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报批稿)项目名称:平湖市嘉善塘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二期)建设单位(盖章):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3月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9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6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81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04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14七、结论118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线路走向图附图3工程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附图5各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附图6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附图7建设项目监测布点图附图8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照片附图9平湖市环
2、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10平湖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1建设项目历史影像资料附件:附件1项目立项备案表附件2初步设计评审会议纪要附件3一期项目立项批复附件4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5承诺书附件6声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平湖市嘉善塘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二期)项目代码2012-330482-04-01-672809建设单位联系人吴亚芳联系方式13586359075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村地理坐标嘉善塘整治起点:E120594.784,N304557.068嘉善塘整治终点:E1205840.256,N304621.864建设项目行业类别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用地(用海)面积()/长
3、度(km)66067m2/3.214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012-330482-04-01-672809总投资(万元)3485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 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地表水专项: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河湖整治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本项目属于河湖整治类项目,涉及清淤但底泥但不存在重金属污染
4、,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2)生态专项: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本项目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嘉善塘整治河段200m范围内有和盎新村、宏源花苑、九曲港花苑、零散农居、钟埭幼儿园等敏感目标,属于环境敏感区中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但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中的其他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重要湿
5、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批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审批文号:国函200812号(2)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审批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审批文号:浙政发200884号(3)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审批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等3个规划的批复审批文号:浙政函201512号(4)嘉兴市河道整治规划(暨嘉兴市
6、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2018)审批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5)平湖市水系调整规划(钟埭街道)修编报告(2018年)审批机关:平湖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湖市水系调整规划(钟埭街道)修编的批复审批文号:平政函20184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平湖市、杭嘉湖地区无已批复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杭嘉湖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已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正在编制中。太湖流域防洪规划(2008)、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2015)、嘉兴市河道整治规划(暨嘉兴市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2018)报告文本中设置有规划环评章节。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建设项目基本
7、情况1、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国函200812号)于2008年2月由国务院正式批复并下发实施。该规划提出根据当前流域面临的防洪形势,针对平原河网洪涝灾害特点,结合流域防洪体系现状,以及流域的治水经验和抗洪实践,规划按照流域防御100年一遇洪水的要求,以治太骨干工程为基础,以太湖洪水安全蓄泄为重点,充分利用太湖调蓄,妥善安排洪水出路,完善洪水北排长江、东出黄浦江、南排杭州湾的流域防洪工程布局,形成流域、城市和区域三个层次相协调的防洪格局,健全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有关平湖市的规划包括:拓浚平湖塘,新辟出杭州湾口门,增建南排杭州湾泵站,延伸扩大长山河等骨干河道
8、,增加涝水南排杭州湾能力;实施城市及区域防洪工程,提高城市自保能力,疏浚整治区域性骨干排水河道,加强圩区建设管理和滨湖地区治理,实施水土保持;加强流域防洪安全管理,理顺流域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体制,强化流域管理;建立和健全流域水管理法规和制度;加强监测,提高流域洪水和水资源科学调度水平,维护流域水工程设施的良性运行;规划近期要求平湖市实施的流域防洪工程为“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该工程主要由独山闸、独山干河、南市河、东市河、上海塘(念五浜至北浜段)、北市河、平湖塘(十八里桥至赵家浜段)及南郊河等组成。本项目不改变嘉善塘、九曲港等径流的时空分布,不改变嘉善塘现有20年一遇的防洪能力,但对部分河道进行
