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刘庄煤矿运输区运输各项管理制度汇编编制单位:运输区运输各项管理制度目录一、 运输综合管理制度1.副井提升管理制度42.副井口管理制度53.刘庄煤矿运输区轨道运输管理规定64.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暂行)95.运输安全设施检查制度136.运输车辆复轨管理规定147.硫酸使用保管管理规定158.运输隐患排查制度179.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810.运输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处理有关规定1911.运输安全活动制度2012.防 火 制 度2113.小绞车管理制度2214.运输区职工培训管理制度2415.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2616.井筒吊运长料管理制度2717.大型材料设备运
2、送制度3018.设备包机制度3119.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3220.轨道及构件管理规定3321.运输档案管理规定3522.门式起重机定期保养制度3623.门式起重机司机岗位责任制度3724.门式起重机司机交接班制度3825.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制度3926.门式起重机润滑保养制度4027.门式起重机修理制度4128.门式起重机实际操作制度4229.要害场所管理制度4330.油 脂 管 理 制 度4431.交接班制度4532.班前班后会制度4633.运输区值班制度4734.运输设备巡回检查制度4835.运输信号管理制度4936.钢丝绳的检查、维护、保养制度5137.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543
3、8.停送电制度55二、地面矸石山管理制度39.刘庄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暂行)5640.地面排矸管理制度6741.矸石山灾害事故报告制度6842.矸石山隐患排查制度71三、运输车辆管理制度43.井下乘人车运送人员的管理规定7244.斜巷乘车制度7345.斜巷行车不行人制度7446.刘庄煤矿平板车、材料车使用管理规定7547.运输区材料车检修管理规定7848.矿车使用管理制度7949.“四超”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8050.运输区装车封车管理规定8251.封车器使用管理规定8352.电机车运行管理制度8453.机车检查检修试验制度8554.人车检查检修制度8655.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8756.
4、电瓶维护使用管理制度8857.车辆管理使用制度89四、运输各队管理制度58.运输区交窑队管理制度9159.运输区地面队管理制度9260.运输区钉道队管理制度9561.运输区井下队管理制度9962.运输区机电队管理制度10363.运输区下料队管理制度10564.运输区斜巷队管理制度10665.井下大巷运输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061. 副井提升管理制度1、 上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交窑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严禁抢罐、挤罐和超员乘罐,严格遵守乘罐时间,特殊情况,必须经矿调度室同意方可上、下。2、 严禁在同一层罐内人物混装。3、 严禁携带长物、重物进罐,长物、重物应装在矿车内,利刃工具经保护包装后方可乘罐。4、
5、 雷管、炸药分装分运,其它人员不得同罐上、下。5、 升降大型设备和物料,必须制定措施,报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提升。6、 井口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管理工作,井口房内,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7、 上、下井口严禁堆放杂物,下井的物料使用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运走。8、 提人时,上、下把钩工看好安全门,清点好乘罐人数,要将罐帘子挂好,然后向信号工发送走钩信号,信号发出后,任何人不准进出和靠近罐笼。罐笼没有到位停稳,没打停点,不准任何人提前打开罐帘,提前出罐笼。9、 井口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检身制度,严禁各类不员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高跟鞋、布鞋、拖鞋、背心、不带安全帽、矿灯或酗酒后入井。10、 乘
6、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井口管理制度,听从指挥,服从检查,严禁拥挤、起哄或刁难井口管理人员。11、 对外单位来矿检查、参观人员,要讲礼貌,主动让路、让座。2. 副井口管理制度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井口场所,并在明显位置悬挂“井口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2、要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及信号装置,确保安全运转。3、阻车器应处在正常挡车状态,防止坠井事故发生。4、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对下列人员不准进入井口棚或入井:(1)带烟火者;(2)喝酒者;(3)锋刃工具无套者;(4)不带矿灯、安全帽者;(5)穿化纤衣物者;5、井口棚内严禁乱堆、乱放物料,保持通道畅通,对入井的物料在装矿车或罐笼时要绑扎牢固。6、入井
7、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入井,其它时间副层栅栏门要用锁锁牢,防止人员进入。7、在上、下人员时,上平台必须设把钩工,由上平台把钩工主发信号给信号工,信号工只有在收齐所有信号,并监视乘人及装罐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绞车房发出开车信号。8、井口20m内严禁烟火、割焊,对确需割焊施工的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并经有关单位及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9、严禁任何人在井口扒瞧,严禁任何人穿越井筒,严禁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3. 刘庄煤矿运输区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第一部分 机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为适应当前矿建阶段运输工作的需要,预防机车脱轨、追尾、对撞、侧撞、撞压行人、撞坏风门等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生产有序地进行和机车运输安
8、全,特制定运输区现阶段机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如下:一、总体要求1、掘进轨道铺设质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茬不得大于2mm。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的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
