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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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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目录录1 概 述.- 1 -1.1 项目背景.- 1 -1.2 项目特点.- 2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3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6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2 -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3 -2 总则.- 14 -2.1 评价目的与原则.- 14 -2.2 编制依据.- 15 -2.3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9 -2.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 20 -2.5 环境功能区划.- 23 -2.6 评价标准.- 24 -2.7 评价工作等级.- 32 -2.8 评价范围.- 39 -2.9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41 -3 建设项目工程分

2、析.- 43 -3.1 建设项目概况.- 43 -3.2 污水处理工艺选择.- 52 -3.2 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分析.- 62 -3.4 污染源强核算.- 65 -3.5 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78 -3.6 清洁生产分析.- 78 -3.7 总量控制.- 81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 -4.1 项目区环境概况.- 82 -4.2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6 -4.3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89 -4.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95 -4.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96 -4.6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00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 102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02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08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34 -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34 -6.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37 -6.3 环境风险评价.- 150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60 -7.1 环保投资估算.- 160 -7.2 环境效益分析.- 161 -7.3 经济效益分析.- 162 -7.4 社会效益分析.- 162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64 -8.1 环境管理.- 164 -8.2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及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165

4、-8.3 环境监测制度.- 169 -8.4 环境监控计划.- 174 -8.5 竣工验收计划.- 176 -8.6 排污许可制度.- 179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80 -9.1 建设项目概况.- 180 -9.2 环境质量现状.- 180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 181 -9.4 主要环境影响.- 181 -9.5 公众参与结果.- 182 -9.6 环境保护措施.- 183 -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84 -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84 -9.9 结论.- 185 -9.10 建议.- 185 -附件:附件:(1)项目委托书;(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

5、址意见书;(3)关于“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4)关于“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5)关于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6)“关于固废综合利用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7)现状环境质量检测报告;(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 2:项目区水系图;附图 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项目周边环境及评价范围示意图;附图 5:项目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 6:卫生防护距离图;附图 7:项目

6、区分区防渗及环保措施分布图附图 8:区域水文地质图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 -1 概概 述述1.1 项目项目背景背景苏拉宫工业园区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县交界处,行政区划隶属伊宁市达达木图乡,距离市中心 9.37km。苏拉宫工业园区自 2011 年开始进行规划,2011 年 9 月 5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新环评价函2011824 号文出具了关于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此阶段在环保厅出具审查意见后未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7、 且未依据法定程序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2012 年 4 月 6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函201266 号文出具关于同意设立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区为自治区级园区的批复,2013 年伊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及伊犁州直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获批,为确保园区规划与上位规划一致,2013 年 10 月苏拉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新编制园区规划,但同期未开展规划环评,未依法定程序进行报批。2017年,根据政府相关管理要求,于 2017 年 4 月将苏拉宫工业园区纳入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 因苏拉宫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受上位规划调

8、整及产业布局影响,2018 年 8 月,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重新启动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环函2019230 号)。苏拉宫工业园区规划控制面积 990.45hm2,规划范围向北跨过北支干渠、西至诺改图村东界、南至下苏拉宫村北界、东至苏拉宫村西界。园区定位:以“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型”为原则,实施煤炭综合开发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建设精细化循环经济产业园。 近

9、期发展新型煤化工, 远期打造新疆重要的新材料、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集生产、物流、管理及配套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循环经济综合型产业园区。根据对现状园区内排水情况的调查, 现状园区内仅有庆华集团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停建状态),为典型煤化工项目,该企业严格执行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实现废水“净零排放”。规划产业调整后,除保留现有煤化工产业布局外,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不再新增煤化工产能及延伸煤化工产业链,规划产业发展向装备制造、基础新材料及结构新材料转型,排放工业废水量较少且水质简单,经企业自行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

10、1962-2015)中的 A 级标准后,排入本次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随着园区的发展, 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入驻,为了从根本上缓解园区工业、生活污水的治理问题,实现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同时达到保护园区及周边环境目的,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 7179.09 万元,在园区西南处(伊宁市西支路与苏九路交叉路口)建设苏拉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共分三期进行建设,本期(2025 年)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m3/d, 近期 (2030 年) 为 10000m3/d, 远期 (2035 年) 为 20000m3/d。本次建设内容为一期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m

11、3/d,采用“预处理+A2O+MBR 膜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项目建成后能够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有效地保护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根据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加快建设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逐步建成完整的排水和中水回用体系,提高废(污)水回用率。现有煤化工企业废水进行循环利用, 推进实现零排放。 根据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第 3 条中“2017 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

12、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因此迫切需要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在此背景下,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建设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2 项目项目特点特点(1)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污水处理厂 1 座,属于环保工程。项目主要接纳园区内企业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及生活废水, 分三期进行建设, 本期 (2025年) 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m3/d, 近期 (2030 年前) 处理规模 10000m3/d, 远期 (2035年前) 处理规模20000m3/d。 本次建设内容仅包含一期建设, 处理规模为3000m3/d。(2)本项目采用“预处理+A2

