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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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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环境影响报告书1目录目录概述概述.11 总则总则.171.1 编制依据.171.2 评价目的及原则. 201.3 评价时段. 211.4 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 211.5 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251.6 评价标准. 321.7 项目周围保护目标. 37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412.1 现有矿山概况. 412.2 工程概况. 412.3 工程分析. 492.4 污染源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622.5 矿山开采运营期污染物汇总表. 772.6 清洁生产.793 矿区概况矿区概况. 813.1 自然环境. 813.2 环境质量现状. 85

2、3.3 矿山周围主要污染源. 1074 生态影响评价生态影响评价. 1084.1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1084.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304.3 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及建议. 133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395.1 地层与构造. 1395.2 水文地质条件. 1415.3 泉点及泉点饮用利用调查. 1445.4 项目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分析. 1455.5 项目对泉点及村庄饮用水的影响分析. 1525.6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535.7 结论. 1556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576.1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3、 1576.2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576.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小结.1657 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1667.1 施工期大气环境预测与分析. 1667.2 运营期大气环境预测与分析. 1678 声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分析. 1728.1 建设期声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 1728.2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 172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环境影响报告书28.3 关心点噪声影响分析. 1758.4 爆破振动影响分析. 1758.5 爆破噪声影响分析. 1768.6 交通运输噪声的环境影响分析. 1768.7 结论. 1769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4、分析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789.1 基建期固体废物的处置. 1789.2 运营期固体废物排放情况与处置措施分析. 1789.3 废土石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809.4 废土石处置合理性分析. 1819.5 小结. 18210 土壤影响分析土壤影响分析. 18310.1 概述.18310.2 土壤环境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确定及敏感目标. 18310.3 项目施工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8310.4 运营期土壤影响评价. 18410.5 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8710.6 小结. 18811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8911.1 概述.18911.2

5、环境风险识别.18911.3 环境敏感目标.18911.4 排土场风险分析.19011.5 表土堆场风险分析.19411.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9411.7 分析结论.19612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9812.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9812.2 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20012.3 工程环保对策措施汇总. 20513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20913.1 建设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 20913.2 环境管理制度. 21013.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1513.4 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 21513.5 环境

6、监测计划. 21513.6 项目环境监察计划表. 21613.7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一览表. 2171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1914.1 环保投资估算. 21914.2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21914.3 环境经济损益小结. 22315 总结论总结论.22415.1 结论. 22415.2 公众参与采纳情况. 22715.3 评价总结论. 228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环境影响报告书3附表:附表:附表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3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4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件:附件:1、建设项目基础信

7、息表;2、委托书;3、采矿许可证;4、关于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办理采矿前延续登记的意见;5、关于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规模的情况说明;6、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改造升级的承诺;7、资源储量核实备案证明;8、马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竹园锰矿开展矿山生态综合评估及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相关规划的审查意见;9、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竹园锰矿开展矿山生态综合评估及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相关规划的审查意见;10、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用地范围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说明;11、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区维管束植物名录;12、监

8、测报告;13、技术咨询合同;14、两级审核表;15、进度管理表。16、专家组审查意见17、修改对照表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概述概述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位于云南省东部,距马龙县 195方向平距 18km 处,属马龙县纳章镇竹园村委会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033120.48103320.32,北纬 25139.00251355.90,项目所在地至马龙有一般公路通达,昆明曲靖的高等级公路途经马龙县,交通较方便。项目建设规模为 4 万 t/a,项目于 2008 年 1 月首次取得采矿证,采矿许可证号为 530000081007

9、5,有效期限为三年,自 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1 月,矿区由 4 个拐点坐标构成, 矿区面积为 1.573km2, 生产规模为 4.00 万吨/年, 开采深度为+2120至+1980; 到期后进行了采矿证延续, 采矿许可证号为 C5300002011032120107590,有效期为 2011 年 03 月 03 日至 2017 年 03 月 03 日,矿区由 4 个拐点坐标构成,矿区面积为 1.573km2,生产规模为 4.00 万吨/年,开采深度为+2120 至+1980;2018年对照马龙区新的基本农田范围后矿区东南角小部分为基本农田,因此矿区范围进行退让,矿山采矿权范围