9、的钢轨型号。2、加强主要运输大巷和掘进已经铺设的轨道、道岔等运输线路设施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使之达到轨道铺设质量标准要求,减少机车因轨道铺设质量问题而发生脱轨事故的几率。凡是因轨道质量造成机车脱轨事故的,对施工责任单位给予重罚。3、加强机车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坚决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对“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的规定。4、机车司机必须按井下调度人员的指令行车,司机在开车前必须先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5、列车或单独机车都
10、必须前有照明,后有尾灯,每列车必须跟有押车工。6、列车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特殊区段需要顶车作业时,押车工必须在车前10m处人行道上领车前进,机车速度不得大于1m/s。司机和押车工要密切配合,在顶车作业时,不允许摘除矿车的连接链,以防脱轨。7、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8、井下所有职工在机车运输发生紧急情况时,都有权用矿灯向机车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紧急信号使用规定为:用矿灯对机车司机作上下晃动。机车司机在发现紧急停车信号后,应根据列车运行情况采取响应的应急措施。但非危险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
11、使用紧急停车信号,发现有人员随意使用机车紧急停车信号的,机车司机应及时汇报给调度,并对责任者给予重罚。9、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安全距离。10、定期对机车的制动装置进行测定,确保运送物料时制动距离不超过40m;运送人员时制动距离不超过20m的规定。11、机车在牵引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大件车时(装运物料超过材料车或矿车长、宽、高度时即为超长、超宽、超高;单车装载超过3T即为超重),原则上人力推送。确实需要机车牵引时,必须有材料使用单位写出专门的材料运送安全措施,经矿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交运输区安排运送。如果没有措施运输区不给予安排运送。在牵引“四超”车
12、辆时必须使用专用的连接器连接,严禁用其他物品代替。12、运送锚杆、锚索、锚网、背板、轨枕等物料时,材料使用单位必须事先将所运送材料捆扎牢靠,以防列车运行中物品坠落伤及行人,否则,运输区不给予运送。13、使用机车牵引或顶推脱轨的机车、矿车复轨时,应先观察现场的情况,安排专人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应站在轨道外不小于400mm处,听从指挥人员的口令,借助复轨器、千斤顶等工具进行复轨操作,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14、押车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合理编列,编列完毕后,确保连接销插正、插牢、闭锁可靠,连接装置严禁用其他物品代替,禁止使用磨损超限或变形变音的连接器。15、押车工必须待车停稳后再摘挂连接器装置,严禁将头
13、伸入两车之间操作。16、严禁超载编列,我矿机车牵引矿车数量规定如下:5吨机车,牵引煤车不超过12辆,牵引矸石车不超过8辆;8吨机车牵引煤车不超过22辆,矸石车数量不超过15辆;17、机车通过主要运输石门和掘进等施工区段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地段两端外40m处设置警示标志和安排专人值勤,机车通过前必须安排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保证列车安全通过。机车通过施工地段时必须鸣铃示警,慢速通过。18、押车工扳动道岔前,司机必须将机车在道岔外停稳,严禁司机不停车而在车上自己扳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19、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
14、即紧急停车。20、制动时,不可施闸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21、途中因故障停车后,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但不得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可用其它机车拖回井下机车修理硐室进行维修。22、通风在设置风门时,应考虑两风门间有一列车长度的距离。机车在通过风门时,首先要减速缓行、慢进慢出。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严禁超两风门间距组列和用机车头抵开风门。二、特殊规定1、凡是使用机车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的时间,把本措施对机车司机进行多贯彻、多强调。注重班前的安排和班后的总结。2、各井下作业单位,要教育本单位职工,入
15、井后要走人行道,不要在道间行走、逗留,特别是在噪音大的地方。在人员通过风门、岔道口等地点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井下不得扒、跳运行中的列车,严禁矿车乘人,一经发现交由安监部门从重处罚。3、地面运输系统方面,保卫部门要加强地面运输线路的巡逻,杜绝周边农村闲杂人员在运输线路上长时间逗留,或列车在车场未停稳前捡取杂物,以免造成其他意外伤害。4、地面机车运输要特别要加强雨、雾天气时行车的管理和机车通过通往风井、矸石井路口的管理,做到谨慎慢行、小心通过。5、地面严禁在井口南门等非装卸料的场所装卸材料和设备,一经发现,从严处理。6、对目前采用钩环式不回转三环链连接器的矿车管理,连接环要
16、用专用工具摘、挂;不论是轻、重车,在不组列时,三环链都要及时挂起。否则,发现一辆矿车两端任一断不挂,按照每辆车对责任单位给予10元的罚款。责任范围划分如下:进入副井井口房的矿车和井下所有的矿车属于井下队负责;出了副井北门和地面范围内的车皮属于地面队负责。7、机电队矿车组要加强对全矿所有类型的矿车的检修,确保参与运行的矿车完好,凡是因矿车检修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对机电队给予重罚。三、机车运行范围的划分和行车管理1、综掘二、综掘三队以及在主运输石门里段施工的开拓一、二队,机车主要在:“运输主石门副井”区间内运行。2、在回风主石门里段施工的开拓三队供车,原则上从回风主石门供车皮,从回风二石门出重车;特
17、殊情况下机车都从回风主石门进出。3、2901施工的主井皮带机斜巷,机车主要在“回风主石门回风二石门风井(西翼运输大巷运输二石门运输主石门)副井(矸石井)之间运行。4、在西翼运输大巷施工的2903队和徐州一队,机车在西翼运输大巷运输二石门运输主石门副井之间运行。5、在回风二石门施工的开拓四队,机车在“回风二石门风井(西翼运输大巷运输二石门矸石井(运输主石门副井)之间运行。6、施工矸石井胶带机斜巷的徐州二队和在集中回风巷施工变电所回风巷的开拓二队,机车在“运输二石门集中回风巷风井”运行。7、施工矸石胶带机尾部联络斜巷的开拓三队,机车在“运输二石门运输主石门副井”之间运行。8、当各处机车出现故障或其
