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741906 上传时间:2022-06-22 格式:PDF 页数:266 大小:8.08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66页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66页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66页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66页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66页
亲,该文档总共26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I 目目 录录 1 概概 述述. . 1 1.1 项目由来. . 1 1.2 建设项目特点 . . 2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 . 3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 4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4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 . 6 2 总总 则则. . 8 2.1 编制依据. . 8 2.2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 . 13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 20 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 . 21 2.5 环境保护目标 . 31 3

2、企业现状及工程分析企业现状及工程分析. . 34 3.1 企业现状. . 34 3.2 工程分析. . 84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1334.1 自然环境 . 133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 1474.3 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 1484.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150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635.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63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1935.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935.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200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2015.6 环境风险评价 .

3、2045.7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216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221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2216.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 2236.3 环保投资估算 . 2366.4 环保措施“三同时”竣工验收 . 236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2387.1 环境损益分析 . 2387.2 分析结论 . 2408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2418.1 企业现有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2418.2 本项目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2449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 . 2489.1 产业政策符合性

4、. 248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9.2 规划符合性 . 2489.3 环保政策符合性 . 2509.4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 2559.5 公众认同性 . 25510 评价结论与建议评价结论与建议 . 25610.1 项目建设概况 . 25610.2 环境质量现状 . 25610.3 污染物排放情况 . 25710.4 主要环境影响 . 25810.5 公众采纳意见 . 26210.6 环境保护措施 . 26210.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 26310.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 . 26310.9 评价总结

5、论 . 264 附件附件 1、 本项目环评委托书 2、 有机合成厂近 5 年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验收意见 3、 吉林石化公司 15 万吨/年乙烯装置安全隐患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4、 本项目监测报告 5、 危废处置资质、协议及转移联单 6、 有机合成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7、 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8、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 PM10区域削减方案意见函 9、 专家意见修改清单 10、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1 1 概概 述述 1.1 项目由来 中国石油天

6、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石化”)前身是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是国家“一五”期间兴建的以染料、化肥、电石“三大化”为标志的第一个大型化学工业基地。1954 年开工建设,1957 年建成投产,1998 年划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经过 60 多年的发展,吉林石化现已发展成为集炼油、化工、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氨/合成气于一体的特大型综合性石油化工生产基地。拥有原油加工能力 1000 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 85 万吨/年、燃料乙醇生产能力 60 万吨/年,总资产 270 亿元的大型炼化一体化企业。 吉林石化现有二级单位 51 个,二级单位分布于吉林石化东部、中部和西部装置区,

7、包括炼油厂、乙烯厂、染料厂、化肥厂、电石厂、有机合成厂、丙烯醇厂、合成树脂厂、乙二醇厂、动力一厂、动力二厂、污水处理厂、碳纤维厂、高碳醇厂、精细化学品厂、包装制品厂、建修公司、研究院、铁路运输部、联力公司、销售公司、进出口公司、物资厂采购公司、仓储中心、辽源化工、检测中心等,现有生产装置 74 套,能够生产汽油、柴油、航空煤油、聚乙烯、ABS、丙烯腈、 乙丙橡胶、 丁苯橡胶、 甲基丙烯酸甲酯等 115 种主要石油化工产品。 其中,主营业务包括了炼油、乙烯、合成氨/合成气、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传统石化产业外,近几年还在向碳纤维研发、燃料乙醇等新业务领域不断拓展。 位于吉林石化中部装置区的有机合成

8、厂原名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有机合成厂,1976 年 12 月破土动工,1982 年 6 月建成投产,1994 年股份制改造,更名为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合成厂,2007 年 11 月,更名为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有机合成厂现有乙烯车间、苯乙烯车间、丁二烯车间、丁苯橡胶车间、乙丙橡胶车间、1-丁烯车间和芳烃车间,辅助车间包括动力车间、水汽车间、油品车间、成品车间、分析车间、电气车间、仪表车间和综合储运车间等;现有15 万吨/年乙烯装置、10 万吨/年苯乙烯装置、14 万吨/年丁二烯装置、14 万吨/年丁苯橡胶装置、2 万吨/年乙丙橡胶 A 装置、4 万吨/年乙丙橡胶 C 装置、2.4 万吨/

