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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住汉庭中高端连锁商务旅行酒店门店处罚管理P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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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庭酒店连锁 汉庭酒店连锁 201001汉庭连锁酒店运营部 门店处罚手册 门店处罚手册 目 录目 录 第一章 总则.41.目的:.42.范围:.43.原则:.44.职责:.45.释义:.4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6第三章 违规行为定义.71. 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71.1 员工以各种手段侵占房费或其他营业收入,如: .71.2 员工以各种手段套取积分,如:.71.3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用各种手段侵吞客人的财产,如:.71.4 员工其他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的行为,如: .72. 未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但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83. 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或执行而导致公司经

2、营管理混乱、增加公司经营风险或成本、或使公司名誉受损.8第四章 处罚执行标准.9第五章 处罚执行流程.11第六章 附则 .12附件一:汉庭酒店集团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成员构成及工作机制.13附件二:汉庭酒店集团员工奖励(违纪处罚)单.14附件三: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行政汇报和处罚矩阵.15附件四: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违规案例举例.16 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违规处罚管理办法 管理文件名称: 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违规处罚管理办法 文号:内审部制度00004-1.0 制定(修订)部门:内审部 制度(修订)负责人:翟淼/蔡婉华 被更新管理文件: 无 文号:无 制订(修订、废止)目的及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适用于以下问题:

3、 1规范并明确汉庭酒店集团各门店违规行为定义、处罚范围、标准及处罚执行流程等 查阅权限:总部各部门、各门店 颁布对象:总部各部门、各门店 使用方式: 打印 下载 浏览 发文部门负责人:王灿 日期:2010年1 月8 日 相关部门1: 日期: 相关部门2: 日期: 复核: 财务部复核: 日期: 法务部复核: 日期: IT 部复核: 日期: 人事部复核: 日期: 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违规处罚管理办法 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违规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汉庭酒店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4、的发展,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公司各门店的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员工的违规处罚均适用本办法。 3.原则: 3.1 公司本着规范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为原则,纠正处罚违规行为。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3.2 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违规处罚结果在公司内实名通报,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3 公司对员工违规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 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3.4 若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不服

5、,员工享有向内审部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 3.5 门店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有向内审部检举、投诉的权利。详细检举及投诉规定请参见汉庭酒店集团反舞弊政策及职业道德与业务行为准则。 4.职责: 4.1 内审部负责门店违规处罚标准及处罚执行流程的制订和解释。 4.2 公司各职能部门或门店相关负责人可依据本办法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判定违规员工的处罚决定,并提交违规员工直属上级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同时通过邮件向违规员工所在城区的城区总经理、违规事项涉及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和内审部报备。 4.3 人力资源部会同门店相关负责人负责执行并记录处罚决定。 5.释义: 5.1 职能部门:指违规员工

6、所属门店,或人力资源部,或内审部,或其他发现并核实违规行为的部门。 5.2 门店相关负责人:指违规员工所在门店的相关负责人,包括城区总经理、门店店长、当班责任人、值班经理等。 5.3 直属上级:指门店违规员工的直接工作汇报对象。(请参见附件三:门店行政汇报关系矩阵) 5.4 门店店长: 指承担门店经营管理的直接负责人, 包括见习店长、 零级店长、 单店店长、直接管店的多店店长和直接管店的资深店长。(请参见附件三:门店违规行为处罚关系矩阵) 5.5 警告:指对违规员工提出公开的书面告诫,使其认识到该违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和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该行政处罚的目的是及时纠正和警示违规员工,如该员工仍进行或

7、不停止此种违规行为,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理。该行政处罚将记录入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5.6 记过: 将违规行为及其后果书面记录入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及违规员工的人事档案。 5.7 平衡计分卡归零:指员工因违规被开除并结算工资时,将其绩效考核的平衡计分卡余额全部清零,以取消其获得绩效奖金的权利。 5.8 平衡计分卡扣分: 指针对违规员工, 如违规行为属于本办法所列示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视该门店一年内所发生的违规次数,从其绩效考核的平衡计分卡总分中直接扣除相应分数。 5.9 未发放的季度奖金及年终奖金清零:指员工因违规被开除并结算工资时,取消其获得未发放的季度奖金及年终奖金的权利。 5.10 知

