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利平利县县延延庆矿业庆矿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平利平利县县瓷器沟重晶石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矿矿产资源开源开发发利用利用项项目目环环境境影影响响报报告告书书(送(送审审稿)稿) 建设单位: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二二二年七月二二年七月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目目 录录1 概述概述.11.1 项目实施背景.11.2 建设项目特点.21.3 评价工作过程.21.4 分析判定结论.2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51.6 报告书主要结论.152
2、总则总则.162.1 编制依据.162.2 评价目的.192.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192.4 环境功能区划.212.5 评价执行标准.222.6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72.7 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评价时段.352.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73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393.1 现有矿山情况.393.2 拟建项目工程概况.413.3 拟建项目工程分析.49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6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664.2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714.3 环境质量现状.765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65.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
3、施.865.2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875.3 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885.4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895.5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905.6 生态影响分析.915.7 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936 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46.1 大气环境影响.94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I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986.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26.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086.5 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126.6 运行期固体废物排放情况与处置措施.1146.7 土壤环境影
4、响预测与分析.1156.8 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1187 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1207.1 环境风险评价目的.1207.2 环境风险识别.1208 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可行性分析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可行性分析.124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248.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278.3 环保措施汇总及“三同时”验收清单.154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89.1 评价目的.1589.2 经济效益分析.1589.3 环境效益分析.1589.4 社会效益分析.1599.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60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
5、6110.1 环境管理.16110.2 污染源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16510.3 监测计划.16611 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16911.1 项目概况.1691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6911.3 污染物排放情况.17011.4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17011.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7211.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17311.7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17311.8 评价总结论.17311.9 要求与建议.173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V附图:附图 1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评价范围图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 项目现状照片图附图
6、 4 项目矿区地质地形图附图 5 矿体开拓系统示意图附图 6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7 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 8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总图附图 9 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图附图 10 评价区植被覆盖度现状遥感影像解译结果图附图 11 评价区植被类型现状遥感影像解译结果图附图 12 评价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 13 评价区土壤侵蚀图附图 14 监测点位图附图 15 项目水文地质图附图 16 项目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 1 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 2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陕西省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安自然资储备202026 号)附件 3 平利县瓷器
7、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附件 4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等 4 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附件 5 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附件 6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附件 7监测报告。附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 概述概述1.1 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实施背景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地处陕西省平利县县城区 78方位,直距 2km 处的城关镇龙古村瓷器沟一带,行政区划属陕西省平利县城关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 1092230
8、1092345,北纬 322330322315。2010 年 8 月,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本区的采矿权,开采矿种为“重晶石、石灰岩”,矿区面积 1.64km2,开采标高为700490m,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联合开采,开采规模为 3 万 t/a。采矿权经历了 2012年、2015 年、2018 年三次延续,其中 2018 年取得的采矿证证号为 C6109002009056120027459,有效期 2018 年 12 月 2 日2020 年 3 月 20 日,采矿证其他信息不变。2010 年 12 月2016 年 11 月,建设单位针对原矿区内的 K1 重晶石矿体和 K2 石灰岩矿体进行
9、施工开采。对重晶石矿体进行 PD2、PD3 PD4 平硐施工、浅部验证和少量开采,形成 PD2、PD3、PD4 三处巷道施工、开采过程中共形成了约 3500m3废渣,全部堆放于 PD2 前方的沟道内并修建了两处拦渣坝进行挡护,渣体目前稳定性较好。由于矿区内石灰岩矿体开采难度大,对矿区内环境破坏程度严重,生态环境恢复成本高,最终选择放弃石灰岩开采系统建设,K2 石灰岩矿体未进行施工开采。 2016 年 12 月至今受市场环境影响,矿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原有项目开采规模仅有 3 万 t/a,不符合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因此 2020 年 12 月,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重新编制完成了平利县
