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站基础处理工程7.14联营体七局项目部管理制度汇编四川西昌(二0一九年一月) 企业精神:自强不息 勇于超越企业目标:追求卓越 创造精品管理理念:科学创新 高效诚信目 录一、工程简介5二、安全生产责任制5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9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3五、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5六、应急管理制度31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33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3九、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43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3十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43十二、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43十三、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3十四、工伤事故管理制度43十五、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43十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3十七
2、、森林防火安全制度43十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3十九、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43二十、尘毒噪管理制度43二十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3二十二、防洪度汛值班制度43二十三、施工现场劳动纪律及相关规定(暂行)43二十四、施工现场零星任务管理办法(试行)43二十五、项目部施工任务单管理办法(试行)43二十六、用水、用电管理办法(试行)43二十七、现场质量管理办法(试行)43二十八、质量考核细则(试行)43二十九、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43三十、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试行)43三十一、计量管理办法(试行)43三十二、材料核销管理办法(试行)43三十三、项目部内部材料核销管理办法(修订)43三十四、
3、水泥核销统计规定43三十五、内部机组经济政策43三十六、项目部内部变更与索赔管理办法(试行)43三十七、记录员考核管理办法43三十八、熟练工种内部调用管理办法(试行)43三十九、施工现场袋装水泥管理规定43四十、设备管理办法43四十一、材料管理办法43四十二、材料的仓储及领用管理办法43四十三、车辆管理办法(试行)43四十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试行)43四十五、住房管理办法43四十六、宣传工作管理及奖励办法43四十七、通讯费用管理办法(暂行)43四十八、电子文件备份管理办法43四十九、办公用品(用具)管理办法43五十、业务招待费开支管理办法43五十一、进出场人员管理办法43五十二、关于
4、公司内部项目部参战C5标项目施工财务核算管理办法的说明43五十三、请销假规定及待遇费用划分的通知43五十四、差旅费报销规定43五十五、备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43一、工程简介锦屏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和盐源县交界处的雅砻江大河湾干流河段上,是雅砻江下游从卡拉至河口河段水电规划梯级开发的龙头水库,距河口358km,距西昌市直线距离约75km。本工程采用坝式开发,主要任务是发电。水库正常蓄水位1880m,死水位18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77.65亿m3,调节库容49.1亿m3,属年调节水库。电站装机6台,单机容量600MW。本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双曲拱坝(包括水垫塘和二道坝
5、)、右岸泄洪洞、右岸引水发电系统及开关站等组成,左岸现有建筑物为导流洞及其施工支洞。双曲拱坝最大坝高305m。工程等级为等工程,主要水工建筑物为级。本标工程即拱坝左岸基础处理工程施工项目繁多,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为锦屏一级水电站总体施工进度中的控制性工程,本标工程尽早开工,按部就班控制好节点工期,如期完工,对锦屏一级水电站的整体工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二、安全生产责任制2.1总则2.1.1安全生产是水电建筑施工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基础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1.2安全生产管理,必须
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科学、规范、有序、受控发展。2.1.3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行政副职,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2.1.4项目部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贯彻落实“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同时项目部各级各类人员必须贯彻“一岗双责”制度,安全工作齐抓共管。2.1.5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党、政、工、团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
7、同搞好安全工作。2.1.6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部。2.2安全生产保证系统各级人员安全职责2.2.1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2.2.1.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结合本项目实际,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批阅上级主管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并部署落实。2.2.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2.2.1.3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本项目部安全机构的建立健全和配备充
8、足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完善监督手段;支持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主动听取安全环保部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2.2.1.4审订项目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或委托召开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2.2.1.5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施工现场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2.2.1.6保证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项目部安全奖励办法的实施。2.2.1.7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必须的资金投入,审定有关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并检查落实效果。负责督促落实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的安全条
9、件,督促重大危险部位施工采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2.2.1.8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 参加或主持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2.1.9负责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转岗复岗人员安全再教育”和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督促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培训、复训等,督促项目部全体员工各方面安全素质水平提高及安全操作能力培训等。2.2.1.10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保证工程分包合同中有安全文
10、明施工的要求,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严格按合同执行。工程分包安全监督管理和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做到纳入日常安全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工程局有关规定,严禁“以包代管”。2.2.1.11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2.1.12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2.2.2分管项目安全工作副经理(安全总监)的安全职责2.2.2.1分管项目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安全总监)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和项目部的有关
11、规定、制度,并负责在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中组织贯彻落实。2.2.2.3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计划,部署、督促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2.2.2.4领导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并对项目部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和人员配备进行督促、落实。2.2.2.5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2.2.2.6督促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实施,负责对项目部施工区域安全条件符合性的检查落实,促使项目部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2.2.7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2.2.2.8批阅分管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落实。2.2.2.9负责开展
1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创造和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工作环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治理危害职工身心健康的尘、毒、噪。督促项目部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2.2.2.10主持或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主持或参加较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审批事故报告。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负责项目部事故统计报表的审定。2.2.2.11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定期对监控效果进行分析
