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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201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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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4、直销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会员单位 26、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7、场内销售: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

2、办理的基金销售 业务 28、场外销售: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而通过各销 售机构的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的基金销售业务 29、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 30、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1、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

3、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 股账户” )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简称“开放式基金账户” )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 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场内基金份额登记托管在该账户下 32、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以上海证券账户为基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 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场外基金份额登记托管在该账户下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份额变动

4、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基金汉兴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 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并更名为“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起始日即汉兴基金终止上市之日,原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 起失效 3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7、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集中申购的一段时间,最长不超 过 1 个月 38、存续期:指汉兴证

5、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富国消费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41、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 42、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 业务规则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 基金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6、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7、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1、元:指人民币元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

8、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8、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9、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消费行业中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以分享 中国经济增长与结构转型带来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 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为本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新的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费率,而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等相关

10、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基基金的历史沿革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由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发起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自 2004 年 10 月 15 日起更名为“ 汉兴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证监基金字【1999】38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12

11、月 30 日募集成立。汉兴 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 15 年,发行规模为 30 亿份基金份额。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 【2000】 (1) 号文审核同意,于 2000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4 年 10 月 10 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披露了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 项。 201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0 日,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12、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通过了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汉兴 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 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持有人大会决 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 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汉兴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目标、范 围和策略予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13、金合同 10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后, 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 将进行基金 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基金管理 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在其开放式基金 登记结算系统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14、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1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投资者需使用上海证券账户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场所包括

15、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 机构的代销网点,投资者需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场内、 场外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 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

16、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集中申购、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开始办理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 1 个月。 集中申购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集中申购期内的申购申请, 经登记机构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 后,将开放基金份额的日常赎回。在确定日常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 管理人应在日常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日常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

17、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2 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场外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当 日的场内申购与赎回申请在当日接受申报的时段内可以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18、,即按照投资者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5、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 赎回业务时,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 规则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

19、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 赎回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 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 则赎回款顺延 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 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3

20、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 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 赎回申请。 申购、 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

21、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

22、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场内申购份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4 额的计算结果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 不足 1 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回给 投资

23、者;场外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

24、基 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销售费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25、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5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26、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 南宁沛宁 100%股权变更为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宁沛宁 100%股权,并已完成了相 应的工商变更手续。详见 2014 年 4 月 29 日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2.在 2014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6 月 30 日的租赁过渡期内,我公司与金湖店业主就续租事宜进行了多 次沟通, 但由于部分业主与我公司在续租租金等问题上仍存在较大分歧, 业主续租签约率仍未能达到我 公司恢复营业的条件。因此,我公司决定自 6 月 30 日租赁过渡期满后,金湖店仍暂不整体营业。

27、详见 2014 年 1 月 11 日、6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10 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质疑事项。 二、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 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不适用 四、 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不适用 五、 重大关联交易 不适用 六、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不适用 (三)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1.2014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

28、届董事会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 买资产的议案 ,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约 5,130 万元的价格购买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县新兴社区兴武大 道 167 号的恒宁太阳广场 “城东商贸城地下室商场” 作为营业场所。 该房产初步交付时间预计为 2014 年 9 月 30 日。详情请参阅 2014 年 1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2.2014 年 7 月,医药公司(我公司参股公司,我公司持有其 46.26%股权)就其所拥有的面积约 2.0573 万平方米的房屋及附属物,以 200,555,289.07 元的房屋征收补偿款与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 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

29、公室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详情请参阅 2014 年 7 月 8 日、8 月 1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3.公司与广西泽沃商贸有限公司就签订特许加盟协议达成一致,同意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 宁市宾阳县府前路的“宾阳商贸城”七号楼建筑物的负 1 层、1-4 层(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 ,开办 南宁百货加盟店。详情请参阅 2014 年 7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七、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0、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 购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11 第六节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限售股份无变动情况。 二、 股东情况 (一)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4,80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性质 持股 比例 (%) 持股总数

31、 报告期内 增减 持有有 限售条 件股份 数量 质押 或冻 结的 股份 数量 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18.23 99,311,510 0 0 无 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 有 法人 6.99 38,052,347 0 0 无 北京华信皓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 4.96 27,040,000 0 0 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80 20,700,000 0 0 无 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 有 法人 2.94 16,000,000 0 0 无 李晖 境 内 自 然 人 1.16 6,340,000 6,340,000 0 无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享 2 号结

32、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其他 1.01 5,490,000 5,490,000 0 无 吴晓丽 境 内 自 然 人 0.99 5,379,700 5,379,700 0 未知 刘向阳 境 内 自 然 人 0.75 4,062,705 4,062,705 0 未知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0.54 2,950,000 1,040,000 0 无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1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99,311,510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

33、公司 38,052,347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华信皓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7,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晖 6,3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享2号结构化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5,4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吴晓丽 5,379,7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向阳 4,062,705 人民币普通股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 2,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与其他股东之间

34、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一致行动人未知。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 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 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 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 股份数量 1 天津市塘沽区林 森商贸有限公司 921,600 偿 还 股 改 时 大 股 东 代 垫 股 份 或 者 获 得 大 股 东 同 意后 2 新发装璜 626,688 3 共和百货 539,136 4 华润通信 460,800 5 南宁桂银 460,800 6 南宁边贸 230,400 7

35、 财贸针织 230,400 8 邕糖烟酒 230,400 9 筑巢服务 230,400 10 奥斯达皮 230,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一致行动 人未知。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13 第七节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优先股事项。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14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36、、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王川 副总经理 离任 挂职期满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15 第九节第九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4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项目 附注附注 期末余额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7,098,545.76 498,215,973.83

37、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00,000.00 150,000.00 应收账款 5,484,358.81 3,241,350.62 预付款项 78,709,353.79 57,415,094.3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4,112,301.54 25,122,987.5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36,608,290.96 156,460,963.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92,812,850.86 740,606,369.96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

38、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5,559,616.85 25,390,335.6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76,387,135.03 1,196,297,112.15 在建工程 1,212,492.65 1,022,492.65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1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8,237,804.32 38,77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TIANYUAN LAW FIRM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电话: (8610)5776-3888; 传真: (8610)5

39、776-3777 网站: 邮编: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京天股字(2015)第第 029 号号 致:致:厦门国贸集团厦门国贸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2015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福建省厦 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88 号国贸大厦 12 楼大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

40、司聘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 称“ 公司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 议公告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以下简称“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 )等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4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 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 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 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42、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5 年 2 月 3 日召开二一五年度第二次会议做出决 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公告了召开股东大会通 知 ,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 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下午 2:30 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88 号国贸大厦 12 楼大会议 室召开,由董事长何福龙主持。 本次股东大

43、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该系统包含两个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名,共计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23,033,3

44、27 股。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 表决结果显示,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 名,共计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75,300 股。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名,共 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23,208,62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三、本次股东大会

45、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 行了逐项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网络投票的计票以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表决结果为依据。 经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3,143,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反对票 65,100 股,弃权票 0 股。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二一五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

46、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3,143,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反对票 65,100 股,弃权票 0 股。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3,143,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反对票 65,100 股,弃权票 0 股。表决结果: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3,143,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反对票 65,100 股,弃权票 0 股。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3,143,527 股,占出

47、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反对票 65,100 股,弃权票 0 股。表决结果:通过。 (5)票面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3,143,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反对票 65,100 股,弃权票 0 股。表决结果:通过。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3,143,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反对票 65,100 股,弃权票 0 股。表决结果:通过。 (7)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3,143,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反对票 65,100 股,弃权票 0 股。表决结果:通过。 (8)转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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