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物业广告、商业网点、出租房屋管理制度广告管理制度1物业区域内的广告位的定位、管理、经营由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有需要在物业区域内做广告的企业、单位或广告商进入必须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办理相关手续。2在物业区域内做广告必须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产品质量的相关证书和广告单位的工商经营执照,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物业区域对广告的统一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设立广告。3广告位的设立不能影响物业区域的整体美观和总体规划,不能影响区域内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不能有安全隐患。4在物业区域内设立广告,要求制作精美、内容健康,信息真实;杜绝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虚假有害有广告信息在小区内传播。5禁止在物
2、业区域内未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乱设、乱贴广告,对临时性广告要限时、限地,统一管理。6鼓励广告商在小区内设立公益广告,对公益广告(宣传牌)的设立要因地制宜,注重样式统一美观,语言表述优雅,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7广告的制作、安装、维护由广告商负责,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广告商承担。8物业区域的广告位所获得的收益由物业管理处掌握。用于补足本小区物业维护的需要。商业网点管理规定1、凡在小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按租赁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2、任何商业网点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不得将物品摆放在门外扩大经营场地,未经物业管理处批准不得在门外进行加工作业。 3、凡在住宅区内营业网点进行装修,应严格
3、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加大用电负荷。4、任何营业网点,不得产生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饮食摊点所产生的油烟应符合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 5、店主应保持店容店貌和门前环境的清洁,做好门前三包,如不能保持清洁,有蚊蝇孳生,情节严重,报请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中止租赁合同。 6、凡购买、租赁的房屋不属于经营性质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小区内乱设点摆卖、推销、叫卖;非营利性或公益性活动,由当事人申请,物业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地点,按物业管理处规定的时间开展活动,事后清理好现场。 8、所有商业网点均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得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
4、、食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违者交由工商部门处理。9、所有商业网点应自觉遵守消防规定,配备消防部门所要求的消防器材。出租房屋管理规定1、出租房屋的住户要到物业管理处登记出租情况,承租人入住后一星期内要办理相关手续,留下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 2、出租人在与房屋使用人(租户)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3、房屋出租只用于购房合同中确定的房屋性质,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4、在出租屋居住的外来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公安机关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不得利用出租屋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有妨碍
5、邻里正常生活的行为。5、出租屋的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任何一方支付均可,但若有拖欠或承租人下落不明,相关费用最终由出租人支付。 6、出租人应经常了解承租人的生活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或可疑现象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或派出所。 7、承租人搬出物品时,必须遵守出入管理规定,提前通知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处可视情况联系出租人进行复核。 8、在出租屋居住的外来人员须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自觉按时到小区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或办理暂住证,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八)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定1、使用娱乐设施必须遵守小区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的安排。2、爱护文化娱乐场所内部的各种设施,切实遵守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不得损坏。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3、在文化娱乐场所内,互相尊重、理解、和睦共处,不得抢场、占场,更不得高声喧哗、打架斗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4、共同维护公共娱乐场所卫生,不准乱丢、乱吐、乱涂画、乱张贴,违者马上纠正。;5、节约用水、用电,严防火灾隐患,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安全。6、在文化娱乐场所中不得进行非法的活动。7、使用有偿娱乐场所应按价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