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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创学校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1455 上传时间:2022-05-16 格式:PDF 页数:81 大小:4.47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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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智创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龙街道办事处编制日期:二二二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附图: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三: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示意图附图四: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五:盐城高新区核心区组团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六:项目与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管控区域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七:项目与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八:项目与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九: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附件:附件:附件一:环评委托书附件二:项目建议书批复附件三: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2、批复附件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五:盐龙街道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件六:法人身份证附件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智创学校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320903-47-01-514661建设单位联系人徐一新联系方式13347998996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创新路(原永恒路)北侧、黎明路东侧地块地理坐标经度 1200543.350,纬度 331836.78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P8321普通小学教育P8331普通初中教育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0 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

3、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选填)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都行审投资复202027 号总投资(万元)25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566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盐城高新区核心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审批机关:/(3)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盐城高新区核心区组团将形成“一心、四轴、六组团”的空间

4、布局结构。“一心”:指世纪大道综合配套核心,以商务办公、科技研发、政务服务、商业金融、总部经济等为主。“四轴”:世纪大道科创服务发展轴、青年路生活配套发展轴、盐渎路产业服务发展轴和振兴路公共服务发展轴,其中前三条轴线是区域联动性发展轴线,第四条是片区级发展轴。“六组团:北部和中部 2 个生活居住组团;智能终端和高端装备(中韩汽车产业联动区)2 个产业组团;青年路生活服务和世纪大道综合服务2 个服务组团。本项目用地为盐城高新区核心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的中小学用地,符合片区规划。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 1、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

5、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21 号)及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距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盐淮高速(S18)生态绿地,本项目与管控区范围最近距离约为 2400m。因此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情况详见表 1-31-4。4其他符合性分析表表 1

6、-3盐城市盐都区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情况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情况生态空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保护区域名称名称县县(市市、区)区)主导主导生态生态功能功能范围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面积面积生态空生态空间管控间管控区域面区域面积积总面总面积积盐城市蟒蛇河盐龙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盐都区水源水质保护取水口位于盐龙湖(1201449E, 331825N) 。一级保护区:盐龙湖所有水域,进水泵站沿蟒蛇河上溯 1050 米(至龙冈镇刘闸)、下延 510 米(至通冈河口),以及进

7、水泵站沿朱沥沟上溯 1500 米(至朱沥沟与东涡河交汇处)之间的水域范围;盐龙湖东侧 380 米(至双新路西侧),南侧 250 米(至四河北岸),西侧至东涡河、朱沥沟西岸纵深 100 米,以及蟒蛇河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外,沿蟒蛇河上溯 2050 米(至顾东居民河)、下延600 米(至申同管道盐城公司码头),以及沿朱沥沟上溯 2400米(至盐徐高带朱沥沟大桥)的水域范围;与二级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沿蟒蛇河上溯 25100 米(至大纵湖)、下延 1060米(至冈沟河与蟒蛇河交汇处),

8、以及沿朱沥沟上溯 23500米(至古殿堡)的水域范围;与准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蟒蛇河西侧 1km 外、 2km 内,蟒蛇河东侧 1km 外、朱沥沟东侧尚庄镇境内 1km 外、3.5km 内,朱沥沟东侧尚庄镇境外 1km 外、2km 内,以上范围非集镇、城区区域215.95102.40 318.35盐城大纵湖省级湿地公园盐都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盐城大纵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 (包括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等)/10.60/10.60江苏盐城龙冈国家生态公园(试点)盐都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江苏盐城龙冈国家生态公园 (试点) 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 (包含生态

9、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10.39/10.39大纵湖盐都区 湿地大纵湖湖体水域大纵湖省级湿地公园东侧15.292.1917.485(盐都区)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600 米至 1200 米范围;东至S231,南至与兴化市中堡镇交界处, 西至环湖大道东 600米堤坝,北至步湖路通榆河(亭湖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亭湖区水源水质保护/盐都区东进村境内范公路以东; 东至东进村行政区边界,南至东进村行政区边界,西至范公路,北至东进村行政区边界/0.0420.042兴化市西北湖荡重要湿地兴化市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官庄荡/0.0690.069下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兴化市水源水质保护/下官河及两岸各 200 米范围/0

10、.0520.052上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兴化市水源水质保护/上官河及两岸各 200 米范围/0.0110.011表表 1-4盐城市盐都区盐城市盐都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盐城市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盐城市生态红线)地区地区红线区域名称红线区域名称主导主导生态生态功能功能红线区域范围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一级管一级管控区控区二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三级管控三级管控区区总总面面积积一一级级管管控控区区二级二级管控管控区区三三级级管管控控区区盐城市盐都区盐淮高速(S18)生态绿地生态绿地/盐都区境内盐淮高速道路及两侧 30m。起点:(119538.7E,332146.3N)

