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docx

上传人:ewewa 文档编号:21735090 上传时间:2024-04-15 格式:DOCX 页数:77 大小:185.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7页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7页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7页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7页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7页
亲,该文档总共7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二一七年八月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目 录第一章总则1一、调整原则1二、调整依据2三、调整期限3四、调整范围3第二章调整背景4一、市域概况4二、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4三、资源环境承载力状况7四、规划实施情况8五、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10第三章主要指标调整情况14一、土地利用指标调整14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7第四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0一、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20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21三、合理利用其他各类农用地23第五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2、利用25一、严控建设用地规模25二、统筹各业建设用地25三、强化节约集约利用28第六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31一、构建完善的生态网络格局31二、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1三、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33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调整情况35一、交通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调整35二、水利及能源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调整37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39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39二、中心城区主要指标控制40三、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与管控40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41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3一、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43二、完善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44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45四、增强规划实施

3、的基础保障46五、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46六、加强规划管理和机制创新46附 表481第一章 总则一、 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的管制规则。局部调整完善规划,适度调整规划目标,优化用地布局。(二)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持数量、质量保护并重,严格保护生态红线区域。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服务稳增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规划期内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三)节约集约、优化空间按照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

4、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四)上下结合、充分衔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指向和底线思维,根据省下达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分解落实各县(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同时加强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交通水利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广泛征求专家、公众意见,强化集体决策和公众参与。二、 调整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8年);(4)中华人民

5、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6)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8)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77号);(9)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80号);(10)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指标的函;(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12)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

6、-2010);(13)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14)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15)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201556号);(16)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17)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5号令);(18)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9)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三、 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

7、规划调整期限为2015-2020年。四、 调整范围调整范围为连云港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包括连云区、海州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和灌南县,总面积7615.30平方公里。373第二章 调整背景一、 市域概况(一)地理位置连云港市地处江苏省东北部,黄淮海平原的中东部,介于北纬3407-3508,东经11824-11955之间,北与山东省毗邻,南与盐城市、淮安市接壤,东临黄海,西与徐州市相连。连云港市区位优势明显,位置连中启西,是我国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形成良性互动的战略支点,特别是具有辐射中原腹地的港口优势。(二)社会经济概况全市下辖三区三县,分别为海州区、连云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和

8、灌南县。2014年,全市常住人口445.1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4.33万人,城镇化率为57.13%。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65.8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为13.3:45.3:4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90.0亿元。 2014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98元,增长10.5%,增速居全省第二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95元,增长9.9%,增幅居全省第二位。二、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连云港市土地总面积761529.5公顷。其中,农用地51567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7%;建设用地17656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2%;其他土地6

9、929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农用地中:耕地面积39250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5%;园地面积1546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牧草地面积0.4公顷;林地面积为1461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其他农用地面积930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赣榆区和灌云、灌南、东海三县。规划实施以来,连云港市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主要分布在赣榆区、灌云县和东海县,全市耕地布局更加集中。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35857.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65883.2公顷,采矿用地9912.4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566.3公顷,水利设

10、施用地22817.2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9528.2 公顷(其中盐田面积25636.9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4.7%、8.7%、1.3%、1.6%、3.0%、3.9%。全市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建设用地需求较大的中心城区及各县主城区。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海州、连云等两个区,减少的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灌南县、东海县等。尽管全市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但全市的农村居民点用地仍零散分布。 其他土地中,水域65802.3公顷,自然保留地3491.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6%和0.5%。连云港市其他土地主要分布在东海、灌云、灌南三县及赣榆、连云两区,地类以滩涂和河流

11、水面为主。(二)土地利用特点1、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园地、林地比重小连云港市属黄淮平原区,主要以平原地形为主,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土地的宜耕性较强,农用地以耕地为主。2014年,连云港市土地垦殖率为51.5%,耕地占农用地的比重为76.1%;园地和林地占农用地的比重较小,分别为3.0%和2.8%。2、土地利用地域分化明显连云港市西北部处于沂蒙山余脉处,以岗地丘陵地形为主,中部为黄淮海平原,以平原地形为主,东部市区是沿海平原地形,但同时存有部分山地地形,明显的地貌差异使得土地利用地域分化明显。在市区西部地区,主要分布林地、园地和水库水面等用地,全市主要耕地则分布在中部平原地区,在东部地区