9、拓宽或疏浚,以增大现有河道的过水断面,提高过水能力;河道两侧护岸的修建有助于减小河道过水断面糙率值,降低河床对下泄水流的阻力值,有利于提升河段承接上游下泄洪水的能力。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目标要求。该规划属于防洪专项规划。根据环保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43 号),需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水利规划包括:水资源战略(综合)规划及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等涉及水利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水利发展规划;防洪、治涝、抗旱、灌溉、采砂管理等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章节):规划实施将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提高流域防洪除涝标准,增加从长江引
10、水能力,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创造条件,为改善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防洪工程属非污染开发建设项目,但对局部河段的水环境、航运、泥沙淤积、占地及移民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工程施工期对附近的环境会产生短暂的不利影响。规划工程建设遵循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编制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规划,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妥善解决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移民安置或农田占用,因此可符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章节)目标与任务。2、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为配合国务院批复并开始实施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11、,我省同步编制施行了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根据综合治理的目标与任务要求,该方案规划实施的主要项目如下:三大清水环境工程、饮用水安全项目、工业和船舶污染治理项目、城镇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提高水环境容量引排通道和河网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项目、节水建设项目、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科技支撑项目。本项目不改变嘉善塘、九曲港等径流的时空分布,不改变嘉善塘现有20年一遇的防洪能力,但对部分河道进行拓宽或疏浚,以增大现有河道的过水断面,提高过水能力;河道两侧护岸的修建有助于减小河道过水断面糙率值,降低河床对下泄水流的阻力值,有利于提升河段承接上游下泄洪水的能力;河岸的景观及建筑
12、工程均位于河道岸坡,不会改变河道水文情势,且极大地改善了河道水环境容貌;简而言之,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完善防洪闭合圈,提升河段泄水能力,增强河道水体流动,改善河道水质,提升河道水环境容量,塑造沿河生态环境面貌。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目标要求。3、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符合性分析浙江省发展与计划委员会、省水利厅于2015年2月审批通过了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规划明确了杭嘉湖区域的综合治理格局,按照“蓄泄兼筹、引排结合、量质并重、综合治理”的要求,以洪水安全蓄泄、水资源优化配置、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北排太湖、太浦河,东排黄浦江,南排杭州湾
13、的综合治理格局。该规划针对杭嘉湖地区255条河道,提出通过拓宽河道过水断面、降低河道底高程、加固加高沿岸堤防(护岸)等措施,确保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规划整治总目标。此外还需要满足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改善与保证航运等要求。有关平湖市的规划包括:实施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独山闸、独山干河、南市河、东市河、上海塘(念五浜至北浜段)、北市河、平湖塘(十八里桥至赵家浜段)及南郊河等组成;实施嘉兴东片太浦河取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太浦河至嘉善、平湖取水工程,规划近期取水规模65万吨/天,远期取水规模95万吨/天。本项目的整治对象为嘉善塘及其支流九曲港,嘉善塘属平湖塘支流。本项
14、目属于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但不改变嘉善塘、九曲港等径流的时空分布,不改变嘉善塘现有20年一遇的防洪能力,但对部分河道进行拓宽或疏浚,以增大现有河道的过水断面,提高过水能力;河道两侧护岸的修建有助于减小河道过水断面糙率值,降低河床对下泄水流的阻力值,有利于提升河段承接上游下泄洪水的能力;河岸的景观及建筑工程均位于河道岸坡,不会改变河道水文情势,且极大地改善了河道水环境容貌;简而言之,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完善防洪闭合圈,提升河段泄水能力,增强河道水体流动,改善河道水质,提升河道水环境容量,塑造沿河生态环境面貌。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目标要求。4、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规划环
15、境影响评价(章节)符合性分析(1)流域防洪目标:城市防洪: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中杭州市中心城区不低于200年一遇);县级城市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重要建制镇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 地区防洪:杭嘉湖东部平原外围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平原圩区、斗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山区、丘陵区耕地面积1万亩以上的农耕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耕地面积在1千亩1万亩的农耕区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2)水质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河湖水系水质标准达到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要求,入太湖河流水质稳定保持类,平原河网水质以类