11、、(1195311.6E,332148.9N);终点:(1201050.2E,331644.2N)、(1201056.3E,331648.1N)。/2.56/2.56/6其他符合性分析(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 年盐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2020 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良好,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可得到有效的治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电使用市政电网供电,用水使用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用地性质为规划的学校用地。本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地区资源利用

12、的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从产业政策相符性、地方规划相符性等方面进行对照分析,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 1-5。表表 1-5本项目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本项目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序号序号内容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项目。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

13、汰类项目,未突破能耗限额。4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 201832 号)附件 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5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6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相关要求,不突

14、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72、项目与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61-7。表表 1-6项目与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管控类别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

15、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 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 23216.24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 8474.27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16、面积为 14741.97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14.28%。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

17、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 确实无法避让的, 应采取无害化方式 (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1、 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内, 符合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1 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要求。2、项目不属于排放量大、能耗高、

18、产能过剩的产业。3、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4、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5、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法定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本项目排放废气、 废水污染物,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82、 202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 66.8 万吨、 85.4 万吨、 149.6万吨、91.2 万吨、11.9 万吨、29.2 万吨、2.7 万吨。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

19、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 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

20、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 2020 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524.15 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 2020 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 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 90%。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 2020 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56.87 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90.67 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

21、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容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2、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3、 本项目食堂所用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淮河流域淮河流域管控类别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

22、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1、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 制革、 化工、 印染、电镀、 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内。9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 总量在区域内平衡。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

23、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水、 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沿海地区沿海地区管控类别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1、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 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项目不属于医药

24、、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1、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2、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3、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 22 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25%。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因此,本项目

25、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有关要求相符。表表 1-7项目与项目与“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类别相关要求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生态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禁止引进列入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 年本)(盐政办发20157 号)淘汰类的产业。(1)本项目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本项目不属于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 年本)(盐政办

26、发20157 号)淘汰类的产业。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1)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总量在区域内平衡。本项目产生的10排放总量。(2)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实验室废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和通风橱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设备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接管至盐城苏水水务有限公司,尾水排入小马沟。噪声经降噪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27、固体废物全部处置,不外排,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本项目符合盐城高新区核心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中小学用地。资源开放效率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因此,本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 号)有关要求相符。(2)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062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8。表表 1-8与关于印发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相符性分析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文件文件与本

28、项目相关要求与本项目相关要求相符性分相符性分析析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62号)(十三)强化扬尘管控。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 5 吨/月平方公里,其中,苏北、皖北城市不得高于 7 吨/月平方公里,鼓励不断加严降尘量控制指标,实施分区细化的降尘量监测考核。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执行城市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将因施工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加大各类工地、物料堆场、渣土消纳场等出入口道路清扫保洁力度,鼓励建设

29、智慧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全面推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堆场、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物料输送装置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建设。施工期:扬尘采用定期洒水、起尘材料采用篷布遮盖、运输车辆低速行驶。遇到强对流、重污染天气,立即启动应11急预案,减少扬尘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62号)相符。(十八)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深化落实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定期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联合会商。充分依托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联合预测预报机制,当预测区域可能出现大范围

30、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向各省(市)通报预警提示信息;各省(市)及时组织相关城市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不断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保障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相关城市及时响应、有效应对。加强苏北、皖北城市的应急联动和联合执法,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3) 与 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180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9。表表 1-9与与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的通知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文件文件与本项目相关要求与本项

31、目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180 号)二、密闭料仓或封闭料棚(一)封闭要求。为最大限度控制扬尘污染,堆场应尽可能实施全封闭。禁止露天无遮挡、无喷淋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方式堆存物料。在港口、码头,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及机场两侧 500 米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有露天堆场。在城镇常年主导风的上风向、居民集中区等周边 1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有露天堆场。(二)设计及安全生产要求。封闭式料场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以满足抗风、抗压、抗爆要求,同时要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防尘、消防、安全监测等设施,安全生产措施需按规定向安全生产部门报备。高速公

