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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常泰电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改造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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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泰州市常泰电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10-321203-89-02-88431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地理坐标(119 度 52 分 47.55 秒,32 度 25 分 23.36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

2、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泰州高港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 (选填)泰高行审备2021389 号总投资(万元)650环保投资(万元)650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52.3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 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0-2020)审批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0-2020)的批复(泰政复20117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

3、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省级开发区);召集审查机关:泰州市环保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省级开发区)的审查意见(泰环审201816号)。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园区概况泰州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泰州市高港工业园)成立于2002年2月,位于泰州市高港区。2004年11月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该园区规划用地面积为17.36km2(泰政复200452号)。2006年4月15日园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苏政复200635号),经国土资源部核准其省级经济开发区面积约3.14km2,省级开发区四址范围东至兴

4、园路、南至官南路(即永宁路)、西至周梓中沟、北至创业大道北500m(即创新大道)。2011年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面积36.2km2,规划范围北至与医药高新区界址,西至南官河、南至通港路、东至泰州大桥北接线。2012年园区管委会对省级开发区3.14km2范围进行了单独规划江苏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20),并编制了省级开发区规划环评江苏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称“省级开发区规划环评”)报江苏省环保厅审查,2015年7月该省级开发区规划环评通过了江苏省环保厅组织的审查,批准文号:苏环审201582号。2016年6月园区管委

5、会委托泰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6-2020)(不含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33.06km2,规划范围北至与医药高新区界址,西至南官河、南至通港路、东至泰州大桥北接线 (不含省级开发区范围) ; 2018年1月24日 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省级开发区)通过了泰州市环保局审查,批准文号:泰环审201816号。2、与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规划产业定位相符性泰州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家居建材和生命健康,其中机械制造主要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通用动力等(不含纯电镀);电子信息主要为电子产品及

6、材料等(不含纯电镀);家居建材主要为壁纸、装3饰材料等;生命健康主要为食品加工(不含酿造)、酒和饮料制造(不含酿造)、医药加工、医疗器械等。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为环保配套设施建设,不在园区禁止发展清单内,不违背高港高新区产业定位。(2)与规划用地性质相符性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符合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3、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见表 1-1。表 1-1审查意见及执行情况、整改措施一览表序号审查意见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优化区内空间布局。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空间管控要求, 居住用地 100m 范围内禁止布置含涂装、酸洗、电镀工序及高

7、噪声设备的项目;居住用地 200m 范围内禁止布置含发酵、 提炼工段项目; 居住用地 300m 范围内禁止布置汽车整车制造、排放重金属污染物项目;食品、健康饮品等敏感企业周围 100m 范围内禁止引进排放重金属污染物项目。项目位于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11 号, 所在厂区周围 1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相符2严格执行入区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按照调整后的产业定位及产业政策、最新环保要求引进项目。机械制造主要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等(不含纯电镀);电子信息主要为电子产品及电子专用材料等(不含纯电镀);家居建材主要为壁纸、木制品等装饰材料;生命健康主

8、要为食品加工(不含酿造)、酒和饮料制造(不含酿造)、中药加工、单纯药品的分装和复配、医疗器械等。优先引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易于治理的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项目及含酿造工序的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为企业环保配套设施建设,不在园区禁止发展清单内,不违背高港高新区产业定位相符3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企业废水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方可接管。园区进行集中供热或者使用项目所在厂区已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企业废水经分类收集、分质相符4清洁能源,区内企业严禁自建燃煤设施,确因工艺需要的须采用清洁

9、能源。加强园区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至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4加强污染源监控。强化 VOCs、酸雾、重金属、异味气体等特征污染物的控制与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入区企业酸洗、电镀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等预处理;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园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入区企业须按要求安装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明确在线监测因子,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污水处理站装有流量计、 pH、 COD、氨氮、总银、总镍在线监控设施并与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联网相符1、与产业

10、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经泰州高港行政审批局批准同意(备案号:泰高行审备 2021 389号) 。 对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9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等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源限额(苏政发2015118号),项目所用设备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或明令行禁止范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相符性(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

11、护红线规划中规定的泰州市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泰州市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现场勘查,项目距离其保护区边界约 9.67km,不在规定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内。5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规定的泰州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引江河(高港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引江河(高港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引江河及两岸各 1000 米范围内。项目位于引江河(高港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东侧 5.2k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

