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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1774-2020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指南(青海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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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3.080.10 P 66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17742020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指南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Construction of Expressway 2020 - 01 - 20 发布 2020 - 05 - 01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1774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房建工程总体设计 . 2 4.1 一般规定 . 2 4.2 房建工程类型 . 3 4.3 建设规模 . 3 4.4 建

2、筑面积 . 4 4.5 功能配置 . 4 5 设计技术要求 . 7 5.1 建筑总体设计要求 . 7 5.2 服务设施建筑设计要求 . 7 5.3 管理养护设施建筑设计要求 . 17 5.4 水质勘察 . 25 5.5 结构设计 . 26 5.6 给排水设计 . 26 5.7 暖通设计 . 28 5.8 供配电 . 29 6 绿色建筑设计 . 30 DB63/T 1774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

3、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德钧、王克锦、王永亮、李彦君、赵新瑞、马元元、张志为、胡彦杰、闵泉、周家才、刘相林、刘毅。 本标准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DB63/T 17742020 1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服务和管理设施的建设指标、设计参数以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4、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364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CJJ 14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JGJ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DB63/T 1110 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63/T 1340 青海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第三卫生间 family toilet

5、s 用于协助老、幼及行动不便者的卫生间 3.2 附属设施 auxiliary facilies 为场区的运营、管理、生活等需求提供保障的设备、设施,包含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化粪池等。 3.3 DB63/T 17742020 2 同址建设 construction of the same site 不同功能设施共同建设于同一场区内。 4 房建工程总体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设计规划要求 设计规划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 除满足本指南相关要求外, 还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 标准、规程要求,同时严格落实环保、水保等专项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 b) 总体设计强

6、调“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设计中应充分重视“安全、环保、系统、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设计原则; c) 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d) 应符合管理系统、收费监控系统、通信传输系统等系统规划的要求。 4.1.2 间距设置要求 间距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高速公路服务区(A1 级、A2 级)的设置间距不宜大于 50 km,最大间距不宜大于 60 km。对于沿线城镇分布稀疏,水、电等供给困难的路段,以及需要考虑治超、应急救援等功能服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区的间距,规模在批复范围内可进行合理分配,并应满足路网规划、服务设施总体布局要求; b) 停车区可在服务区之间布设一处或多处, 其平均间距不宜

7、大于 15 km, 最大间距不宜大于 25 km; c) 养护工区设置间距为 40 km50 km 设置一处。对于沿线城镇分布稀疏,水、电等供给困难的,以及人烟稀少严寒路段,可适当加大距离。 4.1.3 选址要求 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管理养护设施应注意选址地水文、地质、气候等自然因素,避免场区受自然灾害影响,避让风口、冻胀地带以及盐渍侵蚀严重地段。并避免在冲沟、采空、滑坡、冻土冻胀沉陷区、盐融塌陷区、风蚀沙埋区等不良地质区域建设。选址地应保护自然植被,自然水域、水系,保护生态环境,避开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的核心区,并且需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质、占用土地、拆迁量等因素,避免位于高填

8、深挖路段。结合当地水、电、区域自然人文资源及相邻路网服务设施的分布进行统筹规划; b) 管理养护设施选址地应有与主线相适应的交通技术条件: 包括场区与主线关系的合理性、 对未来路网发展或完善的适应性、 以及主线行驶车辆对相关设施的易识别性、 场区本身增容扩建条件。考虑场区建设或维护、运营成本控制、管理养护设施房屋建筑宜尽量同址合并设置; a) 服务设施(A1 级服务区、A2 级服务区、停车区)选址应考虑服务区路段的行车特性、相邻服务设施的间距、与交通枢纽及沿线城镇的关系。服务设施应根据地形、周边环境及与主线的关系选择合适的设置形式,并与主线联系密切,流向合理、出入方便,保证车辆良好的视线和进出

9、方便。不宜设置在主线的小半径曲线路段、陡坡路段、桥隧紧邻路段内。场地应符合国家土DB63/T 17742020 3 地和环保规定, 少占耕地, 减少拆迁和挖填的工程量, 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 宜靠近城镇、自然景观良好的地区避开村庄,并具备水、电、通信及排污等基础条件。 4.1.4 其他 应尊重各地区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4.2 房建工程类型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按使用功能可分为服务设施和管理养护设施: a) 服务设施。是指高速公路沿线的服务区、停车区等为营运管理提供相关服务的设施,根据功能需求可分为: 1) A1 级服务区:为过往车辆和人员提供完善补给,且能体现城乡综合发展,展示地方文化、经济

