清单要求。符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成都市青白江区生态准入清单要求。符合“三线一单三线一单”要求。要求。22

49、其其他他符符合合性性分分析析五、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符合性五、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符合性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7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条文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条文符合性分析文件名称文件名称规范文件的相关内容规范文件的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采取 1 套“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 米

50、高排气筒(DA001)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物料投加和卸放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使用尼龙颗粒、胶片半成品为低 VOCs 物料,项目有机废气采取 1 套“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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