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工业泵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宁国杭化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工业泵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02-341862-04-01-142564建设单位联系人彭世春联系方式13856352270建设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富宁北路15号(宁国普莱斯克五金有限公司)地理坐标经度:119度1分13.854秒,纬度:30度39分32.46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泵及真空设备制造C344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 、通用设备制造业 69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建
2、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宁开发项202236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面积(m2)314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年)召集审查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
3、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宁环202114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2020年5月,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编制完成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年)。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南山、河沥、汪溪、港口“四大园区”组成,分别位于南山街道办事处、河沥街道办事处、汪溪街道办事处和港口镇管辖范围内,处于宁国市城区的南、东、北的外围位置。主园区“南山园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
4、开发区,主要发展包括节能建材和新能源应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耐磨产业等,2020年1月,国家生态环境部通过了对园区总体规划环评的审查。河沥园区于2006年底启动建设,现已成为宁国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为了成功打造“双赢”的投资载体和发展平台,河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面展开,园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均按照城市新区的要求,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2011年,中共宁国市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的意见(宁发201134号),明确了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河沥、汪溪园区内建设和发展各项工作。2021年7月,宁国市经济开发区
5、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汪溪园区相关情况的说明,明确了河沥园区规划面积为9.4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宁宣杭高速公司及兴宁路,南至梅林路,西至富宁南路、三里亭路、宜黄线、津桥包装公司及莱恩泵业公司,北至振宁路北侧。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和电子元器件三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食品深加工、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等产业。园区按照“建设成高度专业化创新产业示范园区”的总体定位,有效实施功能配套、产城发展、资本运营、企业培育、用工保障“五个一体化”,加速推进生态型、都市型、智慧型园区建设与发展。图1-1用地布局规划图本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富宁北路15号(宁国普莱斯克
6、五金有限公司),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年)要求。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2021年11月15日,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宁环2021143号”通过了对园区总体规划环评的审查。该批复中明确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9.46平方公里。规划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和电子元器件等。本项目为工业泵生产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项目,符合
7、宁国市城市整体规划。符合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表1-1 河沥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类别序号准入内容与管控要求依据或来源与本项目相关的规划符合性情况符合性禁止开发活动的建设要求1禁止引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铸造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禁止引入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本项目属于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属于高能耗项目符合2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
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大气201956号)本项目不涉及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符合3禁止引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宣城市工业经济发展指南(2016-2020)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规划环评建议本项目属于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不属于所列相关产业政策中的禁止类或淘汰类项目符合4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危废、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宣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宣政201682号)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产生的废气采取水帘柜+二级
9、活性炭进行处理符合本项目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2 项目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对比分析表分析内容园区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与规划的符合性情况是否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范围规划四至范围:东至宁宣杭高速公司及兴宁路,南至梅林路,西至富宁南路、三里亭路、宜黄线、津桥包装公司及莱恩泵业公司,北至振宁路北侧,规划面积约9.46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河沥园区富宁北路15号,属于园区规划范围。符合给水
10、工程规划园区供水由宁国市河沥溪水厂和宁国市第三水厂联合供应,给水以港口湾水库为供水水源。河沥溪水厂建设总规模为9万t/d,已建一期工程供水能力3万t/d,二期工程供水能力6万t/d,宁国市三水厂供水规模10万t/d。本项目用水来自园区水厂供水,供水水源有保证。符合排水工程规划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汪溪街道众村以北、洪村以南建设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河沥园区污水依托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规模一期为5万m3/d,二期扩建至10万m3/d。河沥园区管网工程已经铺设完毕,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建成投运,基本满负荷运行,评价建议二期扩建工程及时启动。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1、(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水阳江。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水阳江。符合燃气工程规划宁国经开区现状区内已全面实现供气,气源为“川气东输”天然气,区内居民、公建用户、工业用户及CNG加气站由市政燃气管网统一供应。目前宁国市成立了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宁国瑞德天然气有限公司3家燃气公司,经开区河沥园区规划范围内供气由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提供。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小时最大供应量0.7万m/h,最大小
