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使公司安全防护设施得到有效使用和科学布置,保障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工程的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3.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4、职责4.1公司安全部为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是否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采购、制作、使用、维护进行监督和检查。4.2各项目部负责施工现
2、场安全防护设施采购、制作、使用、维护的实施与管理。5、管理内容及要求5.1安全防护设施分类5.1.1预防事故设施1)检测、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置。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孔洞盖板、防砸棚、防滑、防灼烫等设。5)安全警示标志:各
3、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5.1.2控制事故设施1)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2)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5.1.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1)阻火器、回火防止器、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等设施。2)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3)应急救援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医疗抢救装备、应急照明等设施。4)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
4、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5.1.4环境保护设施对施工现场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质的防护及处置设施(如:覆盖、围护、沉淀池等)。5.2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的规定5.2.1公司及施工项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消防器材等安全生产设施,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项目经理部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编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并报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进场安全防护设施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共同验收,登记建档,并上报公司。5.2.2 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根据自身施工区域内所需
5、的安全防护设施协调配置,公用区域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困难位置的设施)的设置任务由项目经理部调度安排。5.2.3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在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空作业下方有安全网”。5.3.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的规定5.3.1.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组织定期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对责任人下达整改通知并复查整改结果。5.3.2.项目部定期组织对自身设置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使用项目经理部设置的设施)的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并随时组织维护,保持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5.3.3对维修后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即时检查,只有检查合格签
6、字后方可使用。5.3.4公司安全部及项目部安全员组织不定期的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5.4安全设施维护的要求5.4.1.安全防护设施谁使用谁负责维护5.4.2.凡项目部安排设置的公用大型安全防护设施,由设置单位维护。5.4.3.常用安全设施被损坏不能使用,由使用该设施单位负责进行维修。5.5.安全防护设施的移动、拆除。5.5.1.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公用安全防护设施或其它施工作业单位设施的,应事先报项目经理部批准后实施。恢复设施时,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经理部监督设施的恢复。5.5.2.配合具体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在作业完成后,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及时拆除设施,并清理作业场所。5.6责任追究项目部未按照本办法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6附录6.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台账6.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6.3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维护记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