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办法由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解释、修改亦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5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的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确保内部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农村信用社各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级管理机构)反映情况,提出与农村信用社有关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管理机构负责处理的活动。本规定所称信访人,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
2、,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定所称各级管理机构,是指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以及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第三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二)依法、客观、公正、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四)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第四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党委(组)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接访、排查化解、转办交办、督
3、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第五条 各级管理机构的党委(组)书记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来信来访应当亲自阅批和接待,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第六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七条 信访工作绩效应当纳入各级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经营管理绩效考评体系。第八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或经营管理有突出贡献的,由省联社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省联社另行制定。第二章信访工作机构和职责第九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成立
4、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部门),并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省联社信访办公室是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访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负责对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访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和考核。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信访办公室是辖区内农村信用社信访工作的管理部门。第十条 信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交办、转送农村信用社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机关交办、其他单位或者部门转送的农村信用社信访事项;(三)督促检查农村信用社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对重要的信访投诉进行核查或者参与核查;(四)协调处理农村信用社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五)指导和检查所辖农村信用社的信访工作;(六)
5、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档案资料库;(七)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反映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制度规定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八)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处理与农村信用社相关的信访事项;(九)协助宣传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相关政策、规定;(十)协助承办其他有关农村信用社的信访工作事项。第十一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为信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省联社信访部门负责对农村信用社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第三章信访渠道第十二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部门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传真、投诉电话等相关事项。各级信访部门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
6、网站上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政策、规章制度,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事项。第十三条 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应当建立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定期听取信访人反映情况,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第十四条 逐步建立农村信用社信访工作信息系统,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第四章信访事项的提出第十五条 信访人可以依照本规定向各级管理机构的信访部门提出信访事项。第十六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并载明信访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信访人提出
7、投诉请求的,还应当写明被投诉单位、人员的名称或者姓名、投诉请求、事实及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采用电话等口头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及理由。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信访人应当到各级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然后到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荐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第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十八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办公场所