10、进行缩减,缩减后年矿山采矿权范围进行缩减,矿山于 2019 年取得最新采矿证,采矿许可证号为 C5300002011032120107590,有效期为 2019 年 03 月 04 日至 2021 年 03 月 04 日,矿区由 6 个拐点坐标构成,矿区面积为 1.5601km2, 生产规模为 4.00 万吨/年,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开采深度为+2120至+1980,矿权周边无其他矿权,矿山先后取得采矿证及延续采矿证后均未进行矿山开采建设。2007 年,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竹园锰矿项目环评大纲,并于 2007 年 12 月

11、4日在马龙县环境保护局的组织下进行了评审,但后续未进行报告书的编制及审批。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文件(曲政复20173 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批复”,本项目属于升级改造类矿山,为保留矿山,现设计生产规模为 4 万 t/a,根据“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办理采矿前延续登记的意见”及“关于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规模的情况说明”,目前未进行生产建设,现有项目未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主要针对现有生产规模进行完善环评手续,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做出承诺,待完善 4 万 t/a 相关手续延续采矿证后立即进行改造升级,相关文件说曲靖市

12、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明详见附件。2019 年 6 月委托云南上立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曲靖市吉发矿业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初步设计,本次设计在 2019 年取得的采矿证范围进行设计,采矿许可证号为 C5300002011032120107590, 矿区由 6 个拐点坐标构成, 矿区面积为1.5601km2,生产规模为 4.00 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为+2120 至+1980。 本次环评主要针对现有生产规模进行完善环评手续, 建设单位已做出承诺,待完善 4 万 t/a 相关手续延续采矿证后立即进行改造升级,因此,本次评价针对设计范围及开采标高进行预

13、测及评价,完善本次手续后升级改造前应重新进行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成了环评项目组,对本项目情况及项目区环境进行了现状调查、实地踏勘和调研工作,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编制了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环境影响评价过程2019年6月15日,建设单位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

14、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对项目区域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重点调查了本矿山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包括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等。2019年6月21日,建设单位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所在地马龙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7月1日,公示网址:http:/ 年 4 月 21 日通过了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技术评估会议, 2020年 10 月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报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0年 10月 15日,

15、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了关于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 (曲环评估书202054 号), 评估意见提出要求对小营村开展深度公众参与并取得公众支持。2021 年 1 月 30 日, 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邀请村委会及村民代表组织在竹园村委会进行了“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矿证延续”公众会议,同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 份,取得了小营村村民代表的支持。2022 年 3 月,将进行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续报批工作,但由于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该项目编制人

16、员和公司名称发生了变更,项目主持编制人员杨歌、参与编制人员杜俊现为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职编制人员,现该项目编制单位由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变更为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本项目的环评编制工作。2022 年 5 月,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众参与调查情况,最终编制完成了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转型升级方案符合性判定)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转型升级方案符合性判定项目建设规模为4万t/a,开采矿种为锰矿,属小型金属矿山,对照云南

17、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6 年本) 及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锰矿开采项目未列入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的产业导向及产业政策。项目为锰矿开采项目,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文件(曲政复20173 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批复”,本项目属于升级改造类矿山,为保留矿山,根据“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办理采矿前延续登记的意见”及“关于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规模的情况说明”现设计生产规模为 4 万 t/a,目前未进行生产建设,

18、现有项目未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主要针对现有生产规模进行完善环评手续,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做出承诺,待完善 4 万 t/a 相关手续延续采矿证后立即进行改造升级,相关文件说明详见附件。本次无现有矿山环评手续,完善手续后进行升级改造,因此现有项目暂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中的相关要求,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做出承诺,待完善4万t/a相关手续延续采矿证后立即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升级。(2)与区域生态建设规划的协调性判定)与区域生态建设规划的协调性判定与

