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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提纯改建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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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承诺制项目报批本)项目名称:石墨提纯改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石墨提纯改建项目项目代码2406-510112-99-02-537796建设单位联系人张*联系方式1398063*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合文东路 62 号(柏合街道)地理坐标(104 度 13 分 6.457 秒,30 度 29 分 19.06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 十 七、非 金 属 矿 物 制 品

2、 业30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文号川投资备【2406-510112-99-02-537796】JXQB-0354 号总投资(万元)175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2.86施工工期29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0(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知,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需要深入论证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开展专项评价

3、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表表 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一览表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本项目本项目设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属于排放氯气且厂界外属于排放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的

4、建设项目是是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和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无2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无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属于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无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备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

5、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 B、附录 C。此外,本项目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不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综上所述,综上所述,本项目本项目仅仅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战略发展规划(2010-204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规

6、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召集审查机关:召集审查机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成环评函20192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一、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2019 年 7 月)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成环评函201920 号)可知,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面积为 161

7、km2,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其中南片区规划面积 99km2,范围西至四环路外侧 500m 生态绿线、龙泉驿区界,北至区域规划建设用地北边界,南至龙泉驿区界,东至龙泉山麓、龙泉山功能区边界;北片区规划面积 62km2,范围西至四环路外侧 500m 生态绿线,北至城南高速,南至成安渝高速,东至洛带、东二路和洪安镇西侧。其中功能区(北区)现已纳入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功能区(南区)包含龙泉驿区城区、工业生产区,由于龙泉驿区城区已纳入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中进行管理实施,3因此,工业生产区主要纳入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规划。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合文东路62号,位于成都市汽车产

8、业综合功能区(南区)。(1)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产业定位以整车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配套发展汽车贸易、会展、娱乐相关产业(其中南区重点发展整车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制造、居住服务配套;北区发展汽车商贸、会展、娱乐等相关产业)。其中成都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所在的龙泉驿区城市性质是以汽车产业为主导的卫星城,城市职能有世界级汽车产业基地。功能区(南区)涉及城市总规中皇冠湖东组团、柏合西组团及柏合东组团,组团职能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物流、汽车研发、航空航天及工程机械为主,与整个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以整车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主导产业发展定位相符。(2)成都汽车

9、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成都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表所示。表表1-2功能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功能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项项目目类类别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依据依据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1、应禁止在本次评价提出的七大禁止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禁止引入的化工项目:制浆造纸业,主要指含制浆的造纸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人造原油生产、炼焦、核燃料加工等;肥料制造业中的合成氨工业的氮肥制造;合成材

10、料制造中的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原药药品制剂制造、化学纤维制造业中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成 环 评 函 2019 20号)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3091),不属于园区规划环评提出的七大禁止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2、鉴于区域 PM10年均浓度超标,在 PM10未达到区域环境目标之前,经开区禁止新引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制造(特指熔炼生产工艺)、石墨制造、炭素制造、玄武岩纤维制造项目)。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

11、民经济行业代码:C3091),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制造),根据2020 成都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1成都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2 成都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 年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可知,龙泉驿区 2020-2022年 PM10年均浓度均达标,因此,本项目可以引入园区。符合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2013 年修正)中的淘汰类,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 3-5年内关闭退出。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环境 影 响 报 告书(环办环评2018585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3091),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

12、4年本)中的鼓励、符合2、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4号)限制、淘汰类,为允许类,不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石膏制造项目)。及(2013 年修正)鼓励、限制类的产业,但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提升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 3-5 年内关闭退出。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2013 年修正)未全部列入的产业,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提升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 3-5 年内关闭退出。

13、针对“C 制造业,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含发酵工艺项目)、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合成氨、炸药及火工产品项目)、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项目)、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石膏制造项目)”,禁止在该片区新建和投资此类产业项目,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关闭退出。4、不得采用国家和四川省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本项目不采用国家和四川省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属于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符合5、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14、2018 年版)中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 面 清单)(2018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符合6、城镇人口密集区禁止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 指 导 意 见(国办发201777 号)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7、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300 吨/年以下的传统油墨生产装置,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生产装置;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和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15、(2014-2017年)的通知(成府 发 20148号)本项目不涉及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生产,不涉及汽车维修。符合表表1-3功能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类)功能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类)项项目目类类别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依据依据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类1、应限制在本次评价提出的限制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控要求提出的内容。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成 环 评 函 2019 20号)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3091),不属于园区规划环评提出的限制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控要求提出的内容。符

