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 (原海淀山后线)工程(原海淀山后线)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 1104 号 二一四年三月 天津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 目目 录录 1. 总论总论 1 2.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30 3. 环境概况环境概况 61 4. 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影响评价 67 5. 声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 115 6. 环境振动影响评价环境振动影响评价 145 7.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
2、评价 169 8.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84 9.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231 10.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41 1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45 12. 工程选线合理性分析工程选线合理性分析 263 1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69 14.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275 15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285 16 清洁生产与污染物总量控制清洁生产与污染物总量控制317 17 环境风险分析及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分析及应急预案 319 18. 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保措施及其经济
3、技术论证329 19. 结论结论336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 447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线路平面示意图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线路平面示意图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总论总论 1.1. 项目简介项目简介 1.1.1. 项目名称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 1.1.2. 线路走向及概况 线路起自六环外北安河,沿北清路自西向东,之后转入永丰路,下穿马连洼北路后,进入圆明园西路至西
4、苑,经万泉河路转向西南下穿海淀公园,过四环路至苏州街,沿苏州街向南至地铁十号线的苏州街站,与地铁十六号线南段衔接,并在终点站苏州街站与地铁十号线换乘。北端在北六环外西侧,北清路南侧设车辆基地一处。线路全长23.7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2座,全部为地下站。 1.1.3. 项目建设单位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1.4. 项目背景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是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072016年) 中的一条线,是由16号线中永丰至苏州街段及调整方案中择机建设的北安河至永丰段组成的。工程北起六环外北安河地区,线路沿北清路永丰路以及圆明园西路布置,经过海
5、淀山后科技园区、永丰、西北旺、马连洼以及西苑和中关村西区。本线的修建将大大缓解海淀山后至中心城之间的道路交通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心城道路交通压力,对促进海淀山后地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促进北京市社会、经济、交通等各方面发展具有突出的重大意义,其建设必要性和紧迫性十分显著。 1.2. 项目设计及评价过程项目设计及评价过程 1.2.1. 项目设计过程 2013 年 12 月,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完成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 (原海淀山后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1.2.2. 项目评价经过 2011 年 4 月 4 日,根据国务院(1998)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6、条例的要求,建设单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司承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号) ,于2011年4月8日21日在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上进行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公众参与网上公示、沿线张贴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号) 、 关于发布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51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完成后,评价单位于2013年12月10日12月23日在新京报 、铁道第三
7、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上对本工程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媒体公告和网上公示,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公众意见调查问卷表(团体)等抽样调查问卷,对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目标进行了公众参与。 2014年3月,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1.3. 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情况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情况 1.3.1. 本工程与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072016 年) 关系 本工程为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072016年) 中线路之一。 根据 北
8、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 (20072016年) (以下简称 建设规划调整方案 )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起自永丰、终于榆树庄,线路长度36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4座,榆树庄综合基地1处,海淀山后线永丰至北安河段,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选择建设时机,适时启动建设。 根据环保部批复的北京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7年-2015年)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规划环评 ) ,海淀山后线工程起自北安河、终于苏州街,线路长度24km,其中高架线路长10km,地下线路长14km,共设车站13座。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所依据的北京地铁十六号线
9、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以下简称工可 ) )中线路起自六环外北安河,终于苏州街,线路长度23.7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2座,北清路南侧设车辆基地一处。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图 1.3-1 建设规划调整方案线路走向示意图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4 图 1.3-2 规划环评中线路走向示意图(北安河至苏州街) 图例: 高架线 地下线 图 1.3-3 工可中线路走向示意图(北安河至苏州街)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5 本次工可与建设规划调整方案及规划环评中的工程情况对照
10、详见表1.3-1。 表 1.3-1 本次工可与建设规划调整方案及规划环评主要工程内容对照表 阶段 建设规划调整方案 规划环评 二期工可报告 工可变化情况 长度 36km(永丰至榆树庄) (永丰苏州街14km,苏州街至榆树庄22km) 24km 北安河苏州街(北安河至永丰10km,永丰苏州街14km) 23.7km 北安河苏州街 线路 形式 高架线10km,地下线14km 高架线10km,地下线14km 全部为地下线,23.7km 1)与建设规划:永丰至苏州街与建设规划一致,永丰至北安河改为地下线。北安河苏州街线路总长度减少0.3km。 2)与规划环评:地下线增加9.7km,高架线减少10km,