8、情:指违规员工的直属上级或门店店长对违规行为的发生知晓但未制止、或授意员工实施违规行为。直属上级刷授权卡或签字即视同知情;职务代理期间由职务代理人承担管理责任。 5.11 非知情:指违规员工的直属上级或门店店长对违规行为的发生并不知晓。 5.12 主动查处并上报:指违规员工直属上级或门店店长在发现违规行为后,主动进行或配合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知会相关职能部门。公司鼓励门店相关负责人主动查处并上报其管辖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可免除相应处罚。例如,门店店长主动查处并上报其管理的门店内所发生的违规行为,则该店的当班责任人(或分管前台的值班经理)、包括店长本人,均可免除相应处罚。 5.13 再次违规:再次违

9、规包含第二次违规以及第二次以上的违规。针对违规员工,指该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同一门店内再次违犯本办法第三章中所列示的三大类违规事件的行为;针对直属上级和门店店长,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其所管理的同一门店内再次出现违犯本办法第三章中所列示的三大类违规事件;针对多店店长、或资深店长、或城区总经理,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其所管理的同一门店店长再次违犯本办法第三章中所列示的三大类违规事件。 5.14 罚款:本办法实施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处罚决定在违规员工的当月工资中全额扣除罚款,违规员工的当月工资不足扣除的罚款部分,处罚执行人必须在收取罚款的当天将该部分罚款交由门店负责财务工作的运营负责人进行全款入帐,不得擅

10、自挪用罚款。违规员工及其直属上级在扣除或支付罚款后需在员工奖励(违纪处罚)单上签字,请参见附件二。 5.15 门店店长以下级别员工的违规,所有处罚追溯到店长结束;门店店长的违规,所有处罚追溯到门店店长的直属上级结束。如违规员工为门店店长,则其直属上级可能为某个多店店长、或某个资深店长、或所在城区总经理。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1. 本办法适用的行政处罚包括: 1.1 警告 1.2 记过 1.3 开除 2. 上述行政处罚可根据违规性质及违规金额而同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及扣减平衡计分卡,具体经济处罚标准请参见第四章。 3. 员工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财

11、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5. 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6. 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且证据确凿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6.1 情节特别轻微的; 6.2 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的; 6.3 因他人协迫或诱骗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重处罚: 7.1 有严重后果的; 7.2 给公司资产或名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7.3 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干扰调查工作的; 7.4 协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违反本

12、条例的; 7.5 对投诉人或调查人打击报复的; 7.6 屡犯不改的。 第三章 违规行为定义 1.第三章 违规行为定义 1. 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员工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述: 1.1 员工以各种手段侵占房费或其他营业收入,如: 1.1 员工以各种手段侵占房费或其他营业收入,如: 1) 门店员工一房多卖、多房一卖,通过换房等手段,进而侵占房费; 2) 门店员工对已结账账务进行非正常撤销结账及重新入住,进而套取房费; 3) 门店员工出售未经报批的房间(如工作间、地下室等),收入不入公司账; 4) 门店员工实际已加收房费

13、但操作为免加收半天房费及全天房费,进而套取房费; 5) 门店员工用店内自制优惠券套取房费(包括公司销售部没有批准的销售活动); 6) 门店员工对已发生房费、已发生付款进行冲调,进而套取房费; 7) 门店试营业前对外有偿试住,收入不入账; 8) 门店员工将客人现金支付的餐费不入账,私吞收入; 9) 门店员工将客人现金支付的小商品收入不入账,私吞收入;等 1.2 员工以各种手段套取积分,如: 1.2 员工以各种手段套取积分,如: 10) 门店员工更改会员卡信息为自己或他人套取积分; 11) 门店员工通过将入住客人在接待详单中做“同住”处理,并将与该门店员工存在利益关系的会员卡做为主单,以套取积分;

14、等 1.3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用各种手段侵吞客人的财产,如: 1.3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用各种手段侵吞客人的财产,如: 12) 利用客人的信用卡信息和密码,盗用客人的资金; 13) 盗用客人的会员卡储值金额; 14) 巧立名目向客人收费,进而侵吞收入; 15) 客人遗留物品不上交,侵吞客人财产;等 1.4 员工其他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的行为,如: 1.4 员工其他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的行为,如: 16) 门店员工与某中介串通,将散客客源擅自修改为该中介客源,套取佣金; 17) 门店员工将棉织品报废收入不入账; 18) 门店员工虚构小商品和原料等的进货价,进而从对外合同付款中赚取差价或回扣; 19)