16、为主,全面消除劣类。(3)水土保持目标: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各工程开挖区、弃土场、淤泥干化场防止水土流失,提出绿化措施,恢复植被。(4)风景名胜保护目标:保护嘉兴南湖等风景旅游资源不受破坏。(5)流域生态保护目标:维护流域生态平衡,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6)拆迁移民保护目标:合理安置拆迁户,逐步提高拆迁户生活水平。本次环评工作中,尚未发现有制约规划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可实现。本次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改善嘉善塘的生态环境,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且不涉及拆迁安置、土地占用等问题。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章节)相关内容。5、嘉兴
17、市河道整治规划(暨嘉兴市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符合性分析2018年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嘉兴市河道整治规划(暨嘉兴市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提出以现有的河湖水系为基础,按照“保北排、稳东泄、强南排、控水域”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增加洪涝水出路,增强市域内部的水系连通,完善“东泄黄浦江、南排杭州湾、西引东苕溪和太湖、北排太浦河,充分利用河网调蓄”的防洪排涝河道总体布局。有关平湖市的规划包括:以上海塘、盐平塘、独山干河、平湖塘等为骨干引排河道,加快实施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重点规划乍浦塘排涝工程,进一步增大嘉兴市南排能力,保障防洪安全;规划重点控制管理上海塘、六里塘、放港河、黄姑塘等4个重要东排河道,要求上游
18、河道不得随意束窄,下游河道不得随意扩大,维持东排口门规模,稳定市域东排能力。本项目的整治对象为嘉善塘及其支流九曲港,嘉善塘属平湖塘支流。本项目属于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但不会改变嘉善塘、九曲港等径流的时空分布,不改变嘉善塘现有20年一遇的防洪能力;对部分河道进行拓宽或疏浚,以增大现有河道的过水断面,提高过水能力;河道两侧护岸的修建有助于减小河道过水断面糙率值,降低河床对下泄水流的阻力值,有利于提升河段承接上游下泄洪水的能力;河岸的景观及建筑工程均位于河道岸坡,不会改变河道水文情势,且极大地改善了河道水环境容貌。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属于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不改变嘉善塘现有20年一遇的防洪能力,但提高
19、现有河道过水能力,有助于保障防洪安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嘉兴市河道整治规划(暨嘉兴市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6、嘉兴市河道整治规划(暨嘉兴市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章节)(1)规划环境影响分析水文及防洪情势规划工程实施后,能够进一步巩固提升嘉兴市核心区防洪屏障,大大提高各分区防洪排涝能力,完善河湖水系布局,骨干河道抗洪能力提高至流域100年一遇,其它河道抗洪能力提高至杭嘉湖区50年一遇,水安全保障程度大幅提高。同时骨干工程建设能够有效增强河网水体动力,恢复、强化和扩展河道功能,改善河网水质及河道面貌,适应城乡现代化建设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要求。同时由于太嘉河工程等流域水环境
20、综合治理骨干工程和湖嘉申等高等级航线整治工程实施,规划后嘉兴市北部和西部引水都有所增加,换水周期由原来的6次增加到7次左右,河网引供水能力明显提高。区域水资源条件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用水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用水需求可基本得到满足。水环境质量规划工程实施后,嘉兴市河道断面水质有明显改善,尤其是实施了河道整治工程的区域,通过水系沟通以及河道疏浚、规模拓宽,南湖东南片、桐乡乌镇和沙渚塘片区河道断面COD浓度有所降低,各规划片区河道流速都较规划前有明显提升,均达到0.05m/s以上,水动力特性得到较大改善。总体来看,河道整治后,嘉兴市河网水体流动性显著提高,对提高水环境容量、改善河网水环境具有积
21、极作用。水生生态规划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及活水工程的实施,能够促进整个流域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减少蓝藻水华的发生机率,提高生物多样性。河湖拓浚工程的实施,可改善水体水生态环境,减少水体内源污染,并可使下游地区枯水期的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但污染底泥疏浚可能会对疏浚区底栖动物和水生植物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使疏浚区一定时期内底栖动物和水生植物种类、数量及生物量有较大程度降低,短期内难以恢复,可通过实施其它水生态保护措施有效减免这些不利影响。总体来说,规划的实施对水生态系统具有较为显著的正面影响。陆生生态规划实施的河湖整治工程可防止河滩地冲刷、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两岸景观,但也可能影响岸边
22、着生生物生存环境,导致生物量等的损失。除此之外,规划实施将占用一定的土地资源,造成工程占地区域陆生生态的永久性损失。但工程永久占地面积相对比例较小,对区域陆生生态的影响不大。(2)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削减工业、生活、农业等各种污染源,严格控制河道沿岸企业废水排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污水产生的企业按要求进行规范整治并办理排水许可证,实现污水的全收集、全入网,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实现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河道沿线城镇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减少生活污水直接排河量。加强河道两岸的植被保护和生态建设,禁止滥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绿化苗木和水源护岸林,减少水土流失。加强
23、河道内各类船舶的管理,控制船舶油污水的排放,减少对河道水质的污染。管理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河道,在管理区设垃圾站和垃圾箱若干,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在河道水面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以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生态保护对策措施高度重视河道周边陆生生态的环境保护,强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规划,与植树造林结合,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问题。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优化设计场地布置,减少不利影响。防洪除涝、水污染治理及水资源配置工程布局,以及