13、O+MBR 膜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 A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 -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标准(GB/T25499-2010)中相关控制标准,处理后的尾水灌溉季用于园区绿化、道路清扫以及园区防护林灌溉,非灌溉期退水于蓄水池中存储,以便于灌溉季节用于园区防护林灌溉。本项目中水全部回用, 中水回用另行立项, 单独办理环保手续, 不属于本工程建设及评价内容。污泥采用板框压

14、滤机理,满足含水率要求后外运填埋。(3)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区域;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中的有关规定,本次项目属“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建、 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

15、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组建项目主要编写人员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有关资料,依据相关技术方法、导则的技术要求,就相关编写内容组建项目主要编写人员。(3)资料收集为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我公司在承担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进行了现场初步踏勘和调查,收集了项目区及其相关地区的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经济概况和生态环境现状等基础资料。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现场初步调查和对本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等工作的基础

16、上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4)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编制通过对本项目资料收集的分析,环境现状监测资料分析与评价,依据建设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对报告书总体编辑内容章节安排与要求,根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技术要求及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编写技术要求,编制完成了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审批后,作为项目建设部门及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1。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

17、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 -图 1-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三、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的 “15、 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4.2 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 1-1符合性分析表文件文件相

18、关要求相关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不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入西南处已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园区各企业污水经企业自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汇入园区污水管网,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输送至西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根据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 201517 号)第 3 条中“2017 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园区西南侧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为庆华项目自行修建的污水处理站, 已

19、停止运行。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经企业自行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用于园区道路浇洒和绿化及周边防护林灌溉符合园区至 2035 年废水 (除现有产业区)产生量为1.9 万 m3/d;生活废水产生量为 864m3/d。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本期(2025 年)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m3/d,近期(2030年前)处理规模 10000m3/d,远期(2035年前)处理规模 20000m3/d,满足园区至2035 年废水处理能力符合庆华煤化工企业(停建状态)严格执行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实现废水“净零排放”庆华煤

20、化工企业(停建状态)严格执行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实现废水“净零排放”,本项目不接受庆华企业运行产生的废水符合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加快建设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逐步建成完整的排水和中水回用本项目收水范围为园区内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 现有煤化工企业严格执行环评和批复的要求,实现零排放;为进一步优化排水规划方案,园区内建设污水处理厂,不再依托伊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确符合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 -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体系,提高废(污)水回用率。现有煤化工企业废水进行循环利用,推进实

21、现零排放。进一步优化排水规划方案,充分论证规划园区工业废水依托伊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确保工业废水妥善处理。保工业废水妥善处理。1.4.3 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园区内,工业废水应当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园区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实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本项目为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园区内生活污水可直接进入本项目进行处理,工业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并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处理后的废水达到中

22、水回用标准后用于园区绿化、路面清扫及周边防护林灌溉,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要求。(2)与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 年),全面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巴州、昌吉州、喀什等地区共 54 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前期设计、建设、运行调试,开展现有 65 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治理和运行效果调查, 完善现有及新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在线监测与监控装置。截至到 2018 年底未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未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聚集区,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23、。确保到 2018 年底,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覆盖率达 100%。本项目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建设,符合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 年)中关于全面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要求。(3)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符合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中规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8 -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

24、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项目为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园区内生活污水可直接进入本项目进行处理, 工业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并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对园区企业污水进行集中治理,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4)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规定:“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项目为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在园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对园区内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符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要求。(5)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

25、条例中指出,河谷内工业园区,应当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属于工业园区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符合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6)与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号)符合性分析通知中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氮磷污染防治工作,以重点行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氮磷排放达标整治为突破口,强化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重点流域要以实施排污许可制为契机和抓手,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重点行业氮磷排放总量,推动流域水质改善。”项目属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项目不设污水直接排放口,尾水全部回用,废水采用“预处理+A2O+MBR 膜

26、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 A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标准(GB/T25499-2010)中相关控制标准,尾水全部综合利用,不直接排入到地表水体,不会对区域流域水质造成污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 -染,符合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 号)的要求。1.4.4“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

27、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三线一清单中的三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一清单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 202118 号)、伊犁州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伊犁州直区域空间生态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1)生态保护红线主要目标: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属于伊宁市重点管控单元。 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

28、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地边界、江河、湖库以及海岸等向陆域延伸一定距离的边界、地理国情普查、全国土地调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因此判定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主要目标:州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保持优良,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质维持稳定;州直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重点城市(伊宁市、奎屯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他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符合性分析:环境空气: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

29、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在严格执行环评中所提出的 NH3、H2S 等废气治理措施后,满足相应排放标准,排放量较少,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 -水环境:项目区南侧为匹里清河,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其水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的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项目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同时满足城市

30、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 和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标准(GB/T25499-2010)中相关控制标准,用于园区道路浇洒和绿化及园区防护林灌溉, 对周边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不会降低区域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项目区内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后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主要目标: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加快区域低