19、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协调性判定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定的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共计 63 处禁止开发区,项目位于曲靖市马龙县纳章乡竹园村,项目开采区不涉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 63 处禁止开发区,因此,项目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相符的。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符性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按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未来发展潜力划分主体功能区,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将云南省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3类主体功能区。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定的限制开发区主要指关系全省农产品供给安

20、全、生态安全,不应该或不适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区也可发展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当地资源环境可承载的产业。禁止开发区域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根据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及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的审查意见(曲国土资矿201813-1 号),该矿

21、缩减后的矿区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建设项目压覆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和限制区等重要地区范围,因此项目不涉及国家禁止开发区、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建设进一步带动周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对保障区域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协调性分析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项目区生态功能为1-12 南盘江、甸溪河岩溶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所在区域以石灰岩低山丘陵地貌为主。大部分地区年降雨量 1000-1200 毫米,东部

22、局部地区达到 15002000 毫米。主要属南盘江水系。主要植被类型为云南松林和灌木林。土壤类型主要是黄红壤和石灰土。主要问题是人口密集、土地利用过度引起的潜在石漠化。生态敏感特征为石漠化高中度敏感。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岩溶地区的生态农业建设。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为发展以亚热带经济林为主的生态林业,降低土地利用强度,开展多种经营和清洁生产,防治石漠化。本次项目结束后将进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加强生态保护,生态恢复治理等,确保矿山建设和生产前后矿区内生态环境不恶化或有所改善。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功能规划。(3)与)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生态保护

23、红线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马龙区纳章镇竹园村委会,根据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及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的审查意见(曲国土资矿201813-1 号),矿区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建设项目压覆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和限制区等重要地区范围,另根据“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曲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用地范围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说明”,本项

24、目矿区范围不在云南省生态红线范围(详见附件)。(4)与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与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指出:“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有效控制贵州、四川、湖北、云南等总磷污染;云南省各流域需要改善的控制单元有:滇池外海昆明市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杞麓湖玉溪市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星云湖玉溪市控制单元总磷浓度下降;黑惠江大理白族自治州控制单元等 4 个单元由类升为类;异龙湖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西洱河大理白族自治州控制单元氨氮浓度下降,云南省总磷控制区为:云南省玉溪市;

25、总氮控制区为:滇池、杞麓湖、星云湖、异龙湖。工业企业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如实申报,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还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本项目为锰矿开采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露天采场、排土场、运输道路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运输汽车不应超载,加盖篷布,车厢应经常检查维修,严实不漏,并定期清洗运输车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降低颗粒物的排放量。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矿区淋滤废水、采矿涌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矿山洒水降尘和绿化浇水,剩余部分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SS、COD、铁、锰,建设单位按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26、制度,开展自行监测,在生产水处理站设置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排污口设置按云南省排污口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本项目位于曲靖市马龙区,不在规划的总磷、总氮控制区域,不在需要改善的控制区域,项目的建设符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5)排土场合理性及总平面布局合理性判定)排土场合理性及总平面布局合理性判定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查阅,矿山现有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项目生活办公区选址均不涉及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区内无国家规定

27、的保护动植物,项目选址无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矿区附近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 类水体功能,当地为农村地区,环境空气属二类区,声环境为 2 类区,对项目建设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制约性小。项目结合矿体赋存条件设置了一个采场,结合地形条件,在采场北侧外底凹处设置排土场,排土场下游设置淋滤水收集池。生活区利用原有矿山矿部,本次增设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整体上看,项目各区域规划占地合理,相互不构成干扰,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有限,因此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本项目废土石及弃渣属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据 GB18599-2001一

28、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类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要求进行分析。详见下表。表表 1排土场排土场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与本项目的符合性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与本项目的符合性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排土场位于区域城镇规划区外,符合该条要求。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 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 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

29、(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 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分析,项目不设大气防护距离。该区主导风向为西南风,距离排土场较近的村庄为排土场东北面 335m 的小营村。本矿山所在地属于二类地区,项目开采废土石运输至排土场堆存,针对排土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废水最后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晴天排土场洒水降尘。排土场选址占不涉及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因此,项目所设计的排土场不与该条冲突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 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矿区地质环境质量良好。场址基础满足承载力要求。符合该条要求。应避开