10、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种由“重晶石、石灰岩”变更为重晶石,开采方式由“露天-地下联合开采”变更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变更为 5 万吨/年,矿山名称由“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石灰岩矿”变更为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由于项目停产时间长,目前厂区设备老化严重,已不能满足现有生产要求。停产前矿山粗放式生产,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建设单位为规范化生产,完善环保手续,并对矿区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决定开展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因此本次评价范围仅为重晶石矿采矿工程内容,由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现行环保要求进行报批。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
11、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2 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现场调研,该项目具有以下特点:(1)本项目仅为重晶石的开采,最终产品为原矿石,原矿石通过车辆外运,不涉及选矿工序及后续加工。项目外部交通、供电、供水、通信等目前均能满足矿山生产及生活需要。(2)项目属采掘类,环境影响以生态及地下水影响为主。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施工废水、矿硐涌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和工程占地、压占植被、破坏土壤等生态环境因素;运行期环境影响主要以重晶石开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对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类型、地表建(构)筑物、地表植被等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主。(3)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
12、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单位等敏感区。1.3 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过程为了预测评估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对环境带来的变化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环保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属于“八、非金属矿采选业”中“12 化学矿采选”项目,全部(不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编制报告书。鉴于此,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23 日委托安康市环境工程设
13、计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成立了评价工作组,开展了现场调查,在工程分析、影响预测、措施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上,最终于 2022 年 6 月编制完成了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现提交建设单位上报评审。1.4 分析判定结论分析判定结论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 年修改),本项目属于化学矿开采(B1020)。对照国家发改委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用原辅材料、设备、规模等均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的范畴,按照平利
14、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内,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1.4.2 工业场地选址可行性工业场地选址可行性项目用地主要为矿山工程建设所需,各场地占地类型主要为有林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各场地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特殊保护区范围内;根据影响预测分析,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扬尘等对周围影响较小;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首先考虑了废水综合利用及其它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
15、场地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4.3 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平利县城关镇,项目与相关规划、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4-1 项目与相关规划、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相关规划、条例符合性分析依依 据据相关规划、条例要求相关规划、条例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平利县为限制开发区域中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大巴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本区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和常绿阔叶混交林为主,混生针阔混交林;区内森林覆盖率较高。在限制开发区域内,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强的特定区域,在不损害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可
16、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产业。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环境容量很小、生态十分脆弱、地震和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要严格控制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或在区外进行矿产资源的加工利用。项目位于大巴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硐采),不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的禁止开发区范围内,在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后对区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主体功能影响较小,处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项目开采出来的原石于矿石转载场暂存后外售,废石渣交平利县双泰重晶石粉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环评要求企业生产废水(矿硐涌水)回用不外排;在矿山开采过程要求严格做好生态保护措施,减
17、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符合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在汉江、丹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污染处理设施,进行集群综合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建设项目单建设单位已按有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规定程序。矿部设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沤肥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肥田,不外排。符合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体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禁止向水体排放有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等有害的
18、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必须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进行地下勘探、采矿、选矿等活动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禁止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矿硐涌水,矿硐涌水自然流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湿式凿岩及场地洒水,不外排。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随意倾倒。陕西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调查评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督促矿山企业依
19、法依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落实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计划。重点实施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地形地貌重塑、植被重建等生态修复和土壤、水体污染治理工程,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盘活矿区自然资源,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景观修复试点示范。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项目的建设。符合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草案)2021 年6 月根据安康市大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镇坪县、平利县、岚皋县、紫阳县海拔 2000m 以上的区域属于核心保护区,