10、和自然资源特色的高速公路服务站点; 2) A2 级服务区:为过往车辆和人员提供完善补给为主要功能的高速公路服务站点; 3) 停车区:为过往车辆和人员提供简单补给的高速公路服务站点。 b) 管理养护设施。是指为营运管理提供相关日常管理养护所需的设施。包括: 1) 管理分中心。负责所辖区或路段管理工作,应具备收集、分析所辖区域或路段管理各部门有关资料与数据,随时掌握公路状况,实时对公路运行和信息的监控能力的机构; 2) 收费站。高速公路日常收费业务的基层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收费设施(包括收费广场、收费站房和收费设备等),具体可分为主线收费站、匝道收费站及两者混合收费站; 3) 养护工区。包括办公楼

11、、宿舍楼、仓库等为养护服务的设施; 4) 超限劝返站。对车辆实施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的场所和设施; 5) 路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能是进行公路路产保护、路权维护和日常交通秩序的维护等。根据业务内容和管辖范围不同,一般分为路政大队和路政中队; 6) 隧道管理站。能对隧道的交通、环境以及机电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本地控制,同时应能实时上传隧道信息,接收管理分中心或管理所的各项指令所设置的管理机构。 4.3 建设规模 4.3.1 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指标 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宜超过表1的规定。 表1 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服务设施类型 A1级服务区 A2级服务区 停车区 用地面积(hm2) 13.520

12、.0 6.537.60 1.672.13 注1:当某一路段沿线设置有多个服务设施或互通周边有多个服务设施,且各服务设施存在需求不均匀、驶入率不一致时,可在不超过总用地规模条件下,合理分配各服务设施的用地规模; 注2:表中A级的下限表示四车道对应的服务区用地面积,上限表示八车道表示对应的服务区用地面积; 注3:表中用地面积不包含场地边缘外的填(挖)方边坡、边沟,贯穿车道、以及加减速车道的用地面积。 4.3.2 管理养护设施用地面积指标 管理养护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宜超过表2的规定。 DB63/T 17742020 4 表2 管理养护设施用地面积 路政执法机构 管理设施 类型 管理分中心 收费站 养护

13、工区 超限劝返站 路政大队 路政中队 隧道管理站 用地面积(hm2) 1.7333 0.6900 2.9133 0.3333 1.0000 0.6133 0.6133 注:管理养护设施用地面积不包含场地边缘外的填(挖)方边坡、边沟的用地面积。 4.4 建筑面积 4.4.1 服务设施 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表3的规定。 表3 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服务设施类型 A1级服务区 A2级服务区 停车区 建筑面积(m2) 60007500 55006500 5001000 注4:表中建筑面积不包含加油站罩棚面积,但包含水、暖、电等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 注5: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是指一处服务区和

14、停车区建筑面积总和,分离式服务区和停车区为双侧建筑面积之和。 4.4.2 管理养护设施 管理养护设施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表4的规定。 表4 管理设施建筑面积 管理设施类型 管理分中心 收费站 养护工区 超限劝返站 路政执法机构 隧道管理站 建筑面积(m2) 38004200 18702260 2500 240 15002100 2000 注1:管理分中心与收费站、养护工区等管理设施合建时,配电房、水泵房、门房、锅炉房及大会议室等能合用时,应扣除相应面积 注2:收费站建筑面积不含收费天棚面积; 注3:养护工区若合并设置时,建筑规模可进行累加。 4.5 功能配置 4.5.1 服务设施 服务设施功能配置

15、包括基本功能区、拓展功能区和服务区+,其功能配置应按照表5进行: 基本功能区:由车辆服务功能、人员服务功能和附属功能组成,主要提供停车、加油、充电、如厕、餐饮、购物、休息、ETC 充值、信息查询等服务; 拓展功能区:主要提供地方特产销售、休闲娱乐等服务; 服务区+:提供自驾游营地、房车营地等服务。 DB63/T 17742020 5 表5 服务设施功能配置一览表 功能配置 A1 级服务区 A2 级服务区 停车区 停车场 加油站、充电桩 加气站 - 汽车修理 - 供水、加水、洗车 交通信息引导 交通导向标志牌 场区监控设施 场区照明设施 车辆 服务 功能 客运汽车停靠站 公共厕所 第三卫生间 -