30、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经调查,排土场所在位置为采场北侧山沟,无断层、 断层破碎带、 溶洞区、 未发现滑坡、泥石流、地面开裂等地质灾害,符合该条要求。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排土场位置不属于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场址符合该条要求。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据调查,评估区内无地质遗迹及保护区建设,也无重要工程建设项目。排土场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场址符合该条要求。表表 2 排土场设置要求排土场设置要求场址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场址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的符

31、合性本项目的符合性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该矿山排土场堆放物为废土石,符合该项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应设置贮存、处置在该环评报告书中已对固废做专题评价。符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场专题评价;扩建、改建和超期服役的贮存、处置场,应重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合该项要求。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本次环评要求对排土场采取防尘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项目在排土场周围和台阶设置截排水沟,和边坡绿化等措施,符合该项目要求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

32、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设计对排土场下游采取浆砌石挡墙和淋滤水收集池。符合该项要求。为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 贮 存 、 处 置 场 应 按GB15562.2 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本次环评要求在所选排土场周围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6)与)与“气十条气十条”、“水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土十条”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判定2015 年 4 月 2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简称“水十条”),项目与“水十条”的符合性见表 3。表表 3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

33、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符合情况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符合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本项目不属于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范畴符合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4、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符合5、调整产业结构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能过剩范畴。符合6、优化空间布局7、推进循环发展符合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符合8、控制用水总量项目生产用水使用收集的雨水,大大减少新鲜水用量符合9、提高用水效率项目生产用水使用收集的雨水水,大大减少新鲜水用量符合10、科学保护水资源项目不外排污水符合四、强化科技支撑符合11、推广示范使用技术符合12、攻关研发前瞻技术13、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34、五、充分发挥失常机制作用14、理顺价格税费15、促进多远融资16、建立激励机制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17、完善法规标准18、加大执法力度19、提升监管水平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八、权利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符合情况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注:注:“”表示项目不涉及或不相关内容。表示项目不涉及或不相关内容。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判定2013 年 9 月 10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35、号)(简称“气十条”),项目与“气十条”的符合性见表 4。表表 4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气十条气十条”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符合情况一、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项目废气产生环节均配套治理措施符合2、加强面源污染治理进行洒水抑尘符合3、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运输车辆遮盖符合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符合4、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 限制类、 产能过剩范畴符合6、压缩过剩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符合7、坚决停建产能过剩违规在建项目本项目不属

36、于产能过剩行业符合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8、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9、全面推行清洁生产10、大力发展循环经济11、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判定2016 年 5 月 28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简称“土十条”),土十条第六条“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中指出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达产至服务期满共产生废土石 82.33 万 m3,项目设置一个外排土场,占地 27256m2,设计容积为 56.8 万 m3,满足基建期

37、和达产前 7 年剥离的废土石的堆存,排满后对外排土场进行覆土绿化,后期剩余部分采用内排的方式排至采场采空区,根据设计采空区满足达产 7 年废土石的堆存,服务期满后对外排土场和矿山开采区进行封场绿化覆土,项目废土石得到了合理的处置。(7)与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的符合性)与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的符合性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拟建项目位于马龙区,所在区域不属于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中规定的云南省重点防控区域。但根据云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中关于云南省各州市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定结果及削减目标,项目所在地马龙区核定及削减目标为五种重金属排放量较

38、2013年排放基数年度削减计划为下降9%。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废水雨季经过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外排,根据探矿废石淋溶实验监测数据,废水中重金属含量较低,且废水排放量较小,排放后对马龙区域内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增加较小,符合规划要求。根据上述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 云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 。(8)与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云政发云政发201844 号号)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2018 年 9 月 11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 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本项

39、目与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5。表表 5本项目与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大气污染源防治行动计划项目情况符合性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一)开展燃煤锅炉和燃煤机组综合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项目实施后使用电能、 太阳能热泵供热,均为清洁能源,不使用燃煤锅炉。符合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二)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

