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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射阳港区射阳港电厂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粉煤灰出运码头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1402 上传时间:2022-05-16 格式:PDF 页数:108 大小:2.6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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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 盐城港射阳港区射阳港电厂盐城港射阳港区射阳港电厂 2 100 万千瓦万千瓦扩建项目粉煤灰出运码头工程项目扩建项目粉煤灰出运码头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编编 制制 日日 期:期: 二二二二年二二年三三月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目 录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内容二、建设内容 . 17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36 四、生态环境

2、影响分析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57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69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79 七、结论七、结论 . 82 专项设置:专项设置: 大气专项 附图:附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项目周边水系图 附图三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四 盐城港总体规划图 附图五 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 附图六 码头区域平面布置图 附图七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八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图 附图九 码头断面结构图 附图十 施工平面布置图 附图十一 项目监测计划布点图 附图十二 码头所在地四周照片 附

3、图十三 工程师现场照片 附图十四 码头范围内污水管网图 附图十五 码头范围外污水管网图 附图十六 本项目码头工程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坐标图 附件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P1) 附件 2 备案证(P2) 附件 3 营业执照(P3) 附件 4 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岸线许可) (P4-5) 附件5 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准予射阳港电厂2 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灰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P6-9) 附件6 关于盐城港射阳港区射阳电厂2 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灰码头工程通航安全条件评价意见的复函(P10-11) 附件 7 现有项目审批意见(P12-31) 附件 8 现有项目验收手续(P32-

4、42) 附件 9 排污许可证(P43) 附件 1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P44-45) 附件 11 本项目位置与海岸线关系测绘图(P46) 附件 12 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审批意见(P47-55) 附件 13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P56) 附件 14 现有厂区土地手续(P57-61) 附件 15 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P62-68) 附件 16 评估意见(P69-79) 附件 17 法人身份证(P80) 附件 18 建设单位环保信用承诺书(P81)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名称 盐城港射阳港区射阳港电厂 2 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

5、粉煤灰出运码头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 2112-320924-89-01-224504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人 *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港射阳港区射阳河口内北侧 地理坐标地理坐标 33 度 48 分 52.275 秒, 120 度 27 分 25.870 秒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 、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 9275.3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6、目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部门部门 盐城市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文号项目审批文号 射行审投资备202290号 总投资 (万总投资 (万元)元) 13000 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220 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比(占比(%) 1.69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是否开工建设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 (试行)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属于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排放的项目,需设置大气专项。 规划情况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盐城港总体规划(修订)。 规划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

7、价影响评价情况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 关于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文号:苏环审202226 号。 2 规划及规划及规规划环境影划环境影响评价响评价符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盐城港总体规划,盐城港总体布局规划分为大丰港区、射阳港区、滨海港区、响水港区等四个港区。其中射阳港区重点依托风电设备、机械装备、新能源等产业,发展特色临港产业基地和特色港口物流交易市场,成为以散货、杂货、机械装备运

8、输为主的重要港区,积极拓展海河联运功能。 射阳港区包括:多用途作业区、通用作业区、仓储物流区、预留发展区、临港工业区、支持系统区、海河联运区。其中,主要介绍临港工业区和海河联运区。 (1)临港工业区 港区范围内规划临港工业区以下两个发展区域: 射阳电厂至金海岛大桥之间 规划港口岸线2.4km,现状岸线有射阳电厂,已利用港口岸线约1.2km。 射阳港南区 为原总规中预留发展南区,规划主要服务于大型临港工业,远期将在北区形成后视需求建设,从而形成南北区整体发展的总体格局。本次修编方案对上轮规划中预留发展区的布置形式进行了研究,从减少泥沙回淤、减少挖方量、充分利用双导堤建设形成的人工岸线三个方面出发