12、土地利用则主要是以城镇、工矿、港口、盐田等建设用地为主。3、交通区位优越,交通用地增长迅速连云港市位于南北过渡和陆海过渡的交汇点,是国际通道新亚欧大陆桥(中国境内为陇海、兰新铁路)东端桥头堡,具有海运、陆运相结合的优势,已初步形成海、河、陆、空四通八达的立体化、现代化的交通网络,具备较强的物流承载和运输能力。由于连盐铁路、连临高速、疏港高速、海滨大道等建设,交通用地增长迅速。4、土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2014年,连云港市土地利用率达90.9%,高出全省土地利用率近10个百分点。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仅为9.1%,可供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较少。三、 资源环境承载力状况(一)资源环境人口

13、承载力根据连云港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2014年连云港市耕地资源可以承载的人口数为538.15万人,承载力指数为0.98,表明连云港市耕地资源可以满足自身的需要。预测年2020年连云港市耕地资源可以承载的人口数为636.79万人,承载力指数为0.90,相比2014年承载空间有所增大,耕地资源可以承载更多的人口数量。(二)资源环境经济承载力根据连云港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2014年连云港市建设用地可以承载的经济总量为1885.00亿元,承载力指数为1.04,处于临界超载状态。预测年2020年连云港市建设用地可以承载的经济总量介于2759亿元至2888亿元之间,承载力指数介于1至1.1。连

14、云港市现状年和预测年建设用地承载状况整体处于临界超载状态,表明未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产生更多的建设用地需求,随着用地需求的增加,未来应相应调整优化土地利用规划布局和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三)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根据连云港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虽然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相比于往年有所恶化,但海洋生态环境整体承载力较强。国家级海州湾海洋公园、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694平方公里,人工鱼礁建设、人工增殖放流等加速了海洋生态和资源的恢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容量较大,可以支撑海洋经济和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由连云港市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在土地、

15、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中,土地资源承载力得分值最高,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次之,可见连云港市土地资源在人口和经济发展中发挥较为重要的承载作用。在各分区单元中,东海综合承载力分值最高,主要是由于其是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水平低于市区,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尚有较大的承载空间。同时,灌南县综合承载能力最低,主要是由于上级在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下达给灌南县的控制指标有限造成,未来在指标分配方面应做到统筹兼顾。四、 规划实施情况(一)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力保护“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市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将耕地保有量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耕地保有量

16、目标出色完成。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到2014年底全市耕地面积392505.6公顷。对照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2020年全市382745.3公顷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完成了耕地保有量任务。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双重保护。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336954.5公顷,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3598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实程度100.3%。目前连云港市优质耕地大部分已划为基本农田。同时,结合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全市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2、建设用地扩张得到有效控制至2014年,连云港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规划期末目标的99.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规划期末目标的96.4

17、%,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规划期末目标的89.8%。“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市建设用地规模在可控范围内,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执行情况良好。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规划实施期内,建设用地的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的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工矿用地的地均二三产业产值总体上均呈逐年增长趋势,分别由2005年的31.4万元/公顷、20.5万元/公顷、184.7万元/公顷提升至2014年的111.3万元/公顷、118.4万元/公顷、401.8万元/公顷。(二)规划调整需求1、规划控制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规划综合考虑了动态性、预见性和必要的弹性空间,在实施中逐步发挥了“引领”和宏观调控作用。规划指标

18、分解充分结合了连云港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但随着沿海开发、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国家战略的汇聚,连云港市再次迎来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全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此外,为适应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连云港市于2014年5月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新浦区、海州区设立新的海州区,撤销赣榆县设立赣榆区),全市城镇体系发生变化,原规划控制指标已不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城镇工矿用地指标部分县区(赣榆区、灌云县和连云区)已突破指标,而部分县区(如海州区)实现程度不到71%,规划控制指标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2、空间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现行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了一定

19、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用地需要,但近年来,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江苏省“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国家东中西合作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提出了新要求。此外,由于连云港市农村居民点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形成了零散分布的农村居民点格局,农村居民点规模已超出规划目标值。连云港市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已显不足,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尤其农村居民点布局亟需进一步优化。3、需与相关规划进一步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综合的、整体的规划,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各部门的不同意见,必须做到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在进行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衔接效果