18、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时,及时汇报井下运输调度,由井下运输调度统一安排行车路线。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附:井下运输系统示意图一份。第二部分关于材料车、平板车在运输中联接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了消除隐患,统一规范材料车、平板车在运输过程中联接,特作如下规定:一、在材料车两端碰头的销孔处加焊45250mm的联接销,平巷运输时,在两车之间用15.5以上,长1000mm或长2500mm两头插接的钢丝绳头和规格为4.1 T的马蹬联接。二、平板车在运输过程中的联接,采用15.5以上,长1000mm两头插接的钢丝绳头和规格为4.1T的马蹬联接。三、材料车、平板车在平巷运输时,必须使用合
19、格的钢丝绳头和马蹬及正规的联接销联接,严禁使用铁丝等其他物代替钢丝绳头,严禁使用钎子、锚杆、螺丝、塘材棍等物代替联接销;斜巷运输时,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联接装置。钢丝绳勾头(滑头)必须有护绳环。钢丝绳头插接长度必须符合要求,不小于3.5圈。四、在联接车辆时,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头、马蹬和联接销,发现有磨损超限、变形严重、断丝超限、裂缝断裂等异常现象,严禁使用。联接的方式和部位必须正确,马蹬丝扣必须上紧。五、材料车所装物料重量不得超过3T,3T以上的物料及设备必须使用平板车。平板车的装载重量一般不超过8T,否则必须根据巷道倾角进行计算,编制专门的措施。六、材料车、平板车在装物料、设备时,严禁超载
20、、超高、超宽、超长、装偏。要绑扎牢靠。确需用材料车、平板车装运“四超”车辆时,必须另行制定安全措施;七、用材料车、平板车运送物料、设备时,起动应平稳,运行要匀速,严禁急起、急停,斜巷严禁不带电松车。八、严禁材料车、平板车搭乘人员。平巷运输的跟车工严禁站在材料车和平板车上。九、材料车、平板车要定期检修,符合完好标准,否则不能使用。十、其余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运输若干规定等规程及措施。十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刘庄煤矿。4.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暂行)为了加强井下斜巷矿车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煤矿加快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
21、,特制定“刘庄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相关条文。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斜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斜巷轨道运输、采区斜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斜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斜巷轨道运输。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各级“斜巷轨道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第四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对本单位的斜巷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第五条明确专职运输工区的区长、非专职运输工区的一名副
22、区长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各单位制定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罚办法,建立运行许可证制度。 二、负责对电绞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并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 三、负责对当班电绞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 四、负责对本单位斜巷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不符合运输标准的要摘除其运行许可证。 五、负责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安装使用和检查工作。第三章 一
23、般规定第六条小电绞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电绞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第七条小电绞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第八条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
24、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电绞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第九条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车;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挂钩工同意并打定钟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第十条电绞运行时禁止在斜巷内休息和工作,如需在斜巷内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第十一条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他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建立斜巷管理台帐,登记该斜巷设备与设施的技术参数;选用设备与设施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设备与设施完好及包机人;管理单位变化情况及检查存在问题。记录设备
25、与设施的原始设计和施工情况。第四章 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第十三条斜巷巷道、各车场、甩道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距离、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室。第十四条各车场具体要求: 一、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1.5倍。 二、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 三、上车场不得有向电绞的倾斜度,以免车辆自溜下滑。 四、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条规定要求。第十五条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的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