13、,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督促落实。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履行告知员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2.2.2.12督促并确保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的有效性,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实现安全生产科学、规范、有序、受控。2.2.2.13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2.2.2.14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在建工程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2.2.15对项目部开展的风险评价、重大危险因素和重要环境影响因素控制措施的落实和管理效果进行督促检查,
14、并给予指导。2.2.2.16负责组织实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依法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2.2.3生产副经理的安全职责2.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2.3.2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在组织项目部的生产部署的同时布置安排安全生产工作。2.2.3.5督促落实安全投入项目计划的实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2.2.3.6督促落实有关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及时实施的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
15、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对危险部位施工场所,负责组织制定专项措施,有效实施并做到所属各级各类人员“一岗双责”的落实。2.2.3.7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协管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系统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2.2.3.8负责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和落实。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应采取现场监督施工。2.2.3.9参加安全大检查。对自查和工程业主、监理单位、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实施整改措施,要落实到部门和专人,限期完成。2.2.3.10协助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计划,进行检查督促,做到有效实施。2.2
16、.3.11协助实施安全生产与竞技挂钩的管理办法。2.2.3.12坚持深入施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2.3.13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2.2.4总工程(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2.2.4.1总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2.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2.2.4.3负责健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系统,健全规章制度,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17、落实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2.4.4负责组织编制并审定项目部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隐患的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安全技术专题研究和攻关。2.2.4.5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及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2.2.4.6审批技术革新及新工艺、新技术中的安全施工措施。2.2.4.7负责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参加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参加并协助生产(安全)副项目经理召开好安全情况分析会,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审查制定整改计划。2.2.4.8负责审定大型机电设备改造、修复有关技术措施,确保改造
18、、修复后的大型机电设备具有安全可靠的工作性能。2.2.4.9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2.2.4.10参加较大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事故的技术方面的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2.2.4.11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安全工作,并承担分管工作范围中的安全职责。2.2.5项目部其他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2.2.5.1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将围绕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负责督促自己分管的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有关安全管理问题负
19、领导责任。2.2.5.2深入分管工作部门和生产现场,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部门和工作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2.2.5.3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投入计划项目的认真实施,围绕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做到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安全教育培训正常开展、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发放、安全活动有效进行、安全奖励及时兑现等,落实安全投入计划。2.2.5.4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及时进行隐患整改。2.2.5.5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做到正确处理施工进度、成本投入、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与生产安全的关系、施工作业与安全措施落实的关系。2.2.5.6及时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重大施工安
20、全技术问题和安全管理问题,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2.2.5.7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工程分包和劳务用工安全管理,按工程局、公司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依法管理。2.2.5.8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2.2.6安全环保部主任的安全职责2.2.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生产活动。2.2.6.2负责制定项目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2.2.6.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工作。组织对新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1、2.2.6.4协助项目经理召开项目部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2.2.6.5参加生产调度会,及时检查、布置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2.2.6.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2.2.6.7参加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6.8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
22、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2.2.6.9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验证。2.2.6.10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督促改正。2.2.6.11对重大危险源(因素)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监督落实告知员工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应对处理措施,并督促落实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培训教育工作。2.2.6.12负责督促、检查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安拆、使用、维修和检测按国家有关安全许可资质规定执行。无相应资质,不得从事其活动。2.2.6.1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坚决杜
23、绝无证上岗作业。2.2.6.14严格执行安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工地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队、组、班进行安全建设。2.2.6.15组织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计划。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保健、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检验、发放、使用以及定期试验、鉴定工作。负责审批劳保制度规定外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计划。2.2.6.16负责防火、防爆、防汛、环境保护等安全管理工作。2.2.6.17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机具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效果进行监督。2.2.6.18贯彻