9、,调整为顺岸式布置形式。可形成港口岸线4.6km,可结合射阳进港航道整治工程,未来可规划布置3.5-5万吨级泊位20个,形成港口陆域25600亩(约17km2)。 (2)海河联运区 充分考虑射阳河口港的区域优势和资源条件,利用黄沙港和射阳河布置内河作业,为射阳港提供海河联运功能。规划内河港口作业区两个。 黄沙港段海河联运作业区 规划位于射阳河口作业区南侧黄沙港航道两侧,结合射阳港航道整治,东西两侧共规划港口岸线5.8km, 布置26个1万吨级 (可按照3.5吨级进行设计)泊位和22个500吨级泊位,陆域纵深500m左右,占地面积5400亩。内河泊位 3 规划及规划及规规划环境影划环境影响评价响

10、评价符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位置在万吨级泊位南侧,依托规划黄沙港疏港航道沟通内河干线航道网。 射阳河段内内河作业区 规划位于射阳河口金海岛大桥上游1km处,规划岸线500m,可规划布置 3000-5000吨级泊位4个,为上游临港产业及周边地区提供内河水运服务,占地面积650亩。 本次码头工程项目位于临港工业区中射阳电厂至金海岛大桥之间岸线范围内,规划岸线长度2.4km,目前已建射阳电厂已建一、二、三期煤码头和三期灰码头,利用岸线长度1.2km。本工程拟建设1000吨级干灰泊位3个,泊位(岸线)长度220米。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盐城港总体规划。 根据本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码头前沿线距后方新海

11、堤堤角线46m(较下游电厂三期灰码头前沿线后退16m),以满足占用河道管理的要求。 本项目与盐城港总体规划位置关系见附图四。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26号),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 食品食品加工加工产业产业: 1、食品添加剂产业除现有捷康三氯蔗糖项目外,禁止引进含化学反应合成、化学品原料混合与分装项目。 2、生物发酵产业重点引进通过发酵方法生产食品添加剂的项目。 3、限制引进味精、酱油、食醋、白酒等酿造项目。 新能源及其装备产业新能源及其装备产

12、业: 1、禁止引进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2、禁止引进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项目(单晶、多晶硅棒生产)、铅蓄电池及极板生产项目。 3、禁止引进纯电镀和纯金属表面处理项目。 4 规划及规划及规规划环境影划环境影响评价响评价符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4、铸造类项目仅限为区内新能源及其装备产业配套。 循环经循环经济济产业产业: 1、禁止引进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2、禁止引进生活垃圾填埋、焚烧项目。 膜科技孵化产业膜科技孵化产业: 禁止引进含化学反应工段的项目。 本项目为码头工程,建成后可有效保障射阳港电厂2 100万千万扩建项目运营产生的粉煤灰的出运和综合利用,建设单位

13、作为园区供热中心,本项目建设可有效推动射阳港电厂2 100万千万扩建项目的运行,起到积极作用,符合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的规划要求。 5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 、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所在地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射阳县)实验区边界最近,为2.54km,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与射阳县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五。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16-2020年度射阳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

14、0年射阳县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点(射阳县环境监测站点)达标的基本污染物是SO2、NO2、CO、O3、PM2.5、 PM10,即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2020年射阳河3个断面(五汛渡口、学尖渡口、射阳河闸)水质类别为类,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噪声经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废零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环境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项目用电来自现有项目发电机组, 用电量较小, 不会对园区用电造成影响; 现有厂区土地手续见附件 14,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现场厂区南侧

15、,根据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准予射阳港电厂2 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灰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盐水行审202144 号) ,本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为 9275.3m2,不会改变当地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26 号)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与其 6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对照详见表 1-1。 表表 1-1 本项目与当地本项目与当地生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表环境准入清单对照表 类别类别 准入内容准入内容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产业准入 要求 禁止引进列入国家、 省

16、、 市产业政策淘汰、 限制类项目,不符合规划产业定位的项目。 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 本项目属于码头工程, 配套电厂粉煤灰出运, 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 食品加工 产业 1、食品添加剂产业除现有捷康三氯蔗糖项目外,禁止引进含化学反应合成、化学品原料混合与分装项目。 2、生物发酵产业重点引进通过发酵方法生产食品添加剂的项目。 3、限制引进味精、酱油、食醋、白酒等酿造项目。 新能源及其装备产业 1、禁止引进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2、禁止引进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项目(单晶、多晶硅棒生产) 、铅蓄电池及极板生产项目。 3、禁止引进纯电镀和纯