16、合2、入驻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制造业(涂装)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耗新鲜水量及废水产生量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本项目不属于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制造业(涂装)。符合3、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区内引入涉磷企业总量需要倍量代本项目不属于涉磷项目。符合5替。4、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重行业的项目建设,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汞、镉、铅、铬、砷排放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5、鉴于区域 PM10年平均浓度超标,在 PM10未达到区域环境目标之前,经开区现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限制单纯扩能改造,现有的企业在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条件允许进行改、扩建。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17、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3091),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制造),根据2020 成都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1 成都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2 成都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 年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可知,龙泉驿区 2020-2022 年 PM10年均浓度均达标,因此,本项目允许进行改、扩建。符合1、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除去已列入禁止类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企业)须在生产工艺、规模(或产量)、区位(或范围)、清洁生产水平、环保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地方管控要求。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环境 影 响 报 告书(环办环评2018 585号)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

18、码:C3091),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鼓励、限制、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2、针对“C 制造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内整改达标。本项目不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符合3、针对“C 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和 36汽车制造业”,新建项目以高端设备制造为主,该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土地投资强度200 万元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5t 标煤/万元,COD 排放强度0.06kg/万元,氨氮排放强度0.005kg/万元。现有此类企业3-5 年内整改达标或关闭退

19、出。本项目不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和汽车制造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4、针对“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该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二级以上水平,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内整改达标。本项目不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符合5、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环境污染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和过剩产能(以建材、化工、纺织、印染、造纸和皮革制造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成都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成府发20177 号)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环境污染重

20、、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和过剩产能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6、严格限制引进和审批新建涉及喷漆工艺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使用粉末喷涂、水性涂料、UV 涂料以及进入共享喷涂中心除外)。成 都 市2018 年 大 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办函201873 号)本项目不属于涉及喷漆工艺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符合综上所述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南区),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国6民经济行业代码:民经济行业代码:C3091),不属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不属于成都市

21、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内的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因此,本项目建设本项目建设符合符合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南区)环境准入要求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规划。符合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与龙泉驿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一、与龙泉驿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合文东路 62 号,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根据本项目所在地块取得的土地证*(龙国用(2014)第 7354 号)和不动产权证书(川2021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 0093987 号)可知,

22、项目所在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龙泉驿区土地利用规划龙泉驿区土地利用规划。二二、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309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根据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 200540 号)中的第十三条可知,“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2024

23、 年 6 月 25 日,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了本项目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06-510112-99-02-537796】JXQB-0354 号),同意本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三三、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和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469 号)可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污染类建设项目及生态类建设项目,其中污染类建设项目可分为园区外项目

24、和园区内项目。不同类型项目环评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7图图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结构示意图符合性分析结构示意图如建设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且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已经开展了园区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则项目环评只需分析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未开展园区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的,则项目环评需进行空间符合性分析以及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所在园区规划环评中未开展园区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为此,

25、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将从空间符合性以及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分析。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成府发20218 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成环发20228 号)以及在四川省政务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统中输入本项目经纬度坐标等信息后,查询得到本项目所在的环境管控单元和管控要求,开展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龙泉汽车城,管控单元编号:ZH510

26、11220002)。本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如下图所示:(图中表示项目位置)8图图 1-2本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图(出自四川省政务网本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图(出自四川省政务网“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符合性分析系统)统)图图 1-3本项目本项目“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结果(出自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符合性分析结果(出自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符合性分析系统)统)由上图可知,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 5 个,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表表 1-4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

27、称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市(州所属市(州)所属区县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管控类型9YS5101122310002龙泉汽车城成都市龙泉驿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5101122530001龙泉驿区城镇开发边界成都市龙泉驿区资源管控分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01122540001龙泉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成都市龙泉驿区资源管控分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YS5101122550001龙泉驿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成都市龙泉驿区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ZH51011220002龙泉汽车城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成都市生态保

28、护红线的位置关系如下图所示。图图 1-4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的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图位置关系图由上图可知,本项目不在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内。本项目与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如下图所示。图图 1-5本项目与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的的位置关系图位置关系图由上图可知,本项目属于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10本项目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成府发20218 号)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表1-5本项目本项目与成府发与成府发20218号

29、号文的文的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项目项目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性符合性全市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合文东路62号,位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属于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3091),不在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全市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成都市:1.坚持绿色发展。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0、,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2.协同减污降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并推进其绿色转型,对现存企业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大能源结构调整,逐步优化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3.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加大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货运“公转铁”运输比例。4.提升产业能级。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执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快GDP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涉危涉化产业布局,严控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5.降低工业消耗。工业企业单位

31、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对应满足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或更高要求等。6.强化“三水”统筹。优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7.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8.建立完善全过程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准入、退出等监管流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本项目属于石墨