20、分析时发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空间一致区域虽占较大比重,但仍存在较大的冲突区域,未来应与城市、环保、交通等相关规划进行动态衔接,为实现“多规合一”奠定基础,也为规划期内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良性实施创造前提。五、 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亟需配套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国家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是当前国家最重要的区域发展及地缘战略的顶层设计,也是我国通过优化内部要素配置来扩大开放范围、创新开放思路、深入利用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应对全球贸易格局变动的自觉行为。围绕建设江苏省“一带一路”的核心区和先导区,连淮扬镇铁路和徐连客专均

21、已开工建设,为连云港落实国家、省级战略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以港口为核心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规划期内应结合已有的交通网络,着力构建海陆空多式联运综合交通新格局,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为加快建设国际性海港城市和“一带一路”建设奠定基础。 (二)规划空间的有限性要求节约集约用地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要求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提出“十三五”时期全省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再降低33%,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水平力争再提升50%。随着“一带一路”

22、、“沿海开发”、“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长三角发展格局转变等多重利好政策的叠加效应,连云港市用地需求旺盛,建设用地总量呈递增态势,除考虑在方案编制过程中预留规划空间外,更应从节约集约用地和全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角度出发,转变粗放的用地模式,严控土地开发强度,全力实施“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节约集约用地三大战略,优用存量、优配增量,主动减量,实现节地和效益“双提升”。(三)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内在需求亟需优化空间布局由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江苏省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省级试点。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通过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提高城镇化质量,

23、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化发展模式粗放带来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连云港市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借此契机,统筹谋划人口城镇化、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节约集约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城镇空间布局紧凑、集约发展,全面提升城镇发展质量,统筹城乡空间,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四)快速城市化、工业化引发的环境问题需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连云港市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等生态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生态细胞创建工作。东海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已通过环保部组织的技术评

24、估,赣榆区获得省级生态区命名,连云区、海州区已完成生态区建设工作。而连云港市已进入快速城市化与工业化阶段,“双化”带来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幅度增长对“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任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快速城市化带来的耕地、未利用地占用及自然资源的破坏也将对生态系统造成威胁。规划期间,连云港市需严格划定生态用地红线,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最大程度地发挥土地综合效益,将连云港市建设成为“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和谐统一”的生态福地。(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亟需配套的土地供给侧改革 “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这是在

25、强调制度供给、构建发展新体制,以期通过供给端发力破除增长困境,释放增长红利。而所有的经济活动都要依靠土地承载,“十三五”期间连云港市的供给侧改革也必然要求在用地政策上得到落实,可通过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途径来实现。(六)“多规合一”的趋势亟需与相关规划进行有效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综合的、整体的规划,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各部门的不同意见,必须做到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在进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衔接效果分析时发现,“两规”空间一

26、致区域虽占较大比重,但仍存在冲突区域,未来应不仅充分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还应与环保、交通等其他规划进行有效衔接,为实现“多规合一”奠定基础,也为规划期内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良性实施创造前提。第三章 主要指标调整情况全市将围绕建设全省“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区和先导区、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我国沿海重要产业基地的发展目标,实施科学保护土地资源,切实保障“两聚一高”落地,全面提升集约水平,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战略。一、 土地利用指标调整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调控方向制定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调整所辖各县(区)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

27、用耕地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强化县级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对于园地、林地等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一)土地利用规模调控指标1、总量指标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4673.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4242.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83326.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16966.2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53531.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6359.9 公顷。2、增量指标至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6761.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

28、农用地面积控制在5857.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4520.5公顷以内。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指标农用地中高标准农田比重显著提高,园地和林地规模不减少,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和复垦农村建设用地以补充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需求,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规模满足综合交通枢纽、“一带一路”国际物流中心功能及航道建设、水利治理要求,有效缓解资源有限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至2020年,建设用地比例提高至24.1%,农用地、其他土地比例调整为67.0%、8.9%。农用地中园地比例稳定在3.0%,林地比例稳定在2.9%;建设用地中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比例提高至36.2%,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从37.3%降低至34

29、.6%。(三)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目标按照连云港市“一区一带两轴”(“一区”:连云港都市区,“一带”:沿海发展带,“两轴”:东陇海发展轴和宁连发展轴)的总体发展格局优化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优先保护以云台山为首的自然保护区及临洪河等滨海湿地区的生态用地,有机整合山、川、海、岛生态空间资源,打造功能完整、网络健全的“三横两带五区”的生态用地布局。顺应加快赣榆区与中心城区对接、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的趋势,打造“一主一副,三辅五重点”的城镇用地布局(一主:中心城区,一副:赣榆城区,三辅:东海、灌云、灌南县城,五重点: 5个重点中心镇)。根据市域自然条件及分化状况,围绕空间功能分区和农业发展方向,以基本农

