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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15GWh汽车动力电池)环评报告书.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8062948 上传时间:2022-09-29 格式:PDF 页数:171 大小: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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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建设单位(盖章): 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二年九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I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05六、结论.137附表.138环境风险专项评价.140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II附件

2、:附件:附件一项目委托书(P1)附件二项目备案证(P2)附件三关于备案的情况说明(P3)附件四建设单位承诺书(P4)附件五营业执照(P5)附件六法人身份证(P6)附件七规划用地红线(P7-12)附件八污水处理厂批文、验收意见及扩建项目建议书批复(P13-23)附件九规划相符性说明(P24)附件十污水接管协议(P25)附件十一危废暂存承诺书(P26)附件十二一期项目地下水监测报告(P27-37)附件十三一期项目噪声监测报告(P38-43)附件十四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射阳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30)的批复(射政复202153 号)(P44)附件十五技术服务合同(P45-51)附件

3、十六胶水 MSDS 及 VOC 检测报告(P52-63)附件十七项目主要原辅料 MSDS(P64-145)附件十八专利证书(P146-147)附件十九类比数据依据(P148-167)附件二十湖北中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废电池处置承诺书(P168-169)附件二十一 现有项目的批复(P170-174)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III附图: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三项目周边现状图附图四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附图五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六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图附图七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划实施规划图附图八射阳经济开发区

4、西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九现场照片图附图十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图附图十一江苏省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十二燃气工程规划图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108-320924-89-01-663305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杨正亚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7305153199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江苏 省(自治区)盐城 市射阳 县(区)/ 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幸福大道南侧、S226 西侧地理坐标地理坐标( 120 度 12

5、 分0.665 秒,33 度 45 分 18.929 秒)国民经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行业类别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877 电池制造 384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申报情形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备案)部门部门(选填选填)盐城市射阳县审批局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备案)文号文号(选填选填)射行审投资备2022459 号总投资总投资(万元万元)750000(二期)环保投资环保投资(万元万元)3600环保投资

6、占比环保投资占比(%)0.48%施工工期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地(用海用海)面积面积(m2)二期 533333(约 800 亩)专项评价设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情况环境风险专项本项目风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值,因此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规划情况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发展规划(2018-2030)审批机关:射阳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射阳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30)的批复(射政复202153 号)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园区规划环评工作

7、正在开展,暂未取得审查意见。根据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发展规划(2018-2030),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主导产业选择航空、电子信息、机械加工、纺织服装、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大健康产业等。本项目为汽车动力电池项目,属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符合西区产业定位。其他其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 生态保护红线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2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本次扩建

8、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射阳河(射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最近直线距离约为 8.7km, 不在已明确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故本次扩建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以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本次扩建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图详见附图六。(2)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 年度射阳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 年射阳县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点(射阳县环境监测站点)达标的基本污染物是SO2、NO2、CO、O3、PM2.5、PM10,即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 2021 年, 3 个国考断面年均水质符合类的断面比例为 100%,2 个省考断面年均水质符合类的断

9、面比例为 50%,17 个市考断面年均水质符合类的断面比例为 5.9%。本次扩建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次扩建项目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均不超标,故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本次扩建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射阳县陈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本次扩建项目建设不会明显降低周边环境质量。资源利用上线本次扩建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公司统一供水,用电由当地供电局供应,扩建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800 亩,选址位于规划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发展规划要求,因此本次扩建项目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

10、入负面清单项目所在地暂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因此对照国家及地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3方产业政策进行分析,详见表 1-1。表表 1-1本本次扩建次扩建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对照分析表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对照分析表序号序号文件文件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版)经对照,扩建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经对照,扩建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十九、轻工、13、锂离子电池”。3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32 号)附件三江苏省产业结构

11、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经对照,扩建项目不属于文件中列明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禁止类。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经对照,扩建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5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经对照,扩建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6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经对照,扩建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因此本次扩建项目符合当地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不突破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底线,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满足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综