17、金属表面处理项目。 4、铸造类项目仅限为区内新能源及其装备产业配套。 循环经济 产业 1、禁止引进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2、禁止引进生活垃圾填埋、焚烧项目。 膜科技孵化产业 禁止引进含化学反应工段的项目。 空间布局 约束 1、开发建设禁止占用射阳河等主要水域,射阳河河道两侧 120 米范围不得作为建设用地;绿地 105.66 公顷禁止转变其用地性质。 项目建设符合盐城港总体规划;根据盐水行审202144号,本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合法。 2、居住区周边尽可能布置无废气、噪声排放,或污染较轻的企业, 同时在居住区与生产区之间应建设一定规模的绿化带。结合具体项目环评,确定并落实防护距离的设置。 污染物

18、排放管控要求 1、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附录 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等。区内及周边河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标准。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筛选值中的第一类、第二类用地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筛选值标准。 项目拟采取的治理设施属于可行技术,不会对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且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不外排,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2、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 1569.14 吨/

19、年、氮氧化物 2513.02 吨/年、 烟 (粉) 尘 356.10 吨/年、 VOCs 66.83 吨/年。水污染物(接管量) :排水量 664 万吨/年、COD331.79 吨/年、氨氮 33.18 吨/年、总磷 3.32 吨/年、 7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总氮 99.54 吨/年。 环境风险 防控 1、完善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预警系统,建立风险源动态数据库,加强对潜在风险源的管理,对易引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场所安装相应的监测和预警装置, 实现快速应急响应。 本项目应急物资依托现有项目;本环评已对照项目风险并要求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2、对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风险物质的企业,

20、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督促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 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水资源: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小于 8 立方米/万元。 本项目水、 土地、 能源等资源消耗均较小。 2、土地资源:可利用开发 1460.24 公顷,单位土地面积工业增加值大于 9 亿元/平方公里。 3、能源:规划期末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 0.5 吨标煤/万元。 由表 1-1 知, 本项目符合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5)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对照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

21、发202049 号) ,盐城市共有 76 个优先保护单元、233 个重点管控单元、157 个一般管控单元;对照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盐环办2020200 号)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管控单元,其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见表 1-2。 表表 1-2 环境管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表控单元准入清单表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食品添加剂产业禁止引进含化学反应合成、化学品原料混合与分装项目入区。 禁止纯电镀和金属表面处理企业进入园区。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

22、控制制度,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 加强环境安全管理,配备应急监测、 专兼职环境安全管理人员、 应急设备等, 成立环境风险应急控制指挥中心, 制订有效可行的区域性应急预案, 建立事故处理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 储备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开发建设不得占用射阳河水体, 射阳河河道两侧 120(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 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 推进节

23、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 20 蒸吨/ 8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米范围不得作为建设用地。 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项目建设符合盐城港总体规划。 项目拟采取的治理设施属于可行技术。 本项目应急物资依托现有项目;本环评已对照项目风险并要求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根据盐水行审202144号,本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合法。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均为可行技术,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对照表 1-2,本项目建设符合盐城市“三线一

24、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盐环办2020200 号)中的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条件。 (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的相符性分析 对照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2 年版) 的通知(长江办20227 号) ,本项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范围内,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故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符合要求。 根据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 (苏长江办发2019136 号) ,项目与其对照详见表 1-3。 表表 1-3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对照表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对照表 序号 负面清单指南 相符性分析 1 禁

25、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故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 2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故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 3

26、 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故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 9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由上可知,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 (7)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与、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7、,本项目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 3、与、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 对照国务院下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发201822 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 号) ,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 1-4。 表表 1-4 项目与项目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序号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条文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文 相符性分析 1 / 全省火电、水泥、砖瓦建材、钢铁炼焦、 燃煤锅炉、

28、船舶运输、 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中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重点企业, 完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任务。 本项目属于重点行业,废气主要为粉煤灰入库和装船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符合要求。 2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 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 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等清洁能源。 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 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 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 本项目码头需按要求建设岸电设施。 3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 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优化调