15、 门店员工虚构销售合同和业绩,以赚取佣金或提升个人业绩;等 以上描述未尽之处,由收入审核组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最终解释。 2.2. 未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但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未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但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此类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员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述: 1) 涉及房价政策的自行促销,导致公司各类价格出现倒挂的自行促销; 2) 盗用客人会员卡号、公司卡号操作代人定房; 3) 门店员工夜审前将因未及时催账等工作导致无法收回房费的账户作临时挂账,不加收当天房费; 4) 门店与公司销售部没有认可的中介签订协议,中介返佣费直接以房费抵扣、 现金返还; 5) 门店员工将全天房费拆成多个时

16、租房,虚增出租率; 6) 门店员工将非房费收入(早餐、会议费等)入成房费收入,虚增出租率; 7) 信用卡及储值卡套现; 8) 其他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行为。 以上描述未尽之处,由收入审核组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最终解释。 3.3. 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或执行而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混乱、增加公司经营风险或成本、或使公司名誉受损 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或执行而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混乱、增加公司经营风险或成本、或使公司名誉受损 员工此类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方面: 1) 违反公司职业道德与业务行为准则的任何行为; 2) 违反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管理手册的任何行为,具体请参见:前台手册、员工手册、运营负责的财务工作指

17、导手册、销售手册、会员手册和客房手册等; 3) 其他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或执行而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混乱、 增加公司经营风险或成本、或使公司名誉受损的行为。 以上描述未尽之处,由上述制度或流程的制订部门予以最终解释。 第四章 处罚执行标准第四章 处罚执行标准 针对违规的具体处罚标准,请参见下表: 处罚处罚对象 对象 违规违规程度 程度 处罚类别处罚类别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未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 但未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 但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或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或执行而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执行

18、而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混乱、增加经营风险或成混乱、增加经营风险或成本、或使公司名誉受损 本、或使公司名誉受损 违规员工 首次违规 违规员工 首次违规 经济处罚1) 处以损失金额的 5倍罚款 2) 平衡计分卡归零 3) 未发放的季度奖及年终奖清零 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处以人民币 20 元200 元不等的罚款 行政处罚开除 警告 无 其他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重新培训;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重新培训;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再次违规 再次违规 经济处罚不适用 处以损失金额的 2 倍罚款 处以人民币40400元不等的罚款 行政处罚不适用 记过 警告 其他处罚不适用 对构成犯罪

19、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违规员工的 直属上级 首次违规 违规员工的 直属上级 首次违规 经济处罚知情: 1) 处以损失金额的 2倍罚款, 罚款上限为5000 元 2) 当期平衡计分卡基础管理项目清零 非知情: 1) 处以损失金额的 1倍罚款, 罚款上限为人民币 5,000 元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知情: 平衡计分卡扣 5 分 非知情:无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参见门店值班经理绩效考核及店长绩效考核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知情:警告 非知情:无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知情:警告 非知情:无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不适用 其他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

20、法机关 不适用 再次违规 再次违规 经济处罚知情: 1) 处以损失金额的 2倍罚款, 罚款上限为5000 元 知情: 平衡计分卡扣 5 分 参见门店值班经理绩效考核及店长绩效考核相关规定。 处罚处罚对象 对象 违规违规程度 程度 处罚类别处罚类别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未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 但未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 但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或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或执行而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执行而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混乱、增加经营风险或成混乱、增加经营风险或成本、或使公司名誉受损 本、或使公司名誉受损

21、 2) 当期平衡计分卡基础管理项目清零 非知情: 1) 处以损失金额的 1倍罚款, 罚款上限为人民币 5,000 元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非知情:无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行政处罚知情: 记过(第二次违规) 开除(第三次违规) 非知情:警告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知情:记过 非知情:警告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不适用 其他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不适用 违规员工所属 门店店长 首次违规 违规员工所属 门店店长 首次违规 经济处罚知情: 1) 处以损失金额的 2倍罚款, 罚款上限为5000 元 2) 当期平衡计分卡基础管理项目清零 非知情: 1) 处以损失金额的

22、 1倍罚款, 罚款上限为人民币 5,000 元 主动查处并上报: 无 知情: 平衡计分卡扣 5 分 非知情: 无 主动查处并上报: 无 根据门店店长 2010 年绩效考核相关规定, 店长需承担基础管理责任, 详细请参考店长 2010 年平衡计分卡基础管理项目评分细则。 行政处罚知情:警告 非知情:无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知情:警告 非知情:无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不适用 其他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不适用 再次违规 再次违规 经济处罚知情: 1) 处以损失金额的 2倍罚款, 罚款上限为5000 元 2) 当期平衡计分卡基知情: 平衡计分卡扣 5 分 根据