20、1500-2000 米之间区域属于重点保护区,规划范围内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第二十八条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赋存情况,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禁止采矿,一般保护区应当严格控制和规范露天采矿,提高矿山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对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开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废水、污水、泥浆等的管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已建成项目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
21、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责令停产或者关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矿山修复管理,规范管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基金,实行动态监管,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报县级以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次评价范围内开采标高为开采标高为 700m-490m,属于一般保护区。本项目所在区域无露天采矿,建设单位现阶段进行项目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开采过程中矿洞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湿式凿岩及场地洒水,不外排。项目于 2021 年已委托编制了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22、复垦方案,并取得专家评审组意见。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符合陕西省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划分为重点矿区、限制开采本项目位于平利县城关镇,符合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区和禁止开采区等三类开采规划区。重点矿区:全省共划定 23 个重点矿区,分别是:神东矿区神府区、榆神、榆横、彬长、渭北(韩城、澄合、蒲白、铜川)、永陇、府谷、古城、吴堡、黄陵、旬耀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及凤太铅锌金矿区、小秦岭金钼矿区、安康北部金矿区、勉略宁多金属矿区、柞水铁矿区、镇安金钨钼矿区、旬阳铅锌矿区、榆林岩盐矿区、汉中北部玻璃用石英岩矿
23、区。限制开采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城市规划区、秦岭地区海拔 1500m 至 2600m 之间的秦岭中山针阔叶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沿黄土长梁沟壑水土保持生态片区、秦岭东段中低山水土保持片区、点状开发的城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地区;开采技术达不到要求,易造成资源浪费的地区。另将以下 4 个矿产资源分布区域划定为限制开采区:西安市城区地热开采区、山阳县钒矿开采区、商南县钒矿开采区、华阴市华阳川铀铌铅矿区,以上 4 个区域应分别限制地热、钒和铀铌铅矿的开采。禁止开采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24、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秦岭地区海拔 2600m 以上的中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秦岭地区植物园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要求的矿产地,会造成严重资源浪费或破坏的区域。未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范围内,开采标高在 1500m 以下,不在规划中的禁止开采区。项目开采重晶石矿,不属于限制开采矿种。限制开采区严格控制采矿权的设置,新设采矿权应进行严格的规划论证,开展环评工作并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有关功能区安全和相关
25、资源安全。限制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在开发利用活动中应确保有关功能区和相关资源的安全,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矿山要限期整改,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本项目已取得采矿证,属于原有矿区,矿山开采采取地下开采(硐采),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根据矿山规模应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管理,合理设定新建矿山最低服务年限。煤矿严格执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其它非煤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 10 年。技改、整合矿山服务年限根据其保有资源储量和最低开采规模而定。重晶石保有或技改整合矿石最低开采规模为 2 万吨/a本项目属于现有矿山改扩
26、建,开采规模为 5 万吨/a,根据保有资源储量和设计开采规模,矿山服务年限为3.05a。 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鼓励开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地热、锰、铜、岩金、重晶石、玉石、名贵饰面石材等矿产,在符合开采准入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本项目属于重晶石开采项目,规模 5 万吨/年,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权。重点矿种矿山规划最低开采规模:重晶石新建矿山规模 5 万吨,保留或技改整合矿山 2 万吨。矿山环境问题涉及到气、水、土、岩体及生态等各方面,从本质上看绝大部分分属环境地质问题,是地质环境遭到改变或破坏所引起。在
27、目前经济水平还不高,对环境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依法加强管理,是控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一项途径。本项目已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取得专家评审组意见。加强矿山环境的监测及预测、预报,扩大监测及预测、预报的范围,建立跟踪评价制度,掌握矿山环境的动态,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特别是在重点矿山开发区,建立地区性矿山环境监测站,纳入整个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在全省形成一个较完善的矿山环境监测网络。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确保及时了解矿山环境动态,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该努力做好矿山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
28、和广大群众全面认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树立矿业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即在矿业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矿山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使矿业开发不超过自然的承受力,不超过环境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严格按照本次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组织落实,加强环境监测管理,确保矿山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进一步优化规划开发任务,降低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对临近重要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影响生态服务功能。对土壤、地表水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应严格限制涉重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控制开采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位于大巴山水源涵养与生物
29、多样性保护区,项目采用地下硐采,开采标高为 700490m,在 1500m 以下,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建议建设单位优化矿山开拓运输方式,本次扩建利用现有矿硐进行后期的采矿工程,不新增硐口,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开采矿种为重晶石矿,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针对突出环境问题,提出降低污染排放强度、提高矿区矸石及尾矿综合利用率和防控环境风险等差别化对策措施,有效减缓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铅、锌矿产及陕南秦巴山区石材矿产资源开采的环境影响,提出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设弃渣场,开采原石临时堆存后直接
30、外售。项目采取地下硐采,开采标高为 700490m,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合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针对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突出环境问题,分区域、分矿种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的综合安排,进一步明确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目标责任,提出现有采矿区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要求。对已造成水环境、土壤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的矿区,在规划项目已经对原有开采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了部分治理,并在后期矿山开采过程中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治理,开采结束后及时对矿区实施生态恢复与土地复垦,本次符合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