32、路、高速铁路及机场附近封闭式料场,需向交通运输等行业管理部门报备。堆场封闭原则应采取全方位封闭措施,对于受运输、生产配套设施等制约无法全封闭的堆场,也应最大限度进行封闭(如实施三侧封闭)。封闭式料场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业建设资质,施工过程中应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应有安全组织措施,操作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竣工后,经应急、消防等部门验收(或备案)后方可运行。对有防火、防爆和通风要求的堆场(如堆煤场),封闭前应做好安全风险辨识,并向安全生产部门报备;围墙可采取实体墙与防风网、通风口相结合的方式:实体墙不低于堆场(檐高)的 70%且不低于料堆场高度,通风口高度不超过堆场(檐高)的

33、 15%或 2 米(取二者中小值);侧墙设窗户,根据需要开启通风。(三)喷淋要求。封闭料棚应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施工期尽可能全封闭堆场,至少封闭三侧;设置喷淋装置,定期喷淋。设置防风抑尘网,使用复合强度要求的网面材料;根据防风网庇护范围确定防风网高度,并选用开孔率为30%40%的防风网。防尘布覆盖全部堆料,直接遮盖在堆场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做好废弃苫盖存储和处置。在堆场内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喷淋12应覆盖整个料堆。如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会发生变化,应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四)通行要求。封闭料棚进出口应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

34、时应保持关闭。范围覆盖所有料堆存放地面及作业面;合理设置喷淋频次和喷水量,并设置污水回收池和污水处理装置。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传输物料,并在易起尘物料传输过程中同时进行喷淋作业。堆场外撒落的物料会及时收集清理,定期对堆场外四周路面进行清扫,避免造成扬尘污染;建立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因此本项目建设与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180 号)相符。三、防风抑尘网(墙)(一)材质要求。防风抑尘网材质主要包括金属板、复合材料、玻璃钢。使用单位应根据地区风速、腐蚀条件、工程投资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防风网材质。金属板材的优点是耐腐蚀性强(经过表

35、面处理)、抗风好、美观,板材可回收再利用;缺点是密度大,造价相对较高。复合材料优点是耐腐蚀性强、 抗风好, 缺点是造价相对较高,不可再利用。玻璃钢材质优点是价格便宜、耐腐蚀,缺点是抗风一般,不可再利用,使用寿命相对较短。金属板材防风网包括单峰、双峰、三峰等多种规格。三峰板材安装简便,施工效率高,安装后整体性能较好,抗风能力更强。严禁使用彩布条及其他不符合强度要求的材料作为网面材料。堆场至少在三侧安装防风网,且堆场上风向必须安装防风网;防风网宜设置在距堆垛 23 倍堆垛高度距离处, 最近距离不宜小于 1 倍堆垛高度;防风网底端应设置防溢座,防溢座之间无缝隙。(二)设计高度要求。根据防风网庇护范围

36、确定防风网高度。防风网高度应在庇护区内最高堆垛高度 1.11.5倍内选取,同时防风网高度应不小于庇护区垂直防风网方向长度的 1/25; 最佳高度为庇护区长度的 1/15。若堆场超过有效庇护范围,应加高防风网或安装多组防风网。(三)防溢出设计要求。防风网的开孔率以 2050%为宜, 最佳防风网的开孔率为 30% 40%;为防止堆场内物料外溢,防风网下部可设置 1.21.5 米的实体挡墙。四、苫盖(一).防尘布须覆盖全部堆料,操作时直接在堆场上遮盖。(二)苫盖面积不得小于料堆表面面积。在料堆表层苫盖防尘布应具备固定措施,做到刮风不开,宜采用重物压实和固定物拴牢等方式,避免风力导致苫盖破损及料堆裸露

37、。苫盖接口应紧密,接口处互相叠盖,不留空隙;苫盖防尘布表面应拉挺、平整,避免折叠和凹陷。五、喷淋(一)堆场应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喷淋范围应覆盖所有料堆存放地面及作业面,喷洒均匀,喷洒设备扬程、射程半径、回转角度、仰射角等应满足抑尘要求,鼓励使用料堆表层、防风网、庇护区、固化抑尘剂等喷淋抑尘措施,在满足生产要求和物料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物料含水率。(二)喷淋频次应确保料堆潮湿,大风和重污染天气应增加喷淋频次和喷水量。(三) 采用具备数据记录功能的喷淋系统;喷淋系统记录13并储存喷淋频次、喷水量、喷射压力等技术参数;数据保留时间不少于 30 天。(四)加装喷淋(喷雾)设施,包括管道、阀门。喷枪、