12、时销量0.5万m/h,日最大供应能力为17万m/t,日最大销量为12万m/t,能够满足区域供气要求。本项目不使用天然气。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一、优化调整规划内容。规划应根据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协调发展。做好与安徽省“三线一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及宁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成果的衔接,确保产业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协调。拟建项目为工业泵产品生产,是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容。满足“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符合二、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3、河道、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做好生产、生活空间之间的隔离和管控,以改善和保障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解决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问题。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污染企业退出地块的管控。根据本项目用地规划,项目用地为园区工业用地范围,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水阳江。符合三、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国家和地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
14、放量,确保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本项目按照国家或者地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城北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处理和利用率均达到100%。符合四、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容,符合规划环评中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且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安全生产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均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
15、平。符合五、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明确实施时限、责任主体等,做好开发区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跟踪监测评价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内容。本项目建成后,按照环保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符合六、完善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提升中水回用水平。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工业泵生产项目,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
16、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2019年10月30日发布)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可视为允许类;对照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工业经济发展指南(2016-2020)的通知中工业产业主攻方向为高端装备、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电子信息、服务型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本项目为工业泵生产项目,未列入限制和禁止类范围,故符合宣城市工业经济发展指南的要求。本项目于2022年2月2
17、8日在宁国经开区管委会进行了备案,项目编号为2202-341862-04-01-142564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的相关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在租赁厂房内建设喷漆房,机械加工区域、装配区等不新增占地;厂区内车间地面、道路均已采取硬化、防渗,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新增水土流失;所在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项目所在地供水管网、供电管网均已建成,水电气能源充足,能够满足生产需求。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范围内,在落实相关的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环境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受本项目影响程度较小。因此,
18、项目建设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富宁北路15号,根据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可知项目用地属性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符合当地用地规划。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了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中宣城市总体划定方案,项目厂址位于河沥园区富宁北路15号,不在宣城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图1-1 宣城市生态保护红
19、线分布图环境质量底线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功能为二类区,需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声环境功能为3类区,需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地表水环境功能为类,需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根据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发布的2020年宁国市环境质量公报中相关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基准年(2020年)各基本污染物年均及相应百分位数24小时平均及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GB3095中的浓度限值要求。根据引用环评中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分析表明,区域内非甲烷总烃、二甲苯、TSP空气质量、水阳江段环境地表
20、水现状均可以满足相应质量标准的要求。本次评价期间的监测数据表明区域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同时,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运行后,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控制要求。资源利用上线分析项目生产、生活用水均来自开发区市政管网供水,且用水量不大。各生产设备均采用电动力,由市政供电系统统一供给。因此,拟建项目资源利用均在开发区可承受范围内。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工业泵生产项目,且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内清单内容,满足
21、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表1-3 宁国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类别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依据符合情况禁止入区企业类别制造业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不涉及投资强度不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要求的项目禁止入驻。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22、文件)不涉及依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严禁产能过剩产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入区,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不涉及电镀在已有电镀集中区的地市,新建专业电镀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镀集中区。本次开发区规划范围严禁引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镀行业规范条件)不涉及石化化工石化化工不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的化工项目,严禁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不涉及其他原则上规划期内禁止引进,确实属于技术含量高、污染水平低的项目,需经专家充分论证,在确保区域基础设施能支撑,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能接受的基