24、配套泵站等建筑物的设置和运行调度应注意与现有污水排放出路协调,不制造新的污染矛盾。注重工程实施对河势、滩涂、岸线的影响研究,尽可能不影响河湖水系,避免产生各类不利影响。注意对水生动物繁衍、栖息区保护,避免和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设置必要的补偿配套措施。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对规划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水土流失等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文明施工,清洁生产,达到环境保护目标要求。(3)结论规划符合嘉兴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规划实施将提高嘉兴市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缓解区域用水需求、保障供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有利于
25、河道规范化管理及体制机制建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虽然规划实施将对局部区域的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规划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也会对工程区附近的环境产生短暂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可通过实施环境保护措施予以减免和消除。总体来说,规划的环境效益是显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上也是可行的。本项目不改变嘉善塘、九曲港等径流的时空分布,不改变嘉善塘现有20年一遇的防洪能力,但对部分河道进行拓宽或疏浚,以增大现有河道的过水断面,提高过水能力;项目施工期会对局部水生、陆生生态造成不良影响,但影响短暂且局部的,且随着项目的完成不良影响即可消减殆尽;本项目运营期中管理人员及游人产
26、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与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河道产生污染;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不同分区的特点,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可有效控制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嘉兴市河道整治规划(暨嘉兴市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章节)。7、平湖市水系调整规划(钟埭街道)修编报告(2018年)符合性分析2018年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平湖市水系调整规划(钟埭街道)修编报告,围绕“美丽金平湖”建设和钟埭街道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总体要求,从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在水系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河道功能及周
27、边地块规划要求,对河道进行合理调整,因地制宜优化区域河网水系布局,提升河道功能,健全河道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河道的保护与管理,确保河道功能有效、可持续的发挥。(1)河网水系调整原则根据未来经济开发区空间发展与产业布局对河道功能的要求,区域水系调整主要考虑以下几点原则:满足区域防洪排涝的总体要求钟埭街道提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对境内的防洪要求更为重视,中心城区防洪标准提升为50年一遇,其余农村地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因此,水系调整后,河道的布局和规模首先应满足区域防洪排涝的要求。坚持水域占补平衡随着钟埭街道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空间布局的优化,部分土地从农业用地转为工业用地,周边的小河浜也失去
28、调蓄的基本功能,因此允许对部分区域内的小河浜进行适当调整。但是在调整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水域占补平衡的原则,不仅仅是指水域面积、容积的占补平衡,更重要的是指水域功能的不弱化。在占补平衡过程中,要做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与相关规划相衔接与水系规划、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扩展与布局优化研究(2016-2030)等规划相衔接,按照区域防洪排涝要求合理布置河道。河道布置要与开发区规划相互协调,新开河道尽量不破坏规划地块的完整性,其走向和规模在确定河道功能的基础上,结合周围区块的用地性质,综合比较后确定。(2)水系调整规划方案主要调整方式为河道占用、河道拓宽及河道新开三种,具体说明如下:河道占用根据水系
29、规划,钟埭街道共提出占用河道117条,占用水域面积448869 m2。本次修编结合最新的路网规划,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对部分占用河道进行调整,总共调整54条河道,减少水域面积72362m2(与水系规划相比,下同)。河道拓宽根据水系规划,钟埭街道共提出拓宽河道48条,拓宽水域面积379040m2。本次修编根据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扩展与布局优化研究(2016-2030),结合最新的路网规划,对部分河道拓宽工程进行调整,总共调整19条河道,增加水域面积46786m2。河道新开根据水系规划,钟埭街道共提出新开河道12条,新开水域面积69959m2。本次修编参照未来钟埭产业布局以及土地开发利用资料,结
30、合最新的路网规划,对部分新开河道工程进行调整,总共调整11条河道,增加水域面积25607m2。有关本次项目涉及九曲港(该规划中名为东九曲港)和嘉善塘(从县界至东九曲港)的规划调整实施情况具体见下表。表1- 1 有关本次项目的部分规划修编内容规划项目东九曲港(嘉善塘-嘉善塘)嘉善塘(县界-东九曲港)水系规划河道规划特征值长度(m)9333767宽度(m)1930面积(m2)18474106678整治措施(m2)占用/6332拓宽373215068新开/实施后面积(m2)18474106678本次修编占用情况补偿情况拓宽新开/调整整治措施(m2)占用26086332拓宽373215068新开00实