24、落实安全奖惩办法。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及时兑现安全奖励,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2.2.6.19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临时性用工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分包项目有关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规定的实施。2.2.6.20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专项安全培训计划。对工地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资质及人选有权提出调整意见。2.2.6.21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2.2.6.2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监督检查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2.2.7施工部主任安全职责2.2.7.1施工部主任是项目部现场
25、施工生产安全第一负责人,对项目部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2.7.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并根据项目部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协助制定实现项目部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项目部各机组、作业队安全目标的实现。2.2.7.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2.2.7.4认真执行上级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2.2.7.5按时提出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2.2.7.6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工作
26、,保证每一个参加施工的员工接受安全技术交底。2.2.7.7负责组织对跨队(机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和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2.2.7.8负责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2.2.7.9贯彻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2.2.7.10负责组织本项目部各作业队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教育,做好班组“三工”安全教育工作。2.2.7.11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岗位培训教育和安全管理继续教育。2.2.8技术部主任的安全职责2.2.8.1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2.2.8.2负责
27、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编写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操作)票的报审。经批准后对相关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调度、机组等生产骨干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2.2.8.3负责布置、检查和指导作业队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书面交底工作。督促指导技术员按规定的作业程序指导施工生产。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实施,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并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对分管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负责。2.2.8.4负责组织、检查、指导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认真实施。
28、2.2.8.5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作。2.2.8.6组织编制本工程项目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2.2.8.7组织编制本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2.2.8.8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和指导。2.2.8.9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审阅作业队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2.2.8.10参加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2.2.8.11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对安全技术工作负责。2.2.9 经营管理部主任安全职责2.2.9
29、.1把生产安全放在首位,突出安全生产工作。2.2.9.2负责编制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年度、季度(月)、单项安全投入计划,并督促实施。2.2.9.3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必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安全合同),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约。2.2.9.4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察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2.2.9.5对于录用的分包队伍,应定期参与安全业绩和安全资质的评价,确保其业绩和资质满足施工安全需求。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录用。2.2.9.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生产安全
30、事故的调查处理。2.2.10 设备物资部主任安全职责2.2.10.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特种设备、施工机械(机具)、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负责特种设备、施工机械(机具)和危险品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2.10.2 负责组织编制特种设备、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2.2.10.3 负责特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2.2.10.4负责对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处置)单位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整改落实;并配合有关
31、部门组织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2.2.10.5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的负荷试验和检验工作。2.2.10.6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并负责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2.2.10.7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查特种设备安拆、改造、维修和危险物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的使用单位持证情况,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资质与持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无证或不合格者,严禁从事相关作业。2.2.10.8负责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储存的有关检测
32、、检验以及年审的管理工作,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2.2.10.9负责现场施工所需的安全设备、安全装置、安全工器具的供应及管理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的审定工作。2.2.10.10负责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安全使用要求。2.2.10.11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2.2.10.12负责编制本部门归口业务范围的年度、季度(月)、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督促实施
33、。2.2.10.13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危险物品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2.2.10.14定期进行施工机械设备、仓储物资及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专业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2.2.10.15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2.2.10.16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2.2.11 人力资源部主任安全职责2.2.11.1负责组织新入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分局、公司、项目部(队、厂)、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2.2.11.2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场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
34、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2.2.11.3负责组织项目部各级各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指导、督促作业队、班(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活动,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2.2.11.4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或相应资质,方可安排上岗工作。2.2.11.5定期对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工作岗位人员的资源配置和资格持证情况进行调研和清理,并负责组织年审;不适合人员要收回资格证书,并指导项目部施工管理根据正常生产需要合理配
35、置有资格的持证人员。2.2.11.6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员工安全业绩档案,在员工晋升、评奖时,应把安全业绩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2.2.11.7严格执行有关劳务用工(包括合同工、临时性用工等)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2.2.11.8负责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及工程分包施工队伍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管理工作。2.2.11.9 参加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2.12财务部主任安全职责2.2.12.1确保安全投入资金的落实。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组织资金,及时提供资金。2.2.12.2负责建立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及时承付安