11、线路总长度减少0.3km。 车站 (座) 北安河至苏州街段共13座,其中高架站6座:北安河、高里掌、 稻香湖路、 屯佃、 上庄路、永丰) ; 地下站7座:永丰南、 西北旺、 马连洼北路、 农大南路、西苑、海淀桥、苏州街 共13座,其中高架站6座:北安河、高里掌、稻香湖路、屯佃、上庄路、永丰) , 地下站7座 (永丰南、西北旺、马连洼北路、农大南路、西苑、海淀桥、苏州街 共12座,全部为地下站,北安河、温阳路(原高里掌站) 、 稻香湖路、屯佃、永丰、永丰南、西北旺、马连洼、肖家河、西苑、万泉河桥、苏州街。与建设规划及规划环评:全部改为地下站。不再预留原高架“上庄路站”, 将“海淀桥站”调整到“万
12、泉河站”。 线路 起终点及线路走向变化 永丰站榆树庄站 北安河苏州街北安河苏州街 1)与建设规划:建设规划中要求北安河永丰段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选择建设时机,适时启动建设,工可阶段将此段纳入设计。西苑苏州街段,线路有调整。 2)与规划环评:起终点一致,西苑苏州街段,线路有调整。车辆 制式 标准A型车8个编组(6动2拖) 标准A型车8个编组(6动2拖) 标准A型车8个编组(6动2拖) 一致 车辆基地 1座(北安河车辆基地)35hm2 1座 (北安河车辆基地)35hm2 1座(北安河车辆基地)31.49hm2 位置由北安河组团西南部移至东部,占地面积减小3.5hm2。本工程与建设规划调整方案的中永
13、丰至苏州街段线路走向、车站数量、车辆基地位置等情况基本一致,主要变化内容有: (1) 建设规划调整方案中要求北安河永丰段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选择建设时机,适时启动建设,此次已纳入工可设计;建设规划调整方案中线路总长度中的苏州街榆树庄站未纳入本工程,纳入16号线工程设计中;线路总长度比规划环评短0.3km。 (2)取消上庄路站、将海淀桥站调整到万泉河桥站; (3)北安河车辆基地位置由北安河组团西南部移至东部,占地规模由规划阶段的35hm2调整为31.49hm2。 苏州街榆树庄站纳入16号线工程中,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3】268号对北京地铁16号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批复。 1.3.2. 关
14、于北安河永丰段方案的补充说明 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072016年)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6 中明确指出:“海淀山后线永丰至北安河段,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选择建设时机,适时启动建设。” 结合北清路沿线的用地规划调整以及车辆基地选址调整、景观以及环境影响等外部条件,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对车辆基地选址、北清路段的敷设方式以及线路起点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市政府对于海淀山后线北清路段线路敷设方式的会议纪要(第188号) ,确定线路起自六环外北安河,沿北清路自西向东至永丰站,全部为地下线。 1.3.2.1.
15、修建北安河永丰段的必要性 北京市海淀区山后地区包括温泉镇、苏家坨镇、上庄镇和西北旺镇,面积226 平方公里,占海淀全区总面积的51以上。该地区的规划已基本完成,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约为60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38万,永丰新材料基地、航空城等园区以及西北旺、永丰、温泉等居住区已初具规模,未来几年还将有大批高新技术企业陆续落户该地区,创造大量就业岗位,需要建设大容量的轨道交通满足日益增加的通勤需求。 2010年4月2日市委常委会通过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海淀新区部分)规划(2010-2020) 。明确了海淀北部地区的功能定位、用地规模、空间布局等重大问题。海淀山
16、后地区功能定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基地,城乡统筹发展的典范地区和生态环境一流的城市发展新区。 北安河永丰段将海淀山后地区创新产业园、永丰新材料基地、航空城,南北贯通西北旺、马连洼居住区,中关村西区的苏州街联系起来,建成后不仅是海淀山后地区内部交通联系的重要走廊,还将成为海淀山后地区与中心城区加强联络的直接通道,为加快该地区开发建设提供交通支持。 综上所述,启动建设北安河永丰段是非常必要的。 1.3.2.2.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批复 2013 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地铁海淀山后线(北安河永丰段)线路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规函
17、【2013】1952 号)明确表示:原则同意报批方案中地铁海淀山后线 (北安河永丰段) 线路规划调整方案的线路走向及工程规模。 1.3.3. 关于西苑苏州街段方案的补充说明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7 1.3.3.1. 方案背景 为了避免对北大实验楼的影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及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对西苑至苏州街段线路方案进行研究。 1.3.3.2. 方案概况 1、批复规划方案: 北京地铁海淀山后线工程规划方案中该段线路方案如下:西苑站设在万泉河高架桥的南侧,西苑公交枢纽下,之后线路沿万泉河高架桥的西侧向南,自西苑医院一角穿过,之后斜穿畅春园公园
18、,下穿海淀体育馆转入颐和园路。线路距离实验楼直线距离约200m,轨面埋深约24m。 2、调整方案 西苑站站位不变,仍然位于西苑交通枢纽下方。线路出西苑站后下穿4号线,沿万泉河路向南,在麦德龙超市北侧向西南下穿海淀乡政府后进入海淀公园,在海淀公园内折向东,在万泉河桥设置万泉河桥站,线路在四环路北侧向东,然后拐向南,下穿左岸工社16层楼后进入苏州街,沿苏州街向南与10号线苏州街站换乘。调整后线路长度较原规划方案展长约305m。 1.3.3.3.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批复 2013 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地铁 16 号线西苑至苏州街段线路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规函【2013】18
19、23 号)明确表示:原则同意报批方案中原规划方案原规划方案 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沿线现况图沿线现况图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8 地铁 16 号线西苑苏州街段线路规划调整方案的线路走向及工程规模。 即地铁 16 号线自西苑站(站位规划方案不变)向南,下穿地铁 4 号线,沿万泉河路向南,穿过中直东路后向西南下穿海淀乡政府,向南在海淀公园内拐向东,在万泉河桥设置万泉河桥站。线路在四环路北侧向东,然后拐向南,下穿左岸工社大楼后进入苏州街,沿苏州街向南与 10 号线在苏州街站换乘。调整后线路保留了地铁 16 号线与 4 号线西苑站、10 号线苏州街站换乘功能,取消海淀桥站,
20、增设万泉河桥站,全段地下敷设。 1.3.4. 北京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7 年-2015 年)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及审查情况 2011 年环保部以关于的审查意见下达了审查意见(环审【2011】207 号) 。 1.3.5. 本工程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通过认真研究北京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7 年-2015 年)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审【2011】207 号) ,核实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情况,将本工程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对照及执行情况列表明示,详见表 1.3-2。 表1.3-2 本工程与
21、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对照及执行情况表 序号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工程拟执行情况 1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四(一) :线路穿过北京市五环路内区域以及已建、拟建大型居住区、文教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集中的区域时,原则上应采取地下敷设方式。对线路下穿居住、 文教、 办公、科研等敏感建筑区段,应结合振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做好规划控制,并针对振动可能产生的结构噪声影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按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工程全部采取地下敷设方式, 与审查意见保持一致。线路基本沿城市道路走行, 除绕避北大段方案中下穿海淀政府、 珠峰培训公司、肛肠医院 3 处敏感点外,其他区段均不下穿敏感建筑。根据工程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
