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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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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 目 录 第一章 概 述 1 1.1 项目由来 1 1.2 建设项目特点 2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4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5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6 1.6 专题设置 6 1.7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7 第二章 总 则 8 2.1 编制依据 8 2.2 评价对象及性质、评价时段 10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1 2.4 评价标准 12 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5 2.6 相关政策、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3 2.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9 2.8 评价总体思路及评价

2、重点 29 第三章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1 3.1 项目概况 31 3.2 影响因素分析 43 3.3 施工期产物环节分析 57 3.4 运营期污染源源强核算 59 3.5 全场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 73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5 4.1 自然环境概况 75 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78 4.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8 4.4 区域污染源调查 78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9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与评价 80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2 5.3 环境风险评价 109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14 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14 6

3、.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16 6.3 厂区绿化 142 6.4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小结 143 6.5 总量控制分析 144 6.6 污染防治环保投资估算 145 6.7 环保竣工验收内容 146 第七章 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48 7.1 选址可行性分析 148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7.2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49 7.3 项目选址环境承载力分析 150 7.4 项目和南侧牧原石首三场生猪养殖场防疫相关措施 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 7.5 小结 151 第八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53 8.1 经济效益分析

4、153 8.2 社会效益分析 153 8.3 环境效益分析 154 8.4 生态效益分析 157 8.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57 第九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58 9.1 环境管理 158 9.2 监测计划 165 9.3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 166 第十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67 10.1 项目建设概况 167 10.2 环境质量现状 167 10.3 污染物排放情况 168 10.4 主要环境影响 169 10.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70 10.6 环境保护措施 170 10.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72 10.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72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

5、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I 附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本项目平面布置及防渗区域示意图 附图三 本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附图四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五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六 本项目在石首市水系中的位置 附图七 石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附件: 附件 1 项目委托书 附件 2 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 3 石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选址的情况说明 附件 4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石首三场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 5 项目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附件 6 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函(环办函2014789 号) 附

6、件 7 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说明 附表: 附表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表 2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3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第一章 概 述 1.1 项目由来 病死畜禽往往携带多种病菌, 若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当, 尸体会很快分解腐败、散发臭气,病原微生物将污染空气、地表水和土壤,造成疾病的传播与蔓延,极易造成病原传播和交叉感染。目前石首境内没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石首境内养殖场产生的病死畜禽均委托监利市境内的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收集处置,跨区域收集、处

7、理病死畜禽往往造成疾病的传播。在此背景下,为了有序推进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各养殖场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进程, 做好石首境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妥善解决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问题,有效遏制病死畜禽流向市场,防止动物疫情扩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的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石首三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详见附件 4)中已提出在石首三场内建设无害化处理中心,其服务对象主要为石首市区域牧原公司各个养殖场产生的病死猪,设计处理规模为 20t/d。为预防各场区对石首三场的交叉感染,现拟把无害化处理中心设置在石首三场外。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拟投资 8

8、45.59 万元在石首三场外建设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作为石首境内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各养殖场产生的病死猪处理的配套附属设施 (包括已建的石首牧原一场、 二场、 三场、 四场, 在建的石首牧原六场、 九场、 十场病死猪) ,不对外营业。 本项目位于石首市大垸镇谭子拐村,占地面积 20000m2(约 30 亩) ,设计最大日处理病死畜 20 吨。项目总建筑面积 1887.53m2,项目建设宿舍楼、门卫室、锅炉房、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等。无害化处理工艺采用高温化制法。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医发201725 号)中规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法有焚烧

9、法、化制法、高温法、深埋法和化学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处理法等,其中化制法具有无害化处理彻底、废物资源利用率高、二次污染小且易于控制等特点,近年来已得到了普遍的认同。 本项目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立项备案,(详见附件 2) 。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一、农林业”中“29、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项目采用工艺、设备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

10、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规定,本项目于属于“三十四 环境治理业”中第 100 条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利用及处置的(单独收集、病死动物化尸窖(井)除外) ”类别,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函 (环办函2014789 号)“我部认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由农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管,可以实现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控的目的,不宜再认定为危险

11、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详见附件6) ,受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弘鑫泽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现状监测,依据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现呈交至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1.2 建设项目特点 1.2.1 项目工程特点 (1) 经查阅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一、农林业”中“29、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采用工艺、设备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项目已在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2)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设计日处理病死畜 20 吨,占地面积 20000 平方米,是作为整个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石首区域养殖场的配套附属设施,主要收集处理范围为本企业在石首区域内各养殖场产生的病死畜禽。 根据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证明,对照石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七) ,本项目占地属于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包括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用地) ,符合用地要求。 (3)本项目使用化制法进行处理,为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农医发201725 号)规定方法。 (4)施

