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生态影响类影响类)项目名称:码头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东台市泓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二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内容. - 16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25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66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93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97 -七、结论.- 100 -附件:附件:附件 1建设项目备案文件附件 2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 3环评编制合同附件 4企业承诺书附件 5企业法人身份证附件 6企业营业执照附
2、件 7企业不动产权证和土地租赁合同附件 8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 9现有项目验收意见附件 10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总体规划批复附件 1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记录表附件 12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件 13 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转运合同和处理合同附件 14 生活垃圾处理协议附件 15 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附件 16 柴油检测报告附图:附图:附图 1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4建设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 5建设项目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关系图附图 6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图附图 7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图附图 8建设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 9盐城内河港东
3、台港区总体规划图-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码头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12-320981-89-01-617179建设单位联系人方涛联系方式18752908212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经济开发区丁溪河与通榆河口段地理坐标(120度16分50.210秒,32度55分4.908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的 “139干散货 (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用地 (用海) 面积 (m2)/长度(km)用地面积:11300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其他(已建补办)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4、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东台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行审投资备2022184号总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7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本项目已于2020年建成投产,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的通知(苏交计2020142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关于加快完善内河港口码头环保手续的工作建议(2020年11月20日)等要求,补办环评手续。近三年未收到相关处罚决定。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东台市泓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码头提升工程项目大气专项评价报告设置大气专
5、项评价报告原因:本项目属于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且涉及粉尘排放项目。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东台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盐城市内河港东台港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审批文号:东政复2021100号-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总体规划(东政复2021100号)相符性分析东台市港口是东台市及其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盐城地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东台市港口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内河港口岸线利用不合理,码头等级低、分布散乱;航道等级较低,通航条件差;
6、码头机械化程度低,经营管理不善;港口的综合服务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为了适应东台市及盐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港口自身的发展需要,并科学有效的利用港口岸线资源,保持可持续发展活力,避免港口功能分区不明、作业交叉干扰现象,应对东台市港口进行合理的规划。根据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总体规划(东政复2021100号),东台港区的主要功能为:为东台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城镇建设、园区开发、产业发展服务,提供包括矿建材料、能源物资、大宗货种、工业原料及产成品在内的装卸仓储和物流集散服务。本次规划的东台港区各个作业区还应具备装卸储运、中转换装、运输组织、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主要功能。根据东台内河港口现状发展特点、经济发展
7、情况、岸线资源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产业布局特点和发展趋势,将东台港区划分为十六个作业区,分别为:(1)五烈镇作业区;(2)经济开发区作业区;(3)高新区作业区;(4)东台镇作业区;(5)头灶镇作业区;(6)梁垛镇作业区;(7)溱东镇作业区;(8)安丰镇作业区;(9)时堰镇作业区;(10)富安镇作业区;(11)南沈灶镇作业区;(12)许河镇作业区;(13)唐洋镇作业区;(14)弶港镇作业区;(15)三仓镇作业区;(16)弶港农场作业区。对照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总体规划(东政复2021100号)可知,本项目属于经济开发区作业区。经济开发区作业区规划在位丁溪河南侧,丁溪河与通榆河河口西侧的1700m处
8、的水域内,水域南侧规划岸线1100m,陆域纵深控制300m,规划期内占用土地面积约765亩,自西向东依次布置50吨级以下通用泊位15个、多用途泊位8个,散杂货泊位4个,合计27个泊位,可形成通过能力约54万吨。水域北侧规划岸线950m,陆域纵深控制200m,规划期内占用土地面积约285亩,自西向东依次布置50吨级以下通用泊位15个、多用途泊位5个、散杂货泊位4个,合计24个泊位,可形成通过能力约48吨。规划在通榆河东岸,丁溪河与通榆河交汇处南侧1060m2910m,规划港口岸线1850m,陆域纵深控制200m,规划期内占用土地面积约500亩,可布置1000吨级泊位18- 3 -个。可形成通过能
9、力约630万吨。码头后方布置堆场、仓库、生产及生活辅助区。本项目属于丁溪河南侧,丁溪河与通榆河河口西侧规划岸段,本项目提升完成后设2个50吨级散货泊位,沿岸线长约210m,陆域总面积为11300m2,设计年吞吐量为4万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总体规划 (东政复2021100号)的相关要求。- 4 -其他符合性分析2、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事项及禁止准入措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0、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3、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国家级生态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在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台市)、江苏黄海海滨国家级森林公园、江苏东台永丰省级湿地公园、泰东河西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东台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及其批复(苏自然资函20211059号),本项目不在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台市)、泰东河西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江苏黄海海滨国家级森