22、车站风亭周边 15m 范围内均实施工程拆迁。 全线共设置钢弹簧浮置板道床或同等减振效果措施 4325 单线延米,投资 5190万元。弹性长枕、梯形轨枕或同等减振效果措施 9510 单线延米,投资 951 万元,采取上述减振措施后,预计各敏感点 Z 振级评价量及二次结构噪声均可满足相应标准。 另外,建议本工程投入运行后,对预测中振级较高、接近标准限值的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若发现存在振动超标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防护。 2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四(二) :16 号线和海淀山后线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路段,应结合文物保护的要求,优先考虑优化局部线路走向,避免对文物保护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本工程沿线临近圆
23、明园遗址、乐家花园、苏州街清真寺、北安河烈士纪念堂等文物保护单位,颐和园、达园、彩和坊二十四号四合院均距离百米以上。工程评价范围(60m)内涉及文物建筑本体路段均采取了钢弹簧浮置板道床或者同等减振效果措施。 3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四(三)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好海淀山后线与京密引水渠昆明湖上段,燕房线、新机场线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根据京密引水渠管理处意见,建设单位已经与环保部门进行了沟通,下阶段有具有水利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邀请水利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实施。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以“京水科【2011】213 号原则同意线路下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一期) ,建议建设方组织
24、专家进行充分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9 表1.3-2 本工程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对照及执行情况表 序号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工程拟执行情况 渠南干渠暗涵,以及海淀山后线与南水北调团九线的协调,进一步优化线位走向,避免线路对干渠水质的影响 论证,以保证供水安全及施工的顺利进行。 4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四(五) :加强对规划的车辆段、停车场和综合基地周边土地的规划控制和集约利用。地上线路工程设施应避让景观敏感路段,确实无法避让的,要加强地面设施的景观设计,保持线路与原有景观的协调。 本工程北安河车辆基地,占地规划为北安河组团建设用地边缘,部分为六环路绿化隔离带,用
25、地规模由规划阶段的 35hm2调整为 31.49hm2,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更小。 本工程车辆基地内将采取种植乔木、灌木、花草,并配合绿化小品,改善地区面貌。 本工程全线为地下线,出露地面的建筑物主要为车站出入口、风亭等设施。(1)位于路边绿化带附近的风亭建筑设计,采取多种造型,或与公园建筑、花坛、雕塑连为一体,或独立设置,其造型可为几种立体图形的综合体,线条简洁,色调柔和、清新,体现现代建筑风格。 (2)位于居民区、文教区、办公区内的风亭及冷却塔,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建筑风格应与其周边建筑保持一致。 (3)交通干道侧的风亭,应根据区域特点、道路功能,与广告、雕塑、绿化小品结合起来,尽可能减少
26、对周边景观的负面影响。 (4)设于地面的冷却塔在造型、色彩、位置等方面应尽量符合城市规划、景观及环保要求。 由表1.3-2可知,本工程可研设计和本次评价中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复见中的相关要求均予以了执行和落实。 1.4.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4.1.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0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01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9.01起施行) (6)中华
27、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01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28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12.29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01.01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01.01起施行)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14)中华人民共和国
28、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起施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04.01起施行) 1.4.2. 环境保护法规、条例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06.10起施行) (4)北京市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细则 (5)北京市实施办法(1991.06.01起施行) (6)北京市办法(1991.10.01起施行) (7)北京市实施办法(2004.10.01起施行) (8)北京市实施办法(2001.01.01起施
29、行) (9)北京市实施细则(2006.03.06起施行) (10)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京政发【1986】82号,根据2007.11.23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 (11)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07.01.01施行) (12)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4.03.01起施行) (1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03.01起施行) (14)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8.1.1起施行) (15)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05.05.01起施行) (16)北京市绿化条例(2010.03.01起施行) (17)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2.03.
30、01起施行) (18)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法(2012.7.1起施行) (19)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2006.12.08修订) (20)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1.11.01起施行) (21)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2004.06.01起施行) (22)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2006.09) (2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环保局关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调整方案和海淀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海政发【2004】12号) (24)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
31、理规定(1987年11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44号文件发布,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 (2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修订)(2002.11.18起实施) (26)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1999.09.14颁布) (2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2007.11.23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三次修改) (28)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京建施【2003】3号) (29) 关于调整全密闭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运输区域范围的通告 (2003.05.01起施行) (30)关