23、础上,可适度引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不涉及限制类其他属于国家、安徽省、宣城市及宁国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范畴。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不属于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4、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的符合性分析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指出要着力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由量到质的转变,加快建设成为长三角的“白菜心”,确保实现“水更清、岸更绿、天更蓝、产业更优”的工作目标。
24、故本次评价相关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4 拟建项目与“三道防线”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拟建项目距长江主要支流岸线水阳江最近距离2706m,不属于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污染项目,长江干流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
25、外,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者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流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污染项目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拟建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流15公里范围内严管项目5、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政
26、策文件的符合性表1-5 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政策文件的符合性分析政策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持续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整治年度VOCs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年度计划目标。高质量开展当前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排查整治,2021年10月底前,结合本地特色产业,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 VOCs 含量等1
27、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对检查抽测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结合“一企一案”编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开展整治。开展VOCs治理示范项目推选,引导推动低VOCs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升级改造、运维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以先进促后进。本项目属于工业涂装行业,不属于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喷漆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帘柜+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达标排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
28、、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油漆采用密闭桶装,同时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项目喷漆工序在封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有效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项目产生非甲烷总烃,根据工艺废气特点安装相应的废气收集措施,采用水帘柜+二级活性炭进行废
29、气处理。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项目所用油漆均储存在封闭油漆桶中;油漆桶存放在厂房内指定位置;不使用油漆时,油漆桶均处于封口、密闭状态。符合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
30、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本次评价要求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符合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
31、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油漆、切削液等物料储存在密闭容器内,产生废桶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喷漆工序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同时采用水帘柜+二级活性炭进行废气处理。符合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强化VOCs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
32、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重点检查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等低效治理技术等的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管控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应依法查处。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机溶剂满足含量限值要求,年使用量很少,约3.78t/a,采用密闭保存,在独立密闭的喷漆房进行操作,有效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符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环境项目准入,严控新增VOCs排放量,各地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不得新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炼化项目,新建VOCs企业应进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
33、放等量、倍量削减替代,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进一步推动“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大一强”工作及省环委办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清理整治涉VOCs“散乱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以及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漆汽车维修作业等本项目使用配比后的涂料中VOCs含量满足限值要求。喷漆工序在封闭的喷漆房内操作,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漆
34、雾采用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排放符合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加快推动VOCs精细化治理。实施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等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进家具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实施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工程,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治污设施改造升级。继续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9月底前,各地集中开展一次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和省级化工园区,年内完成至少一轮走航监测、红外执成像等智能监测。提升涉VOCs企业“双随