12、目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分类收集、 分质处理达标后,接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经盘头中沟排入长江。根据项目引用的长江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长江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类水标准要求。根据2020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高港区环境空气存在一定的超标情况,其中PM2.5和O3年均浓度值超过二级标准,其余因子则均能满足标准要求;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泰州市向环境污染宣战2019年实施方

13、案 ,通过采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使用量、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到2020年, 全面完成“十三五” 约束性指标。 全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2%以上, PM2.5平均浓度降至47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根据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

14、废水、废气、噪声等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对外环境影响较小,6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不会超出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其中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厂供给,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给,且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省级开发区),高港高新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具体见表 1-2。表 1-2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序号产业类别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1机

15、械制造汽 车 整 车及 零 部 件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专 用 设 备制造; 电气机 械 及 器材制造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江苏省及泰州市“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专业电镀项目 (含电镀工序机械加工项目除外) ; 电镀和阳极氧化工序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中级要求; 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 (工艺有特殊要求除外) ; 铅蓄电池制造;晶硅铸锭/拉棒/切割工序;电池制造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级要求;燃煤、燃重油项目;2电子信息电子产品制造; 电子

16、专用材料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江苏省及泰州市“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专业电镀项目 (含电镀工序的新型电子元器件项目除外);电镀和阳极氧化工序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中级要求;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工艺有特殊要求除外) ; 燃煤、燃重油项目;3家居建材壁纸生产;木 制 品 等装 饰 材 料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江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 (工艺有特殊要求除外);燃煤、燃重油项目7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17、、江苏省及泰州市“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4生命健康食品加工;酒 和 饮 料制 造 中 药加工; 单纯药 品 的 分装及复配;卫 生 材 料及 医 药 用品制造未采用全封闭发酵工艺植物油浸出、 精制; 原糖生产;屠宰;含酿造工艺项目;发酵、 提炼废气不能有效收集处理的项目;发酵工艺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 发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级要求;燃煤、燃重油项目5其他其他非本园区主导产业化工、石化、化纤、印染、制革、制浆、冶炼、焦化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 为企业环保配套设施建设,不在园区禁止发展清单内,不违背高港高新区产业定位,不在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

18、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省级开发区)规定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3、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与项目相关的内容主要有:(1)通榆河是沿河地区居民饮用水的主要供水水源,同时兼有灌溉、航运、行洪等功能。(2)通榆河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新沂河南偏泓、盐河和斗龙港、新洋港、黄沙港、射阳河、车路河、沂南小河、沭新河等与通榆河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二级保护区;其他与通榆河平交的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

19、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三级保护区。(3)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技改直接8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新设排污口;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改建、技改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对照分析可知,距离项目较近的供水河道为引江河,位于项目西侧6.2km,不在其管控范围,因此,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4、与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

20、分析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11号,对照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本项目对应的“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为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非省级),具体空间布局约束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和相符性分析见表1-3。9表 1-3与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三线一单”生态环境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ZH32120320920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非省级)重点管控单元禁止 1、 机械制造 (专业电镀项目 (含电镀工序的新型电子元器件项目除外)电镀和阳极氧化工序清洁生产水

21、平达不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二级要求;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工艺有特殊要求除外);铅蓄电池制造;晶硅铸/拉棒/切割工序; 电池制造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二级要求;燃煤、燃重油项目;电子信息(专业电镀项目(含电镀工序的新型电子元器件项目除外)电镀和阳极氧化工序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二级要求;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工艺有特殊要求除外)燃煤、燃重油项目; 生命健康 (植物油浸出、精制,原糖生产,屠宰,含酿造工艺项目,发酵、提炼废气不能有效收集处理的项目,家居建材(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 (工艺有特殊要求除外) )燃煤、燃重油项目其他(化工

22、、石化、化纤、印染、制革、制浆、冶炼、焦化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项目。)(1)水污染排放量:COD169.315t/a, 氨 16.93t/a,SS33.863t/a,TP1.693t/a, 石油类 3.386t/a,总镍 0.169t/a,总氰化物 1.693t/a。(2)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 0.83t/a,氮氧化物8.16t/a,烟尘 0.66t/a,粉尘44.83t/a,硫酸雾 1.01t/a,硫化氢 0.556t/a,氨 0.13t/a,二甲苯 5.35t/a,氰化 0.063t/a。建立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完备的事故应急预案,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 展

23、事 故 应 急 演练。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 “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 重油、 渣油、 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项目不使用高污染原料,不属于禁止限制类等重污染项目,符合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10其他符合性分析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相符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和相符性分析见表1

