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处理协议甲方(原债务人):海航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法定代表人:乙方(新债务人):【新酒店集团】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债权人):【借款银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甲方于XXXX年X月X日与丙方签订借款合同,向丙方借款XXXX万元,合同号为【合同号】。借款期限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贷款利率为XX,该笔借款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合同编号为【抵押合同号】。【目前提款情况】。甲方由于发展需要拟进行公司分立,分立完成后甲方继续存续,乙方系新设立的公司。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以上借款处理事宜达成本协议。自甲方分立完成之日起,以上借款合同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分立后新设立的公司)继续履行,除借款人变更外,原借款合同各项条款不变,原担保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抵押资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原担保合同的担保人随之变更为新的所有权人)。自甲方分立完成之日起,以上借款合同丙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由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海航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乙方:【新酒店集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乙方:【借款银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