30、田保护区、滩涂养殖区为基础,结合特色农业基地分布状况,形成中部平原农业区、南部平原农业区、西部丘陵农业区、东部沿海渔业区的农业用地布局。(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以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成效,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至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7.0平方米以内。(五)土地整治指标 加大土地整治投入,严格落实耕地补充任务,基本农田质量得以明显提升。通过土地整治,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得以拓宽,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良,农业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实

31、现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社区集中、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和集约化集中、农业资源向现代经营主体集中、农村工业向开发区和功能区集中,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至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不低于4520.5公顷。(六)土地生态建设目标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山林、河湖及滨海地带的完整性和自然生态保存良好,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有效落实,区域永久性生态屏障形成,生态质量显著改善。至2020年,生态保护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0%。二、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稳定农用地面积,适当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园地和林地面积不减少;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和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适

32、度开发未利用地,以补充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需求。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510303.2公顷,建设用地183326.1公顷,其他土地67900.2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由2014年的67.7%、23.2%和9.1%调整为67.0%、24.1%和8.9%。农用地比例下降0.7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比例上升0.9个百分点,其他土地比例下降0.2个百分点。(一)农用地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提高优质耕地面积与比重,通过耕地质量、产能提升以提高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2020年连云港市耕地37467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2%,占农用地面积的73.4%。园地利用坚持用养结合,预防土地

33、退化,在稳定面积的基础上,扩大优质、优势园地规模与比重,鼓励生态化、规模化经营。2020年连云港市园地1546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占农用地面积的3.0%,维持不变。加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力度,2020年连云港市林地1461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占农用地面积的2.9%,维持不变。2020年连云港市牧草地0.4公顷,维持不变。 2020年连云港市其他农用地1055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占农用地面积的20.7%,比2014年略有增加。(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20年连云港市城乡建设用地116966.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占建设用地

34、面积的63.8%,比2014年增加5313.7公顷。2020年连云港市城镇工矿用地5353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9.2%,比2014年增加7748.3公顷。2020年连云港市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6635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6.2%,比2014年增加1448.2公顷。(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20年连云港市其他土地6790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比2014年减少1393.1公顷,其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一)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粮、棉、油生产基地和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与水

35、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治新增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全市的平原地区,面积315104.9公顷。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更集中,质量有提高,充分发挥其作为城市开发实体边界、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和城市生态的功能,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最大限度的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对耕地占用、城市扩展的刚性约束,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城市开发建设的实体边界,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引导城市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同时发挥永久基本农田的湿地、绿地、景观等生态功能,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

36、用地共同构成城市生态屏障。(二)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三)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应严守红线,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各种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功能的破坏。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生态用地不可转换为非生态用地,禁止与其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正确处理土地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避免过度开发。加快实施生态恢复与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红线区的管控和保护。第四章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 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牢牢守住耕地红

37、线,促进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一)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入手,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细化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引导,鼓励各类建设在不影响生态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其他土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到202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520.5公顷以内。(二)加大耕地补充与质量建设力度各类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通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规划到2020年通过

38、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4520.5公顷。规划期内海州区、连云区等因后备资源不足而不能实现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在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变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在市域范围内易地占补平衡。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结合土壤污染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受污染土地用途,积极治理受污染土地,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的土地保障。二、 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遵循保护优先、量质并重的原则,按照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顺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着力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和集中连片程度,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形态布局。(一)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上级下达连云港市

39、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目标任务为313442.7公顷,实际下达各县区目标任务为314242.7公顷(含市级统筹800.0公顷),其中:连云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8866.6公顷(含青口盐场600.0公顷),海州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14460.0公顷,赣榆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59500.0公顷,东海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107926.7公顷,灌云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73189.4公顷,灌南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50300.0公顷,各区(县)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连云区8992.5公顷(含青口盐场652.4公顷)、海州区14568.3公顷、赣榆区59570.3公顷、东海县108112.9公顷、

40、灌云县73303.5公顷、灌南县50557.4公顷,全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15104.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304926.9公顷(水田172561.5公顷,水浇地23185.8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中耕地利用质量等别有提升,布局更集中,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二)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上级下达连云港市本级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目标任务为4339.6公顷,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140.3公顷,核销后任务调整为4199.3公顷,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4199.6公顷,其中水田3240.2公顷,水浇地342.8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率46.4%。城镇周边永久