16、 住宿 - 无障碍服务 观景 餐厅 餐饮 咖啡厅、茶座 综合性超市 购物 小卖部 休息区 贵宾休息室 - 母婴室 - 公共浴室 - - 休闲 健身娱乐室 - 服务网点 - - 自动存取款机 - - ETC 充值 - 银行 服务网点 - - 电子显示屏 - 中央监控 - 信息查询 - 公共电话 - - - 信息 服务 WIFI 服务 票务、旅游信息 - 医疗救护 - 警务室 - 基本 功能区 人员 服务 功能 应急避险中心 - DB63/T 17742020 6 表 5 服务设施功能配置一览表(续) 功能配置 A1 级服务区 A2 级服务区 停车区 管理用房 员工宿舍 辅助设备用房 污水处理设施

17、 基本 功能区 附属 功能 垃圾处理设施 旅游休闲娱乐 - 人文历史自然物产展示 - - 仓储、物流服务 - - 专业农贸销售区 - 地方特产销售区 - 拓展功能区 户外活动设施 - 房车车位、自驾游营地 - 物流配送 服务区+ 其他 注:表示必选设施,表示可选设施,-表示无要求。 4.5.2 管理养护设施 4.5.2.1 管理分中心 管理分中心主要设有办公综合楼、宿舍楼、附属设施等。其中,办公综合楼包括行政领导班子、维护班、行政综合班、监控班、其它综合功能(会议室、监控大厅、票据室、器材室和值班室等);文娱设施(多功能厅、健身房、阅览室等)和食堂;附属设施包括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门房等。

18、 4.5.2.2 收费站 收费站主要设有综合楼、宿舍楼、附属设施。其中,综合楼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健身房、库房、食堂等;附属设施包括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等。 4.5.2.3 养护工区 养护工区主要设有综合楼和附属设施。其中,综合楼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食堂、库房等;附属设施包括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养护车库、机械维修间、温室大棚等。 4.5.2.4 超限劝返站 超限劝返站主要设有劝返站执法大厅和宿舍楼。其中,劝返站执法大厅包括执法大厅、值班站长接待室、警务室、应急装备室等。 4.5.2.5 路政执法机构 路政执法机构主要设有办公综合楼和附属设施。 其中, 综合楼包括执法服务大厅、

19、 办公室、 票管室、档案室、会议室、阅览室、案件调查室、信息化控制室、机电设备室、执法装备室、食堂、宿舍等;附属设施包括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路政车库等。 DB63/T 17742020 7 4.5.2.6 隧道管理站 隧道管理站主要设有综合楼和附属设施。其中,综合楼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食堂、卫生间等;附属设施包括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温室大棚等。 5 设计技术要求 5.1 建筑总体设计要求 建筑总体设计要求包括: a) 总平面图应有平面定位系统和高程系统; b) 房建场区与主线道路连接处的道路边沟,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保留。如取消,应设计相应的管、沟将场区两端的道路边沟

20、连通; c) 总平面图设计中, 应根据当地的日照和风向频率等自然条件布置各单体建筑的位置、 间距和主要朝向; d) 根据给排水及环保专业的要求为污水处理系统、 雨水收集系统、 中水回用系统的设备预留设备位置; e) 总平面图中应充分考虑远景发展和各设施的扩容需求,在不突破项目总体用地规模的基础上,适当做好相关用地、设计的预留; 5.2 服务设施建筑设计要求 5.2.1 总平面布局 5.2.1.1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包括: a) 应充分节约土地资源,建筑物、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的布局宜相对集中; b) 服务设施基本功能就是满足司乘人员和车辆的基本需求。 总平面图需注意功能合理分区, 满足驾乘要求,做

21、到客货分离,车流和人流通畅; c) 车辆加油区应独立成区,宜设置在场区出口处。加油站与周围建筑的距离应满足 GB 50156 的要求; d) 车辆维修区、加水区、洗车区宜设置在场区入口附近。附属建筑的位置应隐蔽。设置在主线道路长大纵坡顶部、中部路段的服务区,应设置免费加水点或降温设施。 5.2.1.2 功能分区 5.2.1.2.1 服务区(A1 级、A2 级)总平面主要功能区由基本功能区、拓展功能区和服务区+三部分组成: a) 基本功能区。包括车辆服务功能、人员服务功能和附属功能。其中: 1) 车辆服务功能。包括停车场(大车区、危化车区、客车区、小车区)、加油站、充电桩、汽车修理间、加水设施等