31、施后面积(m2)15866106678注:1、占用情况:、同原规划;、取消占用;、新增占用;2、补偿情况:、同原规划补偿;、取消补偿;、新增补偿。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本项目对九曲港和嘉善塘(东南起钟溪路断面,西北至福善路断面)的河道拓浚工程正是依据本次水系调整规划进行设计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平湖市水系调整规划(钟埭街道)修编报告(2018年)。13其他符合性分析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平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平政发202086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平湖市东湖-景观湖-东方公园生态保障区优先保护单元(
32、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48210002),单元分类为优先保护单元,具体位置见附图9。本项目与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 2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对照表序号环境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1空间布局约束按照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涉及一类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现有三类工业项目原则上结合地方政府整治要求搬迁关闭,鼓励其他三类工业项目搬迁或关闭。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不属于工业生产项目。符合2禁止建设涉及一类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外新建其他
33、二类工业项目;二类工业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控制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不属于工业生产项目。符合3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不属于工业企业。符合4除热电行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5原有各种对生态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生产、开发建设活动应逐步退出。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项目建成后对生态环境有正面影响。符合6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在河流两岸、干线公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本项目开挖河道产生的弃土及弃渣回用于河道填埋、景观
34、绿化或建筑工程,不足的砂石、土壤均外购而得,属于资源回收利用活动,并不属于以采石、取土、采砂为目的的活动。符合7严格限制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确需开采的矿产资源及必须就地开展矿产加工的新改扩建项目,应以点状开发为主,严格控制区域开发规模。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不属于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符合8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符合9污染排放管控严禁水功能在类及以上河流设置排污口,区域内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增加。本项目仅施工期淤泥干化场退水处理后排入九曲港,但九曲港的水功能属于III类,不属于II类及以上;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不涉及工业污染物。符合10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区域内环境风险防
35、控,不得损害生物多样性维持与生境保护、水源涵养与饮用水源保护、营养物质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施工期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短暂的负面影响,但工期结束后影响即会消失,且项目建成后会对整治河段的水源涵养、营养物质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提升。符合11在进行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前,应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评估,任何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不得阻隔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位于嘉兴市平湖市钟埭村,周边不涉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亦不会阻碍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符合12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综上,本项目
36、所在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村,主要针对嘉善塘(东南起钟溪路断面,西北至福善路断面)及其支流九曲港进行河道整治,属于“平湖市东湖-景观湖-东方公园生态保障区优先保护单元(ZH33048210002)”,主要为河道整治项目,不属于工业类项目,不属于工业企业;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项目建成后对生态环境有正面影响;本项目开挖河道产生的弃土及弃渣回用于河道填埋、景观绿化或建筑工程,不足的砂石、土壤均外购而得,属于资源回收利用活动,并不属于以采石、取土、采砂为目的的活动;本项目仅施工期淤泥干化场退水处理后排入九曲港,但九曲港的水功能属于III类,不属于II类及以上;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不涉及工业污
37、染物;本项目施工期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短暂的负面影响,但工期结束后影响即会消失,且项目建成后会对整治河段的水源涵养、营养物质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提升;本项目周边不涉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亦不会阻碍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因此,本项目建设能符合该重点管控单元中的空间约束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各项管控要求,符合平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2)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根据工程分析和影响分析,本项目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施工期间施工车辆与机械冲洗废水、围堰基坑排水、泥浆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收集后经预处理后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
