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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志集团企业文化手册(PPT 82页).ppt

上传人:小小哈利波特 文档编号:2501381 上传时间:2020-07-20 格式:PPT 页数:82 大小:90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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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将高H为0.15米、横截面积为S的圆柱体挂在测力计下,逐步改变其下表面到水面的距离h,计算出相邻两次实验中h的变化量Dh,并测得容器底部受到压力的增加量DF液,将数据记录在表一中。然后,他们变换液体重复实验,将数据记录在表二中。表一 液体甲实验序号12345678h(米)00.01来源:学。科。网0.020.040.050.080.090.12Dh(米)0.010.020.030.03DF液(牛)1.02.03.03.0表二 液体乙实验序号910111213141516h(米)00.010.020.040.050.080.090.10Dh(米)0.010.020.030.01DF液(牛)0.8

2、1.62.40.8(9) 分析比较实验序号5、6与7、8或9、10与15、16中DF液与h的数据及相关条件,可得出的初步结论是:柱形物体浸入同种液体的过程中,Dh相同,DF液与h_(选填“有关”或“无关”)。(10) 分析比较实验序号16或914中DF液与Dh的数据及相关条件,可得出的初步结论是:_。(11) 分析比较实验序号16和914中DF液与Dh的数据及相关条件,可得出的初步结论是:_。 (12) 该小组同学认为柱形物体浸入液体的过程中容器底部受到液体压力的增加量DF液除了与Dh和液体种类有关之外,可能还与其他因素有关。为进一步研究影响DF液的因素,需添加的器材为_(写出所有可能性)。器

3、材: 圆柱体甲 高 H0.15米 横截面积 2S; 正方体乙 边长H0.15米 横截面积 S; 圆锥体丙 高 H0.15米 横截面积 S。26.小张同学做“测定小灯泡的电功率”实验,现有电源(电压保持不变)、待测小灯(额定功率不小于0.8瓦)、电压表、电流表、滑动变阻器、电键及导线若干,其中待测小灯上只有所标“0.25A”(指小灯正常工作电流)字样清晰可见。他连接电路,操作规范,闭合电键,移动变阻器的滑片至小灯正常发光时,变阻器连入电路的电阻恰为最大阻值的一半,此时电压表V的示数为2.5伏。在上述实验过程中,电流表A示数的范围为0.200.25安。经思考后,他在电路中再连接一个电压表V并按规范

4、重新实验,发现电压表V的示数从2.0伏逐渐变大、电压表V的示数则逐渐变小。(13) 请写出小张将电压表V接在电路中的位置。_(15)(16)(14) 请根据相关信息计算:滑动变阻器的最大阻值为_欧,电源电压为_伏,小灯泡的额定功率为_瓦。物 理题号答案及评分标准一、选择题(共16分)1.B。 2.D 。 3. C。 4.A。 5. D。 6. A。 7.D。 8.A。二、填空题(共26分)9. (1)220; (2)并联; (3)2。10.(4)A; (5)B; (6)C。11.(7)相同; (8)相同; (9)不同。12.(10)等于; (11)小于; (12)小于。13.(13)0.6;

5、(14)15; (15)25。14.(16)2.5103; (17)19.6; (18)29.4。15.(19)R2断路;R1、R2均断路。 (20)A,B。16.(21)半球的横截面积相同,半球受到的大气压力相同,与半球的表面积无关。 (22)当球形容器内外的压强差相同时,半球的横截面积越大,半球受到的大气压力越大。3分3分3分3分3分3分2分2分2分2分三、作图题(共8分)17.压力的大小 1 分;方向1 分;作用点 1 分。 3分18. 仪表正确2分。 2分19. 电压表连线正确1分;滑动变阻器连线正确2分。 3分 四、计算题(共22分)20.(4分) WUIt 6伏0.8安10秒 48