22、; 2) 人员服务功能。包括公共厕所、母婴室、购物、休息、餐厅、住宿、信息服务设施、医疗救护、休闲运动区、管理用房、员工宿舍等; 3) 附属功能。包括水泵房、配电房、锅炉房、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 b) 拓展功能区。包括仓储、特产销售、旅游休闲娱乐、户外活动设施等; c) 服务区+。包括房车车位、自驾游营地、物流配送等。 DB63/T 17742020 8 5.2.1.2.2 各功能分区宜利用绿化带、低矮灌木、隔离墩、标线等进行分隔,减少各功能区的相互干扰。配电房、水泵房、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附属配套设施应设置在场地后部,通过场区次要道路及绿化带将其与综合楼分开设置,达到美化环境、方便

23、管理的目的。 5.2.1.2.3 附属配套设施的设置还应综合考虑风向、地形、管线布置、景观效果等因素。总平面布局应遵循科学、适用、经济的原则。 5.2.1.3 总平面布局形式 总平面布局形式包括: a) 分离型。沿主线两侧分别布置停车场,并按上、下行方向分别规划成独立的休息设施。在建设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尽量采用“分离型”布置方式,实现客、货分离停放,同时在对称两区之间设置供小型车辆通过为双车道宽的联络通道, 以便在两侧服务错峰期能够共用停车场, 提高土地利用率。分离型布局如图 1 所示; a)分离后置示意图 b)分离中置示意图 图1 分离型布局 b) 单侧聚集型。 将所有服务设施集中布设在一侧

24、供上下行两个方向的车辆使用。 需要设置硬隔离和监控设施,避免车辆采取“U”型调头转向。单侧聚集型如图 2 所示; 图2 单侧聚集型示意图 c) 中央聚集型。 将所有服务设施集中布设在高速公路左右半幅之间, 供上下行两个方向的车辆使用。该布设方式需要设置硬隔离,避免车辆采取“U”型调头转向。中央聚集型如图 3 所示; DB63/T 17742020 9 图3 中央聚集型示意图 d) 合并设置型。在一些特殊路段,由于受建设条件限制,将服务设施与互通立交或收费站进行合并设置的布设形式,应注意标志的合理设置,避免影响司机对标志的识别判断。 5.2.1.4 车型分类及车位布置 5.2.1.4.1 服务设

25、施中停车场设计所采用的车辆外轮廓尺寸规定如表 6 所示。 表6 设计车辆外廓尺寸 车型 设计车辆 总长(m) 总宽(m) 总高(m) 前悬(m) 轴距(m) 后悬(m) 最小转弯半径 (m) 小型车 小型客车、小型货车 6 1.8 2 0.8 3.8 1.4 9 大型客车 13.7 2.55 4 2.6 6.5+1.5 3.1 18 铰接客车 18 2.5 4 1.7 5.8+6.7 3.8 24 大型车 载重汽车 12 2.5 4 1.5 6.5 4 24 超长型车 鞍式列车、铰接列车 18.1 2.55 4 1.5 3.3+11 2.3 24 5.2.1.4.2 客、货停车场应分区域设置。

26、车型分类主要依据 JGJ B01“车型分类表”确定,按照小型客车(含小型货车)、中型客车(含中型货车)、载重汽车、鞍式列车(含铰接列车),分别对应于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超长型车四大类,如表 7 所示。 表7 车型分类表 车型 车辆折算系数 说明 小型车 1.0 座位19座的客车和载质量2t的货车 中型车 1.5 座位19座的客车和2t载质量7t的货车 大型车 2.0 7t载质量20t的货车 超长型车 4.0 载质量20t的货车 注:车辆折算系数为标准小客车当量换算系数。 DB63/T 17742020 10 5.2.1.4.3 同类型车辆的停车面积指标套用同一数值,单位停车宽度和停车面积见