38、水泵、控制柜等设施,在喷淋过程产生污水的应同时设置污水回收池、污水处理装置。汽车装卸车作业时,应控制装卸过程的扬尘污染,配备移动式远程射雾器对装卸点进行喷雾抑尘。六、堆场管理(一)搅拌、粉碎、筛分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须在封闭场所内进行;堆场内进行装卸、 倒运等作业时应喷水抑尘。(二)苫盖的堆场装卸完毕后应及时采用防尘布覆盖,装卸过程中喷水抑尘;在重污染天气时禁止打开苫盖进行装卸、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三)采取防风抑尘网(墙)的堆场,堆场采取苫盖、喷淋措施;堆料长时间(1 天以上)不使用时应及时进行苫盖。(四)堆场外撒落的物料及时收集清理,定期(每周一次)对堆场外四周路面进行清扫,避免造成扬

39、尘污染。(五)厂区内道路应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应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应定期洒水清扫。堆场进出口处应进行地面混凝土硬化,建设车辆冲洗设施,冲洗设施应具备对运输车辆轮胎部位的冲洗能力,严禁带尘带土上路,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六)按管理规定,对各类料场、渣场、煤场应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加强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七)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对装卸点喷淋(喷雾)、散货堆场定期喷淋(喷雾)、车辆出口冲洗、废水处理等作业进行记录。(4)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盐大气办(20212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10。表表 1-10与与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盐大气盐大

40、气办办(20212 号)号)相相符性分析符性分析文件文件与本项目相关要求与本项目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关于印发的通知(盐大气办(20212 号)(一)密闭料仓或封闭料棚1.为最大限度控制扬尘污染,堆场应尽可能实施全封闭。禁止露天无遮挡、无喷淋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方式堆存物料。在国、省控空气环境监测站点周围 3 公里范围内,港口、码头,铁路(含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两侧 1 公里范围内,不得有露天堆场;在城镇常年主导风的上风向、居民集中区等周边 1 公里范围内,不得有露天堆场。2.封闭式料场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以满足抗风、抗压、抗爆要求,同时要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防尘、消防、安全监测等设

41、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堆场封闭施工期尽可能全封闭堆场,至少封闭三侧;设置喷淋装置,定期喷淋。设置防风抑尘网,使用复合强度要求的网面材料;根据防风网庇护范14应采取全方位封闭措施,对于受运输、生产配套设施等制约无法全封闭的堆场,也应最大限度进行三侧封闭。3.封闭式料场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业建设资质,施工过程中应委托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应有安全组织措施, 操作流程,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4.对有防火、防爆和通风要求的堆场(如堆煤场),封闭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围墙可采取实体墙与防风网、通风口相结合的方式:实体墙不低于堆场(檐高)的70%且不低于料堆场高度,通风

42、口高度不超过堆场(檐高)的 15%或 2 米(取二者中小值) ;根据需要,侧墙上可设置通风窗户,方便开启。5.封闭料棚应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应覆盖整个料堆。如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会发生变化,堆场应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6.封闭料棚进出口应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应保持关闭状态。围确定防风网高度,并选用开孔率为30%40%的防风网。防尘布覆盖全部堆料,直接遮盖在堆场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做好废弃苫盖存储和处置。在堆场内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喷淋范围覆盖所有料堆存放地面及作业面;合理设置喷淋频次和喷水量,并设置污水回收池和污水处理装置。采用

43、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传输物料,并在易起尘物料传输过程中同时进行喷淋作业。堆场外撒落的物料会及时收集清理,定期对堆场外四周路面进行清扫,避免造成扬尘污染;采用全封闭式货车运输堆料,不得出现敞篷运输,严禁车辆超载;并在堆场进出口进行地面硬化,建设车辆冲洗设施,严禁(二)防风抑尘网(墙)1.防风抑尘网材质主要包括金属板、复合材料、玻璃钢。建设单位应根据地区风速、腐蚀条件、工程投资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防风网材质。金属板材的优点是耐腐蚀性强(经过表面处理)、抗风好、美观,板材可回收再利用;缺点是密度大,造价相对较高。复合材料优点是耐腐蚀性强、抗风好,缺点是造价相对较高,不可再利用。玻璃钢材质

44、优点是价格便宜、耐腐蚀,缺点是抗风一般,不可再利用,使用寿命相对较短。金属板材防风网包括单峰、双峰、三峰等多种规格。三峰板材安装简便,施工效率高,安装后整体性能较好,抗风能力更强。2.严禁使用彩布条及其他不符合强度要求的材料作为网面材料。堆场至少应在三侧安装防风网,且堆场上风向必须安装防风网;防风网宜设置在距堆垛 23 倍堆垛高度距离处, 最近距离不宜小于 1 倍堆垛高度;防风网底端应设置防溢座,防溢座之间无缝隙。3.建设单位应根据防风网庇护范围确定防风网高度,在庇护区内最高堆垛高度 1.11.5 倍内选取,同时防风网高度应不小于庇护区垂直防风网方向长度的1/25; 最佳高度为庇护区长度的 1