13、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若随意排放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施工噪声及固废的影响;施工期对原有地表植被的破坏,以及引起的局部区域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 (5)营运期的影响表现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消毒废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化制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废气主要有锅炉废气、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废水处理站产生的生物恶臭及食堂油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水处理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一次性防护用品等。 项目生产工艺恶臭气体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喷淋+生

14、物过滤”工艺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废气经 8m 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 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顶部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收集池,化制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隔油后与消毒废水、初期雨水、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定期排水一同进入收集池,收集后的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出水经密闭罐车运至石首十场储存池内暂存,耕作季节农田综合利用。项目废水不外排。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污水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格栅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渣、隔油池废油脂,送

15、至化制工段灭菌处置后作为生物有机肥原料产品外售;废一次性防护用品、 消毒废包装材料和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专用容器收集,在危废间暂存,废一次性防护用品及消毒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污泥干化池消毒、脱水后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1.2.2 项目环境特点 (1)本项目位于石首市大垸镇谭子拐村,项目北侧 312m 为箢子口故道,西侧 197m 为电排渠。评价区域水体功能区划为类。 (2)本项目位于石首市大垸镇谭子拐村,项目场址周边均为农田,项目南侧约 414m 为谭子拐村居民点,

16、西北、西及西南侧最近约 316m 为谭子拐村居民点, 西北侧 703m 为赵家湾村居民点。 项目界外修建进厂道路连接对外交通村道。 本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三。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本项目在2020年5月18日委托武汉弘鑫泽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在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6 日6 月 8 日(共计 10 个工作日) 。在此时间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全面收集自然环境现状、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等有关资料, 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现

17、状调查监测、环境影响预测等结果,确定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提出避免污染、减少污染的对策措施。 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 项目在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项目周边易于公众熟知的场所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分别为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张贴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9 日6 月 22 日(共计 10 个工作日) ,并在第二次公示期间进行了调查表发放。后根据公众意见逐步完善并完成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提交至环保主管部门评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1。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

18、影响报告书 5 图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 经查阅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一、农林业”中“29、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采用工艺、设备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位于石首市大垸镇谭子拐村,是作为整个石首市区域内牧原养殖场的配套设施, 主要收集处理范围为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各养殖场产生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的病死畜禽。项目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包括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用地) ,

19、项目建设符合石首市土地利用规划,用地证明见附件 7 所示。 (3)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废气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收集池,化制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隔油后与消毒废水、初期雨水、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定期排水一同进入收集池,收集后的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出水经密闭罐车运至石首十场储存池内暂存,耕作季节农田综合利用。项目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本项目场地不位于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及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 不位于除生活供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

20、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及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及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区。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及区域环境状况, 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如下: (1)施工期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若随意排放对附近地表水体的影响;施工噪声及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对原有地表植被的破坏,以及引起的局部区域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 (2)分析预测评价运营期达到设计生产规模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最大影响。 1.6 专题设置 本次评价设置以下专题: (1)总则 (2)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1、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6)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7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鼓励类第一款第“29、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采用工艺、设备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农医发201725 号) ;本项目的实施会保障石首境内湖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各养殖场产生的病死畜禽得到有效集中处置;

22、本项目的实施会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带来一定的废气、噪声等影响,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其影响都能达到各类标准要求。经过工程分析以及工程对大气、地下水、噪声等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价可知,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其环境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有 XX%的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说明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经济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监测计划制定合理。只要本项目在下一步的建设和运行中,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次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

23、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第二章 总 则 2.1 编制依据 2.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版)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实行)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2018 年 1月 1 日起实施)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24、 12 月 29 日修正版)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2020 年 9 月 1 日实施; )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7.1 起实施)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修订)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7 年修订,2008.1.1

25、 起实施) ;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10.1 起实施) ; (13)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4)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4 年 7 月 30 日起实施,2018 年 11月 19 日第二次修正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15)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2016 年 2 月 1 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16)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 11 月修订版; (17) 湖北省节约能源条例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6、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2.1.2 相关政策及行政规章 (1)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 (2)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 (3)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 ; (4)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 ;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1447 号) ; (6)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 (2005.12.21) ; (7)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