29、整货物运输结构。 减少公路运输比例, 大幅提升铁路运输比例。 发挥铁路、 水运在大宗物料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本项目物料水上运输采用船运,陆上运输采用密闭管道运输,符合要求。 由表 1-4 可知,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 10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划”的相关要求。 4、与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相符性与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相符性分析分析 项目与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见表 1-5。 表表 1-5 项目与项目与港口

3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相符性分析表性分析表 序号 内容 项目 相符性 1 项目选址、 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 本项目选址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 相符 2 针对冲洗污水、初期雨污水、含尘废水、含油污水、洗箱(罐)废水、 生活污水等, 提出了收集、处置措施; 根据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提出了船舶污水、船舶垃圾、 船舶压载

31、水及沉积物等接收处置措施。 本项目船舶及职工生活污水通过现有项目设置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绿化浇洒;船舶舱底油污水经过其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转移至码头设置的油污水接收桶,经码头区域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煤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煤场喷洒;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排入煤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冲洗及煤场喷洒。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相符 3 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项目,综合考虑建设性质、运营方式、货种等特点,针对物料装卸、输送和堆场储存提出了必要可行的封闭工艺优化方案, 以及防风抑尘网、喷淋湿式抑尘等措施。 本项目属于通用码头,废气主要为粉煤灰入库和装船粉尘,通过布

32、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不涉及堆场。 相符 4 针对码头、 港区航道等存在的溢油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提出了工程防控、应急资源配备、事故池、事故污水处置等风险防范措施, 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 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有关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泄漏,针对存在的溢油事件,本项目根据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149-2018)、船舶溢油应急能力评估导则(JT/T 877-2013)要求,配备应急资源,收集事故废水。 相符 11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5 改、 扩建项目在全面梳理了与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基础上,提出了“以新带老”措施。 本项

33、目码头属于扩建,已明确项目工程环境问题。 相符 6 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 制定了水生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等环境监测计划, 明确了监测网点、 因子、 频次等有关要求。 本项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码头(HJ 1107-2020)及建设单位 2021 年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点位、因子、频次等要求。 相符 由表 1-5 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 5、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交港、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交港201711

34、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交港201711 号)相符性见表 1-6。 表表 1-6 项目与项目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内容 项目 相符性 1 露天堆场应根据需要设置防风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屏障,并采取洒水抑尘、干雾抑尘、苫盖等粉尘控制措施。大型堆场应配备固定式喷枪洒水(或高杆喷雾)抑尘系统,小型堆场也可采用移动式洒水 (或高杆喷雾) 设施。 本项目码头范围内不设置堆场。 相符 2 装卸机械采取适用的抑尘措施,

35、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装卸船机、带斗门机、堆场堆取料设备、翻车机、装车机等宜采用湿法除尘抑尘方式。 带式输送机除需要与装卸设备配套的部分外应采用皮带罩或廊道予以封闭, 同时考虑安全要求,避免火灾和烟囱效应。转接站应在转接落料、 抑尘点处设置导料槽、 密闭罩、防尘帘等密闭设施,并优先采用干雾抑尘、微动力除尘、静电除尘、布袋除尘等方式。煤炭筛分鼓励有条件的堆场建设专用筛分库房, 筛分量较小的设置固定场地, 且在防风抑尘网范围内进行,作业同时喷淋。 本项目粉煤灰采用密闭管道运输至粉煤灰库内, 装船采用封闭式散装头, 设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 不涉及堆场。 相符 3 加快推进覆盖全省主要港口的粉尘监

36、测网建设, 在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区域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 监测数据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接入市级环保监控平台,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实时共享数据信息。 本项目需按要求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 相符 12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由表 1-6 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交港201711 号)相符。 6、与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 年)相符年)相符性分析性分析 项目与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 年)相符性见表 1-7。