11、林公园、江苏东台永丰省级湿地公园、通榆河(东台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泰东河(东台市)清水通道维护区。(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东台市2020年度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2.5,其日均值第95分位质量浓度超标倍数0.097、超标率6.15%;根据东台市2020年度环境质量公报,串场河COD、BOD5、氨氮、TP各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该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本项目不降低周边环境质量。(3
12、)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水等,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能源、物料均可得到充足供给。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5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位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相符性分析情况见表 1-1。表表 1-1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类类别别要要求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提高准入门槛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引进 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禁止建设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符合禁止国家经济政策、 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符合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
13、要求符合禁止农药、电镀、印染、石化、钢铁冶炼、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危险品仓储项目。不涉及农药、电镀、印染、石化、钢铁冶炼、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危险品仓储项目符合禁止引进产生“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项目、 有放射性污染项目等严重影响人身健康和环境质量的项目。不涉及产生“三致” (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项目、有放射性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技术装备、污染排放、能耗达不到相关行业先进水平的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国内先进生产水平符合禁止引入水量大、排水量大、水质经预处理不能达到污水厂接管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不产生废水符合禁止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且无总量指标来源等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严格执行
14、符合严格空间管制禁止对开发区周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产生明显不良环境和生态影响的项目。严格执行符合禁止绿化防护不能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严格执行符合禁止不能满足环评测算出的环境防护距离, 或环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项目。严格执行符合规划主导产业限制/禁止工艺及产品纺织:限制粘胶板框式过滤机、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绞纱染色工艺;禁止小于 3 万吨/年粘胶常规短纤维生产线、小于 10 万吨/年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产能小于2000 吨/年的涤纶再生纺短纤维生产装置、辊长小于1000 毫米的皮辊轧花机、锭轴长小于 1200 毫米的常规涤纶长
15、丝半自动卷绕设备。不涉及符合电子:限制 4 英寸晶圆制造、分立元器件生产。不涉及符合机械加工:限制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制造、热处理后碱性氧化发黑工艺、 铸造冲天炉、 弧焊变压器、手动燃气锻造炉;禁止 3000 千伏安以下的普通棕刚玉冶炼炉、4000 千伏安以下的固定式棕刚玉冶炼炉、3000 千伏安一下的碳化硅冶炼炉、 额定容量大于 0.25吨的无磁轭铝壳无芯中频感应电炉。不涉及符合建材:限制砖瓦生产线、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禁止直径小于 3 米的水泥粉磨设备、产能小于 20 万件/年的低档卫生陶瓷生产不涉及符合- 6 -线、小于 1000 万平方米/年的纸面石膏
16、板生产线、小于 500 万平方米/年的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线、小于 500 万平方米/年的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为码头提升工程项目,不在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4、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表1-2与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规划内容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
17、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符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不属于
18、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落后产能、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本项目满足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要求。5、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属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淮河流域的重点管控单元,建设项目与淮河流域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具体情况见下表 1-3。表表 1-3本项目与淮
19、河流域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淮河流域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企业, 不属于制革、 化工、 印染、 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本项目不在通符合- 7 -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
20、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榆河一级、 二级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本项目满足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
21、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的要求。6、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纬九路,属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重点管控单元中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建设项目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具体情况见下表 1-4。表表 1-4与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表相符性分析表管控类别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禁止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3)禁止农药、电镀、印染、石化、钢
22、铁冶炼、 化学制浆造纸、 化学危险品仓储项目。(4)禁止新建、扩建技术装备、污染排放、能耗达不到相关行业先进水平的项目。(5)禁止引入水量大、排水量大、水质经预处理不能达到污水厂接管要求的项目。(6)禁止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且无总量指标来源等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1)本项目位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丁溪河南岸,为东台市泓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用码头,符合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总体规划(东政复2021100 号)相关要求。(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3)不涉及农药、电镀、印染、石化、钢铁冶炼、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危险品仓储项目;(4)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国内符合- 8 -先进生产水平;(5)本