23、门店店长 2010 年绩效考核相关规定, 店长需承担基础管理责任, 详细请参考店长 2010 年平衡计分卡基础管理项目评分细则。 处罚处罚对象 对象 违规违规程度 程度 处罚类别处罚类别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未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 但未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 但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或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或执行而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执行而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混乱、增加经营风险或成混乱、增加经营风险或成本、或使公司名誉受损 本、或使公司名誉受损 础管理项目清零 非知情: 1) 处以损失金额的 1倍罚款,

24、 罚款上限为人民币 5,000 元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非知情: 警告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行政处罚知情: 记过(第二次违规) 开除(第三次违规) 非知情:警告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知情: 记过 非知情:警告 主动查处并上报:无 不适用 其他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不适用 第五章 处罚执行流程 第五章 处罚执行流程 1. 发现违规行为的职能部门或门店相关负责人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违规行为的违规证据收集工作,将违规证据进行记录和存档,作为处罚执行的评判依据,并形成书面评判决定,同时抄送违规员工所在门店相关负责人或违规事项涉及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和

25、内审部;若违规情况特别复杂,可申请由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判(请参见附件一:汉庭酒店集团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成员构成及工作准则) 。 2. 在执行违规处罚时,如果违规员工为门店员工(店长以下级别) ,由其所属门店店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执行处罚;如果违规责任人为门店店长,由该店长所在城区的城区总经理会同人力资源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执行相应处罚。 处罚执行人必须填写如附件二所示的员工奖励(违纪惩罚)单 。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记录上述处罚决定。 针对涉及罚款的违规案例,处罚执行人需在收取罚款的当天将该款项转交门店负责财务工作的运营负责人并全款入帐。 4. 门店违规案例

26、举例(请参见附件四: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违规案例举例)。 部负第六章 第六章 附附本办法自20负责解释并更附附则 则 010年1月11日更新本办法。日起正式执行原酒店收行。根据管理入违规处罚细理层授权,并细则自本办并结合公司经办法执行之日经营管理需要日起,正式废要,内审废止。 【注解】 城区总代表: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内审部根据违规案例情况指定一位城区总代表参加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会议。附件一:汉庭酒店集团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成员构成及工作机制附件一:汉庭酒店集团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成员构成及工作机制 1. 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架构: 1.1 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由管理层代表一名、人力资源总监、运营总监、

27、销售/市场总监、法务部代表一名、城区总代表一名、内控与内审总监等七位组成。 1.2 专家委员会成员也可授权专人代表其本人参加专家委员会会议,被授权人享有同等权利。 2. 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 1.3 内审部负责定期召集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会议,提前准备会议材料,记录并保管会议纪要。 1.4 为保证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成员判断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所有违规案例中的违规案例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嫌疑人、违规嫌疑人的直接上级等)、违规案例所在门店均以匿名形式提交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裁决。 1.5 违规嫌疑人有权利进行书面申诉,陈述违规事件经过,以确保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全面了解该违规案例并做出公允裁

28、决。 2.3 违规案例的判定采取投票表决方式,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违规审核专家委员会管理层代表内审部人力资源部运营部销售部法务部城区总代表 附件二:汉庭酒店集团员工奖励(违纪处罚)单附件二:汉庭酒店集团员工奖励(违纪处罚)单 员工奖励(违纪惩罚)单.xlsx 1.1 2010年公司仍沿用员工奖励(违纪惩罚)单来记录违规案例以及对违规员工及其直属上级和门店店长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自2011年开始,公司将采用新版的员工奖励(违纪惩罚)单。 1.2 填写说明: 1.2.1 A.轻度过失等同于本办法第三章所列示的第三类违规行为; 1.2.2 B.严重过失等同于本办法第三章所列