27、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农医201312 号) ; (8) 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农医发201725 号) ; (9)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4127 号) ,2014 年 9 月 29 日; (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53 号) ; (11)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1830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2018 年 8 月 8 日公布) ; (12)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2010 年农业部令第 7 号) ; (1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8、 ; (14) 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国发20135 号) ; (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 (16)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政发201685 号,2016 年 12 月 30 日;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17) 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614 号。 2.1.3 相关技术规范与文件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29、(HJ2.1-2016)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 (HJ964-2018) ;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 ; (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30、及其修改单; (10)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35-2013) ; (1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1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8.1) ; (13)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 ; (14)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3840-91) 。 2.1.4 相关规划及编制依据 (1) 石首市地表水功能区划 (2016) ; (2)关于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 (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 (4)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符合规划

31、说明; (5)建设单位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和文件。 2.2 评价对象及性质、评价时段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2.2.1 评价对象及性质 本次评价工作对象为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为新建项目。 2.2.2 评价时段 本次评价时段为施工期及运营期。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 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识别见表 2-1。 表2-1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阶 段 污染因素 环境要素 大气 地表水 地下水 声 生态 居民生活 施 工 期 场区 噪声 施工扬尘

32、 施工废水 车辆运输 路管工程 备注: 有影响 有轻微影响 可能有影响 没有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工程特点,工程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废气:主要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生物恶臭,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生物恶臭、锅炉废气及食堂油烟等。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消毒废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化制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 噪声:噪声主要来自预碎机、化制机、榨油机、提升机、真空泵、风机等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3、 12 固体废物:固废主要包括废水处理固废、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一次性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识别见表 2-2。 表2-2 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要素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主要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 原料破碎、化制烘干、压榨脱脂、缓存仓、油渣分离等过程 H2S、NH3、臭气浓度 锅炉 SO2、NOx、烟尘 职工食堂 油烟 水环境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声环境 生产设备、真空泵、风机、运输车辆等 噪声 固体废物 废水处理站固废、 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树脂、 废一次性防护用品、 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危险废

34、物、生活垃圾 2.3.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要素、影响因子识别,确定本次评价的评价因子详见下表 2-3。 表2-3 评价因子筛选 类别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H2S、 NH3、 臭气浓度、 CO、 O3、 SO2、 NO2、PM2.5、PM10、TSP 烟尘、SO2、NOx、NH3、H2S、臭气浓度 地表水环境 pH、 溶解氧、 高锰酸盐指数、 COD、 BOD5、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 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地下水环境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 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 铬(六价) 、总硬度、铅、氟化 物、镉、铁、锰、

35、溶解性总固体、 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细 菌总数、K +、Na+、Ca2+、Mg2+、 CO3 2-、HCO3-、Cl-、SO42- NH3-N 声环境 等效连续 A 声级(Leq) 等效连续 A 声级(Leq) 固体废物 / 废水处理固废、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树脂、废一次性防护用品、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 土壤 pH、镉、汞、砷、铜、铅、锌、铬、镍及评价区域内表层土壤理化特性 pH、镉、汞、砷、铜、铅、锌、铬、镍 2.4 评价标准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本项目采取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2.4.1 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环境质量评

36、价执行标准见表 2-4。 表2-4 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类别 评价因子 标准值 出处 环境空气 PM10 年平均 70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24 小时平均 150g/m3 TSP 年平均 200g/m3 24 小时平均 300g/m3 PM2.5 年平均 35g/m3 24 小时平均 75g/m3 NO2 年平均 40g/m3 24 小时平均 80g/m3 1 小时平均 200g/m3 SO2 年平均 60g/m3 24 小时平均 150g/m3 1 小时平均 500g/m3 CO 24 小时平均 4mg/m3 1 小时平均 10mg/m3 O3

37、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g/m3 1 小时平均 200g/m3 硫化氢 一次值 10g/m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2-2018)附录 D 氨气 一次值 200g/m3 地下水环境 pH 6.58.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 氨氮 0.50mg/L 硝酸盐 20.0mg/L 亚硝酸盐 1.00mg/L 挥发性酚类 0.002mg/L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氰化物 0.05mg/L 砷 0.01mg/L 汞 0.001mg/L 六价铬 0.05mg/L 总硬度 450mg/L 铅 0.01m