23、项目不新增废水;(6)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严格执行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开发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在开发区基础建设和企业生产项目建设中须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2)开发区边界范围建立了绿化防护带,宽度约为 20 米。严格执行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
24、(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 20 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涉及燃料。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重点保护单元要求,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7、与土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纬九路,为企业现有装配式建筑PC项目的配套工程,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
25、01898号文附件)、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的项目。也未超过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用地指标的相关限值。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8、与省市“263”方案相符性分析“263”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为“两减六治三提升”,对照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 9 -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东台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项目“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见表 1-5。表表 1-5“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类别类别方案内容方案内容本项目与其相符性
26、本项目与其相符性两减减少煤炭消费总量本项目不涉及煤炭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六治治理泰东河、通榆河环境本项目不涉及泰东河、通榆河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本项目船舶生活垃圾委托东台市惠民物业有限公司处置治理黑臭水体本项目不涉及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隐患符合三提升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本项目不在各生态红线区管控区范围内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9、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相符性分析、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 号)、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
27、方案(盐政发201924 号)相符性分析表表 1-6本项目与打赢蓝天保卫战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打赢蓝天保卫战相符性分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号)序序号号要求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相符性相符性1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本项目为码头提升工程项目,不在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产能的行业中。符合2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 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 50%以上
28、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重点区域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本项目为已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当前岸电设施已建成,船舶靠岸后关闭主机,辅机停止工作,使用岸电。符合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 号)号)- 10 -序序号号要求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相符性相符性1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
29、控制,以及港口转运和道路扬尘控制,逐步建立健全港口粉尘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本项目要求码头定期进行地面冲洗和喷雾洒水、降低卸料高度、控制装载量、输送机密闭等措施抑制扬尘。符合2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清洁能源。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本项目为已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当前岸电设施已建成,船舶靠岸后关闭主机,辅机停止工作,使用岸电。符合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盐政发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盐政发201924 号)号)序序号号要求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相符性相符性1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
30、电清洁能源。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本项目为已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当前岸电设施已建成,船舶靠岸后关闭主机,辅机停止工作,使用岸电。符合2推进码头、堆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码头、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港口装卸扬尘控制,以及港口转运和道路扬尘控制,逐步建立健全港口粉尘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本项目要求码头定期进行地面冲洗和喷雾洒水、降低卸料高度、控制装载量、输送机密闭等措施抑制扬尘。符合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满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江苏省打
31、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 号)、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盐政发201924 号)的总体要求。10、与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苏环办202180 号)相符性分析表表 1-7本项目与本项目与 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 (试行试行) (苏环办苏环办 202180 号)号)规划内容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港口码头物料的装卸运输实行全过程控制, 防止物料扬散,采取各类除尘、抑尘设施。装卸和输送设备应配备完善的除尘抑尘系统,提高自动化程度,优化工艺流程,尽可能减少粉尘排放。物料垛
32、高度低于堆料机最低位高度(初始堆料)时,堆料机应处在最低位进行堆料作业。使用抓斗卸船时,落料落差不得超过1.5米。严禁直接将港口码头落地的物料清扫入河、入海。物料在进行汽车装卸运输作业时,应降低装车落料高度,控制装载量,并平整、压实、封闭或苫盖严密。装载车辆应控制车速,选择合理线路。本项目码头转运货种为黄砂、石子,通过要求码头定期进行地面冲洗和喷雾洒水、降低卸料高度、控制装载量、输送机密闭等措施抑制扬尘。相符- 11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满足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 (苏环办202180 号)的总体要求。11、本项目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交港201