6、焦来源:学科网ZXXK2分1分1分21.(9分) V酒m酒/酒1.6千克/0.8103千克/米3210-3米3 p水水gh1103千克/米39.8牛/千克0.1米980帕 p水p酒(水g V物 )/S(酒g V物 )/2S521分1分1分1分1分1分3分22.(9分) U1I1 R10.3安10欧3伏 P1U1 I 13伏0.3安0.9瓦 若U13伏,则通过计算可得U110伏不可能,U12伏。U电源U1U23伏0.5R23伏/10欧U电源U1U22伏R22伏/10欧可得:U电源6伏,R220欧若U23伏,则通过计算可得U110伏不可能,U22伏。U电源U1U210欧3伏/ R23伏U电源U1U

7、210欧2伏/ 0.5R22伏可得:U电源6伏,R210欧3分2分2分2分说明:在计算中,有关单位错写、漏写,总扣 1 分。五、实验题(共18分)23.(1)左; (2)体积; (3)RU/ I; (4)相同。24.(5); (6)量程; (7)电压; (8)A1。25.(9)无关。 (10)在柱形物浸入同种液体的过程中,DF液与Dh成正比。 (11)在柱形物浸入不同液体的过程中,Dh相同时,不同的液体,DF液不同。(12)圆柱体甲、正方体乙。 26. (13)滑动变阻器两端。(14)20; (15)6; (16)0.875。4分4分5分5分羌羌健全的人格 n1.健康的心理素质。 n2.适合监

8、管工作的气质和性格类型。 n3.健全的自我意识。 n(三)综合的职业技能 n1.执法能力。 n2.洞察能力。 n3.教育能力。 n4.矫治能力。 n5.组织管理能力。 n6.良好的体能与防卫能力。 返回 竂竂2本罪与相关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区别。 3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三)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刑事责任 返回 n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n(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概念和特征 n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 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 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 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n本罪的特征是: n1.本罪的客观方面是以转移财

9、产、逃匿等方法逃 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 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 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n2.本罪的主体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 构成。 n(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思考题 1.侵犯财产罪中的财产主要包括哪些种类? 2.构成转化型抢劫罪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3.如何区分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 4.请说明成立盗窃罪应具备的客观方面的条件 ,以及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 5.如何划清诈骗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6.试述侵占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7.试述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8.请列举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范围。 9.如何区分故意毁坏

10、财物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 ? 返回 56977bbS40R1JK6dAbX0jXPkxIx4K7lP4kliVgDuSCtbzKzkmfk8YlB5141diBBnpiNcmRg经营,计划,预算,模板d7b33a59913d743d0b64bda184f8d380泡采)小小哈利波特0002000006其他文案20200720163454205pdf转图片处理临时状态,如长时间未转换成功,尝试重新转换b3250028876cf64a369319e7a50a46b4第六章 合同法 n教学目的 n教学内容 n本章重点 教学目的 n通过学习本章内容,掌握合同法的基本 知识,熟悉交易规则,学会利用合同法

11、防范和化解合同风险。 教学内容 n本章主要介绍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合同法的适应范围和合同法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 止、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法分则规定的十 五种有名合同。 本章重点 n合同法总则部分的内容 n合同法分则部分中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n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n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n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n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 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n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和

12、宗旨。 n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 议。 合同必须包括以下要素: n第一,合同的处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n第二,各方当事人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 n第三,各个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也就是说当事人达成 了一致的协议。 二、合同法概述 n(一)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n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意而产生的债权债 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合同的订立、效力 、履行、变更和解除、终止、违约责任等关系。 n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征: n1合同法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交换的原则 。 n2合同法贯彻契约自由的原则。 n3合同法从动态的角度为当事人提供财产关系的法律 保护。 (二)我

13、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n1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n2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财产性 合同。 n3既包括当事人设立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也 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下列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n1.政府依法进行管理活动所订立的合同,属于行政合 同,不是民事合同。 n2.法人、其他组织内部事务管理方面的合同。 n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n4.劳动合同。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n1.平等原则。 n2.自愿原则。 n3.公平原则。 n4.诚实信用原则。 n5.公序良俗原则。 三、合同的分类 合同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14、 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主合同 从合同 格式合同 非格式合同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n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 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n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 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n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两种合同的法律适用不同。 分则中规定的 买卖合同、租 赁合同、赠与 合同等 (2)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n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 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 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 n所谓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 务

