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1 技术复核制度应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工业人员及复核方法。4.5.2 凡分项工程的施工结果被后道工序施工覆盖,均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作为档案资料归档。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5.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5.1.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建立完整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施工达标的管理目标。安全管理体系程序见下图5.1.2安全管理体系程序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体系伤亡事故处理安 全 检 查安全计划、交底措施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管理要
2、点评 安全保证计划验证实现安全目标持 续 改 进5.1.3认真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合方针,切实搞好本项目现场社会治安综合的管理,保障项目施工安全、有序、顺利,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特定环境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目标和保证措施,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5.1.4作为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内容的环境保护,项目部严格遵照市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规章执行实施,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和环境保护。5.1.5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预防工作为重点,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5.1.6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之事故,一般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5.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5.2.1 建立以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管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项目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业工长和班组长在施工活动中应付的责任。5.2.1.1.经理:认真贯彻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5.2.1.2.安全员: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5.2.1.3.
4、班组长: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作业;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积聚、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进行安全讲评。5.2.2建立二级安全检查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监察部门或项目经理部对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进行检查,项目经理定期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章管理、安全纪录进行检查,确保项目安全计划的实施。5.2.3安全生产实行总包负
5、责市,对分包单位进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吸收分包单位负责人参加现场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5.2.4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的安全教育轮训,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采用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操作。使全体施工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施工中自觉遵守各项安全施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5.2.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与
6、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将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及其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向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2.6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针对性的控制,一旦发现上述安全隐患,即发出“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责任人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安全员跟踪验证。对事故发生的处理原则,坚持四个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
7、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现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5.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5.3.1现场安全措施5.3.1.1.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佩戴工作卡、无佩戴工作卡者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施工。5.3.1.2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要进行施工前的三级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5.3.1.4根据设计交底或现场调查情况和有关施工安全的政策法规,核对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从施工安全的角度对设计文件、图纸进行认真复核。5.3.2防火安全措施5.3.2.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前,须按有关程序办妥动火手续,在焊割等明火作业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
8、物质,并设专人负责监督。5.3.2.2.油漆等易燃易爆材料应独立集中,放置安全区或并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领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不得乱仍,应集中存放远离热源。5.3.2.3.严格用电规范,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和油漆作业场地使用小太阳,并具有良好的防电避雷装置。5.3.2.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现场无烟。5.3.3用电安全措施5.3.3.1.使用电动器具前应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5.3.3.2.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源
9、电压24V。5.3.3.3.开关箱必须采用金属标准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专人负责。5.3.5高空作业安全措施5.3.5.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5.3.5.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5.3.5.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5.3.5.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踀戡諉醸!諹醸輀验醸!髍醸刡醸謀醸脡鄡鰀醸刡爡!醸醸刡脡!醸刡诼醸!讍醸!鮸醸1鯈醸謐!鮜醸醸!醸!醸!醸吀。偀腀倐灰怐腰偰灠腐酐偐恐怰怰腠瀀瀰偐恠偐恰酀恠恐怰偐偠腰怐恠怰偰偀倐吀恠脰偠瀀怀腐瀀恀【偠恰脠酀瀀倐灰灐偰鄀瀰灐倀瀐酐脐鄐倰偰偠瀐倠恠倐鄰恐偐偰灐酠倐灐倠恐偰【灀怰吂鎂膄胝醸醸!醸刱醸脡醸醸戡覻脡爡鈡爡猡刡戡鄡脡谐醸!跬醸爢舡刡輀醸戡恀怣瀐腀腐倐恠【倐恀倰倠腐灐灐倐恠偠倐恰恠酠倐恠灰灰腠偰恠愀鄐灰灰瀰灠腰脠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