9、年 1-丁烯装置、5 万吨/年 MTBE 装置、30 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等 9 套主要生产装置,可生产丁苯橡胶、乙丙橡胶等 27 个品种、61 个牌号石油化工产品。 有机合成厂乙烯装置建于 1982 年,为了扩产、节能、增效,乙烯装置先后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进行了 5 次改造,直至 2009 年,装置生产能力达 15 万吨/年。2013 年 3 月,由于乙烯等下游装置产品市场低迷,该乙烯装置停车。2016 年 7 月,经过检修和调整,该乙烯装置恢复开车。本项目在有机合成厂乙烯装置内进行改造,更换部分核心设备,在充分利

10、用现有设备和设施的基础上,优化裂解原料结构,以吉林石化东部炼油厂提供的柴油和吉林石化精细化学品厂提供的饱和碳四烷烃为裂解原料,生产乙烯等产品,实现原料轻质化,提高乙烯收率,同时优化蒸汽系统、降低装置综合能耗。 1.2 建设项目特点 1、原料 乙烯装置改造后原料为柴油和碳四。柴油仍来自吉化东部炼油厂的直馏柴油,管输送至厂内储罐, 用 量 42.060104t/a;碳四来自吉化中部精细化学品厂正在建设的富炔碳四加氢装置,管输送至装置,用量 4.500104t/a。改造后原料较改造前的柴油和石脑油用量共减少 5.18104t/a。 改造后不新增化学品,化学品用量、规格、来源维持不变,主要辅助材料包括

11、液碱、脱砷剂、缓蚀剂、阻聚剂等,均由国内厂商提供汽车运输进厂,以桶装或袋装方式储存于有机合成厂仓库内。 2、建设内容及生产工艺 对有机合成厂现有 15 万吨/年乙烯装置进行节能改造,包括将 F107 裂解炉改造为可裂解乙烷、丙烷和碳四的轻烃裂解炉,F109 裂解炉对流段上部增加原料预热模块,进一步降低裂解炉排烟温度并提高裂解炉热效率;F108、F109 和F1010 裂解炉燃烧器更换为低氮燃烧器;急冷及分离单元更换塔盘,更换合并裂解气压缩机、工艺气压缩机,更换乙烯、丙烯汽轮机,以改造 8.4MPa 为11MPa 高压蒸汽。项目其它公用消耗、环保设施及储运系统均充分依托现有设施,不进行改造。 乙

12、烯装置由裂解、急冷、压缩、热分离、冷分离和裂解汽油加氢等工段单元组成, 本次改造主要对乙烯装置裂解、急冷、分离单元和蒸汽系统进行改造,均为设备更换,改造后工艺流程及加工规模不变,依旧采用“前脱丙烷后加氢,高压脱甲烷,甲烷节流制冷”工艺技术。 3、产品方案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3 改造后产品种类和去向不变, 主要产品仍包括乙烯、丙烯、加氢汽油、裂解碳四、裂解碳五、裂解碳九和裂解甲基萘。乙烯规模仍为 15104t/a,乙烯产量不变, 由于原料轻质化,轻质产品丙烯和裂解碳四产量增加,其它包括加氢汽油、裂解甲基萘、裂解碳五和裂解碳

13、九产量减少。 产品丙烯供厂内乙丙橡胶装置和下游丙烯腈厂作原料, 由于本项目丙烯产量增加,丙烯腈厂外购丙烯原料减少;产品裂解碳四供厂内丁二烯装置作原料,由于本项目裂解碳四产量增加,丁二烯装置外购碳四原料减少;产品加氢汽油供厂内芳烃装置作原料,由于本项目加氢汽油产量减少,芳烃装置不足原料由乙烯厂提供;产品裂解甲基萘和裂解碳九供厂内动力锅炉作燃料,多余外销,动力锅炉燃料消耗量不变,由于裂解甲基萘和裂解碳九产量减少,外销量减少;产品裂解碳五外销。本项目通过优化原料适当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供下游装置产品产量,减小外购和外销量,达到提高全厂经济效益的目的,下游装置不会因本项目产品量变化而引起加工符合变化,因