33、711号)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8。表表1-8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交港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交港201711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规划内容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堆场扬尘综合防治措施:露天堆场应根据需要设置防风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屏障,并采取洒水抑尘、干雾抑尘、苫盖等粉尘控制措施。大型堆场应配备固定式喷枪洒水(或高杆喷雾)抑尘系统,小型堆场也可采用移动式洒水(或高杆喷雾)设施。防风抑尘网高度宜取堆垛高度的1.1-1.5倍,且高出堆垛部分不应小于1米,开孔率为30%-40%。项目所转运黄砂、 石子由输送机送入
34、现有项目堆场, 输送机密闭。 堆场密闭且采用水雾喷淋系统抑尘。相符加强粉尘监测监控:加快推进覆盖全省主要港口的粉尘监测网建设,在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区域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接入市级环保监控平台,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实时共享数据信息。2017年底前,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50%;2020年底前,大型煤炭、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本项目为已建,已设置3台粉尘在线监测设备, 监测数据拟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接入市级环保监控平台,交通运输(港口) 管理部门实时共享数据信息。相符严格干散货码头许可资质环保要求:各地从事煤炭、砂石、矿石、木
35、薯干、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装卸、堆存业务的港口经营者,在新申请或到期换领港口经营许可证时,应按要求提交对照干散货码头和堆场扬尘治理评价标准的扬尘治理自评表。严格干散货码头许可资质环保要求,由地方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将港口粉尘防治工作作为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核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粉尘综合治理评定等级不满足要求的一律不予核查通过。严格执行相符12、对照江苏省港口码头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苏水治办201713号) ,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依法依规分类储存、排放或送交处置;靠岸船舶严格按要求使用合规船用燃油;具备船舶生活垃圾、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底油污水接收能力
36、;建设完成岸电系统,符合江苏省港口码头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苏水治办201713 号)相关要求。13、本项目与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9。- 12 -表表1-9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规划内容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与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 生态功能区划、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协调,符合港口总体规划、流域生态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37、本项目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相协调,河流为丁溪河,属于三级航道,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 符合 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总体规划(东政复2021100号)。相符工程布局、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内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占用区域,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相协调。 通过优化项目主要污染源和风险源的平面布置,与集中居民区、环境敏感区的距离科学合理。本项目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集中居民区、环境敏感区的距离科学合理。相符项目涉水施工涉及鱼类等水生生物的重要洄游通道及“三场”等生境的,提出了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噪声控制
38、、施工期监测、驱赶、救助等措施。造成生境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及资源量损失的,提出了明确的生境修复、珍稀动植物迁地保护、增殖放流、人工鱼礁等措施。陆域开山取土(石)造成生态破坏的,提出了生态恢复方案。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生生物生境、物种、资源量的不利影响等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或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在相关河段、 湖泊或海域消失,不会对区域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属于已建补办环评,所在区域不属于要渔业经济种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未对陆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相符项目水工构筑物改变水文情势,造成水体交换、水污染物扩散能力降低且明显影响水质的, 提出了工程调
39、整措施。疏浚、吹填、抛泥等涉水作业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及悬浮物控制等措施。制定了妥善的疏浚物利用或处置方案, 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施工船舶污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直接排入水体。 针对运营期码头上冲洗水、 初期雨污水、含尘废水、洗箱废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污水等,采取了完善的收集、处理或回用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水排放或回用标准,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化要求,且不会对相关河段、湖泊或海域水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不涉及河道疏浚;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码头冲洗用水、输送机冲洗用水和抑尘用水,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抑尘
40、用水,不外排;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底油污水,分别暂存于船舶污水接收器和船舶油污水收纳桶内,委托江苏生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转运至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不外排。相符干散货码头项目,在装卸、转载输送、堆存、运输等环节,采用了密闭输送、密闭储存、配备除尘系统、安装防风抑尘网、 喷雾洒水等抑尘措施。 油气化工码头项目,在装船、 装卸车等作业环节配置了必要的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散装粮食、木材、木材制品等采用熏蒸工艺的,采取了控制气体挥发强度的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油气回收设施废气等排放均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且不会对周边居民集中区、环境敏感区
41、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要求码头定期进行地面冲洗和喷雾洒水、降低卸料高度、控制装载量、输送机密闭等措施抑制扬尘。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排放均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不会对周边居民集中区、环境敏感区等造成不利影响。相符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取、弃土(渣)场、 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项目属于已建补办环评,施工过程为码头前沿围挡、事相符- 13 -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防治或处置措施。故池、密闭输送机和扩建沉淀池的建设,对施工期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项目存在船舶、码
42、头、罐区、管线、危险品箱堆场等溢油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的,提出了工程防控、风险防范、应急资源配备、事故池等针对性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的要求。 对可能引起外来生物入侵风险的码头项目, 提出了建设压载水接收处置设施的要求。针对码头区船舶停留可能发生的溢油风险提出了工程防控、应急资源配备等要求,并提出了应急预案的要求。相符改、 扩建项目在全面梳理了与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基础上,提出了“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属于已建补办,梳理了与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基础上,提出了“以新带老”措施。相符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 制定了施工