32、于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2004年通告第2号) (31)关于加强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环保监管的通告(京环发【2006】127号) (3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2008.3.1起实施) (3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8.3.1起实施) (34)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1999.7.30起实施) (35)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2011.12.23修订) (36)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3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 (38
33、)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3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40)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中华人名共和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4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 (4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0号) (43)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4号) (44)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45)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
34、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 (46)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08】667号) (47)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30号) (4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4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5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5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52)电磁辐射环保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8号) (53)京津冀及周边
35、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1.4.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及标准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453-2008)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9) 辐
36、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办法(HJ/T10.2-1996) (10)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1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12)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11年3月) (13)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10071-88) (1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15) 古建筑防工业振动规范(GB/T50452-2008) (16) 地铁噪声与振动控制规范(DB11T838-2011)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17)
3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1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1) 北京市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139-2007) (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3) 北京市水污染排放标准(DB11/307-2005) (2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25)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2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HJ/T10.3
38、-1996) (2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4.4. 相关规划及、区划及设计文件 (1)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2) 北京“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 (3)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总体规划 (5)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发【1998】36号) (6) 北京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2015年)调整(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1.04) (7) 北京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方案(2008.10) (8) 北京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2004年) (9)
39、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072016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3511号) (11) 北京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2015年)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1.06) (12) 环保部关于的审查意见(环审【2011】207号) (13)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北京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2013年12月)。 1.4.5. 其他相关文件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
40、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签定的技术服务合同。 1.5.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 本评价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本着“保护环境、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将污染物削减于源头、清洁生产为原则,目的在于: (1)通过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工程分析,定性或定量分析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要素的影响,借鉴北京地铁6号线、15号线、大兴线以及其它类似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等方面的经验教训,预测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生态、水域、声学、美学等环境要素)和社会环境(文物、居民生活、就业、交通出行等)可能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污染、破坏等)的范围和程度。 (2)针
41、对拟建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对沿线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评价工程设计中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控制与缓解环境污染的对策建议,并指导下一阶段设计。 (3)为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并为决策者提供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有效判据。 1.6. 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评价工作等级 1.6.1. 评价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为:轨道交通区间、车站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城市生态景观及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车辆基地内固定设备、列车运行、风亭、冷却塔产生的振动、噪声、对沿线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机关单位的影响;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及二次结构噪声
