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oc

上传人:清凉的夏天 文档编号:5753357 上传时间:2022-06-2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9.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序号不良行为法律法规依据处罚依据1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2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建筑法第七十一条3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部分项工程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建筑法第四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5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6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7未

3、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9违法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六十三条10施工前末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11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

4、、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条三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12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1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14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15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

5、场前未经查检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16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17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在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18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19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

6、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20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或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2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2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2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滿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或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四条24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接受转让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四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行业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