26、半径符合以下要求; 一、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m;行驶二吨矿车时,安设3#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6m。 二、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m。第十六条斜巷运输不应采用对拉电绞施工方式,如确需使用对拉电绞,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必须开凿电绞和设备峒室或在5m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m以上。第十七条倒拉电绞前方应设有护身柱(不少于2棵)或护身石垛,保护强度要经计算后选择材料。第十八条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和皮带或溜子运输时,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在溜子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
27、溜子和皮带。第十九条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不得冲刷道心。第二十条小电绞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电绞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600mm。峒室支护达合格品。第五章 绞车第二十一条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牢固,方便操作。做到不爬绳、不药绳、不跳绳,排列整齐。第二十二条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电绞要安装在轨道外侧,电绞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小于500mm,迎头应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规定,禁止用小滑板代替,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要全部外露,便于检查,并落实检查负责人。导向轮支柱
28、应符合设计要求,顶窝在硬面内200mm,柱下穿铁鞋,支柱角6575。第二十三条绞车基础必须使用地锚固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压戗柱固定时,戗柱角为6575;柱顶应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要牢固可靠,小电绞底梁可用18#槽钢或2002001500的方木,地脚螺丝或垫圈应符合小电绞地脚孔要求。小电绞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第二十四条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装置。第六章 信号装置第二十五条信号要声光兼备,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整齐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峒室内,线路做到吊挂整齐。第二十六条斜巷上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车房必须设有信号失效报警装置。
29、多甩道提升时,各车场信号应有区别。第七章 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第二十七条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第二十八条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可以使用带丝扣的马蹬或带鸡嘴的保险钩头,钢丝绳鼻子必须有护绳并且进行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3.5个捻距,钩头、马蹬强度应根据提升载荷选择,并符合要求。第二十九条倾斜角度超过12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联,另一端必须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连接器上并捆扎牢固。第三十条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矿车连接装置至
30、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静载荷的拉力试验。矿井应建立自检机构并有自检设备,设专人定期进行试验工作,并记录存档备查。第八章 斜巷安全设施第三十一条在轨道运输的倾斜巷道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新设计的运输斜巷,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装设有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斜巷必须坚持使用,并定期检查维修试验,责任到人。第三十二条选用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第三十三条防跑车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作灵活,挡车可靠。第三十四条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处必须安装使用连锁
31、道挡装置或连锁安全门装置。第一道门或道挡装在距变坡点11.5m处的平巷,第二道装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提升列车场地的斜巷地点,连锁道挡或安全门前方,应设有一道常闭道挡。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连锁道挡或安全门必须和绞车及语言报警系统连锁,当两道道挡或安全门同时打开时,绞车无法运行、语音系统发现严禁斜巷行人的警报。第三十五条斜巷下车场起坡点和各甩道起坡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远控安全门,手动式安全门安装距离不大于5m,安全门正常处于关闭,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安全门应与语言报警系统连锁。第三十六条下山掘进时,迎头下山要安设二道安全门,第一道距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5m,第二道距第
32、一道不超过所提列车长度3m,两门随掘进或扒装机前移。第三十七条 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坡点向上5m安设第一道常闭安全门,距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5m安设第二道常闭安全门,此门随掘进前移。第三十八条斜巷下部车场各甩道口常闭安全门要实现远控,由下口挂钩工在下口躲避峒室口通过钢丝绳、滑轮、杠杆等机构实现远程控制;下山掘进常闭安全门要有专人操作。第三十九条安全门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门轴直径不小于30mm,门柱可用工字钢也可用木柱,强度符合设计要求,顶、底窝深度从硬面不小于200mm深,立柱角度为迎山7075,固定牢固,顶、底不得加楔。第四十条电绞斜巷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装若干道地滚,具体应以