42、对沿线学校、居住区、文物等敏感点的影响;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及水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地下车站的地面风亭、冷却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及车辆基地食堂油烟对城市环境空气的影响;固体废物的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控制、规划相容性、选线合理性、环保措施建议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境风险分析及应急预案、环保投资估算。 1.6.2. 评价重点 本工程全部为地下线路,车辆基地出入线基本走行于地下,本次评价以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运营期的振动、噪声及城市生态景观环境影响、
43、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为重点。 1.6.3. 评价工作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如下: (1)生态环境 本工程占地44.17hm2;线路全长约23.7km;工程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为一般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或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按照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2)声环境 本工程均为地下线路,风亭、冷却塔评价范围内噪声敏感建筑位于1类声功能区,预测其工程运营前后噪声级变化量5dB,按照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
44、交通8.1.2,本次环境振动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一级。 (4)地表水环境 本工程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按照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划分工作等级的第10.1.2条基本原则,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按HJ2.3三级评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5)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的划分,本工程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主要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轻微,综合分析确定为类建设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项目。 估算本工
45、程地下水评价等级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 1.6-1 地下水评价等级指标计算表(类) 评价依据 包气带防污性能 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影响特征 岩(土)不满足“强”和“中”条件 潜水含水层且包气带渗透性强的地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1000m3/d 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影响分级 弱 易 敏感 小 简单 地下水评价等级 一级 表 1.6-2 地下水评价等级指标计算表(类) 评价依据 地下水排水规模 引起的地下水位变化范围 沿线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引起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程度影响特征 0.21.0 万 m3/d 0.5-1.5km
4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疏干降水可能引起地面沉降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影响分级 中 中 敏感 强 地下水评价等级 一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6.1“类建设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具有的类和类特征分别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并按所划定的最高工作等级开展评价工作”确定评价等级,按照上表分析,综合确定本工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 (6)大气环境 本工程在北安河车辆基地设3台燃气锅炉,影响较小,按照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划分工作等级的第11.1.2条基本原则,评价工作等级按三级评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7
47、)电磁环境 按照 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第 9.1.3,本次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地面段线路(包括出入段线、车辆基地线)两侧各 50m 以内区域,新建主变电所评价范围为变电所围墙外 50m 以内。本工程出入段线基本为地下线,无新建主变电站。 1.7. 评价范围、评价时段评价范围、评价时段 1.7.1. 评价涉及的工程范围 工程设计的北安河站苏州街站的线路, 线路长度 23.7km, 以及工程配套建设的北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安河车辆基地等。 1.7.2.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 (1) 生态和城市景观 按照 HJ453-2008环
48、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第 12.1.4,本次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纵向与工程设计范围相同;横向综合考虑拟建工程的吸引范围和线路两侧土地规划,取土工程征地界外 300m,车辆基地、临时用地边界外 100m。 (2) 社会经济环境 预计工程影响涉及的范围(北京市海淀区) 。 (3) 声环境 本工程全部为地下线路, 按照HJ453-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第7.1.4及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本次声环境评价范围:地下车站及区间风亭、冷却塔周围50m以内区域;车辆基地厂界外1m,以及车辆基地场界外200m以内的敏感点。 (4) 振动环境 按照HJ453-
49、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第8.1.4,本次环境振动评价范围: 振动环境及文物振动影响的评价范围为轨道中心线两侧各60m以内区域; 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影响评价范围为隧道垂直上方至外轨中心线两侧10m。 (5) 地表水环境 按照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第10.1.3,本次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车站、车辆基地污水排放口。 (6) 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的规定,并考虑到该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可能影响到地下水位变化的区域及穿越水源三厂保护区,因此评价范围由拟建地铁沿线分别向两侧扩展 2km,向两端扩展 2
50、4km,北端包括车辆基地,南端包括水源三厂保护区,总面积约 100.6km2。 (7) 大气环境 按照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第11.1.3,本次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施工期为施工场界周围100m内区域;运营期地铁排风亭风亭周围50m以内区域, 车辆基地新建锅炉房周围200m以内的区域, 职工食堂油烟评价范围为烟囱口。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二期(原海淀山后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8) 固体废物 工程沿线车站、车辆基地等场(站)界内。 1.7.3. 评价时段 根据本线工程特征,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 (1)施工期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难点,全线工程建设期6年,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