31、碳发展,积极推动伊宁市作为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项目,主要利用当地土地资源、电能、水资源,项目区占地类型为环境设施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等占地,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 用电来自当地供电网, 本项目的用水、 用电不会对供水和供电单位产生负担。本项目选址位于苏拉宫工业园区,符合用地规划。因此本项目不会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通则),项目区不位于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内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 且不占用基本

32、农田; 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等指标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现有企业先进水平。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8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7 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本项目不属于限制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1 -类和禁止类产业,项目建设符合要求。此外, 根据 伊犁州直区域空间生态评价暨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为伊宁市重点管控单元,该管控单元属于工业集中区,以工业污染为主,分布有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伊宁苏拉宫工业园、

3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 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准入条件。2.下列项目禁止或限制入园:(1)不符合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的行业;(2)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项目;(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中列出的禁止准入类项目;(5)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20 年新增部分)(征求意见稿)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加工项目;(6)超过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3

34、.4.5 伊宁市 PM2.5年平均值达标之前,禁止新 (改、 扩) 建未落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的项目。6.本项目为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类、限制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且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 NH3、H2S,不属于需要总量倍量替代的污染物,因此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的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保措施。2.3.4.5.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6.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 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为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园区内的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工业

35、废水经企业预处理达标后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率为100%,且实现废水零排放,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于园区绿化、道路清扫以及园区防护林灌溉,符合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2 -7.园区污水处理率 100%。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园区实现废水零排放, 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 (伊宁园区) 处理后的废水最大化综合利用,减小园区工业废水外排量。8.9.10.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3.建立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体系, 使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

36、协调发展。4.园区及入园企业需组织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5.。项目建成后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并定期演练,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依据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 产品和设备目录, 加大工业节水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加快落后技术、设备的淘汰退出。2.严格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结合实际,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有效节能降耗, 减少污染物排放。3.重点行业按照“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循环使用”的原则,加强节水和统筹用水的管理。 鼓励中水利用, 严格限制使用地下

37、水, 最大限度提高水的复用率。4.5.项目运营过程中,本项目采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均为先进技术,对恶臭污染物进行处理后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园区绿化、道路清扫以及园区防护林灌溉,最大限度提高水的复用率,无废水外排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期施工噪声、扬尘、各类弃渣、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伊犁州伊宁市苏

38、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3 -的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气: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及污泥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 NH3、H2S、臭气浓度。废气经封闭收集后经离子除臭措施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废水: 本项目处理对象主要为园区内入驻企业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及经企业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此外,项目运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厂内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污泥脱水分离出的污水,均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9、处理水质达标后回用于园区绿化、道路清扫及周边林地的灌溉等。(3)噪声:项目主要产噪源为工艺设备、风机、泵类等,噪声值为 7085dB(A),通过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产生的污泥、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包装袋及桶、废膜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根据本报告综合评估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同时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

40、的推动作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 运营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将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减缓到最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4 -2 总则总则2.1 评价目的与原则评价目的与原则2.1.1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制度,目的是贯彻“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管理方针。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41、,从发展生产、保护环境出发,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生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布局的合理性,给出防治措施,对建设的可行性作出结论。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建设过程中和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1、通过现场调查与现状监测,掌握本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和社会环境基本情况。2、通过工程分析,分析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核算各污染物的排放量。3、根据工程排污情况和所在区域环境条件,分析、评价本工程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4、对工程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提出相应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2.1.2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

42、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5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2.2.1 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43、1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修改,2020 年 1 月 1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9 月 1

44、 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2011 年 3 月 1 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2018 年 10月 26 日第二次修正);(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 日)。2.2.2 部委规章、条例部委规章、条例(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45、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 号,2020 年 1 月 1 日);(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2020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6 -年 12 月 10 日);(6)“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17 年 12 月 25 日审议通过);(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50 号,2016 年 10 月

46、 27 日);(8)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9)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2015年 4 月 16 日);(10)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 号);(11)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632 号);(12)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4 号);(13)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 号);(14)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 号;(15) 关于印

47、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 号;(16)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1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0 年 02 月 26 日);(18)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19)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20)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2016 年 11 月 10 日);(21)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7 -的通

48、知(发改经体2016第 442 号);(22)环保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2016 年 12 月 28 日);(23)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 号)。2.2.3 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法律、法规、政策(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9 月 21 修正);(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63 号,自 2010 年 5 月 1 日);(4)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49、 (新政发 201621 号,2016 年 1 月 29 日);(5)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25 号,2017 年 3 月 1 日);(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修订)(2017 年 1 月);(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 年10 月 1 日);(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8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年 6 月);(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7 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50、年 12 月);(10)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有关工作的通知(新环监发2011696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1 年 12 月16 日印发);(11)中国新疆水环境功能区划(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02194 号文,2002 年 11 月 16 日);(12)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 4 月 1 日施行);(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新政发202118 号)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8 -(14)关于印发伊犁州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伊犁州直区域空间生态评价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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