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0《李楼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pdf

上传人: 文档编号:6198255 上传时间:2022-07-25 格式:PDF 页数:16 大小:197.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李楼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2020《李楼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2020《李楼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2020《李楼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2020《李楼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李楼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1.3 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 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处置重

2、、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芜湖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陶辛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 适用范围。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预案:(1)受害森林面积 10 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2)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或者位于乡镇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3)连续燃烧 8 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4)发生在天然林区及其他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 10 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2.1 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与职责。乡政府成立以政府乡长为指挥长,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指挥长,乡政府各相关办公室及

3、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乡农办。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制订和修订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体系;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承担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乡政府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及时报告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信息,并提出处置建

4、议;贯彻落实区、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各村和有关单位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森林火灾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林火监测预警机制和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信息系统;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2.2 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临时成立前线指挥部,职责是迅速

5、落实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火灾扑救的各项指示,现场统一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火案查处等具体处置措施。后勤保障组: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宣传报道组:按照国家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需要,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宣传报道工作。专家咨

6、询组:负责火环境、火行为分析,并对森林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森林火灾扑救方案;根据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绩效评价。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行政村、各单位和人员在森林火灾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2.3 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乡武装部: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协调各行政村民兵及预备役人员投入扑救工作。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森林火灾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向区政府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乡农办:负责指导所有林地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村及乡直各单位森林防火和森

7、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扑火高新技术及手段的引进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协调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负责组织森林火灾扑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并履行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乡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协助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及时指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通往灾区道路的交通管制和运输扑救物资、人员车辆的通行畅通。乡纪委:负责对不落实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和在森林火灾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行政村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乡民政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教育和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协助做好痴

8、呆傻等智障人员的用火安全管理。乡司法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案的调查处理工作。乡财政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经费,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乡中心校: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三、预防和应急准备3.1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3.1.1 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3.1

9、.2 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强化乡、村两级的宣传教育职能,协调各经济区、村民委员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从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3.1.3 深入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每年 11 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识、森林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的教育,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森林火灾警示教育。3.2 各村、乡直单位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1)建设森林火险预警、火情监测人员队伍;(2)在林内、林边以及村庄、学校、重要设施等周围建设蓄水

10、池,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森林防火林带,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识;(3)配备森林防火交通运输车辆、防火物资和通信器材等;3.3 各林区村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和责任区,配备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3.4 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3.5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乡政府建立森林扑火半专业队伍,各林区村要建立群众义务扑火队,并组织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3.6 乡政府应当为所属的森林防火

11、专职人员和专业森林扑火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伤害风险。3.7 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监管、储备、调拨和更新管理,确保扑救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资装备需要。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重点林区村储备森林火灾应急战略物资;各林区村要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储备与之相适应的森林防火物资。3.8 完善乡、村及乡直各单位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3.9 各行政村及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要求,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四、监测与预警4.1 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

12、公室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的常规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规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1)区域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天然次生林的面积及分布情况;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地、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情况。(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情况,森林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情况,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用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物资情况。(5

13、)可能影响森林火灾扑救的不利因素。4.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在重点防火期,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向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险趋势报告,并向全乡发布。冬春高火险季节,向全乡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4.3 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4.4 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可不设标志。三级火险天气,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乡政府森

14、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天气信息,各行政村、乡直单位严格昼夜值班制度;乡、村两级防火队员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四级火险天气,除三级防火措施外,各行政村、乡直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带班,亲自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严防死守。五级火险天气,除四级防火措施外,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开发布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当高火险等级面积指数超过 50%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紧急警报。必要时经乡政府批准,向全乡发布火灾预警。4.5 火情监测。各行政村巡护人员、乡村防火队员要切实加强火情监测,在防火期内出动车辆定期巡逻。4.6 火情报告。4.6.1 报告的责任主体,

15、时限和程序要求:各行政村、乡直单位巡护人员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村委会或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811105)报告。一般森林火灾,乡政府按照灾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准后,按要求及时上报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4.6.2 乡、村两级建立森林火灾有奖报告制度,设立并公布报警电话。4.6.3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森林火情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五、应急响应5.1 分级响应。5.1.1 各行政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急反应。发现火情后,各行政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立即上报乡

16、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乡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赶赴现场进行灭火。5.1.2 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火灾发生后 2个小时内未能控制的,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火场设立扑救前线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8 小时内火灾仍未得到控制的,或发生跨镇森林火灾时,启动本预案组织扑救,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后,根据火灾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意见报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处置意见就参与应急处置领导人员名单、指挥办公地点、赴事发现场工作人员名单和时

17、间、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提出明确建议。5.2 预案实施。本预案启动后,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应迅速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部署方案,责成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各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保证组织到位、扑火队伍到位、保障物资到位。5.3 现场指挥。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成立乡级前线指挥部,设若干工作组,按照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区域,成立分区指挥部。需调用部队执行灭火任务时,要立即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专门指挥机构,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应

18、急处置方案,发布有关命令,全面组织各项紧急处置工作。事发行政村及各成员单位和前线指挥部各工作组、以及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及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5.4 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5.4.1 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坚持以乡政府半专业森林扑火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如果本辖区扑火力量不足, 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实施跨区域调动。 目前,全乡成立了半专业森林扑火应急分队。5.4.2 扑火力量调动程序。专业森林扑火队的调动由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达调动命令,组织实施。5.4.3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辖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

19、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由调出单位组织实施。5.5 现场处置。5.5.1 扑火方法选择。要采取整体围控、分段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阻、打、清”相结合。5.5.2 重点部位保护。对重要设施、居民地等重点部位和生态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重点林区,要集中优势力量,实施重点保护。5.5.3 扑火安全防范。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形地貌、风力风向、气温等因素,时刻注意观察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5.5.4 人员疏散安置。各行政村应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 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

20、 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5.5.5 医疗救护。由医疗救护组协调乡卫生院对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5.5.6 物资使用。扑火抢险所需物资由前线指挥部及其后勤保障组协调镇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负责调集。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前线指挥部可使用、征用、调用各行政村、各乡直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5.5.7 应急通信。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络的基础上,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确保信息通畅。5.5.8 生

21、活保障。由森林火灾发生地行政村负责应急扑救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5.6 火案查处。区森林公安分局、乡派出所负责进行火案的查处工作。5.7 新闻报道。我乡境内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森林火灾扑救工作。5.8 扩大应急。5.8.1 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力量难以控制时,由前线指挥部报请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研究采取相应的扩大应急措施。5.8.2 需要区政府调动武警森林部队、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及森林消防飞机增援时,由乡

22、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支援。5.9 应急结束。森林火灾扑灭后,由所在行政村组织火场看守,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经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现场查实后,报请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六、后期处置6.1 火场看守。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 36 小时,防止死灰复燃。6.2 火灾评估。由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技术人员对森林火灾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经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报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6.3 灾后安置。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

23、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乡民政所负责。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乡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乡政府应当依法对扑救火灾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场地、应急物资和设备等予以归还;不能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乡财税所根据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6.4 工作总结。应急结束后,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应急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汲取的教训并提出整改建议,在 2 周内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专题报告。七、附则7.1 预案管理。本预案既是镇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整体计划、程

24、序规范,也是指导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制定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依据。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本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经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报镇政府审核、批准、发布,并报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7.2 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3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7.4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公务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