37、表表 1-7 项目与项目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内容 项目 相符性 1 协同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 推动港口、 船舶修造厂加快建设船舶含油污水、 化学品洗舱水、 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设施。 本项目码头区域需按要求设置船舶生活垃圾接收桶、船舶油污水接收桶、 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装置。 相符 2 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推动建立船舶使用岸电的供售电机制和激励机制, 降低岸电使用成本, 引导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开展码头岸电示范项目建设, 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 本项目码头区域需按要求设置岸电

38、装置。 相符 3 提升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统筹水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应急资源储备和运行维护制度, 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善应急装备,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应急演练, 提升油品、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能力。 本项目需按照 水上溢油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JT/T 1143-2017)、船舶溢油应急能力评估导则(JT/T 877-2013)、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等文件要求,配备应急物资。 相符 由表 1-7 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 年)相符。 7、与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

39、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相符性、与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相符性分析分析 项目与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苏环办202180 号)的相符性见表 1-8。 13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表表 1-8 项目与项目与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相相符性分析表符性分析表 序号 内容 项目 相符性 1 物料存储环节物料存储环节:经营煤炭、砂石、矿建材的, 应采取条仓、 简仓等封闭或者半封闭存储措施; 散装水泥、 超细粉应采用简仓等封闭措施进行储存,袋装水泥、 超细粉应采用库房等封闭措施进

40、行储存, 上述措施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码头应配置流动清扫车、洒水车或喷扫两用车并配备必要的冲洗设备。 块状物料采用露天堆场堆存的, 应根据需要对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屏障,堆垛四周应设置连续围堰, 堆场的运输通道应机械吸尘、 清扫。 除不宜洒水降尘的货种外, 露天堆场应配备喷枪洒水、 高杆喷雾等抑尘系统。 不宜洒水降尘的货种, 露天堆场应采取苫盖等粉尘控制措施。 本项目货种为粉煤灰, 储存在密闭粉煤灰库内, 不涉及露天堆场。 相符 2 物料装卸、运输、输送环节物料装卸、运输、输送环节:港口码头物料的装卸运输实行全过程控制,防止物料扬散, 采取各类除尘、 抑尘设施。 装卸和输送设

41、备应配备完善的除尘抑尘系统, 提高自动化程度, 优化工艺流程,尽可能减少粉尘排放。物料垛高度低于堆料机最低位高度(初始堆料)时,堆料机应处在最低位进行堆料作业。 使用抓斗卸船时, 落料落差不得超过 1.5 米。 严禁直接将港口码头落地的物料清扫入河、入海。物料在进行汽车装卸运输作业时, 应降低装车落料高度, 控制装载量, 并平整、 压实、 封闭或苫盖严密。装载车辆应控制车速,选择合理线路。 汽车出场时应冲洗轮胎, 控制并减少二次扬尘。 本项目粉煤灰采用密闭管道运输至粉煤灰库内, 装船采用封闭式散装头, 设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 不涉及堆场。每日清扫码头地面,定期冲洗,保持洁净。 相符 由表 1-

42、8 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苏环办202180 号)相符。 8、与盐城市堆场扬尘防治指南(试行)的相符性分析、与盐城市堆场扬尘防治指南(试行)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盐城市堆场扬尘防治指南(试行)(盐大气办20212 号)的 14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相符性见表 1-9。 表表 1-9 项目与项目与盐城市堆场扬尘防治指南(试行)盐城市堆场扬尘防治指南(试行)相符性分析表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内容 项目 相符性 1 为最大限度控制扬尘污染, 堆场应尽可能实施全封闭, 禁止露天无遮挡、 无喷淋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方式堆存物料 本项目码头范围内不设置堆场

43、。 相符 2 封闭式料场必须有足够的强度, 以满足抗风、抗压、抗爆要求,同时要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防尘、消防、 安全监测等设施, 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对于受运输、 生产配套设施等制约无法全封闭的堆场, 也应最大限度进行三侧封闭。 本项目码头范围内不设置堆场。 相符 3 封闭料棚应设有喷淋装置, 喷淋范围应覆盖整个料堆。 本项目码头范围内不设置堆场。 相符 4 应采用密闭皮带、 封闭通廊、 管状带式输送机传输物料, 易起尘物料传输过程中应同时进行喷淋作业,最大限度抑制扬尘污染。 项目粉煤灰采用密闭管道运输至粉煤灰库内, 装船采用封闭式散装头, 设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不涉及堆场。每日清扫码头地面