33、钢丝绳不托地板为准,间距不大于20m;变坡点处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40mm;地滚安装要平整、稳固,转动灵活。第四十一条斜巷高低起伏,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天滚,数量以绳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甩道或下车场侧帮要装立滚,甩道道芯要装扒绳轮和地滚,数量以不磨绳为准。第九章 轨道质量第四十二条轨道敷设必须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达合格品以上;斜巷轨道要设防滑设施,要消灭杂拌道;不同型轨道要分段敷设,接头处要用异型夹板。第十章 制度及人员第四十三条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
34、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计和行车保护景象检查、维修和调试,具体负责人和设备设施保护牌要悬挂在现场,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第四十四条斜巷各车场均须挂斜巷标志牌,注明斜巷长度、坡度、允许挂车数、以及钢丝绳规格和安全设施装备情况等。第四十五条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人员,每勾挂一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3人(电绞司机1人,上滑板挂钩工至少1人,下滑板挂钩工至少1人);挂二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4人(电绞司机1人,上滑板挂钩工至少2人,下滑板挂钩工至少1人)。第四十六条小电绞司机及挂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上岗牌注明姓名、年龄、工种、编号、培训时间等;上岗牌要挂在岗位上,做到正规上岗、正规操
35、作。第四十七条岗位人员不得同时身兼二职即电绞司机不得兼挂钩工,挂钩工不得兼电绞司机。第四十八条斜巷运输严禁使用电瓶车在上车场向斜巷中顶车走钩,严禁用小电绞向斜巷中裹车,车辆在斜巷中掉道禁止用绞车牵引拿道,斜巷下车场禁止用绞车主绳带车。第四十九条对拉小电绞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5. 运输安全设施检查制度为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加大对运输安全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的管理力度,杜绝运输因安全设施使用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1、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运输公司所有运输安全设施,必须责任到人,不留死角。2、加强日常检查,做到检修记录详细,
36、查出问题应立即处理,如不能完成,应及时逐级汇报相关部门。3、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设施,应设专人进行日检,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报。4、每月三旬区组织进行三次检查,对查出的安全设施问题除按照“四定”原则进行处理外,严格按照区安全管理规定,对包机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进“三违”学习班学习。5、运输区技术组不定时对安全设施的检查记录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出现漏检和检查不认真的责任者给予重罚。6、对安全设施检查、使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月经队审报,运输区评定后给予适当奖励。6. 运输车辆复轨管理规定1、为加强运输安全管理,规范车辆脱轨时复轨操作程序,特制定本规定。2、
37、车辆脱轨时,首先要立即停车,查明情况,根据车辆脱轨现场情况,向当班跟班班长汇报。严重时应要向矿调度汇报。以便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复轨操作。3、机车脱轨时,应采用专用复轨工具或起道器、千斤顶等进行复轨操作。严禁不借助复轨工具而开动机车直接复轨,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机车损毁及人员伤害。4、在复轨时,当班跟班班长必须在场,统一组织人员和准备必须的复轨工具。5、参加复轨作业的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作业。双脚站在轨道外300毫米外。6、斜巷中车辆发生脱轨情况后,把钩工应立即向绞车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并立即汇报联系处理。7、绞车司机将车停稳后,切断绞车电源,闸紧操作闸把,同时司机不能离开绞车。8
38、、斜巷车辆复轨时,应首先采取措施,将脱轨车辆稳牢,用必要的复轨工具,复轨期间严禁人员站在车辆的下方和车的两侧。绞车司机应听取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按信号缓慢开动绞车。7、斜巷车辆复轨严禁不采取措施、直接用绞车牵引复轨。以防进一步造成放大滑事故,酿成不可预计的损失。9、复轨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现场,对造成脱轨的隐患及时处理,一切恢复正常后,向运输公司调度汇报。9、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给予重罚。7. 硫酸使用保管管理规定一、 硫酸使用管理规定1、 领用硫酸时,由运输材料员负责、由机电队派人从供应运至充电房的硫酸贮藏室存放;2、 材料员负责向供应开票,核对数量;随后由机电队向库房出票领
39、用;3、 领用硫酸时,应小心谨慎,轻拿轻放;防止硫酸瓶破裂伤人;4、 硫酸瓶放置应稳妥可靠,防止倾斜引起硫酸外泄;5、 配制硫酸时,必须穿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口罩、橡胶手套、胶鞋等),加强自我保护;6、 配制电解液时,充电房内必须设置水源和5%浓度的碳酸钠溶液;调和和贮存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且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7、 充电房(硐室)严禁烟火,并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电压表、点温计、比重和温度表等测量用具;8、 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
40、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二、 硫酸保管管理规定1、 机电队建立硫酸使用专项记录本。内容包括领用日期、数量,使用日期、数量,可能存在的硫酸质量问题,使用人签字等;2、 调制电解液时所需的硫酸,必须事先经充电组组长和机电队队长以上核实并在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可在贮藏室领取所需数量的硫酸;3、 如硫酸领取过量,必须将用剩的部分由充电组组长负责回收到贮藏室。4、 电解液配制完毕,由充电组组长负责将空瓶如数回收并做好记录;5、 如有已经破碎的硫酸瓶,也必须可靠收集,确保瓶子足数回收;6、 一切核实无误后,由使