14、此不会引起下游装置排污变化。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要求,本次环评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6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应做报告书。 在研究相关技术及其它有关文件基础上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了初步环境现状调查,进行了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为大气、地下水环境影响及风险评价,确定了保护目标,进一步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及评价标准,制定出相应工作方案。2018 年 6 月 22 日,企业在网站进行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15、。 2、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成果,根据企业提供的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开展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 按导则要求进行补充监测,详细进行工程分析。对各环境要素影响进行了预测与评价。 3、2019 年 2 月,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评形成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内容包括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等内容,同步在当地江城晚报上 2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次公开以上信息、在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张贴公告。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本项目在吉林省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16、吉化有机合成厂内原乙烯装置处改造,不新增占地,所用土地属于工业用地。 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总体规划 中提出,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六大产业体系,为石油化工产业、精细化工产业、化工新材料产业、生物化工产业、新能源产业和静脉产业(资源再生产业链)。园区规划跟踪环评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通过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吉环函2018612 号)。吉林石化为园区内的龙头企业,其发展壮大将会带动园区内下游企业的发展,且石油化工产业为园区的支柱产业,本项目实施可充分利用吉林石化上游炼厂的柴油生产乙烯并提高乙烯收率,给有机合成厂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亦可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因此,本

17、项目的建设符合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与园区的发展规划具有协调性,符合园区规划跟踪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符合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要求。项目选址位于现有工业区内,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拟实施节能改造提高乙烯收率,且单位能耗和“三废”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符合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72105号)中“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行业绿色改造深入推进,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的落后石化产品比重逐步下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石化产品

18、比重持续提升、自给率不断提高,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 本项目符合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林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及“三线一单”要求。 本项目采取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均有效可行, 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以支持项目的建设。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关注的环境问题 根据 2017 年有机合成厂污染源定期监测台账及验收监测,有机合成厂裂解炉、装置加热炉及工艺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5 准

19、(GB31571-2015)表 4、表 6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动力锅炉烟气中SO2、NOX、颗粒物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标准要求,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特征污染物 NMHC 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厂区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吉化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经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限值要求。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 根据吉林石化分公司有机合成厂 VOCs 管控项目验

20、收报告(2017.7)及本次现场勘察,目前有机合成厂 VOCS排放源存在不合规项尚未全部整改完毕,不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相关要求。有机合成厂拟实施有机合成厂苯类储罐 VOCs 项目和有机合成厂异味综合治理项目 ,按照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对不合规 VOCS排放源进行整改。 目前有机合成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即清即运,尚无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有机合成厂拟实施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完善项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

21、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在有机合成厂内新建一处300m2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 以上 3 个项目另立报告进行评价,不在本项目改造范围,但应与本项目同时投产或在本项目之前投产。届时,有机合成厂不存在环境问题。 2、主要的环境影响 项目改造完成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 1)废气 项目改造完成后,有组织废气源仍为裂解炉和加热炉烟气,污染物为 SO2、NOX和颗粒物,SO2排放量较改造前减少 0.082t/a,NOX排放量较改造前减少84.977 t/a,SO2、NOX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 28.345t/a、140.776t/a、24.182t/a,裂解炉和加热炉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进入环境

22、空气;配套储运系统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减少 32.664t/a。SO2、NOX最大地面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实施后,项目的废气排放对区域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影响有所减小,项目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乙烯装置、罐区边界150m,在此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和社会关注区。 2)废水 装置改造前后废水产生量及污染物浓度均不发生变化, 为 80.5t/h,废水排放执行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仍依托吉化污水处理