35、机一公开”执法水平。本项目是工业泵生产项目,工业泵主要用于冷热水循环、增压、消防喷淋系统、工业水循环、海水淡化等领域中的液体介质输送。输送的液体介质要求工业泵具有防腐蚀、防渗,长期与液体介质接触的特性,故不能使用水性油漆。项目使用的配比后的涂料,经核算VOCs含量满足限值要求。符合6、 与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使用底漆,需配套相应稀释剂,按照油漆1:稀释剂1比例进行调配。底漆成分配比见表2-6。本项目产品泵类配件属于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喷漆工序使用的涂料为溶剂型涂料,项目的底漆密度为0.89kg/L,根据油漆、稀释剂用量,本项目底漆涂料中VOCs
36、含量为494.7g/L。本项目使用面漆,需配套相应稀释剂、固化剂,按照油漆3:稀释剂1:固化剂0.3比例进行调配。其成分配比见表2-7。本项目产品泵类配件属于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喷漆工序使用的涂料为溶剂型涂料,项目的面漆密度为1.11kg/L,根据油漆、固化剂及稀释剂用量,本项目面漆涂料中VOCs含量为358.86g/L。满足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中溶剂型涂料VOC含量限值-机械设备涂料-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涂料(含零部件涂料)-底漆540g/L、面漆550g/L 含量限值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地方及行业环保管理的要求是相符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4 二、
37、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租用宁国普莱斯克五金有限公司内闲置厂房3147m2,购置数控车床,卧式数控车床、龙门铣床、龙门行车、立式铣床、插床、普通车床、万能外圆磨床、数控立车、光谱分析仪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工业泵1200台,销售收入2865万元,创税收251万元。表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表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工程内容与规模备注主体工程机械加工区位于厂房南侧,面积约1000m2,购置数控车床、卧式数控车床、龙门铣床、立式铣床、插床等生产设备。主要用于铸件的机械加工工序依托闲置厂房进行分区改造,建设年产1200台工业泵喷漆区位于厂房西北侧,
38、面积约300m2,设置一间独立密闭的喷漆房面积约为30m2, 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独立密封的喷漆房内操作。待喷漆泵放置在喷漆区。组装区位于厂房中部,面积约100m2,主要用于各零部件的组装。配套区位于厂房中部,面积约100m2,主要用于产品的配套工序检验区位于厂房的东南侧,面积约150m2,主要用于成品泵的检验工序辅助工程办公区位于厂房东侧,占地面积约347m2,2层,主要用于员工的办公,产品的展示厅、休息场所。压力实验区位于厂房西南侧,面积约100m2,主要用于压力实验工序。性能测试区位于厂房西侧,面积约150m2,主要用于产品的性能测试包装位于厂房的中部,面积约200m2, 主要用于产
39、品的包装。储运工程仓库位于厂房北侧,面积约200m2,主要用于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存放成品区位于厂房西北侧,面积约250m2,主要用于成品的存放。 外协检验区位于厂房东南侧,面积约100m2,主要用于外购产品的检验。模具存放区位于长厂房的西侧,面积约100m2,主要用于模具的存放。公用工程给水项目设计用水量总计约为2329.04m3/a,依托河沥园区供水系统供给。依托排水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依托污水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201.6m3/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入水阳江。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供电系统企业年用电量约30万kW
40、h,依托河沥园区供电系统供给。依托环保工程废气处理项目喷漆工序在独立密闭的喷漆房进行,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新建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接入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水阳江。依托固废处理(1)厂区建设1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占地10m2,建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2)厂区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10m2,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3)企业产
41、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置.。(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新建噪声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新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厂区配备灭火器等必要应急物资。新建表2-2项目依托工程情况建设内容普莱斯克五金公司本项目依托关系主体工程生产车间普莱斯克五金公司内现有一闲置厂房,该厂房面积约3147m2。本项目租用该闲置厂房,对该厂房进行分区改造。依托可行辅助工程办公区公用工程供电普莱斯克五金公司现有变配电设施完善,各厂房均配备配电设施。项目年用电量30万kwh,根据建设单位用电容量计算,目前配电设施可满足项目需求。依托可行供水普莱斯克
42、公司建有完善的自来水管网,分布至各厂房,由河沥园区市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主要产品压力试验用水、产品性能测试用水、职工生活用水、切削液用水以及喷漆工序中的水帘柜用水。用水量约2329.04m3/a,用水量较小,现有供水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排水普莱斯克公司建有雨污分流管网,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项目依托现有雨污分流管网;产生的污水由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2、主要产品与产能表2-3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产品名称主要型号主要规格进口口径cm-叶轮名义直径cm数量工业泵HDB型40-1
43、65050-165080-1650100-165040-325050-3210080-32250100-32250150-32150200-32150250-3250合计1200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所示。表2-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一览表序号原辅料名称年用量最大贮存量/月贮存地点运输方式储存方式1泵体38t5t仓库汽运/2叶轮135t10t/3泵盖125t10t/4轴承室8.4t1t/5支架16.2t2t/6轴11t1t/7密封体162t12t/8真空腔13.5t2t/8轴承压盖11t2t/9悬架25t5t/10叶轮螺母1500只200只/11机械密封1
44、200套100套/12轴承2400套200套/13联轴器1200套100套/14底座1200套100套/15电动机1200套100套/16油漆2.4t300kg25kg/桶17切削液1t200kg10kg/桶18稀释剂1.2t150kg5kg/桶19固化剂0.18t30kg5kg/桶表2-5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毒理毒性表名称成分及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油漆为丙烯酸漆类,主要成分为树脂67%,助剂(丙烯酸酯)0.6%,稀释剂10.4%,颜料20%,填料2%。多色多彩的易燃液体,透明或不透明,有刺激性,相对密度0.86,沸点139,熔点:-47.9,闪点:25,引燃温度525,不溶于水,可于
45、有机溶剂等溶解。易燃、易爆/切削液外观:无色透明液体,密度1.03g/cm3,表面张力25:31mN/m, ph值8.8,非刺激性物质,非污染环境物质/吸入毒性:出现头晕,呕吐症状稀释剂主要组份:二甲苯60%80%,丁醇 20%40%,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相对密度(水=1, g/cm3): 1,溶解性:可混溶于有机溶剂,闪点():20易燃急性毒性:二甲苯:人经口 l d lo:50mg/kg。大鼠经口 l d 5 0:4300mg/kg。小鼠经口 l d lo :6 mg/kg。兔经皮 l d 5 0:1700 mg/kg。丁醇 (71-36-3)大鼠经口 l d 5 0:4360 mg/kg ;吸入lc50:24240mg/ m3 。兔经皮 l d 5 0:3400 mg/kg。固化剂主要成分:二甲苯13%,正丁酮7%, 聚酰胺树脂80%,外观与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