45、/15。 若堆场超过有效庇护范围,应加高防风网或安装多组防风网。4.防风网的开孔率以 2050%为宜, 最佳防风网的开孔率为 30% 40%。5.为防止堆场内物料外溢,防风网下部可设置1.21.5 米的实体挡墙。(三)苫盖1.防尘布须覆盖全部堆料,操作时直接在堆场上遮盖。2.苫盖面积不得小于料堆表面面积的 100%。 在料堆表层苫盖防尘布应具备固定措施,做到刮风不开,宜采用重物压实和固定物拴牢等方式,避免风力导致苫盖破损及15车辆带尘带土上路,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建立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盐大气办20212 号) 相符。料堆裸露。苫盖接口应紧密,接口处互相叠

46、盖,不留空隙;苫盖防尘布表面应拉挺、平整,避免折叠和凹陷。3.对废弃苫盖的物料不得随意丢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做好存储、处置。(四)喷淋1.堆场应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喷淋范围应覆盖所有料堆存放地面及作业面,喷洒均匀,喷洒设备扬程、射程半径、回转角度、仰射角等应满足抑尘要求,鼓励使用料堆表层、防风网、庇护区、固化抑尘剂等喷淋抑尘措施,在满足生产要求和物料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物料含水率。2.喷淋频次应确保料堆潮湿,大风和重污染天气应增加喷淋频次和喷水量。3.配套建设具备数据记录功能的喷淋系统;喷淋系统记录并储存喷淋频次、喷水量、喷射压力等技术参数;数据保留时间不少于 30 天。4.在喷淋过程产

47、生污水的应同时设置污水回收池、污水处理装置。(五)物料传输1.应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传输物料,易起尘物料传输过程中应同时进行喷淋作业,最大限度抑制扬尘污染。2.前沿带式输送机应在两侧设置挡风板或防尘罩;带式输送机应设防尘罩、钢结构全封闭型密封罩等防尘设施,确保货物输送过程处于密闭状态。挡风板、防尘罩、密闭罩应采用钢板、玻璃钢、彩钢板或其他能满足强度要求的硬质、不易燃材料,同时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六)运输管理1.堆场物料陆上运输必须采用全封闭箱式货车,装载高度不得超出车厢高度,避免出现因颠簸造成的遗撒现象,不得出现敞篷运输。进出堆场的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堆场

48、物料水上运输必须采用防尘网或防尘布全覆盖。2.物料装车过程中应采取喷淋、覆盖或其它抑尘措施;使用传输带输送的,传输带、转载点和卸载点应当密闭。3.堆场进出口处应进行地面混凝土硬化,建设车辆冲洗设施,冲洗设施应具备对运输车辆轮胎部位的冲洗能力,严禁带尘带土上路,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4.与主干道相连、大宗物料运输的堆场周边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保证长期保洁。5.堆场周边市政道路、国道、省道、县乡路、村路有破损路面时,堆场负责人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破损路面进行维护。(七)堆场管理1.所有搅拌、粉碎、筛分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在封闭场所内进行;堆场内进行装卸、 倒运等作业时应采16

49、取抑尘措施。2.采用苫盖的堆场装卸完毕后应及时采用防尘布覆盖, 装卸过程中喷水抑尘;在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时禁止打开苫盖进行装卸、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3.采取防风抑尘网(墙)的堆场,应同时采取苫盖、喷淋措施,并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堆料长时间(1 天以上)不使用时应及时进行苫盖。4.堆场外撒落的物料及时收集清理,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对堆场外四周路面进行清扫,避免造成扬尘污染。5.厂区内道路应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闲置裸露空地应及时绿化或硬化,定期洒水清扫。6.加强对抑尘设施、喷淋冲洗装置及在线监控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7.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完善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

50、对扬尘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在线监控系统、运输车辆进出冲洗、应急管控等情况进行记录。17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为发展盐都区中小学教育、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改善城市中小学教育设施与城市建设不协调的状况,完善城市功能,根据中共盐都区委盐都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20 年全区三重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都发 2020 6号)文件要求,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龙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创新路(原永恒路)北侧、黎明路东侧地块地块建设“智创学校工程”。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取得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都行审投资复202027 号),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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