27、表 8。服务设施内车辆停车方式主要有 30、45、60、90,小型车停车方式如图 4 所示;中型车、大型车停车方式如图 5 所示;超长型车停车方式如图 6 所示(通道宽度为最小值)。计算停车场面积时一般采用进出方便、土地利用率较高的 45停放方式的单位停车面积指标,超长型车按平行停放。 表8 单位停车宽度和停车面积 车种 停车角 停车 方式 车道宽 Aw(m) 与车道垂直方向的停车长度Sd(m) 与车道平行方向的停车长度Sw(m) 单位停车 宽度 W(m) 每个车位 所需面积 A(m2) 30 前进停车 4.00 4.7 5.0 13.4 33.5 45 前进停车 4.00 5.3 3.5 1

28、4.6 25.7 60 前进停车 5.00 5.6 2.9 16.2 23.5 60 后退停车 4.50 5.6 2.9 15.7 22.8 90 前进停车 9.50 5.0 2.5 19.5 24.4 小型车 90 后退停车 6.00 5.0 2.5 16 20.0 30 前进停车 前进出车 4.00 6.00 9.3 6.5 14.3 93.0 45 前进停车 前进出车 7.00 6.50 11.5 4.6 18.2 84.0 60 前进停车 前进出车 11.00 7.50 12.9 3.75 22.2 82.1 90 前进停车 前进出车 19.00 11.00 13.0 3.25 28.

29、0 91.0 中型车、 大型车 平行 后退停车 前进出车 6.0 3.25 19.0 6.25 118.8 超长型车 平行 后退停车 前进出车 6.0 3.5 29.0 6.5 188.5 DB63/T 17742020 11 a)30前进停车、后退出车 b)45前进停车、后退出车 c)60前进停车、后退出车 d)60后退停车、前进出车 e)90前进停车、后退出车 f)90后退停车、前进出车 图4 小型车停车方式示意图 DB63/T 17742020 12 a)30前进停车、前进出车 b)45前进停车、前进出车 c)60前进停车、前进出车 d)90前进停车、前进出车 e)平行式停车 图5 中型

30、车、大型车停车方式示意图 图6 超长型车停车方式示意图 5.2.1.5 服务设施总平面设计要求 服务设施总平面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DB63/T 17742020 13 a) 场地布局采取人车分流的原则,停车场宜集中设置,停车场内各区域宜按大、小型车以及客、货车类型分类; b) 停车场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设置易于识别的标识,同时还应配置必要的沙池、消防器材等防火应急设施。在停车场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场地,以方便驾乘人员使用; c) 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设置独立的停车场,并有硬隔离措施或隔离带,并配备消防设施。标志标牌要求明显、清晰。如有条件,危险品

31、停车区宜设置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口; d) 各种车型停车位尺寸建议按小车:3 m6 m;大型客车:4 m15 m;载重汽车:4 m18 m;铰接客车、拖挂车和其他超长超宽车辆:4 m22 m 进行设计; e) 场区内行车路线应按主、次车道分开设计,主要道路及加减速车道宽度按 7 m8 m 设计;大型、超长货车停车场的通道宽度按 11 m12 m 设计;通往场区各附属设施的次要道路宽度按4 m 设计。超长货车转弯半径大于等于 24 m,大客车转弯半径大于等于 18 m,小型车转弯半径大于等于 9 m。对于各种车辆混合的车道,应以最大型车辆的转弯半径为准;场区进出口与道路贯穿车道应顺接,其连接

32、转弯半径大于等于 30 m;宜在入口匝道适宜处设置电子可变停车预告及引导标志; f) 场地内道牙宜采用平道牙,减少因车辆转弯、碾压造成的损坏; g) 公厕应靠近停车场设置(尤其应靠近大客车停车场设置),并宜靠近综合楼设置,也可与综合楼合并设置,独立设置的大型公厕应设外卖部。服务区内的公厕距停车场宜小于等于 50 m,停车区内的公厕距停车场宜小于等于 30 m。停车场至公共厕所、服务楼等设施应考虑无障碍设施设计; h) 服务区(A1 级、A2 级)内综合楼距停车场宜为 20 m45 m。综合楼内的免费休息厅、餐厅应就近设置; i) 办公生活区域应相对独立,并采取有效的方式与公共服务区进行分隔。有