41、用人、充电组组长和机电队长在记录本上签字;7、 硫酸属强腐蚀性危险化学物品,贮藏室内严禁闲人进入;8、 硫酸严禁转手他人,以免造成社会危害。 8. 运输隐患排查制度1、运输区区长负责运输区事故隐患排查,各分管副区长对区长负责,并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队队长负责本队范围的隐患排查。2、事故隐患整改要本着“三落实”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负责人,整改负责人要负责整改的全过程,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排除隐患。3、运输区安全监察站监督隐患整改全过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4、事故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措施不落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队每周自发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并在每周二上午10点前,
42、将不能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汇报至技术室,由技术室统一上报至驻矿安监部门。9. 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事故按照煤炭工业企业管理规程中的规定,按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种类别掌握,并按规定逐级上报。2 、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分别进行追查: 一般事故由运输公司值班人员组织追查, 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及机电分管领导汇报,由领导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处理。 3 、对已发生事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3)没有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4)对事故责任者没提出处理意见不放过。4 、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不准隐瞒, 要
43、立即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分析,作为事故追查的主要依据。5 、 事故追查后,对事故的责任者及时处理,按责任的大小、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等给子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对隐瞒事故真相要加重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6 、事故追查后由技术室负责,做好对事故性质、影响时间、影响产量(财产损失)、事故经过、追查结果、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各种事故率不断降低。10. 运输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处理有关规定一、当运输设备发生机电事故时,当班负责人或运输区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及时逐级汇报,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分
44、析,作为事故追查的主要依据。事故单位不准隐瞒,凡隐瞒不报的,罚单位领导200元,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二、事故追查后,对事故的责任者要有处理结果,按责任的大小、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等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三、对运输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有关人员要严格按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野蛮使用运输设备,凡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使用人员必须如实汇报设备维修人员,立即组织维修。处理好后由维修人员汇报机电队长或分管领导,拿出处理意见。四、对损坏设备后隐瞒不报的,维修人员发现后必须要求使用单位认真追查。查出责任人,拿出处理意见,并加重处罚。五、对设备损坏后,即无人汇报,又无人维修处理的,运输
45、公司有关人员检查发现后,责任由维修人员承担,处罚该设备的维护责任人。六、对运输设备长期失修而造成事故,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责任人,单位领导负管理责任,一并处罚。七、对发现事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既:(1)、事故原因没有追查清楚不放过;(2)、对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3)、没有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4)、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八、运输区职工必须人人做到文明生产,合理、正确、精心地使用、维护保养运输设备,使得台台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转,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降低劳动强度。11. 运输安全活动制度1、活动内容:传达公司、矿安全会议精神,做到七必讲,总结一周或
46、一月内的安全质量情况,开展案例教育和反事故活动。布置本月或本周的安全重点及质量要求,通报上周和上月的安全质量奖罚情况。2、每周五各队自行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要求覆盖面必须达全队在册职工人数90%以上,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工作评比会议。3、每月召开一次全运输区安全例会,安全例会由区长、安全副区长或技术副区长主持召开。4、建立安全监察组织,设立安全监察员,安全监察员必须要有工作记录,并督促各单位将查出的安全隐患排除,如不能自行排除,应立即逐级汇报有关领导。5、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办好“三违”人员学习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做好本职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6、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负责制,做到层层抓、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7、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惩制度,奖惩要严明及时。8、各队每周自发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并在每周三上午10点前,将不能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汇报至技术室,由技术室统一上报至驻矿安监部门。12. 防 火 制 度1、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火措施,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