38、g/L 氟化物 1.0mg/L 镉 0.05mg/L 铁 0.3mg/L 锰 0.1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 高锰酸盐指数 3.0mg/L 硫酸盐 250mg/L 氯化物 250mg/L 总大肠菌群 3.0 个/L 菌落总数 100 个/L 地表水环境 pH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DO 5 高锰酸盐指数 6 COD 20mg/L BOD5 4mg/L NH3-N 1.0mg/L 总磷 0.2mg/L 总氮 1.0mg/L 粪大肠菌群 10000 个/L 声环境 等效连续 A 声级 昼间 60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9、2 类 夜间 50dB(A) 土壤环境 pH 6.5PH7.5 镉 0.60mg/kg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汞 0.6mg/kg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15618-2018) 表 1 水田风险筛选值 砷 25mg/kg 铜 200mg/kg 铅 140mg/kg 铬 300mg/kg 锌 250mg/kg 镍 100mg/kg 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 2-5。 表2-5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备注 废气 氨气 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

40、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 硫化氢 0.06mg/m3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颗粒物 2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氧化硫 50mg/m3 氮氧化物 150mg/m3 油烟 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油烟去除效率6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表 2 噪声 噪声 昼间 70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夜间 55 dB(A) 昼间 6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

41、8-2008)2类 夜间 50 dB(A)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8599-2001)及其修改单; 危险固废收集与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2.5.1 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有关规定,选择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 A 推荐模型中估算模型分别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42、在采用估算模型计算评价等级时,应输入地形参数。 评级工作分级方法如下: 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 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 ) ,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 定义见公式(1) : (1)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ug/m3; o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ug/m3。 评价等级按表 2-6 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空气质量

43、浓度占标率 Pi按公式(1)计算,如污染物数 i 大于 1,取 P 值中最大者 Pmax。 表2-6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参数情况见表 2-7、 表 2-8, 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见表 2-9。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表2-7 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参数一览表 编号 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m 烟气流速/ (m/s) 烟气 温度 年排放小时数 /h 排放 工况

44、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X Y PM10 SO2 NOx NH3 H2S 1 1#排气筒 112.454257 29.814323 34 15 0.6 10.54 20 8760 正常 / / / 0.0202 0.001 2 2#排气筒 112.454493 29.81422 34 8 0.4 4.5 80 8030 正常 0.025 0.0158 0.1108 / / 注:1#排气筒为恶臭气体废气处理系统排气筒,2#排气筒为锅炉废气排气筒。 表2-8 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参数一览表 编号 名称 面源起点中心坐标 面源 底部海拔 高度/m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与正北方向夹

45、角/( ) 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 年排放小时数 /h 排放 工况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X Y NH3 H2S 1 生产车间恶臭气体 112.454026 29.814276 34.00 46.48 22.48 77.28 6 8760 正常 0.0052 0.0003 2 污水处理站 112.454171 29.814095 34.00 24.24 5.84 77.47 2 8760 正常 6.18 10-5 2.40 10-6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表2-9 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排放源 污染因子 最大地面浓度 (g/m3) 出现距离

46、(m) Pi(%) D10% (m) 有组织排放 锅炉燃烧废气 (2#) PM10 2.91 112 0.65 0 SO2 1.84 112 0.37 0 NOx 12.88 112 5.15 0 废气处理系统恶臭气体 (1#) H2S 1.86 201 0.93 0 NH3 0.09 201 0.92 0 无组织排放 生产车间废气 H2S 0.54 25 5.43 0 NH3 9.42 25 4.71 0 污水处理站 NH3 0.94 14 0.47 H2S 0.04 14 0.37 由表 2-9 可知,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max 为生产车间无组织恶臭气体 H2S 的

47、5.43%,小于 10%。根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判别表,确定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结合本次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该地区主导风向、周围关心点分布和该地区地形地貌,确定本次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厂区为中心,边长为 5km 的矩形区域。 2.5.2 地表水环境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规定,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是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消毒废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化制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

48、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收集池,化制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隔油后与消毒废水、初期雨水、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定期排水一同进入收集池,收集后的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罐车运至石首十场储存池内暂存,耕作季节农田综合利用。项目废水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中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表,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具体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等级划分见下表2-10。 表2-10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

49、水排放量 Q/(m3/h) 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注: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 B 评价 本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本评价仅对地表水评价采取定性简要分析,重点针对废污水处理站及综合利用的措施有效性、依托牧原石首十场生猪养殖场废水储存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评价。 2.5.3 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规定的评价等级划分依据由项目所属的地下

50、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进行划分。 根据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函 (环办函2014789号) “我部认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可以实现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控的目的, 不宜再认定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参考“152、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为II类项目。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11。 表2-11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I 类项目 II 类项目 III 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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