12、上所述,本次扩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文件要求。1.2 主体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主体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属于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中的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集聚高端要素、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的核心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支撑区;支撑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承载高强度、多功能国土开发的战略空间和增长极。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建设空间;推进城镇协调发展;优化提升产业能级;保护生态环境。扩建项目为新增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 属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符合西区产业定位,符合江苏省及盐城市主体功

13、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4能区实施规划中的相关要求。1.3 扩建扩建项目与项目与江苏省实施江苏省实施细则细则(苏长江办发苏长江办发202255 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扩建项目与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 号)相符性分析内容见表 1-2。表表1-2扩建扩建项目与项目与江苏省实施江苏省实施细则细则(苏长江办发苏长江办发202255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序序号号相关要求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14、 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以及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文件要求。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 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内,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文件要求。3严格

1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次扩建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射阳河

16、(射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直线距离约为 8.7km,扩建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5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

17、控责任。项目, 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符合文件要求。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经济开发区内,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

18、线、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 符合文件要求。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此项。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 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此项。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项目所在射阳经济开发区,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

19、,符合文件要求。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符合文件要求。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

20、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6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符合文件要求。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 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

21、公共设施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项目周边 500 米范围内无化工企业,符合文件要求。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玻璃制品制造业,不属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符合文件要求。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 项目不属于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

22、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 也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项目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 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 淘汰类

23、、禁止类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以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7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文件要求。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待有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本项目从严执行。1.4 扩建扩建项目与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2022 年版年版)相符相符性分析性分析内容详见表内容详见表 1-3。表表

24、1-3扩建扩建项目与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2022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序号序号要求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相关的码头和长江通道项目,故符合相关要求。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内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

25、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故符合相关要求。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内,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故符合相关要求。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

26、区内,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本项目符合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本次扩建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故符合相关要求。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27、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8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内,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内,故符合相关要求。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此项。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尾矿库项目,符合相关

28、要求。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故符合相关要求。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内,本次扩建项目为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内,本次扩建项目为

29、年产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符合相关要求。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待有更加严格规定的文件,本项目从严执行。综上所述,本次扩建项目符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 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年版) (长江办20227号)中相关要求。1.5 扩建扩建项目与江苏省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次扩建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次扩建项目与江苏省“三线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

30、5GWh 汽车动力电池)9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内容见表 1-4。表表 1-4扩建扩建项目与项目与江苏省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管控管控类别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

31、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 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及二级保护区, 且不属于文件中所禁止的化学纸浆造纸企业及制革、化工、印染、电镀、 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次扩建项目总量控制按文件要求执行。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

32、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内河运输。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 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不属于高耗水、 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沿海地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为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文件中所禁止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次扩建项目污水经处理后接管射阳县陈洋污水处理

33、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尾水排入小洋河, 不增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10加海洋排污总量。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文件中提出的禁止活动, 且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不涉及船舶运输。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 2020 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25%。本次扩

34、建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不占用岸线资源。综上所述,本次扩建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1.6 本本次扩建次扩建项目与项目与 盐城市盐城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发2020200 号)的内容,本项目位于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境内,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控制单元,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5。表表 1-5本本次扩建次扩建项目与盐城市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生态环境分

35、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符性分析名名称称类类型型“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园区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严格禁止建设电镀、水泥、印染、酿造、医药、化工等重污染企业。(3)不得引进排放含大量油脂污水项目;不得引进医药中间体、 原药生产等项目;不得引进含表面处理和电镀的电子产业,不得排放含重金属的废水。本次扩建项目符合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发展规划要求,且不属于文件中所列出的重污染企业; 本次扩建项目不含表面处理及电镀, 且所排放废水不含重金属。污染物排(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

36、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本次扩建项目按照总量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11放管控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控制制度要求落实总量来源。环境风险防控(1)开发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事故的危害,确保开发区环境安全。(2)在开发区西区外设置 50 米的空间防护距离,东区大兴河东侧设置 200 米的空间防护距离。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企业按规定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储

37、备必须的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次扩建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可达

38、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综上所述,本次扩建项目符合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1.7 本本次扩建次扩建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表表 1-6扩建扩建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序序号号文件文件要求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政发2014137 号)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在石化、 有机化工、表面涂装、 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 油罐车的油气回收