36、全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2.2.12.3按规定提取安全教育与监察基金,负责上缴并下达安全教育与监察基金指标。2.2.13质量管理部门主任安全职责2.2.13.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局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2.13.2督促质量部相关人员协助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2.2.13.3为提高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2.2.13.4参加工程分包的安全生产资质和相关保证能力的审核。2.3.13.5督促项目部落实质量控制中涉及工程安全的各项保证措施。2.3.13.6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2.2.14综
37、合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2.2.14.1认真贯彻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2.2.14.2及时印发、转发、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处理好有关安全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2.2.14.3参与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协调安排和做好安全会议活动的各项工作。2.2.14.4组织好各项公众活动,做好车辆、食堂、物管方面的安全工作。2.2.15技术员的安全职责2.2.15.1负责所在工作岗位的安全技术工作。2.2.15.2协助作业机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2.2.15.3指导工人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生产。2.2.15.4协助技术部主任编制施工
38、项目安全施工措施、作业程序指导书以及书面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2.2.15.5协助作业机组进行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2.2.16机(班)长的安全职责2.2.16.1机(班)长是本机组(班)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机组(班)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2.2.16.2按施工内容(项目、人、物、环境、办法、程序)进行安全隐患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隐患整改。 2.2.16.3负责组织本机组(班)人员学习和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2.2.16.4认
39、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和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2.2.16.5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查精神状态)班会及班后安全小结,并针对每项内容执行及检查情况做详细记录。2.2.16.6巡视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机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2.2.16.7配合安全环保部做好本班(机组)新入场员工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严禁未经安全教育或不熟悉机械的人员上岗操作;做好全班(机组)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配合项目
40、部安全环保部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2.2.16.8在每项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2.2.16.9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2.2.16.10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现场进设备、材料应有计划地加以控制并堆放整齐,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2.2.16.11开展好本班(组)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每周会同技术员、专(兼)职
41、安全员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的内容,对施工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落实上级下达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任务。2.2.16.12协助项目部对本班(组)每个职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考核。2.2.16.13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现场,配合项目部调查处理,并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汲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2.2.17施工人员安全职责2.2.17.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2.2.17.2按照使用规则正确
42、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2.2.17.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2.2.17.4认真参加班前安全会,作业前和作业中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2.2.17.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2.2.17.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2.2.17.7施工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2.2.17.8施工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
43、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以及一切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2.2.17.9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2.2.17.10尊重、支持、配合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2.2.17.11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2.2.18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职责2.2.18.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地
44、方政府、上级主管和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在部门的领导下,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2.18.2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遵章守纪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开展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奖惩制度执行情况等。2.2.18.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处罚;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2.2.18.4参加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
45、执行。2.2.18.5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作业队机班组每天的班前5分钟活动(“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和日常检查(“四查”:查衣着、查“三宝”(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查人员精神状态、查施工环境)班前会;督促作业队、机班组加强安全建设。2.2.18.6参加项目部安全会议,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2.2.18.7参加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业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原则督促整改。2.2.18.8督促并协助项目部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2.2.18.9监督、检查项目部
46、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开展对重大危险源(因素)监控工作,负责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履行报告。2.2.18.10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项目部新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工作。2.2.18.11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2.2.18.12负责项目部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2.2.18.13负责项目部防火、防爆、防汛、用电、高空、交叉作业等安全监督工作。2.2.18.14参加项目部安全考核与奖惩工作。2.2.18.15参加项目部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尤其是各自负责区域安全事故调查取证。2.2.18.16兼职安全员在业务上受专职安全员指导,安全监察活动在专职安全员的
47、指导下开展。2.3附则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项目部。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1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增强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及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3.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3.4安全生产事故鉴定3.4.1事故分类:3.4.1.1按伤害方式分类: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包括水泥(浆液)灼烧);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其它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3.4.1.2事故级别划分:(1)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或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以下。(2)轻伤,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或经济损失在1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