15、的合同。 n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因两种合同义务承担的不 同 。 买卖合同、加工 承揽合同、租赁 合同等 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其 义务,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单 务合同则没有。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n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 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n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 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 价的合同。 n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 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借用合同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委托合同、保管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

16、同 n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 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 合同。 n所谓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 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自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n根据合同是否应采取一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 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n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 订立的合同。 n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 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

17、,也可 以采取书面形式 。 (6)主合同与从合同 n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 与从合同。 n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 在的合同。 n所谓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 合同, n例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为从合同。由 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 被称为“附属合同”。 (7)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n根据合同条款产生方式的不同,可将合同划分为格式 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n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 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 立的合同就是格式合同,如保险合同。 n非格式合同是指

18、合同条款全部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 同时协商确定的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n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 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n一、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n(一)合同的形式 n1书面形式 n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合同的形式 。 合同 的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默示形式 合同书 信件 数据电文 电报 电传 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 电子邮件 推定形式 沉默形式 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如下几类: n(1)表格合同。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 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 利义务的简易合同。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

19、、 通用条款,才组成完整的合同。 n(2)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 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凭证是 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虽然双方的权利 义务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凭证上,但因法律及有权机 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 标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n(3) 合同确认书。 n(4)定式合同。关于公证、鉴证、登记、审批是属于 合同的书面形式范畴,还是合同的生效要件,我国现 行法的态度不一,有时规定为成立要件,视为书面形 式;有时认为系生效要件。 n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 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

20、、重要的合同,需要连续或长期履行的合同,最好采 取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内容 n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n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除上述条款外,根据法律规定或按 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规定 的条款,也是合同的内容。 (三)格式条款 n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 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n为防止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利用格式条款损害相对人的合 法权益,合同法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 n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 遵循公平原则确

21、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 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 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 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 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 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 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合同订立程序 n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 n(一)要约 n1要约的概念和要件 n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希望 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22、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 列规定: n(1)内容具体确定; n(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 束。 由此可知,一项有效的要约,应该具备以下要件: n第一,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 示。 n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n第三,要约必须由要约人向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 约人发出。 n第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2要约邀请的概念及与要约的区别 n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要约,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 要约的意思表示。 n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可从如下几方面来区分要 约和要约邀请。 n(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n(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 n(3)根

23、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 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 n(4)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 3要约的法律效力 n(1)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 n第一是发信主义,即要约人发出要约以后,只要要约 已处于要约人控制范围之外,要约即产生效力。 n第二是到达主义,又称为受信主义,是指要约必须到 达受要约人之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应注意如下三个问题: n(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 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 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 n(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 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

24、内容。 n(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 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 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 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的存续期间 n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包括要约的存续期间,也就是指要 约可以在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 n如果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则应区分 如下两种情况: n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规定承诺期 限,那么在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候,才能对要 约人产生拘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 则要约就失去了效力。 n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 规定了存续

25、期限,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限。 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当确定一段合理 时间作为要约存续的期限。 合理期限包括三项内容: n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n作出承诺所必要的时间; n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所必需的时间。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n要约在发出以后即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定的拘 束力。要约拘束力的内容具体表现如下: n首先,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n其次,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 n再次,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n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 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n由于撤回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作出的,因此在 撤回时要约并

26、没有生效,撤回要约也不会影响到受要 约人的利益。 n所谓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 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 消灭。 n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n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 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4要约失效 n所谓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 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 n要 约失效以后,受要约人也丧失了其承诺的能力,即 使其向要约人表示了承诺,也不能导致合 同的成立。 n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n(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n(2)要约人

27、依法撤销要约; n(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n(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承诺 n1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n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n承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n(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n(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n(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n(4)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n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是指受要约人必须同意 要约的实质内容,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更改 ,否则,不构成承诺,应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 一项新的要约,或称为反要约。 n承诺不能更改要约的实质内容,并非不能对要约的非 实质性内容作出更改。对非实质内容作出更改,不应 影响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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