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厅部规定和程序题目:车队私人电话规定和程序编号:GPNC-FO-P&P-008页数:1/1 准备:前厅部经理日期:2003年7月15日批准:地区总经理(广东、深圳、江西)日期:2003年7月15日传达至:所有部门经理生效日期: 2003年7月15日此项规定和程序取代所有已发相关文件。定义 为了提高车队的对客服务效率,车队所有员工在当班时不允许拨打私人电话。 目的为了更好地服务我们的客人,适时地接到客人的电话,不允许员工在当班时打私人电话。规定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允许接私人电话。程序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允许接私人电话。2. 所有酒店员工在上班时,不允许打私人电话。3. 所有酒店员工如需打私人电话,必须得到部门经理的同意。4. 所有酒店员工如需打电话,必须到员工通道使用投币电话或卡式电话。5. 未经允许,酒店员工不得使用公共区域电话,一经违反,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