23、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废水排放量为 64.4104m3/a,COD38.64t/a、氨氮 3.16t/a、石油类 3.22t/a。由于本项目不新增废水量,不会加重对松花江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新增设备为压缩机和机泵, 对厂界噪声贡献值为 14.1dB (A) 33.2dB(A),叠加厂界噪声现状值后,昼间厂界噪声叠加值为 52.7dB(A)59.3dB(A),夜间厂界噪声叠加值为 39.6dB(A)44.6dB(A),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3 类(昼间 65 dB(A)、夜间 55 dB(A)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

24、废物种类不变,主要是废催化剂、废干燥剂、清焦焦渣、废焦油、 清罐油泥和重组分等,均为危险废物,产生量减少了 373t/a,为 1067.6t/a,委托吉林联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市晟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装置及罐区,在采取严格防范措施情况下,发生泄漏并引发着火事故的环境风险值较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园区及相关规划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减小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染物实现达标

25、排放并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满足要求,具有环境风险可接受性和公众认同性。在严格落实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可行。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7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2 总总 则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26、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修正) (2016年 11 月 7 日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27、 7 月 2 日起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版)(2017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 (1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2016年 4 月 24 日起施行; (15)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 (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57 号); (17) “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

28、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 号,2016 年 7 月 15 日); (18)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 号,2016 年 10 月 26 日);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9 (19)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 “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 号); (21) 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

29、发 201681 号,2016 年 11 月 10 日); (22)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 年 1 月 10 日); (23)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 (24)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 31 号,2013 年 5 月 24 起实施); (25) 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环境保护部,发改能源2014506 号,2014 年 3月 24 日); (26)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

30、01430 号,2014 年 3 月 25 日); (27) “关于印发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77 号)”; (28) “关于印发 挥发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的通知” (财税 201571 号); (29) “关于印发石化行业 VOCs 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及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2015104 号); (30) “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 (31)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5 17 号,2015年 4 月 2 日); (32) “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31、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 号); (33)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8 日); (34)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 (201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 (3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3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37)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 号); (3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

32、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 (39)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12 年 8 月 7 日); (40) 企业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 (4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2015 年 6月 5 日起施行); (42)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 号,2016 年 11 月 29 日); (43)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另第 4 号,2019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33、(44)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2017 年 11 月 14 日); (45) 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产业20172105号); (46) 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 号,2018 年 1 月 25 日); (47)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2.1.2 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1) 关于部分重点城市新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19 年第 1 号); (2) “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打赢

34、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11 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发201815 号); (3)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4) “关于印发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环办发201440 号); (5) “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发201623 号); (6) 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 (7) “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

35、案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政办发201572 号); (8) “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发201622 号); (9) “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发201640 号); (10) 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环管字201218 号); (12) 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吉环管字20131 号); (13) 吉林市环境保护

36、条例(2005 年修正本)(2005 年 1 月 20 日起施行); (14) 吉林市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方法(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 146 号,2004 年 8 月 19 日起施行); (15) 关于印发吉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发 20142 号); (16) 吉林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17) 吉林市松花江湖水污染防治办法 (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 107 号,19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1.3 相关规划及技术文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青岛

37、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318 号); (2)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 (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4) 吉林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 (5) 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6) 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 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年); (8) 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总体规划; (9) 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DB22/388-2004); (10) 吉林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2015); (11) 吉林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实施方

38、案; 2.1.4 技术导则、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 89-2003); (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 (9) 危险化学品

39、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1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 (11)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1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853-2017); (13)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 (1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982-2018)。 2.1.5 项目相关文件 (1)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江北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吉环函2018612 号,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

40、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13 2018 年 11 月 21 日); (2)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 2018 年 5 月); (3) 吉林石化分公司 15 万吨/年乙烯装置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吉科验字2017第 023 号,2017 年 5 月); (4)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2018 年 6 月); (5) 吉林石化分公司有机合成厂 VOCs 管控项目验收报告(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2017 年 7 月)。 2.2 环