33、条件的情况下,宜在办公生活区域设置篮球场、健身场地等设施; j) 服务区(A1 级、A2 级)、停车区的场地出口处应预留标志牌位置。场区内应设置成品垃圾收集设施; k) 各建 (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满足防火要求,消防通道的设置应满足 GB 50016 的要求; l) 为适应新能源技术的发展需要,应设置汽车充电桩、LNG 加气等服务项目,合理规划分区和规模; m) 总平面设计中应适当提高服务设施内连接通道设计标准, 在高峰时段, 可利用服务设施内部的连接通道,实行小客车错峰调配使用服务设施,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接待能力; n) 污水处理站应设置在场区标高较低处, 便于处理后污水的排放。 污水处理站

34、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区独立设置或合并设置。 5.2.1.6 服务设施竖向设计要求 服务设施竖向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竖向设计应严格控制场地的设计高程, 应在满足场地排水以及内部交通组织顺畅并严格控制场地挖填方量的基础上,拟定合适的场地设计高程。对高差较大地形,可合理利用天然地形,设置台阶过渡高差。同时,统筹好竖向标高、冻土深度与污水排放的标高; b) 填方段房建场区的地面标高宜略低于相邻道路或匝道的路肩标高, 并与相邻道路以合理的坡度衔接,同时其场区地面标高应满足场区排水及防洪的要求,并尽量减少场区填方量。房建区与主线道路之间宜以缓坡连接; DB63/T 17742020 14 c) 挖方段

35、房建场区的设计标高宜略高于相邻道路或匝道的路肩标高, 并与相邻主线道路以合理的缓坡衔接,尽量减少场区挖方量; d) 服务区(A1 级、A2 级)、停车区在竖向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加油站区和配电房的排水,结合排水设施的配置,确保排水的顺畅; e) 服务区(A1 级、A2 级)、停车区等停车场区设计应采用混凝土柔性路面结构,有良好的雨污水排放系统,排水明沟与污水管线不得连通,最小坡度与通道平行方向最大纵坡度为 1%,与通道垂直方向为 3%。 5.2.1.7 场区交通组织要求 场区交通组织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服务设施内的交通主干线(从入口匝道至出口匝道)应与各功能分区联系紧密,车辆停车区与其他功能性

36、建筑之间的设计应通畅; 服务区内的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应方便、 快捷、 安全、 畅通,避免后勤服务性交通对服务功能区交通的干扰; b) 车流组织原则: 1) 尽量使车流在服务区内按照单一方向通行,避免车流的交叉; 2) 货车停车区域和客车停车区域宜分开规划; 3) 车辆进入停车场和停车位的方式应根据车型特点确定,保证车辆进出车位安全; 4) 进行车流组织时应考虑人流的影响。 c) 人流的组织原则: 1) 服务区内应尽量避免人流与车流无序的交叉; 2) 服务区内各个设施之间应有供人通行的通道; 3) 人流通行的通道应设置在易被驾驶员发现的位置。 5.2.1.8 危化品车辆停放区要求 危化品车辆停放区

37、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对于有条件设置危险车停车位的已建服务区,建议重新划区域设置; b) 对于有条件设置危险品车停车位的新建服务区, 在前期设计时按照建筑设计规范中的 GB 50067 “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 50 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 m”; c) 在出入服务区车道时,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布置好服务区指示牌、限速标牌及引导设施; d) 危险品车辆停车位设置不应靠近明火、高温场所; e) 完善标识,在服务区入口匝道、主要道路应设立了醒目的引导标识,在停放区域设立指示标识和安全警示; f) 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

38、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g)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h) 严禁化学品性质或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同时停放。 5.2.2 服务设施建筑设计要求 5.2.2.1 服务设施综合楼 DB63/T 17742020 15 服务设施综合楼属于综合性对外服务建筑单体,主要为过往旅客提供如厕、休息、购物、餐饮、茶座、客房、信息获取等服务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服务区(A1 级、A2 级)附属设施的房屋建筑应根据功能分区、交通流线、停车方式确定其平面布置; b) 综合楼独栋设计,全部作为对外服务用房使用。综合楼主入