41、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中连云区196.3公顷、海州区2496.1公顷、赣榆区876.3公顷、东海县1087.9公顷、灌云县1642.3公顷、灌南县3136.8公顷,划定后各区(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连云区209.7公顷、海州区2511.8公顷、赣榆区876.3公顷、东海县1088.0公顷、灌云县1642.3公顷、灌南县3138.0公顷,均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其中:连云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中水田61.2公顷,水浇地32.0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率9.2%;海州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中水田1818.0公顷,水浇地239.3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率48.4%;赣榆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42、中水田547.5公顷,水浇地235.1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率48.3%;东海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均为耕地,其中水田面积713.5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率25.3%;灌云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中水田1182.2公顷,水浇地19.3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率为40.6%;灌南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均为耕地,其中水田2542.4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率64.0%。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合城市(镇)周边山川河流森林湖泊等天然生态边界,在各组团之间、组团与中心城区之间形成绿色空间:城市周边东部、北部以黄海为屏障,形成天然边界,南部以云台山脉、长深高速公路、划定的基本农田和锦屏镇已有的

43、基本农田为主,西部以蔷薇河、临洪河、月牙岛和划入的基本农田为主;赣榆区划入的基本农田与城市周边已有基本农田实现了集中连片,连同北部河流、东部海域及运河等周边水系构成中心城区的绿色屏障,南部以朱稽河及基本农田为主,西部以连盐铁路、高速公路及基本农田为主;东海县东部以236省道为界、已有基本农田为主,南部以徐连高速以北、323省道以南划入的基本农田为主,西部以西双湖西大坝西北方向划入的基本农田为主,北部以石榴街道建成区向北的基本农田为主;灌云县划定后的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与叮当河、 新沂河、 204 国道东环路、北环路共同形成灌云县城市开发实体边界;灌南县东部屏障由花园乡和新安镇的基本农田组成,

44、南部屏障由新安镇的基本农田、南环路组成,西部屏障由李集乡的基本农田、长深高速公路及六塘河组成,北部屏障由新安镇、李集乡的基本农田及武障河组成;通过城市(镇)周边基本农田的划定,构建连云港市、县中心城区的生态屏障,对中心城区进行了有效的合围和隔离,进一步固定了城市开发边界,避免城市无节制扩张和低效发展,有利于鼓励城市“跳出去、串联式、组团式”发展。三、 合理利用其他各类农用地(一)稳定林地规模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尤其是建设工程征占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规划期内积极开展赣榆怀仁

45、山公益林区、李埝林场、南云台林场、锦屏山生态公益林区、埒子口湿地生态林区、新沂河沿河林业带的建设。(二)提高园地利用效益 推进园地资源整合,支持优质种植品种研发与推广,培育发展园地利用的核心企业、区域化品牌和示范园区,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三)合理发展设施农用地 加强畜禽养殖用地的调查和规划,鼓励畜禽养殖业规模化经营。尽量选择废弃地和未利用地发展畜禽养殖,避免畜禽养殖造成环境污染。合理发展云台农场、岗埠农场及东辛农场的畜禽养殖用地。重点布局东海县水库周边地区、东部渔湾等水产养殖基地。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一、 严控建设用地规模从严从紧利用好指标,按照“重点突出、兼顾一般”的原则,严格控制

46、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至2020年,连云港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3326.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6966.2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3531.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359.9 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6761.8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245.9公顷。二、 统筹各业建设用地(一)节约集约利用产业用地科学规划工业发展空间,逐步形成“三带六片区”的发展格局。“三带”:以沿海交通干线为主轴,突出徐圩新区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布局临港基础性工业,着力构建沿海产业带;以市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为核心,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

47、力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带;以省级开发园区为载体,加快产城融合步伐,着力构建都市型产业带。重点打造市开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板桥园区、灌云灌南片区、赣榆片区、东陇海线片区、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等八大产业片区,推动产业集中集聚发展。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适度提高建筑高度和建筑容积率。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严格限定开发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各类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合理保障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除工艺要求不能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外,原则上新上中小项目都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加快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引导开发区整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开发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依法依规扩区升级。(二)引导优化城镇工矿用地促进城镇内部用地结构调整。加强城镇建设用地供地调控,调整优化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卫生环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其他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