32、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3091),不在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本项目执行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不涉及用地环境风险。符合五大区域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东进”区域:坚持“筑城兴业、品质聚人”,塑造蓝绿环绕、绿色智慧的未来之城。1.严控新引入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等高耗水行业产业;202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0%,工业园区中水回用率

33、不低于40%,畜禽粪污(水)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2.对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执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指标应分别达到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级(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要求。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有机废气收集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3091),不属于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等高耗水行业。本项目不属于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粘胶剂的生产项符合11率、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3

34、.大力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限制新、改、扩建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粘胶剂的生产项目。4.以龙泉山和沱江为生态骨架,保护并修复河湖水网,构建渗透全域的生态绿楔和网络化生态廊道。涉及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严格按照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条例要求进行保护、管理,城市森林公园的生态核心保护区、生态缓冲区执行优先保护单元管控要求。定期开展长安垃圾填埋场区域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切实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修复工作。目。本项目不涉及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与成都市“三线一

35、单”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表 1-6本项目本项目与成都市与成都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的具体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类别类别对应管控要求对应管控要求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重要湖泊名录详见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附件 9);3、按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

36、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的转型、关闭、处置及监管工作;4、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置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5、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6、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建项目。7、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8、严控通风廊道协调管控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工业项目主要

37、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来源原则上优先考虑通风廊道内排污单位;9、严格环境准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环境风险高的大中型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10、禁止在沱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强化工业领域总磷污染防治,禁止在工业循环冷却水除垢、杀菌过程中加入含磷药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严控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行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 济 行 业 代 码:C3091),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鼓励、限制、淘汰类,为允许类,不属于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

38、动、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符合12业的项目;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3、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4、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于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于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

39、导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严格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生产能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现有属于禁止、限制引入产业门类的项目,原则上限制发展,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关停或搬迁;2、工业生产中可能产生恶臭气体但未按要求设置合理防护距离的排污单位,引导企业适时搬迁。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100%;排放标准根据流域及其水质现状等提出相应标准。岷江、沱江流域现有及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

40、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2、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稳步实施石化、钢铁、陶瓷、玻璃、垃圾发电、工业涂装和砖瓦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深度治理后的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NOx、NMHC 的排放按照四川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工 程 减 量 指 导 意 见(2023-2025 年)中的要求执行;3、推广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进一步提高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化工等行业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率;加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技术和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深度

41、治理;4、持续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 倍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主要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 济 行 业 代 码:C3091),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料,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不设置锅炉。本项目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100%,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危险废物处

42、置率达100%。符合13量指标 2 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到 2025 年,全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 年下降 5.5%。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遵循“等量替代”原则。按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43、标准(DB51/2672-2020);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4、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5、电子信息行业、汽车制造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鼓励参考执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提出的相应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要求;6、推进老旧燃气锅炉和成型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或改电工作;7、推动工业涂装、制药、建材(水泥、陶瓷、玻璃和砖瓦窑)、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率先试点,在项目环评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修订版)中绩

44、效分级 A 级或引领性企业、B级企业对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并逐步扩大实施行业范围。8、落实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快实施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 VOCs 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 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推进油品 VOCs 综合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纳入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

45、业名录的企业应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定期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3、化工园区应按照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33 号)中的具体要求,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4、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 济 行 业 代 码:C3091),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其最大存储量均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建设单位已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46、排放。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不涉及用地环境风险。符合14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5、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严格按照 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风险管控;6、推进工业企业治污减排和升级改造。以污水处理及再生利

47、用、涂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行业为重点,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 2025 年,万元GDP 用水量控制在 24 立方米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12 立方米以内;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鼓励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

48、区建设,到 2025 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30%以上。地下水开采要求/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除威立雅三瓦窑热电(成都)有限公司外,禁止贮存、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2、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除外)、扩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含成型生物质锅炉);3、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满足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或更高要求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 号)要求,对炼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工业重点领域依据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开展节能降碳分类改造升级。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

49、、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国民经 济 行 业 代 码:C3091),不属于高耗水行业。本项目不设置锅炉。本项目不涉及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符合单元名单元级空间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符合15称:龙泉汽车城;单元编码:ZH51011220002;管控类型: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清单管控要求布局约束1、禁止引入产能300t/a 的传统油墨项目;2、禁止使用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3、禁止使用无 VOCs 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

50、料、胶黏剂和油墨等装置 4、五环路以内、车城大道以西区域禁止新建 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5、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北区靠近西河镇、洛带镇以及黄土镇的工业用地布局污染相对较轻、无明显异味的企业;加强企业选址论证,优化企业布局,新引入项目在环评阶段应充分论证环境相容性及环境风险可控性,确保不会对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2、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紧邻规划居住商业配套区的工业用地入驻企业,应加强选址论证,合理布局;2、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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