31、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优化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开发方式、推进结构调整、加大治理投入环评建议建设单位优化矿山开拓运输方式,利用现有矿硐进行后期的采矿工程,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鼓励开采金、银、铜、重晶石、冶镁白云岩、富硒矿泉水等矿产,适度控制开采铁、水泥用灰岩、铅、锌、钼,保护性开采锑、钨。限制开采石煤、硫铁矿、石膏、钒、瓦板岩等矿产,限制开采的矿产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投放。禁止开采蓝石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砖瓦用粘土。不再新建汞矿山,逐步停止汞矿开采。项目从事重晶石矿开采,属于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鼓励开采矿种,符合规划。符合安康市国家主体功能
32、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分布于汉滨区和汉阴县,包括25 个镇(街办),总面积 212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9.0%。其中,汉滨区总面积 1794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7.6%(包括 4 街办 17 个镇);汉阴县总面积 32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4%(包括 4 个镇)。现状总人口 116 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35.6%。限制开发的生态地区主要分布于安康市北部秦岭中高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区,以及南部大巴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区,包括102 个镇,总面积 14333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0.9%。现状总人口 117 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5
33、.8%。限制开发的生态与农业地区主要为安康市各县区的城关镇、重点镇以及市域内汉江及其支流流经的城镇。禁止开发区域包括面状和点状两种形式,分布于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之中,共有 58 处,其中面状 33 处,包括 13 处国家级或省级森林公园,6处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14 处海拔 2600m 以上区域;点状 25 处,包括 21 处水源地,2 处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1 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自然保护区,1 处风景名胜区(包含于自然保护区中)。禁止开发区域扣除部分相互重叠的区域后总面积 1545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6.6%本项目位于平利县城关镇,不在“方案”中禁止、限制开发区内。本项目建成
34、后开采工艺为硐采,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开采的原矿石临时堆存后外售,矿渣直接交平利县双泰重晶石粉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不设置弃渣场,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符合长江保护法(1)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2)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的;(3)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本项目为重晶石开采项目,不进行尾矿库建设,不属于化工项目;项目不属于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不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规定符合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进行勘探、采矿、选矿、冶炼等活动应当采取
35、水污染防治措施。矿山企业单位应当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开采,采用先进工艺和措施,并进行水质监测,防止水污染;因矿产资源开发造成汉江流域水污染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水污项目矿山开采中产生矿硐涌水等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符合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染治理、生态环境修复和损害赔偿责任。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有关政策规定,对重点规划环评和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化工、化工医药、铅蓄电池、采矿选矿、印刷、危险废物、加油站等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并监测特
36、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本项目为重晶石的开采,对土壤环境进行了现状质量监测,报告对土壤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符合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13 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区域,自 2017 年起,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所在的平利县不在方案中的区域,且采矿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不涉及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陕西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采矿工区地表水涉及瓷器沟,为石牛河支流,水域功能为类项目污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域功能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安康市“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1、聚焦铅、汞、镉等重金属污染物,开展硫铁矿区、铅锌矿区、煤
37、矿区、汞矿区、工业废渣堆存场等污染治理。禁止新建、扩建原生汞矿开采项目。2、强化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测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3、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加强尾矿库渗滤液收集处置,鼓励尾矿渣综合利用,无主尾矿库应由当地政府依法闭库或封场绿化。项目为重晶石开采,无重金属污染物,废渣直接外运至平利县双泰重晶石粉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不设置废渣堆存场,不进行尾矿库建设。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草案)2021 年 6 月、陕西
38、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安康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安康市“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1.4.4 与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与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4-2 项目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项目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项目项目相关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项目情况本项目
39、情况符合性符合性矿山生态环清洁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优先本项目开采方式为硐采,采符合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生产选用采、选矿清洁生产工艺,杜绝落后工艺与设备向新开发矿区和落后地区转移用浅孔留矿法等常规采矿方法,选用了清洁生产工艺,未采用落后工艺与设备1、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本项目位于平利县
40、城关镇龙古村,采矿区不在此禁止范围内项目不涉及露天开采,且矿区远离公路、铁路;项目所在区域不属地质灾害危险区2、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开采活动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规划,并按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开采活动不得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本项目开采范围不属于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开采方式为硐采,对周边生态功能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3、矿产资源开发设计应优先选择废物产生量少、水