44、,定期冲洗,保持洁净。 相符 由表 1-9 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盐城市堆场扬尘防治指南(试行)(盐大气办20212 号)相符。 9、与关于用更加严格举措切实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 (苏、与关于用更加严格举措切实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 (苏污防攻坚指办污防攻坚指办201970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70 号相符性见表 1-10。 15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表表 1-10 项目与苏污防攻坚指办项目与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70 号相符性分析表号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内容 项目 相符性 1 所有港口码头经营企业要通过建设固定设施或者购买第三方

45、服务,增强靠港作业船舶污染物接受能力,主动为靠港作业的内河船舶免费提供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接受服务,并在码头泊位的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告知靠港作业船舶送交污染物的接受方式和联系电话。 本项目码头区域需按要求设置船舶生活垃圾接收桶、生活污水接收装置,并设立公示牌。 相符 2 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收集到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送至所在地市政生活垃圾接收点和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将收集到的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置;船舶生活污水与职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绿化浇洒,不外排。 相符 3 接收到的船舶油污水应当按规定交由有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

46、省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议方案的通知 (苏交海201612 号) ,上岸后的船舶含油污水处理后再生回用的, 处理后水质要求达到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本项目船舶舱底油污水经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油污水接收桶,经码头区域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煤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煤场喷洒。 相符 由表 1-10 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关于用更加严格举措切实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70 号)相符。 10、与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试行)

47、的相符性、与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试行)的相符性分析分析 项目与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试行)相符性见表 1-11。 16 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表表 1-11 项目与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试行)相符项目与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试行)相符性分析表性分析表 序号 内容 项目 相符性 1 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应根据设计通过能力、泊位数量,结合码头、泊位场地条件和作业情况,合理建设船舶垃圾、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用于接收靠港作业船舶的污染物。鼓励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建设生活污水及时处理设施。 本项目码头区域需按要求设置船舶生

48、活垃圾接收桶、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油污水接收桶,其中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置。 相符 2 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建设要求: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应根据码头泊位总设计通过能力、泊位数量,在码头前沿合理建设船舶垃圾的接收设施,泊位数 13 个,设计通过能力在 50100 万吨的,设置 1 套船舶垃圾接收设施。 本项目设置 3 个泊位,通过能力为 79 万吨,需按要求设置 1 套 (4 个桶, 收集类别分别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船舶垃圾接收桶。 相符 3 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建设要求: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应根据码头泊位总设计通过能力,合理建设船舶生活污水的接收设施。设计通过能力10

49、0 万吨的设置固定式污水接收装置或污水接收车总容积2m3。 本项目通过能力为 79 万吨,需按要求设置 1 套固定式生活污水接收装置,容积为 2吨(m3) 。 相符 4 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建设要求: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应根据码头泊位总设计通过能力,合理建设船舶含油污水的接收设施。设计通过能力200 万吨的设置含油污水接收桶、接收柜,容积0.5m3。 本项目通过能力为 79 万吨,需按要求设置 1 个油污水接收桶,容积为 1 吨(m3) 。 相符 由表 1-11 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试行)相符。 17 二、建设内容二、建设内容 地理地理位置位置 本项目在射阳县

50、行政区范围内,码头工程位于盐城港射阳港区临港工业区中射阳电厂至金海岛大桥之间、射阳河口内北侧,周边河流主要为射阳河、黄海,属于淮河流域;且本项目码头前沿线相对三期灰码头前沿线后退 16 米,码头永久占地位于海岸线以内,不涉及用海用地,位置关系见附件 11。本项目所在地位置见附图一,周边水系见附图二。 项目项目组成组成及规及规模模 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射阳港电厂”)成立于 1997 年 1月 10 日, 位于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沿河东路 168 号。 本次码头工程项目主要配套射阳港电厂 2 100 万千万扩建项目运行,其中射阳港电厂 2 100 万千瓦扩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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