41、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2.2.1 环境功能区划 2.2.1.1 环境空气 根据吉林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吉市环发20152 号)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功能区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 2.2.1.2 地表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松花江,排放口位于松江大桥断面-通气河口断面之间。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划分,松花江(吉林江段)松江大桥断面-通气河口断面为第二松花江吉林市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类”;清源桥-松江大桥、通气河口-白旗江段水域功能为“类”。2.2.1地表水(松花江

42、吉林江段)环境功能区划详见图-1。 2.2.1.3 地下水 吉林石化有机合成厂所在区域均已铺设城市供水管网,区域内地下水无生活饮用水功能,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规定,评价区域内地下水为类水域。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2.2.1.4 声环境 本项目建设于吉林石化有机合成厂内。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吉林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实施方案中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生产为主的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为 3类。 2.2.2 环境质量标准 2.2.2.1 环境空气

43、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NMHC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GB16297-1996)中标准。具体见表 2.2.2-1。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15 图 2.2.1-1 地表水(松花江吉林江段)环境功能区划图 松江大桥断面 通气河口断面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表 2.2.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1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44、60 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 24h 平均 150 1h 平均 500 2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 24h 平均 80 1h 平均 200 3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平均 70 24h 平均 150 4 细颗粒物 PM2.5 年平均 35 24h 平均 75 5 O3 8h 平均 160 1h 平均 200 6 CO 24h 平均 4 mg/m3 1h 平均 10 7 NHMC 1 次浓度 2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限值 2.2.2.2 地表水环境 项目区域内的松花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45、)中的类、类水域标准限值,具体见表 2.2.2-2。 表 2.2.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 类标准值(mg/L) 类标准值(mg/L) 标准来源 1 pH(无量纲) 69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类、类 2 高锰酸盐指数 6 10 3 石油类 0.05 0.5 4 氨氮(NH3-N) 1.0 1.5 2.2.2.3 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该标准未规定的石油类指标参照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的限值要求。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2.2-3。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

46、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17 表 2.2.2-3 地下水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标准来源 1 氯化物/(mg/L) 250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类 2 硫酸盐/(mg/L) 250 3 pH 6.58.5 4 氨氮(以 N 计)/(mg/L) 0.50 5 硝酸盐(以 N 计)/(mg/L) 20.0 6 亚硝酸盐(以 N 计) 1.00 7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8 氰化物/(mg/L) 0.05 9 砷/(mg/L) 0.01 10 汞/(mg/L) 0.001 11 铬(六价)/(

47、mg/L) 0.05 12 总硬度(以 CaCO3计)/(mg/L) 450 13 氟化物/(mg/L) 1.0 14 镉/(mg/L) 0.005 15 铅/(mg/L) 0.01 16 铁/(mg/L) 0.3 17 锰/(mg/L) 0.10 18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19 耗氧量 (CODMn法 ,以 O2计) /(mg/L) 3.0 20 总大肠菌群/(CFU/100mL) 3.0 21 菌落总数/(CFU/mL) 100 22 硫化物 0.02 23 石油类 0.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2.2.4 声环境 本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

48、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见表 2.2.2-4。 表 2.2.2-4 声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限值 dB(A) 类别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3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65 55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2.2.2.5 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中厂区内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详见表 2.2.2-5。 表 2.2.2-5 土壤环境质量筛选值 单位:mg/kg 序号 项目 GB36600-2018 中筛选值

49、1 汞 38 2 镉 65 3 铬(六价) 5.7 4 砷 60 5 铅 800 6 镍 900 7 铜 18000 8 石油烃 4500 2.2.3 污染物排放标准 2.2.3.1 废气 本项目为削减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根据关于部分重点城市新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19 年第 1号)中要求,不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见表2.2.3-1。 表 2.2.3-1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污染源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标准来源 乙烯装置

50、 裂解炉排气筒 颗粒物 20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4 SO2 100 NOx 180* 注:*乙烯裂解炉炉膛温度850,氮氧化物执行 180 厂界NMHC监控浓度执行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7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具体见表 2.2.3-2。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乙烯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19 表 2.2.3-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气污染源 名称 污染物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mg/m3) 标准来源 无组织排放源 NMHC 4.0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