39、口和大型公厕入口应醒目,并应靠近停车场。各服务用房(休息厅、餐厅、超市、公厕等)宜设置在首层,将公厕布置于下风且相对独立区域采用连廊连接; c) 餐厅、休息厅等大厅的室内空间应宽畅通透,不宜设或少设柱子; d) 考虑到青海省的气候特征, 主要的出入口应设置防寒门斗, 其它功能区宜设置连廊与综合楼相连,起到方便旅客进入综合楼、导向疏导作用,并兼顾经营需要及人员休息需求。廊宽度不宜小于 4.5 m;当与公共厕所相连接时,连廊的宽度不小于 3.5 m;与其他附属使用功能相连接时,连廊宽度不小于 2.4 m; e) 在综合楼一楼宜设有服务台、旅游资讯、道路资讯、传真影印等功能。休息区内设施布置应充分体

40、现以人为本,按需求设置休息桌椅、免费饮水处、自动售货机、信息查询等; f) 在综合楼适当场所应设置母婴室。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使用面积不宜低于 10 m2。 5.2.2.2 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宜设置在靠近服务区入口方位, 相对独立明显的位置, 并与其他使用功能保持一定卫生间距,出入口处不宜设复杂景观及其他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合理设置厕所平面布局及流线,做到疏散及时。厕所设计风格应通风、简洁、适用,造型、装饰风格要与场区内综合楼等主要建筑相协调; b) 公共厕所必须设置独立的无障碍坡道、 无障碍厕所及第三卫生间等设施; 第三卫生间可兼做无障碍厕所; c) 洁具应按干、湿分区的原则布置

41、,以满足分区清扫及按客流量分区开放要求。如厕区宜采用防滑效果好的地面,在小便池、小便槽下方及大便器隔断前侧应设置可拆卸式不锈钢排水沟。盥洗室宜独立设置,洗手池下宜采用排水效果良好的格栅; d) 公共厕所管理用房、清洁用房、母婴室,可单独设置或与公共厕所合并设计; e) 厕所应结合当地气候特征尽量采用自然通风采光设计,厕所净空应不小于 3.9 m; f) 厕所大便器可采用脚踏延时阀, 小便器或小便槽可采用坚固耐用的手按延时阀; 洗手台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手按延时阀; g) 男厕所至少设 1 个儿童小便器,男女洗手间至少各设 1 个儿童洗手盆; h) 男、女厕所厕位数比例宜采用 1:1.52.0,男厕

42、位数含小便器。男厕可采取独立小便器与小便槽相结合的形式布置,提高利用率; i) 厕所布置可利用可移动隔断引导人流,实现男女厕位的灵活转换。 5.2.2.3 超市 超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综合性超市及土特产超市宜靠近综合楼主入口,可集中设置,也可分散设置,尽量与室内休息区紧密结合,以引导消费。24 小时便利店宜靠近公共厕所,方便为夜间旅客服务; b) 应根据经营模式,结合使用流线进行设置。每个购物设施应设置独立的购物区或购物流线,避免购物者排队或聚集等情况对各功能使用流线的产生影响; c) 超市除售卖区外,在设计中应具有一定的仓储功能,内部布局建议方正,四周宜采用通透的钢化玻璃隔断,便于

43、展示商品。 DB63/T 17742020 16 5.2.2.4 餐厅 餐厅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餐厅应根据需要设置快餐厅、中餐厅及清真餐厅,应设置 2 个3 个小型包间。厨房应设有初加工、副食热加工、主食热加工、冷荤间、洗消间、主食库房、副食库房、厨师更衣室、厨师卫生间、厨师及管理人员办公休息室; b) 餐厅净高不宜小于 3.6 m,应分区明确,开敞明亮,装饰材料应防尘、易清洁; c) 厨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d) 以柴油、燃气为燃料的主食热加工间应设油罐间、气罐间。油罐间、气罐间应与厨房以耐火极限不小于 3.00 小时的防火墙分隔,对外设置甲级防火门; e

44、) 热加工间的上层有餐厅或其他用房时,其外墙开口上方应设宽度不小于 1 m 的防火挑檐; f) 餐厅应加装油烟过滤器,确保达到国家 GB 18483 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 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为 75%(中型)、60%(小型)的基本要求; g) 用餐区域与厨房区域(含食库面积)面积之比:中型餐馆大于等于 1::2.2;大型餐馆大于等于 1::2.5。 5.2.2.5 客房 客房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为满足旅客的停留需求,每侧客房建议统一设置 4 间6 间标准间; b) 客房住宿应布置在相对安静区域,远离停车场;当靠近停车场布置时,应采取防噪措施,也可以利用阳台或外廊进行