8、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办公场所,拦截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二)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三)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四)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五)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碍信访工作秩序的其他行为。第十九条 信访人扰乱、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农村信用社信访秩序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劝阻、批评或者教育。信访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将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第二十条 省联社受理下列信访事项:(一)对全省农村信用社改
9、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二)对省联社机关行为提出的异议;(三)反映省联社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办事处、市联社副主任级以上工作人员和县级联社理(董)事长、主任(行长)的违规违纪行为;(四)重大、紧急信访事项;(五)省联社应当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二十一条 办事处、市联社受理下列信访事项:(一)对辖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二)对办事处、市联社行为提出的异议;(三)反映办事处、市联社副主任级以下工作人员,以及县级联社副主任级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四)辖区农村信用社重大、紧急信访事项;(五)办事处、市联社应当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二十二条 县级联社受理下列
10、信访事项:(一)对辖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二)对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行为提出的异议;靟鎇臯!艁匃淖芈臛衭鎇臟!匄诗芭舰İ踀鎇袎臟!裏臟!匊苘頲瘀鄀臏!臏臏!麌臟!麞臟!臟!臟!臟!臟!臟臟!臟偠匊蟘鐲挀笀臏!臏臏2麌臟!麞臟!臟!臟!臟!臟臟!臟!臟!恠B匊勘芨襈鮉臏!臏!臏!躙臏!臏脐脀鎇*5褀餀蠀臏!瀀灰鎂臟!怀艁匃变蜖腃譓鎂贀譓鎇怐臏!臏2臟!匊曘苴讛臏1鮿臟!臟!臟!臟!臟!臟戡餀恀鎇鯎:H言臟!臟恐酠艁匃燘舦脁頀鎇貘臏!匊痘稵苙錽攀礀臏!臏!臟!臟!麜臟!黽臟!臟!臟!臟1臟!臟!臟!臟鬀臟!偀偠偐偐偀灰偰匊痘稵蟙錽攀茀臏!臏!臟!臟!麜臟2黽臟!臟2
11、臟2臟2臟2臟!臟!臟鬀臟2偀嵀尐弐嬐彀匆郘舟藋葞İ褀鎇廇臏鳛臏2鶉臏!臏!匉韘艩蓻鄀脀臏!跏臏!鷺臏!臟!匉韘蝩蓻脀脀臏!跏臏!鷺臏!臟!匄飘芑艎醘鎇仇臏!趯臏!艁匃苠臀蠀İ鎇臏!包苣莤偐臏!臟艁匃蟣膤鎂偐偐偐臟!臟!臟匈峣螸滛蘥倀偐偐臟一、物资和物资管理 二、物资消耗定额 三、物资储备定额 四、物资供应计划 五、物资采购和仓库管理 第十章 物资管理 第十章 物资管理 一、物资和物资管理 (一)物资:用于物资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各种生产资料。 一般来讲,物资不仅是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 料、燃料和动力及配件、工具等,还应包括产成品。 (二)物资的分类:(按物资在生产中的作用分) 1
12、。主要原材料:指加工后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物资。 (1)原料:指未经工业加工的采掘业或农业的产品。矿石 、 原棉、粮食、甘蔗、甜菜等。 (2)材料:由加工工业经过进一步加工的原料。合金、钢 材、面粉、棉纱、砖、瓦等。 2。辅助材料:生产中起辅助作用,但不主要构成产品实体 的材料。接触剂、催化剂、染料、油漆、润滑油、皮蜡、清扫工 具、照明设备、取暖设备等。 3。燃料 4。动力 5。配件 6。工具 (三)物资管理: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物资进行有 计划的采购、存储、供应和使用等一系列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总称。 物资管理的内容: 1。编制物资计划 (1)制定先进合理的物资消耗定额和物资储备定额。
13、(2)做好物资综合平衡,搞好物资计划,充分挖掘潜力。 2。料源组织(供应管理) 选择供应商,做好订货、采购、运输、物资分配等工作。 3。存货管理 选择正确的库存方法,制定合理的储备定额, 使物质保持合理的库存水平和服务水平。 4。仓库管理 在验收入库、保管保养、存放、发料、送料、 帐务统计等工作中实行科学管理。 5。使用和回收管理 科学使用、做好物资回收、修旧利废。 6。制度管理 建立健全各种物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计划 管理制度、采购制度、仓库管理制度、限额供料制度、验收制度、 统计制度、定额制度等。 第十章 物资管理 二、物资消耗定额 (一)含义和作用 物资消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和在一
14、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 件下,为制造单位产品或完成某项任务所必须消耗的物资数量的标 准。它是企业的重要基础资料和标准数据之一。对加强企业物资管 理、降低物资消耗、提高物资利用率有着重要的作用: 1。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依据。 定额 需用量 储备量 采购量 2。科学的进行物资供应管理的重要基础。 3。监督、指导、控制物资的合理使用及促进节约的有力工具 。 4。促进企业提高技术、管理和工人操作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十章 物资管理 (二)物资消耗定额的制定方法 1。经验估计法 根据生产人员及技术人员亲身的生产技术经验,并参考有关技 术文件和产品实物,以及企业生产技术条件变化等因素制定。 简便易行,但准确性差
15、。 M = (a+4c+b) / 6 2。统计分析法 根据统计资料,经分析研究,并考虑计划期内生产技术组织条 件的改善等因素来制定。 方便简单,计算工作量不大,但容易重复 过去的错误。准确性、可靠性差。 3。技术测算法 比较准确可靠,但工作量大。 第十章 物资管理 (三)物资消耗定额的制定 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其它材料 1。主要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按产品或零件制定 (1)主要原材料消耗构成 有效消耗 工艺性损耗 非工艺性损耗 (2)制定 工艺消耗定额 = 产品净重 + 工艺性损耗 发料和进行核算的依据。 物资供应定额=工艺消耗定额(1 + 物资供应系数) 计算物资总需要量和采购的依据。 第十章
16、 物资管理 工艺消耗定额 物资供应定额 2。辅助材料消耗定额的制定 品种多、用途广,间接法。 (1)按单位产品确定 (2)按工作量确定 (3)按设备开动时间确定 (4)按工种确定 (5)按与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的比例确定 3。燃料消耗定额的确定 按不同用途确定 (1)工艺用燃料 (2)动力用燃料 (3)取暖用燃料 4。动力消耗定额 按不同用途确定 5。工具消耗定额 按工具的耐用期限和使用时间确定。 第十章 物资管理 三、物资储备定额 (一)含义和作用 物资储备定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 为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所必需的最经济合理的物资储备的数量标准 。 1。它一般有三种形式: (1)经常储备 (2)保险储备 (3)季节储备 2。作用 (1)编制物资供应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