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及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2.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人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3.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其中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与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清洁消毒或灭菌处理。 4.灭菌物品应注明灭菌
2、日期及失效日期,各科室、病区按照日期先后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并做好标识。并按灭菌日期排放,有效期不超过7天,超过7天应重新灭菌方能使用。 5.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6.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2009版)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与普通门诊要做到挂号、候诊、收费、取药、检验、注射、厕所等分开。 7.医院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隔离标志。黄色
3、为空气隔离标志,粉色为飞沫传播隔离标志,蓝色为接触隔离标志。 8.病人用的一次性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等要严格一次性使用,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置,复用的应一人一用,送供应室集中消毒。呼吸机螺旋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阀等可拆除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湿化液应为无菌水,每日更换。 9.吸痰操作执行一人一次一管,一次性吸痰管使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盛放吸痰管的容器每日更换灭菌;吸痰器的吸引瓶使用时,应先放入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再吸痰,紧急情况可先吸痰再放消毒液;使用中的吸引瓶,应每班倾倒吸引物,使用完成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10.病人使用体温表先清洗再放入含有效
4、氯500mg/L消毒液或75%乙醇中浸泡30分钟,捞出冲洗擦干备用,盛放体温表的容器每日清洁,每周高压灭菌两次;含氯消毒剂现用现配,用时监测,每日更换。 11.紫外线灯、空气消毒机每日空气消毒2-3次,有记录;紫外线灯管有累计照射时间、更换日期及强度监测记录,使用中紫外线灯管低于70uw / cm2 应更换灯管,灯管每周用7080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并记录。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空气消毒机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有记录。 12.地面与物体表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地面无明显污染时, 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10ml),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
5、消毒。(用后抹布或拖把需浸泡于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30分钟后,再清洗晾干备用。被肝炎病毒污染时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洗。拖把要分室使用,标识明确,使用后清洗、消毒、悬挂晾干备用。) 13.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与地面2次(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14.含氯消毒剂应现配现用,须保持有效浓度监测并记录,每日更换。 15.各科室消毒工作质量由护理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共同负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