43、期和运营期水生生态、水环境、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有关要求,提出了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或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 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了环境保护设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等环境管理要求和相关保障措施。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码头(HJ1107-2020),本项目提出了大气、 噪声的监测计划。相符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具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投资、时间节点和预期效果等,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可行、绿色协调。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论证,明确了建设单位为责任主体,明确了投资估算、时间节点、预期效果等。相符按相关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严格执行
44、相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规范, 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环评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执行相符14、本项目与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的通知(苏交执法202026号)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0。表表1-10本项目与本项目与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的通知(苏交执法苏交执法202026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规划内容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控制要求。对不符合港口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不符合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要求的港口项目,一律不准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采取关停、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方式实施淘汰关
45、闭。对未取得环保手续的,交通运输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港口码头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相符切实提高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设施配置。 加强港口码头、船舶运输环境管理。切实加强废水、废气、垃圾收集处理,加强港口码头自身环保设施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的配置,确保正常运行,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大气、 水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指标的自行监测工作。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码头冲洗用水、 输送机冲洗用水和抑尘用水,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抑尘用水,不外排;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底油
46、污水, 分相符- 14 -别暂存于船舶污水接收器和船舶油污水收纳桶内, 委托江苏生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转运至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本项目要求码头定期进行地面冲洗和喷雾洒水、 降低卸料高度、控制装载量、输送机密闭等措施抑制扬尘。 本项目船舶垃圾由本码头接收, 码头区域设置分类垃圾桶, 船舶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 统一交由东台市惠民物业有限公司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大气、 水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指标的自行监测工作。加强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全面推进从事煤炭、矿石、干散货等易起尘货种作业的港口码头物料堆场,设置围挡、苫盖、自
47、动喷淋等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对从事易起尘作业货种的港口码头,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本项目所转运黄砂、 石子由输送机送入现有项目堆场, 输送机密闭。 堆场密闭且采用水雾喷淋系统抑尘。 码头定期进行地面冲洗和喷雾洒水、 降低卸料高度、控制装载量、输送机密闭等措施抑制扬尘。相符15、本项目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1。表表1-11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规划内容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船舶应当设置污水、垃圾存贮装置、集油或者油水分离装置以及国家规定的防污设备和器材
48、,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沿线地区的港口、码头、船闸应当设置污水、垃圾收集设施和粪便存贮装置。贮运危险物品的港口、码头,还应当采取防溢、防渗、防漏等安全措施。本项目位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丁溪河西岸、南岸,属于丁溪河与通榆河口段, 本项目设置了接收船舶生活污水的船舶污水接收器、 接受船舶舱底油污水的船舶油污水收纳桶和接受船舶垃圾的垃圾桶。本项目所转运货物为干散货(黄砂、石子),不涉及贮运危险物品。相符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运输其他危险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之前,应当向所在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申报
49、、报港,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悬挂专用的警示标志。禁止挂桨机船、流动加油船在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的船闸不得为禁止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水域的船舶提供过船服务,港口、码头不得为其提供托运、装卸和储存等服务。严格执行相符- 15 -16、本项目与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的通知(盐市交港20212号)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2。表表1-12本项目与本项目与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的通知(盐市交港盐市交港20212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规划内容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50、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控制要求。对不符合港口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不符合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要求的港口项目,一律不准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采取关停、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方式实施淘汰关闭。对未取得环保手续的,交通运输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港口码头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相符切实提高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设施配置。 加强港口码头、船舶运输环境管理。切实加强废水、废气、垃圾收集处理,加强港口码头自身环保设施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的配置,确保正常运行,并按排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