24、-4。表 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验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 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25、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 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26、11 号, 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 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 不在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11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

27、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大的项目6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 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7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对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

28、园区名录,项目所在园区属于合规园区符合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9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5、 与 江苏省实施细则 (试行) 相符性分析对照 江苏省实施细则 (试行) 的附件江苏省实施细则管控条款(试行)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和相符性分析见表1-5。表 1

29、-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 否 相符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12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省级风景名胜核心景区的岸线

30、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无关的项目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不在饮

31、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

32、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 河势稳定、 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13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

33、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7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杨河、潘家河、蟛蜞港、泰州引江河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 1 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

34、陆域纵深 1 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尾矿库建设项目符合9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 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符合10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35、 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等有关要求执行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对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本项目所在园区属于合规园区符合11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2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3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符合14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化工

36、项目14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不属于太湖流域符合15禁止新建、 扩建尿素、 磷铵、 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农药原药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项

37、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符合1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独立焦化项目符合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20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项目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不属于国家和地

38、方行业政策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1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泰州市常泰电子有限公司由泰州市恒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而来,成立于 2010 年 8 月,注册资金 1900 万元,厂址位于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永盛路 11号,是一家专注于同轴电缆导线、电子线,扁线导体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科技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医疗、通讯、航空航天等领域。该公司年产极细同轴电缆、电子线、电缆连接器及低氰镀银、镀镍、 镀锡电线电缆导体 4800 吨项目 环评文件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经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泰环计201169 号),20

39、13 年 4 月通过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泰环验201311 号)。该公司于 2018 年 5 月编制泰州市常泰电子有限公司电线电缆导体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9年 3 月 5 日取得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批复文号:泰高行审批201920026 号),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时于 2019年 9 月 5 日取得泰州市常泰电子有限公司电线电缆导体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基于现有污水处理站设备老旧,含镍废水分质处理,泰州市常泰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 650 万建设“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

40、项目”,将现有污水处理站拆除,新建一座 200m3/d 污水处理站。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经泰州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号:泰高行审备2021389 号)同意备案,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 11 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16 号令,2021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项目属于“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 污水处理

41、及其再生利用(新建、扩建日处理 10 万吨以下 500 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不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仅处理生活污水的;不含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泰州市常泰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该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我单位接16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项目有关材料,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初步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环保政策、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决策依据之一。2、项目主体工程方案公司投资 650 万元,依托现有厂区 352.32m2建

42、设总建筑面积为 801.6 平方米的废水治理站。拟安装设备为:板框压滤机 1 套、废水处理设备 3 台套、调节池提升泵 6 台、加药计量泵 12 台、加药搅拌桶 5 台、排泥泵 1 台、排水泵 1台、控制柜 1 套、自动化控制系统 1 套。项目建成后,废水处理能力达到 200立方米/d。此次改造过程水量不发生变化,现有项目产品产能不发生变化。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 2-1。表2-1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1#生产车间1F, 建筑面积 1590m2, 布置 1 条 WPT400 镀银生产线、 1 条 DD552镀银生产线,4 条拉丝线,1 条 AG200 镀银生产线2#生产

43、车间1F,建筑面积 2360m2,布置 1 条 DD552 镀银生产线,1 条 VZ02镀银生产线和 1 条卷对卷镀银生产线3#生产车间1F, 建筑面积 1770m2, 布置 4 条 DD550 镀镍生产线和 5 条 DD551镀锡生产线4#生产车间1F建筑面积 1646m2,布置 17 条拉丝线,8 套中拉机2F建筑面积 1646m2,布置 30 台绞线机,30 台压延机、1 台分条机3F建筑面积 1646m2,办公区,并预留电缆连接器生产场地公用工程供水供水量 18607.07m3/a,接入园区供水管网排水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部分接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40%),剩余

44、经中水站处理后回用于除油、酸洗等工序(60%),排放量:13727.39m3/a;清下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供电用电量 3100000kw.h/a,由园区供电系统接入纯水制备1 套 5t/h 纯水制备系统, “二级反渗透+离子交换”工艺,制水率70%贮运工程化学品库1F,建筑面积 140m2,位于 4#生产车间一层剧毒品库1F,建筑面积 10m2,位于 3#车间贵金属库1F,建筑面积 10m2,位于 3#车间硫酸库1F,建筑面积 20m2,位于 3#车间成品库1F,建筑面积 120m2,位于 4#车间17辅助工程化验室1F,建筑面积 20m2,位于污水处理站旁(新建)环保工程废