41、重复利用率高,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小的采、选矿生产工艺与技术。应考虑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业链延伸建设,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矿井水、选矿水和矿山其它外排水应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地面运输系统设计时,宜考虑采用封闭运输通道运输矿物和固体废物项目开采方式采用硐采,矿硐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完全回用于湿式凿岩及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为重晶石的开采,开采的原矿石即为产品,产生矿石外售。项目矿井涌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矿石运输过程进行遮盖并洒水抑尘1、矿坑水的综合利用和废水、废气的处理鼓励将矿坑水优先利用为生产用水,作为辅助水源加以利用。宜采用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防护等措施,防治凿
42、岩、铲装、运输等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项目开采方式为硐采,将矿硐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采取湿式凿岩;爆破区采取洒水、自然与机械通风等措施;矿石装车处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行遮盖,运输过程洒水抑尘;个体防护等措施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采矿2、固体废物贮存和综合利用:对采矿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使用专用场所堆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环境污染及诱发次生地质灾害。大力推广采矿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本项目将开采出来原石(包括废石)全部外运,用于成品矿及成品砂的生产,矿区不设堆场。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术推广
43、利用采矿固体废物加工生产建筑材料及制品技术,如生产铺路材料、制砖等。土地复垦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选)矿-排土(尾)-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复垦措施,对露天坑、弃渣场、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弃渣场、尾矿库、矸石山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鼓励推广采用覆岩离层注浆,利用尾矿、废石充填采空区等技术,减轻采空区上覆岩层塌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已于 2019 年通过评审,并进行了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结果的公示;本项目开采出原石全部外运,
44、用于成品矿及成品砂的生产。无露天坑、弃渣场、尾矿库、矸石山等固废堆场。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的通知保发展、治粗放:完善发展规划,优化资源开发格局。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加快建设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陕南金属非金属绿色采掘、加工基地,关中矿业经济研发创新基地,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矿产开发格局。保安全、治隐患:推动资源整合,扭转散、小、弱、差局面。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矿山企业开采的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为同一矿体及邻近矿体的,逐步整合为一个矿山。保生态、治污染: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重要生态区域保护。加强矿山环境治理。
45、项目开采矿种为重晶石,属于非金属矿山,符合陕南金属非金属绿色采掘、加工基地的要求;项目对矿区原有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治理,且采用硐采的开采方式,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保生态、治污染的要求。符合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保生态治污染”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陕环发201642号)针对矿山开采、破碎、生产、堆放及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对破碎加工工段实行封闭式生产,对扬尘点安装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对成品堆放区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安装喷淋抑尘设施,完善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逐步建设封闭式料库,减少
46、料堆扬尘;废渣、废料需集中规范堆存,修建挡土墙,并配置有效抑尘措施;矿区道路全程硬化,设立车辆进出冲洗装置,加强运输道路的洒水和保洁,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固定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行为,有效治理矿区道路扬尘。产生废石(废渣)的矿山开发、选矿及废渣综合利用企业必须建设规范的堆场,对矿坑废水、选矿废水、堆场淋溶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进行全收集、全处理。严禁采用渗井、废坑、废矿井或净水稀释等手段排放有毒、有害废水。项目开采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治理设施;加强运输道路的洒水,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行为,减少矿区道路扬尘。项目采矿过程中矿硐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
47、用于湿式凿岩及场地洒水,不外排,沉淀池采用水泥防渗措施。项目开采原石及废石全部外运,不设弃渣场。符合平利县延庆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瓷器沟重晶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存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废液的淋浸池、贮存池、沉淀池必须采取防腐、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对国家和地方划定的各类有生态功能定位的保护区中的限制开发区域,严格按照功能定位和区域水环境质量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准入审批,限制不符合功能要求的新项目上马。以主导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为目标,在环境准入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从严限制重污染行业及
48、项目建设。区域内水体不达标的控制单元内不得新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陕南长江流域。落实“保”字,确保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安全。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重点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项目,限制化学制浆造纸、化工、皂素、果汁加工、印染、电镀、重金属采选等水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建设项目。II 类地表水域禁止新建除环保基础设施之外的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或新建的工业建设项目必须禁止排放水污染物。本项目开采方式为硐采,并对原矿区采取了一系列生态恢复措施。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随意排放。符合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各类砂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时清运;严格落
49、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本项目仅设置矿石转运厂,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地面硬化、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加强管理,及时转运外售。符合加强涉水、涉重金属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次生环境风险防控。健全重点湖库水质、富营养化、水华等预警工作机制。项目矿硐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沤肥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肥田,不外排符合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126号)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为重点,聚焦重有色金属、石煤、硫铁矿等矿区和安全利用类、严格
50、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全面排查涉重金属等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根据排查结果科学合理编制治理方案,分阶段开展治理。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的汉滨区、旬阳市、岚皋县、平利县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为重晶石开采,不属于重有色金属、石煤、硫铁矿等行业,现有弃渣场将进行生态修复,无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开采回采率:地下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5%;选矿回收率:易选矿石不低于 90%;难选矿石不低于 80%;综合利用率:矿山企业开发利用重晶石矿产时,鼓励综合回收共伴生的有用矿物、利用矿山开