40、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整治完成并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矸石山治理。项目属于“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马龙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16134号)中改造升级类矿山,项目现状已有采矿证,属于合法矿山。符合(三)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本次环评提出采取以下措施对施工扬尘整治

41、(1)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施工期间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2)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 这些建材在装卸、运输、堆放、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灰外逸, 施工单位必须加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 将建筑材料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搅拌处定点定位,卸、运输、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3)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 因此施工场地设置车轮冲洗池, 运输进出的主干道应硬化,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并尽量

42、减缓行驶车速。(4)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 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 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9)与曲靖市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与曲靖市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年)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曲靖市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 年)要求,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表 6本项目与曲靖市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本项目与曲靖市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年)的符合性分析曲靖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

43、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城市空气洁净保卫行动3、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基本淘汰中心城区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建成区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禁止新建 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具备天然气供应和使用条件的地区,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项目使用电能、太阳能热泵供热,均为清洁能源,不使用燃煤锅炉。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曲靖市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 年)。(10)与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符合性)与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符合性本矿山建设与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及矿山生态环境 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44、(环发2005109 号)的有关政策的符合性见下表。表表 7矿山开采产业政策对照表矿山开采产业政策对照表文件内容本矿相关指标符合性国土资发199936 号 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在铁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不得进行露天开采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开采,不在铁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符合【环发 (2005) 109号】 矿山生态环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本矿山为露天开采,不在规定的保符合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

45、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2.禁止在铁路、 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4.禁止土法采、 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 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5.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6.禁止新建铜层含硫量大于 3%的铜矿。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1.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开采活动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规划,并按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开采活动不得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2.限制

46、在地质灾害易发区、 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护区、地质灾害区等范围内从上表可看出,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11)与矿产资源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与矿产资源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2017 年 7 月,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 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云政函201739 号),项目与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见下表。表表 8本项目与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本项目与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年)的符合性分析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47、(20162020 年)年)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要求对全省重要优势的铅、锌、锡、铜、钨、金、磷、煤、 稀土等矿产实行开采总量调控。 其中重点对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钨、 稀土 2 种矿产实行开采总量控制, 实行按国家下达计划开采, 控制开采总量。本项目为锰矿开采,未列入该要求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规划滇中地区:包括昆明、玉溪、曲靖和楚雄 4 个州(市)的 27 个县(市、区),是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 连接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 全省跨越发展的引擎和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长极。 矿产资源储量大、经济价值高,磷、铜、铁、铅、煤等矿产较为丰富, 建

48、设成为化工、 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为重点的区域性资源深加工基地。项目位于曲靖市马龙县,属于重点勘查开发区域符合保障重要金属矿产有效供给以铁、锰、铜、铝、镍、铅、锌、钨、 锡、锑、金、银等为重点,在资源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配套设施齐全, 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 集中建设具体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矿山, 稳定供给水平。 以滇东北和滇西南等地区为重点, 推进资源整合, 鼓励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 提高铅锌等矿山规模和环保准入门槛, 加强现有矿山周边和深部找矿与资源储项目为锰矿开采,本次环评为完善现有手续,符合现有矿山先关要求符合曲靖市吉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龙竹园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49、(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年)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量升级工作。 建设滇西北钼矿基地, 控制新增产能,有序开发利用。最低开采规模相 关要求新建铅锌矿山大型矿最低开采规模为 100 万 t,中型矿最低开采规模为 30 万 吨, 小型矿最低开采规模为 10 万吨, 已有铅锌矿最低开采规模为 3 万吨。项目为锰矿开采不冲突禁采区求将以下区域一定范围划定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 世界自然遗产地、 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 区、世界级和国家级地质公园(含地质遗迹)、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 重要湿地, 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

50、名胜古迹所在地等; 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的地区; 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铁路、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国境线、水源地、重要河流和水库、世界文化遗产地、九大高原湖泊、机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 水利工程和高压输电线路、 通讯线路等重要设施的保护范围、重要城镇、城市面山、 国家级公益林、级保护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项目不涉及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 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不属于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的地区;项目矿区范围内虽然部分占地涉及基本基本农田,项目为地下开采,根据与开采区重叠,不会对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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