45、隔声减噪处理; c) 在示范性服务区(A1 级、A2 级)建议设置 1 处大开间客房,为货车司机提供免费休息室。 5.2.2.6 办公楼、宿舍楼 办公楼、宿舍楼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分离式布设的服务区, 宜将办公楼集中在一侧独栋设置, 办公楼建筑规模应根据各功能区域的实际需要计算确定; b) 办公楼为工作人员办公、就餐等使用,应设置办公室、会议室、餐厅、厨房、仓库等功能。其中餐厅、仓库等应设置在办公楼的首层。餐厅、办公室等公共区域应设置公共卫生间; c) 分离式布设的服务区宜将宿舍楼集中在一侧独栋设置; d) 宿舍应设置冷热水供应, 其中热水供应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太阳能中央热水系统或独立

46、电热水器。 5.2.2.7 辅助设备用房 辅助设备用房包括汽车修理间、配电房、泵房、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其建筑造型及立面风格应与主体建筑协调一致,并尽可能合址建设: a) 汽车修理间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汽车修理间为方便过往车辆的修理设置, 车间的开间和进深应满足大型车辆的使用压球并设置修车槽、储藏室、卫生间、办公室; 2) 汽车修理间最小层高应为 4.80 m,大门高度、宽度应按照规范,满足大货车的进出要求; 3) 汽车修理间检修坑的长度应长于车身长度 0.5 m1.0 m,宽度应为 0.7 m1.0 m,深度应为 1.0 m1.4 m,坑内应设置壁灯、工具槽。 b) 配电房、

47、泵房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DB63/T 17742020 17 1) 配电房平面布置应根据供配电系统要求设计,其室外高程应高于周边场地; 2) 泵房应根据供水工艺设备要求设计; 3) 配电间防鼠板安装高度应统一; 4) 发电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排风口应布置于下风口处。 c) 垃圾收集设施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垃圾收集设施可采用成品。选址应远离综合服务楼、办公宿舍楼、加油站; 2) 垃圾收集设施旁边应设置给排水管,方便冲洗垃圾收集设施,并设置排水沟; 3) 垃圾收集设施宜设置在远离人群的下风向区,以集中回收和处理场区内垃圾; 4) 宜在小卖部门口、厕所、服务大厅、场区广场设置分类垃圾桶,在

48、厨房后场设置厨余垃圾回收装置。 5.3 管理养护设施建筑设计要求 5.3.1 管理分中心 5.3.1.1 建筑面积指标 管理分中心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表9的规定。宿舍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表10的规定。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表11的规定。 表9 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 房间功能 数量(间) 建筑面积(m2) 备注 正职领导办公室 3 54 其他办公室 24 192 监控班 8 64 小、中会议室 2 180 监控大厅 含机房、气体消防室 300350 电源进线设置楼层:1F 档案室 1 100200 票据室 1 20 分中心、机电仓库及其他 3 400 器材室 1 70 值班室 1 20 120

49、01350 小计 建筑面积 15601755 交通面积系数取1.3 厨房、餐厅及库房 1 330 多功能厅(大会议室) 1 200 健身房、娱乐室 2 160 阅览室 1 60 小计 建筑面积 950 合计 25102705 注:本表办公室数量按照35人计算得出,设计时具体人数编制由项目运营单位确定。办公室面积标准应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 DB63/T 17742020 18 表10 宿舍楼建筑面积 住宿人数 宿舍面积 标准间数 机动住房 盥洗间、淋浴房、洗衣房 小计(m2) 35人 28.08 m2 18间 2间 4间 880 注:本表宿舍数量按照35人计算得出,设计时具体人数编

50、制由项目运营单位确定。面积标准应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 表11 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功能 使用面积(m2) 变电所 120200 水泵房 100 锅炉房(含值班室) 220 门房 20 温室大棚 200 合计 460540 注:如与收费站等设施合建时,配电房、水泵房、门房、锅炉房及大会议等合用时,则扣除相应面积。 5.3.1.2 总平面设计要求 总平面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各建 (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满足防火要求,消防通道的设置应满足 GB 50016 的要求; b) 站区内如设有多个管理部门时,应根据设置部门的相关职能合理的规划内部交通流线。经济、合理的设置室外功能区域;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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