38、B/T18920-2020)中相应标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施工期淤泥干化场退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九曲港,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间管理人员及游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纳管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纳管处理;施工期间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8-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39、,施工期间淤泥干化场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厂界二级标准值;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施工期间固废的贮存可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因此,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可确保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水利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不属于工业类建设项目。根据平湖市主要
40、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办法(平政发2019105号),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可不纳入总量平衡范围。本项目属于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可不纳入总量平衡范围。(4)环境功能符合性分析根据空气、水和声环境质量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基本可维持环境质量等级现状。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2、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为河道整治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水利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对照嘉兴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目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类项目。因此,
41、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划定,本项目选址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村,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河道底泥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河道拓浚主要区域监测点底泥中各重金属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其他类别标准,因此,底泥质量良好,未存在重金属超标的状态。根据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和占地范围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关
42、标准,本项目占地范围外农田土壤环境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根据环境质量数据可知,平湖市2020年环境空气各项指标均达到二级标准值,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根据本项目地表水补充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嘉善塘整治河段地表水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域地表水水质良好。根据噪声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福善线和嘉善塘(K0+000K0+472)两侧50m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能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
43、B 3096-2008)中4a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执行4a类标准),本项目周边噪声敏感点(零散农居、九曲港花苑、钟埭幼儿园、和盎新村、宏源花苑、钟埭中心小学)声环境质量能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基本不改变环境功能区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现状。因此,项目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建设项目用水、用电量均在区域水、电资源量范围内,不会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主要为河道整治项
44、目,属于水利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根据平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管控单元总体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3)与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村,主要为河道整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属于新建的露天矿山建设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项目拟建地不属于自然保
45、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属于海洋特别保护区;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水产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实施能够符合实施细则要求。19地理位置二、建设内容2.建设内容2.1 地理位置平湖市位于东海之滨,浙江省东北部杭嘉湖平原腹地,地处长三角城镇群核心地区,北纬 303552与东经 1205712116之间(不包括海域)。东依上海市金山区,西临嘉兴市区和海盐县,南濒杭州湾,北与嘉善县接壤。全市陆域面积537km2,海域面积1086km2,海岸线长27km。境内地势平坦,略呈东南向北倾斜,平原海拔东南部2.6m3.6m,北部2.2m2.6m,平均海拔2.8m。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村,钟埭村位于平湖市城区西北部,地处杭嘉湖平原东北部,南濒当湖街道,东临广陈镇,北接新埭镇,西邻嘉兴市南湖区,享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金平湖”的美誉。本项目主要针对嘉善塘(东南起钟溪路断面,西北至福善路断面)及其支流九曲港进行河道整治,共整治河道3214米。目前,河道红线范围内主要是天然植被和现状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