29、示的第二类违规行为; 1.2.3 C.重度过失等同于本办法第三章所列示的第一类违规行为。 部门:年 月 日姓名性别发生地点职务岗位发生日期1.详述事实经过:2.所违反的条款属于:A.轻度过失B.严重过失C.重度过失3.拟予处理A.轻度过失B.严重过失C.重度过失D.其他4.所奖励的条款属于:奖励条例第【 】条,第【 】款规定。5.罚款【 】元奖励【 】元6.员工签证:7.值班经理签认:8.比准人:员工奖励(违纪惩罚)单员工奖励(违纪惩罚)单附件三: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行政汇报和处罚矩阵附件三: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行政汇报和处罚矩阵 1. 门店行政汇报关系矩阵请参见下表: 汇报 汇报 关系 关系 情况

30、A 情况 A 情况 B 情况 B 情况 C 情况 C 违规违规员工 员工 门店普通员工(如前台、客房等) 当班责任人、或分管值班经理 门店店长:包括见习店长、或零级店长、或单店店长、或直接管店的多店店长、或直接管店的资深店长 违规违规员工员工的 的 直属直属上级 上级 当班责任人、或分管值班经理 门店店长:包括见习店长、或零级店长、或单店店长、或直接管店的多店店长、或直接管店的资深店长 多店店长、 或资深店长、或城区总经理 违规违规员工员工所属 所属 门店门店店长 店长 门店店长:包括见习店长、或零级店长、或单店店长、或直接管店的多店店长、或直接管店的资深店长 多店店长、 或资深店长、或城区总

31、经理 不适用 2. 门店违规行为处罚关系矩阵请参见下表: 处罚 处罚 关系 关系 情况 A 情况 A 情况 B 情况 B 情况 C 情况 C 违规违规员工 员工 门店普通员工(如前台、客房等) 当班责任人、或分管值班经理 门店店长: 包括见习店长、或零级店长、或单店店长、 或直接管店的多店店长、 或直接管店的资深店长 违规违规员工员工的 的 直属直属上级 上级 当班责任人、或分管值班经理 门店店长:包括见习店长、或零级店长、或单店店长、或直接管店的多店店长、或直接管店的资深店长 多店店长、或资深店长、或城区总经理 违规违规员工员工所属 所属 门店门店店长 店长 门店店长:包括见习店长、或零级店

32、长、或单店店长、或直接管店的多店店长、或直接管店的资深店长 多店店长、或资深店长、或城区总经理 不适用 附件四: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违规案例举例 附件四: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违规案例举例 1.本案例适用于本办法第三章中所包含的第一类违规行为(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1.1 案例描述: 违规行为于2009年发生在门店甲。客人甲于10月25日14:15入住8522房,于当日18:30离店,房费为人民币219元;客人乙于10月25日21:15入住8219房,于次日06:30离店,房费为人民币200元。 核实如下: 违规员工在客人甲离店时,未在PMS系统做结帐退房,而是等客人乙入住酒店时

33、操作成客人甲从8522房换到8219房,并将入住人更改为客人乙。在客人乙离店时,客人甲的房费被计入PMS系统,但客人乙的房费并未被计入PMS系统。 该案例属于违规员工侵吞了客人乙的房费收入, 导致公司损失房费收入。 1.2 处罚判定: 针对如附件三所列示的三种情况(A、B、C),视违规员工所属职务以及相关违规行为当事人对违规案例的知情程度,将对其的具体处罚列示如下: 1.2.1 情况A(违规员工为门店前台员工): 1.2.2 情况B(违规员工为门店当班责任人或分管值班经理): 1.2.3 情况C(违规员工为门店店长): 附件四: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违规案例(续) 附件四:汉庭酒店集团门店违规案例(

34、续) 2. 本案例适用于本办法第三章中所包含的第二类违规行为 (未侵占公司资产或收入, 但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2.1 案例描述: 违规行为于2009年发生在门店丙,房费标准为每间夜人民币200元。客人丙于10月21日19:41入住该店某客房,10月22日20:31挂S账,应收取2天房费,但实际只收取1天房费。 核实如下: 违规员工于10月22日白天催帐时,客人表示会继续住,后来该员工忘记再次催帐,待晚上查房时发现该房间没有行李,查明客人已经离店,因此该违规员工将房费挂帐。该案属于违规员工夜审前因未及时催账等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房费收入。 处罚判定: 针对如附件三所列示的三种情况(A、B、C),视违规员工所属职务以及相关违规行为当事人对违规案例的知情程度,将对其的具体处罚列示如下: 2.2.1 情况A(违规员工为门店前台员工): 2.2.2 情况B(违规员工为门店当班责任人或分管值班经理): 2.2.3 情况C(违规员工为门店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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