39、治理, 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本次扩建项目选址为规划工业用地。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涂布、注液、化成、电解液生产、NMP 精馏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涂布废气经NMP 回收装置(冷凝+水喷淋)回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12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 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收进入精馏生产线后回用于生产,其他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通过符合规范的处理措施处理,收集率不低于90%、 处理效率不低于 90%,可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满足 VOCS综合治理的要求

40、。2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 号文)1、鼓励对排放的 VOCs进行回收利用, 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 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 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 确保 VOCs 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 VOCs总收集、 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90%。3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严格涉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 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

41、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排放项目, 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加强废气收集, 安装高效治理设施。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函201953 号)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是我国 VOCs 重点排放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重点行业 VOCs 综合治理。本次扩建项目不属于文件中所列出的重点行业5江苏省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06 号)加大对企业治理设施的分类指导, 鼓励企业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提高VOCs 治理效率

42、。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 VOCs 治理设施开展效果评估, 对设施工程设计不规范、 设施选型不合理、 治理设施简易低效(无效)导致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不达标的企业, 提出升级改造要本次扩建项目不属于文件中列出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且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采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9672018)中推荐工艺进行非甲烷总烃的治6盐城市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盐大气办20206 号)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13求,6 月底前完成改造并报生态环境部门, 逾期未改造或改造后排放仍不达标准的,依法关停。VOCs 排放量大

43、于等于 2千克/小时的企业,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去除效率不得低于 80%。理,去除效率大于 80%,可有效减少 VOCs 的排放。1.8 扩建扩建项目与项目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 年本年本)相符相符性分析性分析扩建项目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相符性分析内容见表 1-9。表表 1-7扩建扩建项目与项目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年本)相符相符性分析性分析序序号号要求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

44、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内, 符合射阳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周边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2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 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本次扩建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射阳河(射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直线距离约为8.7km,本次扩建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 亦不在

45、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不在禁止建设的区域。3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本次扩建项目采用先进的全自动化生产线设备提高产品质量。4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一)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3%, 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企业具备锂离子电池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实际投产后研发经费按照文件要求投入;企业检验能力、检验精度

46、及生产工艺满足文件要求。企业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满足文件要求,产品应按照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14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二)企业应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智能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达到以下要求:1.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电极涂覆后均匀性的监测能力,电极涂覆厚度和长度的控制精度分别不低于 2m 和 1mm; 应具有电极烘干工艺技术,含水量控制精度不低于10ppm。2.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注液过程中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控制能力;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高压测试(HI-POT)在线检测能力。3.锂离子电池组企

47、业应具有单体电池开路电压、内阻等一致性控制能力,控制精度分别不低于 1mV 和1m;应具有电池组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能力。(三)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包括质量方面的控制流程、防止和发现内部短路故障的控制程序、试验数据和质量记录等内容,鼓励通过第三方认证,设立质量检查部门,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四)企业应依据有关政策及标准,对锂离子电池产品开展编码并建立全生命周期溯源体系,鼓励企业应用主动溯源技术。文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5产品性能(一)电池1.消费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80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500

48、Wh/L。循环寿命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2.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使用三元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10Wh/kg ,电池组能量密度150Wh/kg;其他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5Wh/kg。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5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350W/kg。循环寿命1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3.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00Wh/kg。循环寿命5000 次且企业产品性能应满足文件要求,产品应按照文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

49、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15容量保持率80%。(二)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比容量145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65Ah/kg,钴酸锂比容量160Ah/kg,锰酸锂比容量115Ah/kg,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三)负极材料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无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四)隔膜1.干法单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横向拉伸强度10MPa,穿刺强度0.133N/m。2.干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穿刺强度0.133N/m。3.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

50、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穿刺强度0.204N/m。(五)电解液水含量20ppm,氟化氢含量50ppm,金属杂质钠含量2ppm,其他金属杂质单项含量1ppm。6安全和管理(一)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当年及上一年度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设立产品制造安全质量追溯手段,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构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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