45、气治理1#车间碱吸收喷淋塔+25m 排气筒(4#),风量 7500m3/h2#车间碱吸收喷淋塔+25m 排气筒(2#),风量 7500m3/h碱吸收喷淋塔+25m 排气筒(3#),风量 7500m3/h3#车间碱中和喷淋塔+15m 排气筒(1#),风量 7500m3/h废水治理厂区污水厂区污水处理站总处理站总处理规处理规模模200m3/d含氰银废水处理设计能力为含氰银废水处理设计能力为 8m3/h含镍废水处理设计能力为含镍废水处理设计能力为 5m3/h综合废水处理设计能力为综合废水处理设计能力为 15m3/h噪声隔声、减振固废一般废物暂存间:1F,建筑面积 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F,建筑面

46、积 100m23、公用及辅助工程(1)供电项目供电由园区110KV变电站供应,经变压后满足项目用电需求。(2)给水项目供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应,流量与压力充足,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3)排水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部分接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40%),剩余经中水站处理后回用于除油、酸洗等工序(60%)。4、项目公用工程依托情况(1)公用及辅助工程依托情况项目利用厂内现有供电、 配电系统, 现有供配电系统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不改变现有供配电系统。项目利用厂内现有给水系统,厂内现有供水系统水量和水压可满足于项目用水需求。(2)环保工程依托情况及可行性分析厂内已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管网

47、,且雨污分流管网已覆盖整个厂区,因污水处理站位置改变,项目排污口位置发生改变,位置为(经度:1195459、纬度:322135),厂内仅设置 1 个雨水排放口和 1 个污水接管口。项目无需新增污水管道,依托现有排水路径即排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18公司。现有项目危废产生量为 127.69t/a,本项目不新增危废,项目建成后危废合计产生量为 127.69t/a;已建危废暂存间面积 100m2,最大暂存能力 200t,可满足项目建成后全厂危废暂存需求。当项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有事故废水产生时,利用厂内雨水管道进行事故废水的收集,并通过现有项目已建的应急事故池(400m3)、切换阀门对事故废水进行截

48、留、收集。5、主要原辅材料表2-2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名称主要成分、规格、指标年耗量(t/a) 最大储存量(t/a)储存位置PAC28%,25Kg/袋11.23原料仓库PAM1800万阴离子,25Kg/袋0.09吨0.1原料仓库盐酸31%9.73危化品仓库次氯酸钠11%128.72.5危化品仓库氢氧化钠99%、25Kg/袋7.33危化品仓库硫酸500mL0.0080.5危化品仓库硝酸500mL0.0080.2危化品仓库硝酸银99%、25Kg/袋0.00120.01危化品仓库表2-3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表名称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性PAC通常也称作净水剂或混凝剂,它是介于 AlCl3和Al

49、(OH)3之间的一种水溶性无机高分子聚合物不燃无资料PAM聚丙烯酰胺(PAM)是一种线型高分子聚合物,化学式为(C3H5NO)n。在常温下为坚硬的玻璃态固体,产品有胶液、 胶乳和白色粉粒、 半透明珠粒和薄片等。热稳定性良好。 能以任意比例溶于水, 水溶液为均匀透明的液体不燃无资料盐酸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熔点():-114.8,相对密度(水=1):1.20,沸点():108.6。与水混溶,溶于碱液。不燃LD50:900mg/kg(兔经口) ; 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次氯酸钠微黄色溶液,有似氯气的气味,化学式为NaClO,是一种次氯酸盐,是最普通的家庭洗涤中的

50、“氯”漂白剂。不燃LD50:5800mg/kg(兔经口)19氢氧化钠白色羽状晶体,易潮解,熔点():318.4,沸点():1390,相对密度(水=1):2.12,易溶于水、乙醇、甘油,不溶于丙酮不燃LD50:40mg/kg(小鼠腹腔)硝酸无色液体,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性;熔点:42;沸点:122;密度:1.42g/cm助燃, 具有强腐蚀性、 强刺激性/硫酸化学式:HSO;分子量:98;性状:透明无色无臭液体助燃, 具有强腐蚀性、 强刺激性LD50:2140mg/kg(大鼠经口);LC50:510mg/m3(小鼠陷入)6、主要设备表2-4项目主要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备注1氰化银废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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