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营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患者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 3、患者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主治医师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或每周一、三、五上午9:00点之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 4、预定计划3天内有效,如改期需重新预定。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
2、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收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7、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合血单)。输血科派
3、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取血工作的顺畅。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 8、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连同患者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9、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每张合
4、血单只能合一袋血。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11、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 (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12、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患者的陪人和家属、实习生不能取血。 13、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5、14、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15、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6、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7、输血科接到有关输血异常情况的通知时,输血科医技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同医护人员一起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保存好输血反应回报单,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18、输血科室应做好血袋回收工作,至少保存一天,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